|
|
用户名:tiantongxin 笔名:tiantongxin 地区: 行业:教师 |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欢迎访问田童心的神学思想城堡:“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与“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欢迎访问本人在新浪网的新博客)
本站总目录及田童心个人简介
(作者置顶)
本站总目录
-------------------------------------------------------------------------
个人简介:
田童心个人简介http://tiantongxin.bokee.com/2948849.html
著作和思语:
基督信仰的现代理由及其对于更新中国文化的意义
http://tiantongxin.bokee.com/6982212.html
论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载于《儒教新论》的修订文本)
http://tiantongxin.bokee.com/6970663.html
儒家神学可以对中国教会应对当前的挑战提供什么帮助?
http://tiantongxin.bokee.com/6968146.html
从“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视角所看到的佛教“智悲逻辑断环”及其解决方案
http://tiantongxin.bokee.com/6958830.html
从宗教在现代社会的存在价值看基督教对当代中国的可能贡献http://tiantongxin.bokee.com/6958829.html
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http://tiantongxin.bokee.com/6785831.html
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基督信仰对于宗教间关系“和而不同”的独特价值http://tiantongxin.bokee.com/6785974.html
我对于中国基督教会的期望http://tiantongxin.bokee.com/6785503.html
论“儒家的基督徒”http://tiantongxin.bokee.com/6271028.html
逻辑上人类接纳耶稣的必要http://tiantongxin.bokee.com/6208954.html
就布什会见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代表团事件答《儒教研究通讯》编者问http://tiantongxin.bokee.com/5804508.html
重树现代中国人的精神支柱必须打破对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的盲目迷信http://tiantongxin.bokee.com/5804550.html
“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可以给我们什么帮助?http://tiantongxin.bokee.com/5886984.html
一个儒家基督徒就圣诞节问题告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http://tiantongxin.bokee.com/5984268.html
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从儒家神学视角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模式的探讨http://tiantongxin.bokee.com/4580003.html
什么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http://tiantongxin.bokee.com/3701721.html
如何理解“因信称义”的古老形式?http://tiantongxin.bokee.com/4335329.html
《儒家神学新议》后记http://tiantongxin.bokee.com/4320387.html
《儒家神学新议》绪言http://tiantongxin.bokee.com/4320360.html
如何理解“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http://tiantongxin.bokee.com/4290390.html
论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http://tiantongxin.bokee.com/4256918.html
《儒家神学新议》汪序http://tiantongxin.bokee.com/4256082.html
埋没天资就是犯罪http://tiantongxin.bokee.com/3957898.html
资料:《中国儒教研究通讯》创刊http://tiantongxin.bokee.com/3911819.html
资料:“人文主义”和“人本主义”是两个概念http://tiantongxin.bokee.com/3905847.html
在原罪论问题上最恰当的做法是彼此尊重http://tiantongxin.bokee.com/3649090.html
从哲学角度看圣经观问题http://tiantongxin.bokee.com/3574728.html
推心寄语http://tiantongxin.bokee.com/3574709.html
对于当前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的两点认识http://tiantongxin.bokee.com/3574448.html
上帝引逸http://tiantongxin.bokee.com/3573955.html
基督福音的实质是反宿命论的http://tiantongxin.bokee.com/3573906.html
同学的良心(两幕短剧)http://tiantongxin.bokee.com/3573814.html
我的神,我终日等候你 http://tiantongxin.bokee.com/3292065.html
珍贵资料分享——《多马福音》中文译本http://tiantongxin.bokee.com/2948898.html
《神学的觉悟》自序http://tiantongxin.bokee.com/2948880.html
爱是最大的奥秘http://tiantongxin.bokee.com/4677990.html
就儒家基督徒问题与哲学论坛网友的对话http://tiantongxin.bokee.com/3336871.html
就“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话题答几位基督徒网友http://tiantongxin.bokee.com/4303536.html
无法发出的一封回信http://tiantongxin.bokee.com/3874467.html
答果树先生http://tiantongxin.bokee.com/3732766.html
我得感谢这些反对的声音http://tiantongxin.bokee.com/3548639.html
中国本土儒家基督徒关于祭孔祭祖之声明http://tiantongxin.bokee.com/3267822.html
“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与“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的讨论之一(儒学联合论坛)http://tiantongxin.bokee.com/2948913.html
“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与“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的讨论之二(儒学联合论坛)http://tiantongxin.bokee.com/2949005.html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03月26日, 星期日 06:46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从儒家神学视角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模式的探讨【置顶论文】
(作者置顶)
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
——从儒家神学视角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模式的探讨
田童心
(本文所传达出的思想在文化上重补了自从1911年以来中国政治学所丧失的政治神圣合法性言说体系。本文2005年首次发表于国内著名管理杂志《发现》,后被收入多种大型文献。时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的作者因此文的思想而获得2005年全国管理科学杰出研究奖。这是从儒家神学视角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模式的探讨的部分缩写,详细的理论展开请参阅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版http://bookhk.com/book.asp?book_id=59)
一、对于政治改革务实的综合考察必然推导出“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
综合在《儒家神学新议》一书里所做的种种考察,既然:1、任何政治的存在都应当是以民众利益和民众生命相对充分地张扬为价值追求的,民本理念是国家政治的存在理由,民本理念是政治普适价值而西式普选直选特征的民主政治只是实现民本理念的途径之一;2、民本的真正实现无论通过何种手段都至少需有民众自由意志(心口手)的动态评判;3、目前中国政治属于民本政治,而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民本贤能政治的运作教训又促使今天必须走出新路;4、直接民主作为政治要素之一有不可离弃的价值,而上升为政治体系却存在巨大弊端;5、目前儒学复古思潮所主张的政治改革思路大都是不现实的。社会变革还需要追求尽量地平稳过渡,四两拨千斤,不动大手术能够治好病是最好的,在新中国已经形成的一套自己特色的政治模式(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协商制度等)基础上能够不进行大的推倒重来而只需微小的调整即可臻于完善的政治改革方案是最合适的;
那么,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晰地在脑海中浮现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致思路,并且当我们概括这个思路时,我们发现这个思路跨越漫长历史与先秦儒家典籍《尚书》在逻辑可能性上所蕴涵着的君权民权二元神圣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迎头相遇,这就是:
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政治改革的核心,坚持并有效改进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把共产党转化为既具有智慧能力又具有博爱道德的精英贤能团,技术地而非体系地吸纳民主要素和民主手段进入传统民本政治体系,从逻辑上、法理上和制度上理顺各种政治力量的关系,为万世开太平,为人类拓坦途。
其相对于中国传统政治模式的主要改革点应当是:基于人格平等的原则确立民众平等之代表权,人大代表按照与人口数量的固定比例平等地从基层开始直选产生,逐级向上递选。人大代表与执政党员、政府官员两重身份分断,各级政府首脑与党委书记两职分断。军政最高首脑一人兼任。各级政府首脑同时受制于各级执政党党委和各级人大,各级政府首脑的产生实行党举民选,即政府首脑由贤能团(执政党)推举产生而非由大选产生,但人大代表却拥有对于政府首脑的选定认可权和bm权。人大代表携bm权每年定期于人大会议上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后无记名投票以动态评判政府的执政实效,考虑到弃权因素,人大代表对于政府的支持率低于三成或反对票过半则自动bm之。政协是开放的和权力虚化的政治机构,其建言献策的对象是执政党党委而不是人大。“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明显有别于西式民主政治,也实质性地有别于中国传统政治模式。
相对于最近五十多年来的政治模式,“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最大的变革是把中国儒学经典里君权民权二元神圣二元分辨的政治理念予以落实,即执政党党员和政府官员从各级人大的撤出、人大定期对政府的动态评判以及党政分开。相对于西方民主模式“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权分立,这种党举民选民评的政治模式是举贤、行政、评判的三权分立,即党、政、民的三权分立,但是实质是执政权和评判权的二权分立,是精英政治和民主政治的有机结合,打个比方的话,“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极其类似掌握产权的董事会、操作管理权的经理、有bm经理权力的工会三位一体的新型企业管理模式。这种政治模式既不是类似英国和日本的君王无实权的君主立宪制的“党委立宪制”,也不同于实质上民举民选民罢的西方代议制民主政治。这应当是既实现对传统民本政治的实质性变革又最大限度地避免动荡的制度设计,是具有中国自己文化渊源和信仰根据的制度设计,是更新了的儒家“内圣”信仰所理应开出的“外王”实践路径。
英国前首相丘吉尔曾说“民主是所有制度中最不坏的一种”,但是,我们把一个比民主更加优越的制度寄希望于这种“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上。
二、“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的宝贵价值
政治的最佳状况是类似于柏拉图“哲人为王”的理想国,毋庸置疑。儒家主张“唯仁者宜在高位”(《孟子·离娄上》),贤能者才可以当政。我们不应当因为后世君王们未能实践华夏祖先们的政治智慧而忽略掉它们的价值。《尚书·大禹谟》中,大臣益对君王舜的一句进言所传达出的政治理念至今依然闪耀着深刻的智慧光芒:“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咈百姓以从己之欲”。既不要放纵一己之私欲而背离民心,也不要违背真理而一味讨好百姓。我们不得不承认,由于人性的弱点和人类良知因种种缘故的尚未普遍觉醒,单有民主政体并不适宜于全人类未来,单有民本观念靠君王自觉地提高执政能力保持先进性则又是不可持久的。故结合了二者优点回避二者弊端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应当具有更加强大的历史生命力和明显的优越性。政治上,“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总体可能的效果是使社会管理更加理智、和谐、平稳、廉洁、高效、人道。我们不仅可以很容易地通过世界胸襟、实效、俭省、平稳、团结、易行、活力、人才等各个角度来清楚地看到这种政治模式的优越性,而且我们还可以看到它更加具有中华文化的特征。它是先秦儒学政治神学思想里所蕴涵的政治模式的合乎逻辑的现代展开,故它的出现具有着儒学复兴的外在标志意义,尽管这种标志是无形的是精神层面的。显然,这种具有中国文化根基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理念,对于中国当代的政治体制改革尤其具有重要的和务实的参考价值,在文化上它补足了自从1911年以来中国政治学所丧失的政治神圣合法性言说体系。
与西方相比,中国历史上几乎不曾存在体制化王权之外的现实体制化的独立神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历史上的民本政治理念就一直毫无开出民主色彩的政治要素之可能。今日的华夏儿女们应该细心聆听一下上古时期自己祖先在《尚书》里所耳提面命反复表达的民本政治理念:上帝爱人间众多普普通通的百姓,君王乃是上帝护佑民众仁爱百姓的渠道和工具,是上帝之爱的代理者。至于君王是否正在履行这个神圣使命,上帝需要时常的对于君王的评判,而上帝的神圣评判不是通过他亲自临格在君王面前,而是通过他所爱的百姓的动态生命。评判君王的角色不是同时由执政的君王来扮演,而是由民众来承当。“天工,人其代之”,君王代表上帝爱护民众,民众代表上帝评判君王,“惟天惠民,惟辟奉天。……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中》)撇开君民职守分工不论,单看在禀赋神圣性方面君权民权确实是平等无二的。民权与君权同属于天上无形神权的现实分支,才是政治儒学的真正宝贵资源。
在伦理学上,它实质上是体现了更加贴近现实的“银规则”,更加务实可行。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简单地从一个侧面说就是:民众没有举荐领袖的权力,却有认可、帮助、评判直至bm领袖的权力,民众没有决策权力却有否决政府决策的权力。这就是伦理学上的银规则在政治领域的民众立场的运用,也是汲取了西方民主政治模式和东方古典民本政治模式的教训而在逻辑上的综合产物。在许多不同的文化和宗教传统中,有一条“良心圣律”,它有两种表述方式,一是肯定式表述:“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也包括“爱人如己”、儒家的忠道原则“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被称为伦理学的“金规则”(金律)。二是否定式表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儒家的恕道原则。这被称为伦理学的“银规则”(银律)。在现实生活中,银规则对于社会政治生活尤其重要,银规则虽然稍显消极,但却是时时处处有效无害地发生作用的良心规则。而更加积极的金规则只有“己欲立、己欲达”的时候才可以把自己美好意欲“施于人”,而且这样做的时候还必须对于所“施”的对象的心意需要有充分了解,对其自由意志充分尊重,否则,“己所欲,施于人”也可能变为对他人生命自由的妨碍。政治是涉及千百万人的事,政府的一项政策如果有一点弊端,这弊端在民间可以被百倍地放大。所以,务实地看,民众要的果子,你可以不给,但是民众所不要的果子,你不能强给。这正体现了先贤的宝贵教训:“罔违道以干百姓之誉;罔咈百姓以从己之欲”。(《尚书·大禹谟》)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如果以人的身体来作比喻,毫无疑问,只有贤能睿智之辈才可以作头脑,而一般民众就是身体的各个肢体。肢体不能够决策整个人体的前进方向,但是头脑的决策一定需要顾及肢体的感受。当头脑错误地决定了全身的运行方向以后,肢体的痛苦反馈可以立刻促使头脑改变决定。可见,“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可能是最有效率的政治形式,具有极其宝贵的体制价值。这里最关键的有两条,即大脑必须是睿智的贤能团,全身的反馈神经系统必须健康畅行,决不能瘫痪。
总之,执政党对于官员的自上而下的拔举贤能和民众对于人大代表的自下而上的选举贤能,即执政和评判二者有机的结合,将会超越简单的完全民主,促使社会理智和平、公平通畅、持久良性发展。这种政治模式以执政和评判的二权分立代替西方民主政治的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权分立,它以民本论和性善论而不是以民主论和性恶论为理论基础。执政者(共产党及其推出的政权运作者)和评议机构(人大)都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只是分工不同而已,有相互的补救,决无初衷的敌意。这种政治模式既有民主成分又不至于分裂社会民众为情绪对立的两部分,既可以保障民意又可以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贤能团(执政党)的智能性的统一领导和民众的心情舒畅的自由发展将可以并行不悖。“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所体现的民意代表的金字塔结构在社会稳定性和给基层当地百姓带来的政策实惠程度这两个方面应当优于直选最高首脑的民意对折结构。当此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当我们意识到“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正是儒典《尚书》里的中华民族祖先心中神圣政治信仰之合乎逻辑的现代推演的时候,当人们日益认识到公平博爱才能持久富裕持久和谐的时候,中国就不应当再持久地继续等待,不应当再持久地继续搁置政治改革,我们应当釜底抽薪地从根本上解除潜在的危机。
(http://bookhk.com/book.asp?book_id=59此处可以网购《儒家神学新议》一书)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03月3日, 星期五 08:26 回复(35) | 引用(0) 加入博采
什么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置顶论文】
(作者置顶)
什么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
田童心
耶稣自我表白说:“我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章37节)概括而言,“真理见证论”认为耶稣生平是对于神圣真理的活生生见证,耶稣所见证的真理主要包括神圣恩典、神圣公义和神圣期许。相应地,“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就是围绕着“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而建构的对于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的见证者和神圣期许的传达者的信仰,之所以说这种信仰是人文主义的,是因为它最终落脚于对现世人生的鼓舞上,它相信耶稣所见证的一切真理最终都是为了使人得生命。“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明确内涵就是:认为耶稣的一生彰显了那位珍爱人类生命之上帝,彰显了神圣真理的价值实在性,表白了神圣的慈爱恩典(神爱世人、悔过蒙恩、过而不改是为过也)和神圣的公义(义人必不被弃),也表白了人性的神奇光辉和上帝对于人类生命积极发光充分张扬的期望(人具神性形象、上帝愿人积极创造、人生命“里头的光”不应暗淡、充分发光的生命才配得永生、结出果子的生命才配得永生)。耶稣对神圣恩典和公义的真理性的见证和所传达的对人性的神圣期许这三者密不可分。神圣恩典是人类自由创造的前提,它使人类轻装上阵;神圣公义是人类自由创造的价值桩,它肯定对于创造的必要追求;神圣期许是人类自由创造的力量源泉,它肯定人性的神奇光辉并且使人类具有成功的信心;这三者同时也都从反面提供给人类足够的警诫,催促一切觉悟者必须不遗余力地向着标杆奋进直跑。总之,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可以把一个迷路和绝望的人摆放到一条光明大道的路口,并且使人产生在这条光明大道上靠着神圣恩典“我可以、我应当、我能够、我必须”不断前行的强大心灵力量。尼采说过:“新教的本质在于它的原罪论。”(《反基督教徒》10节)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力持他救主义神学路线,注重强调神圣恩典,而对于末日复活之前的现世人性的神奇光辉则凭原罪论予以否定,即使偶尔涉及也是无力的,原罪论注定抑制了他们对人性光辉的现世肯定,因为路德认为只有在天堂里人性的神奇光辉才可以完全彰显。这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区别于宗教改革者的新教信仰的最核心所在。不同于围绕“别无拯救论”之基督论而建构起来的片面强调对于“恩典”的“信”的西方传统基督教信仰,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认为,“恩典”仅仅是耶稣所见证的天国信息的第一步,耶稣所传递出的上帝心意最终落脚于对现世人生的鼓舞上,“因信称义”最终应当落实在追求结果子的“循道称义”上。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是他救与自救密不可分的统一。
因为判断一个人生命义否的终极权柄在上帝手中,故我在《神学的觉悟》一书里对“义人现世可寻”的神学命题的肯定,并非是要我们骄傲自足、故步自封、不思进取地自以为义人,并非否认我们生平曾经犯过罪和时刻存在的犯罪可能性,恰恰相反,而是旨在鼓励每个人持有一个“我凭借神圣恩典可以行义”的坚定信心去积极进取,持有一个能够悔改并拒绝犯罪的信心能够有力量忘记背后努力面前向着标杆直跑(《腓立比书》3章13节),这样到现世生命终点把灵魂交给上帝时我们都可以一直心灵平安,因为我们努力了,我们不是判断者但是我们有信心被上帝判断为义。
在《圣经》里有三段重要经文可以典型地注解耶稣的见证和表白的内涵,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坚强基石,即《出埃及记》34章6、7节上帝在摩西面前充满恩典和公义性质的自我陈述和《以弗所书》4章6节对上帝之超越性和人性之神奇光辉的同时肯定,以及耶稣亲口讲述的传达出上帝对于人性的期许的一段最形象比喻,即《马太福音》25章14—30节。为理解的便利,三段经文姑录如下,并简单阐释各自的价值所在:
甲、上帝起初在摩西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章6、7节)上帝首先是爱,对于悔改者即赦罪,对于不知悔改者才公义地追讨其罪。耶稣以其生平见证了这神圣恩典和神圣公义的关乎生命的确凿真理属性。神圣恩典和神圣公义这二者其实是一致的。在《出埃及记》里上帝说追讨罪人的血债直到三四代,与后来以西结先知所领受的“儿子不受父亲所吃葡萄的酸”的恩典道理也并不矛盾,耶稣在福音书里(《路加福音》11章48节)连带祖宗地谴责犹太人也是因为他们未能从祖宗的恶行那里回转而是“又证明又喜欢”那恶行,这正吻合了中国孔子所认为的那个道理:“过而不改,是为过也”。耶稣的赦罪实践和宣讲乃至最后走上十字架的流血献祭,就更是这个真理的活生生见证。只要人们从罪中醒悟回转,罪就可以被赦免和涂抹,这种赦免无需任何先前的功德行为只需个人自由意志的从此回转,而且由于罪是对上帝神圣意志的悖逆,故罪的被赦免和被涂抹,也只有上帝本身才有资格表白,在此意义上,新约里的这些话才可以成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2章8、9节)“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翰福音》15章16节)在那个浪子回头的故事里可见,浪子回头之前没有任何行为是足以讨父亲欢心的,但是只要他相信父亲的慈爱并从流浪放荡的路上醒悟回头,则就会被父亲悦纳。除了心灵的真诚回转之外,神圣恩典的确是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地降临于个体生命中的。上帝对人类亘古长存的恩典,体现在对于人类自由意志的尊重:向上趋善,他则免去我们昔日罪负;向下趋恶,他则暂且忍耐,不轻易发怒立刻审判,但是却不能喜欢人类的执迷不悟和死不悔改。归根结底,恩典和公义都传达出了神圣的慈爱。耶稣所见证的神圣恩典的存在,实在是人类自由创造的心理前提;如果没有明确可靠的赦罪恩典的宣示,我们的心灵能够轻松前行一步吗?我们可能会沉溺于无尽的懊悔之中,并且害怕任何创新。如果没有耶稣死而复活对于公义价值的不朽见证,我们敢于断言“义人必不被弃”吗?我们敢于相信《旧约》里“恒心为义的,必得生命”(《箴言》11章19节)的智慧宣告吗?我们可能面对邪恶肆虐的场面而怯于见义勇为,甚至会嘲笑那些执着追求自己信仰价值的义人是傻瓜。
乙、《新约圣经》里保罗明确认为“上帝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 以弗所书》4章6节,“众人”一词原文意思是“一切”,吕振中译本、现代中文译本、中文新译本更是把此词翻译为“万有”)这节经文提到上帝的超在的神圣性,也认为人类的社会关系和个体生命里都具有神圣性,这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最简明的《圣经》依据。这节经文的真理性在福音书里被证实的例子,就是在《马太福音》25章那里耶稣所讲的关于末日审判的故事。这个故事充满了平等博爱的人文主义信息: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
另外在《约翰一书》4章20、21节那里也有力地支持这种人文主义信仰观念:
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有古卷作“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
《圣经》里肯定地说:“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约翰福音》1章1—3节)“生命在他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章4节)“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约翰福音》8章58节)的圣子耶稣没有要求爱的对象“弟兄”仅仅是指那些义人,其实他多次要求人要像天父那样爱一切人(比如《马太福音》5章44—48节)。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人即使是罪人也还有一定的神性形象存在,当《创世记》9章6节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就表明了这个奥秘。上帝并没有说一个人对那些坏人就可以随便流他的血。在该隐犯罪之后,上帝甚至还特别发布旨意保护他:“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创世记》4章15节)
一般保守的基督教徒一提起“人文主义”,往往认为人文主义者看宗教为人类心灵空想的产品和人类对宇宙的观念,认为人文主义者都不承认上帝和启示。事实上,历来的人文主义决非只有这样一种思想形态的。基督教人文主义既坚信上帝的超在,又强调神性对于人类生命的内在。对于一个超在的本质为爱的上帝的信仰,是栓系人间价值的“价值桩”,是确保人间价值的神圣性不会沦入有限性的深刻凭借,是个体心灵的日常安慰所在,是每个人的人格尊严的保障,是每个民族文化尊严的保障,也提供了人类在精神层面联合的可能。哲人海德格尔在去世前断言:“只有一个上帝能够拯救我们”。其弦外之音应当包括,只有全人类共同尊敬同一位天父上帝,人类才会有各个民族之间以及各个人群之间合作而非分裂对抗的未来前景。而对于人类生命的内在神性的相信,则是人类个体自尊、个体自信的动力所在,同样也提供了人类和谐地彼此尊重的可能,可以保障人类的联合不是在屈辱和奴役的状态下的联合。在文化领域,对于人类生命的内在神性的相信,应当也是肯定普通启示的神圣价值的依据之一,进而也是我们不应当以《圣经》或基督教文化来蔑视一切其他民族文化的依据之一。
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不仅以其对于人性内的神性存在的坚信,提供给人类彼此尊重、平等博爱的价值依据,更重要的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还通过对于人性内的神性存在之发光属性的明确见证,催促和鼓舞人类的积极创造。根据《圣经》记载看,上帝赋予人类生命以神性的样式和形象,同时人类的生命具有地球的物质属性,这使得我们无法明确判断“人性到底是仅仅包含部分神性还是人性即等于神性”故而宁肯采取保守的主张,但是我们可以明确断言的一点却是:人类生命的真正宝贵价值就在于我们生命里的神性。忽略神性看人性只能是对于人类生命的贬低。只要人还被称为人,人性就和神性不能完全脱钩;无论人性内含的神性成分是多是少,人类都不能够和动物植物相提并论。进而我们又可以断言人类生命的真正辉煌出路就是把我们内在的神性发挥出来,与神同行与神同工,因为《圣经》的确记载着,人可以明明知晓上帝的神性(《罗马书》1章19、20节),人可以与耶稣的生命同在(《马太福音》28章20节,《约翰福音》15章4节),人可以效法耶稣(《罗马书》8章29节),人可以变成主的形状(《哥林多后书》3章18节),人可以把基督成形在自己心里(《加拉太书》4章19节),人可以效法神(《以弗所书》5章1节),人可以与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得后书》1章4节)。耶稣作为“完全的人”展示了人的生命潜能,作为“完全的神”展示了上帝的恩典和公义。耶稣的“道成肉身”向人类展示了生命的光辉以及这光辉的源头。耶稣的生平展示了人类每个个体生命应该发出的光辉,“生命在他(耶稣)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地上的人。”(《约翰福音》1章4节、9节)耶稣不仅见证了上帝的超在性,肯定了作为创造主的“天父”的实在性,耶稣还同时以其在世界上三十多年的肉身生命活生生地展示了上帝“住在众人之内”(《以弗所书》4章6节)的光景,他向我们表明:人不是上帝,在我们的创造主面前必须谦恭敬虔;但是人类却可以在肉身接纳上帝的道,“人能弘道”,人类可以把天赋的神性发挥到极高的地步,只要我们愿意,其实我们可以在现世生活中彰显神的荣耀,行出神的道;其实只要我们人类愿意,觉悟了的人最终可以做到不去犯罪,人可以靠着寻求神圣真理而行义。耶稣的一生是神性真道充满于人的一种生命状态,是人性神奇光辉的见证,是人的极大可能性,是对于整个人类发掘自身神性潜能的一个极大鼓舞和引导。这样我们因着耶稣的道成肉身就可以肯定在现实世界里在基督教以外的真善美的应当有的一定价值,这种神圣价值凡觉悟者都有实现的可能性。
此外,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对于人性内的神性存在及其外向发光属性的坚信,还提供了“爱人如己”的正当性和应有的方向。“爱自己”的确是神圣的,但是“自爱”决不等同于“自私”。对于真正觉醒了其神性生命的人,其“爱自己”是不满足于基本物质追求的最终是外向发光的和创造性的;而生命不觉悟者的“爱自己”就极其容易沦入内敛生命之光的充满伤害性的自私,极其容易把维持生命存在的基本物质追求视为生命意义的全部,生命不觉悟者甚至也不能够把维持生命存在的基本物质层次上的爱推己及人,更谈不上追求生命的高层次的充分发光和创造。所以,当耶稣说“爱人如己”的时候,不言而喻地表明人人生命里皆有外向发光之神性并希望人们觉醒到这一点;当耶稣说“爱人如己”的时候,他绝非在为漠视他人生命的贪得无厌之辈辩护。
丙、肯定人性的神奇光辉是神圣期许能够表达出来的逻辑前提,这种对于人性的神圣肯定其目的决不可能是让人类自高自大,对于人性的神圣肯定最后只能落脚在对于人性神奇光辉得以张扬出来的神圣期望。个体生命仅仅觉悟到人性生命的神奇宝贵并不能够得到上帝的悦纳。耶稣通过传达天国道理的一个最有名的比喻故事殷切期望人们努力发挥神性生命和神圣天资去积极创造,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我们不懒惰,只要我们愿意,我们的生命其实是可以活出令上帝喜悦的光景的;但是,从反面看,如果我们始终不觉悟不行动,则我们就是被诅咒的不结果子的果树:
天国又好比一个人要往外国去,就叫了仆人来,把他的家业交给他们,按着各人的才干,给他们银子,一个给了五千,一个给了两千,一个给了一千,就往外国去了。那领五千的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了五千;那领两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两千;但那领一千的去掘开地,把主人的银子埋藏了。过了许久,那些仆人的主人来了,和他们算账。那领五千银子的又带着那另外的五千来,说:“主啊,你交给我五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五千。”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那领两千的也来,说:“主啊,你交给我两千银子,请看,我又赚了两千。”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那领一千的也来,说:“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银子埋藏在地里。请看,你的原银子在这里。”主人回答说:“你这又恶又懒的仆人,你既知道我没有种的地方要收割,没有散的地方要聚敛,就当把我的银子放给兑换银钱的人,到我来的时候,可以连本带利收回。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25章14—30节,另外参见《路加福音》19章12—27节、《马太福音》21章19节、《约翰福音》15章2节;反面对比参见《马可福音》11章12—21节等等)
引出“马太效应”的这段比喻故事与《尚书》里“上帝引逸”的观念和《多马福音》里耶稣语录一起共同把鼓舞现世人生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启发给我,尤其是把上帝对人类的神圣期许启发给我,它使我明白对人性的神圣肯定最终应当落脚在神圣期望上。从“上帝愿人积极创造”这一创造性的生命视角来观看,则福音书里耶稣所讲的其他大量比喻故事立刻就具有了与《多马福音》相呼应的外向张扬生命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之意蕴。[1]耶稣所讲的大量比喻故事,其实都还蕴涵着耶稣本人另外的一句表白:“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章10节),上帝期望人类生命能够得到充分和丰盛的张扬,恩典、公义、人性神奇光辉的展示等等,最终还是归结到期望人类得到生命。我们相信,上帝能够使今天每一个人都生活得很好,正如他能够造出完全听话的人类一样;但是他赋予人类自由意志,目的就在于他期望“天工,人其代之”的神人同工关系是建立在人类的自由抉择的基础之上,他期望人类能够觉醒并发扬人内在的神性光辉,博爱万众,结出以仁爱为首的果子来,靠着这种觉醒最终解决人类社会的危机。遗憾的是,目前人类远远未到普遍觉醒的地步,尤其那些各国政客们,无视人类环境的恶化、贫富分化、核子战争的危险。古希腊柏拉图反复念叨其老师苏格拉底的一句话是“真正重要的不是活着,而是活得好。”活得好就是意味着活得高尚、正直。(《柏拉图对话集》)耶稣的一生向人类所展现出来的信息概括起来实际就是自由创造的可能前提(赦罪神恩)、自由创造的能量凭借(肉体生命的神性光辉)、自由创造的严重必要(义人必不被弃,结出生命果子才配得永生等关乎生命的神圣公义)。上帝通过耶稣告诉世人:每个人的生命在创造性的道路上自由充分地展开是许可的、是应当的、是能够做到的、是永生所必需的。信仰耶稣得力量,就在于认识到我们的生命是与永生无限之源头相联通的神奇存在,认识到我们生命中的神性的巨大潜能,并且认识到上帝乐意我们把这潜能发挥出来,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约翰一书》4章17节)“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书》4章13节)“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章43节)个体人生道德的正义性是让一个人的生命能量尽可能地在“利而不害”的方向上充分地发挥出来。大而言之,国家政治的道德正义性就在于有利于民众生命能量的发挥,全人类免于自我毁灭的正确途径就在于把“爱人如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伦理规则努力推广到国际关系中。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国家民族乃至人类整体,张扬生命创造性的严重必要就在于它回过头来事关生命本身,这就是在生命领域里同样有效的严峻无情的“马太效应”。结出以“仁爱”为首的灵性生命果子(《加拉太书》5章22、23节)不止是个人生命得救的必要前提,也不止是一个民族文化生命能够延续光大的必要前提,而且还是全人类能够在上帝面前永久和平发展的必要前提。福音书里所展示出的神圣期许既是对人类的鼓舞也从反面警示我们:当结果子的树若没有果子,等待它的命运只有永远的彻底死亡(《马可福音》11章12—21节),施洗约翰的话决不只是说给古代犹太人听的,也是对全人类每个个体乃至全人类这个生命整体的严厉而诚恳的警告:“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章7—9节)在今天这个已经有核武“斧子”放在全人类整体生命“树根上”的时代,这信息怎能够不令人感到深深的焦虑和危机呢!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在这里就与20世纪的自由派乐观主义神学立场有所区别了,因为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决没有理查德·尼布尔所批评的自由派乐观主义神学的立论缺陷:相信“一个没有愤怒的上帝,通过一个没钉十字架的基督,把没有罪孽的世人带入一个没有审判的天国”。(理查德·尼布尔《美国的天国》)
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当然鼓励人们追求现世的“事业成功”,但是,任何把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与社会达尔文主义简单挂钩的想法都走入了同尼采“超人”一样的误区,因为关乎永恒生命的终极判断的权柄并不掌握在人间任何个人、团体、国家、民族的手里,故而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在鼓励张扬个性生命的同时,也坚守人道底线,也坚决拒绝任何蔑视他人生命尊严的所谓“创造性”,坚持追求目的和手段的双重正义,反对把牺牲弱者生命的现世“成功”等同于神圣的“结果子”,因为即使是“浑身生疮”的“一个讨饭的”卑微之人也有可能因为其生命的果子而被接纳入神圣天国。(《路加福音》16章20节)所以,每个人生命能量在现世的最合宜出路就是建设性的“向着标杆直跑”而不是企图僭越自己运动员身份做起其他运动员的终点裁判,当然,现世最有意义的人生首先也决不是做麻木的看客;而每个国家在现世政治运作的最不可缺少的神圣环节也就是维护每一个人基本人格尊严的社会保障;同样,人类生命整体能够持久和平发展的前提只能是在国际社会无论大小强弱地确立各个国家的集体人格(国格)尊严。
显然,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是一种积极的信仰,是一种催人奋进的信仰,对于觉悟者而言它就是心灵腾飞的强力推进剂,对于彷徨者而言它是警钟。在中国,它能够和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先进文化相容,因为它迥异于共产党人曾经批判过的那种西方传统基督教信仰,迥异于列宁所批判过的那种妨碍群众积极性并“会造成最直接和最严重的危害”的“无为道德”的基督教信仰。[2]它可以提供一个价值桩使人们能够在生活中反抗类似加缪笔下薛西弗斯的荒诞无聊,它也可以充实蒂利希笔下的“存在的勇气”之内涵。由于它看重现世的个体人的“觉”和“行”的得救价值,不像西方基督教那样片面强调对于“恩典”的“信”,故它与传统的体制化教会的纽带是天然地松散的。
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与新纪元(New Age)运动观念也是存在重大区别的,这种区别主要就是理性地认为人性之中含有神性的观念与武断地认为人性就等于神性进而否认创造主的观念之区别,好比认为人性中含有佛性的南朝竺道生与认为人性即佛性的禅宗慧能的区别,又好比认为人心中有天理之王阳明“心学”与认为人心即天理的王学左派的区别。保持这种区别和清醒是必要的。禅宗末流衍生出呵祖骂佛之极端,不敬畏“天父”的新纪元运动也极其容易陷入对于爱的客观标准的迷失。尽管“爱”的具体内容、“道德”的具体内容具有时代相对性,但是爱的内涵性质如果不依据耶稣的见证而明确为创造性,则难免会误以害人为爱人。类似地,教会历史上诺斯替主义的信仰观念也并不能够满足我们:若不突出耶稣生平对于上帝的恩典、公义、期许的真理见证价值,而仅仅认为罪是愚昧无明所致,觉醒内在神性生命即可除罪,那么,如果确认这种无明是得罪上帝的愚昧,则旧有之罪凭什么被涂抹并且何人有权令人信任地宣告这种涂抹呢?即使一个人觉醒了其内在生命具有神性,若无耶稣生平的外向发光的见证又如何保证这种神性觉醒不会沦为自大狂或者逍遥无为的仙人、罗汉?我们需要进一步追问:爱和创造的含义又是什么呢?究竟何为道德评价尺度?我们内具的神性应当是何种形象?
从耶稣的教导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对创造主的仰望前提下人类之间的伦理观念才可以不至于塌陷地牢固确立:
法利赛人听见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他们就聚集。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章34—40节)
把眼光紧紧盯在耶稣身上,我们还可以看出,人类之间“爱”和“创造”的最准确含义应当是“对于时空之中的具有自由意志的人类生命的利而不害”。道德是围绕历史时空内的生命而展开的价值评判,而罪恶当然决非就等于人生欲望。对于“道德”的定义需要高度突出的就是三个词汇:“人类生命”、“自由意志”、“相对时空”。展开看来,人类之间能够达成的道德伦理层面的“爱”和“创造”的具体内涵是:
第一,性质上的对于人的生命意志的尊重,对于人的生命价值的尊重,对于人的生命的利而不害,不是又利又害。 “你们中间谁有一百只羊,失去一只,不把这九十九只撇在旷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路加福音》15章4节)上帝之所以珍惜每个人的生命价值,哪怕在人看来这人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就在于人类是一个包含有神性形象的生命类别。此即对应着儒家追求生命内在觉悟的现代意义上的“尊德性”。从此角度观照开去,可以相信人类的神性良知其最后的内核应当是对于生命的天然认同和肯定。人对他人的生命伤害不仅是对于创造主的不敬,也是对自身生命的逻辑否定。
爱的属性是否实现,必不可少的还需要被爱者的主观意志的动态判断。耶稣最为人所知的教训是:“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加福音》6章31节)“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教训的真义”。(《马太福音》7章12节)全本《圣经》里所展现的上帝对于人类的呼唤、寻找和规劝,简直可以说是苦口婆心了,我们可以从一个个故事里感受到上帝不愿意把他所爱的对象创造为没有自由意志的机械人,上帝对于人类展现出的爱和公义都奠基于对人类的意志自由的尊重。有了个人的意志自由,才谈得上人类的责任;延伸到政治上,有了来自人民自由意志的动态评判,才谈得上人民对国家的责任,才会使政府没有机会把政治强奸宣传为民众的投怀送抱。
“利”意味着实际有用,不是仅仅止于空谈。人们清楚地看到,从电灯电话到搜索引擎,实用性创新对于美国的最近两百年来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多么重要的作用。一个人产生一种新颖的思维是容易的,但是如果它不是对现实人生的心灵振奋或物质利益的改善有益处,那它就只是空想而不是创造。
第二,时间层面与时俱进的创新。爱的属性是否实现,也需要施爱者的知识的相对充足,需要儒家现代意义上的“道问学”。意识到这个层面的道理,终生不懈地学习是每一个充满爱意的觉悟者必定要追求的事。耶稣多次面对他那个时代的犹太人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马太福音》第5章)
第三,空间层面生命个性化的展开。
彼得看见他(约翰),就问耶稣说:“主啊,这人将来如何?”耶稣对他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约翰福音》21章21、22节)
耶稣这里传达出的意思之一是,各人需要关注自己的人生道路,即使是出于善意,也不要勉强别人采取同自己一样的爱的方式,因为那样做等于代替上帝判断世人。每个人首先所应当做的是努力保障自己的脚步不偏离义路,对于他人在义路上如何展开生命则无权干预。耶稣在“按才干授银两”的那个故事中表明,每个人的天资天赋确实是不同的,但是这并不能够表明天资较低者就在上帝面前没有地位,恰恰相反,各人只要按照自己独特禀赋的生命能力忠心努力发光就可得到上帝的喜悦,上帝并非用那禀赋最佳者的生命表现作为绝对标准来简单地评价每个人。这个道理在耶稣评价那个奉献出仅有的两个小钱的寡妇的记载里又再次得到证明:“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马可福音》12章42—44节)福音书的另外一处还记载着一个“浑身生疮”的卑微的“讨饭的”人也可以被接纳入神圣天国,而一个财主却未必能够进入天国。(《路加福音》16章20节)所以个体人生在上帝面前被判断的标准决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结合了个体生命之独特的实际背景的。德国著名宗教思想家西美尔(Simmel,1858—1918)讲过:如何赢得灵魂拯救,世上不存在万能处方,各人都应各自走自己的道路,“拯救灵魂只是为了实现或表现我们一定的内在本质。”[3]扩大到更广泛的人群,尼采也讲过:“任何民族不判断价值便不能生存;如果它要自存,它判断的标准应当与邻族的不同。”[4]但是,个性化依然不可忘记的是必须以对他人生命的无害为方向。
[1]详见《神学的觉悟》一书第五章第四节的大量细致的分类罗列。
[2]《列宁全集》第17卷,第36页。
[3]西美尔著曹卫东译《现代人与宗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第1版第139页。
[4]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66页。
- 作者: tiantongxin 2005年11月30日, 星期三 08:12 回复(3) | 引用(1) 加入博采
向全世界传播中华文化:北美中文版《儒家基督徒神学: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面世
------------------------------------------------------
(北美中文版《儒家基督徒神学: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
美国学术出版社academicpress.us,2012年3月第1版,
国际书号ISBN-13: 978-1936040322
网购地址之美国学术出版社
http://www.academicpress.us/Databaselookup.aspx?kw=Tian Tongxin
网购地址之亚马逊网上书店http://www.amazon.com/gp/product/1936040328/ref=olp_product_details?ie=UTF8&me=&seller=)
------------------------------------------------------
------------------------------------------------------
《儒家基督徒神学》后记
在笔者关于儒家基督徒神学的论述即将告一段落的时候,感觉还是有必要回答两个问题。
问题之一,真理的绝对性怎么体现?
真理的绝对性仅仅一直存在于上帝那里。真理在现实世界的言说表达里呈现为相对真理。即每一个传道者都可能言说了部分真理,但是每一个传道者肯定也带有自身局限性,带有对于真理的误读。世间没有谁的神学思想配称为绝对真理体系。意识到此一点我们就会同意:追求真理者在理论层面需要互相探讨、切磋和辩论;在社会行动层面需要培养互相协商精神。
我们往往看到,真理在现实世界的现象行动里呈现为耶稣生平般的曲折命运。有被尊敬的喜悦情形但是也有被误解被鞭打被抛弃被埋葬的悲苦情形。因为真理不是在真空里传播,而是在具有文化属性的、社会属性的人群里传播的。故神圣真理在传播过程中有被干扰被异化的可能性。我们也相信上帝会以内在的引导来保守真理的传播,但是焉知教会史上那些质疑传统神学的人不是被上帝的灵感召来纠错的呢?正是由于这些质疑使得我们有不同的声音可听,神学的天空才不会出现一手遮天的情形。从“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之全息象征的角度看,上帝的真理在此世的命运必然是坎坷的,但是终究会获得胜利。
问题之二,我们怎么理解保罗说的“我只知道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儒家基督徒神学有特别的必要吗?
我们需要先看,“基督并他钉十字架”的信息内涵是什么呢?根据《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的记载,为基督预备道路的施洗约翰呼吁人们:“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基督出来传道的第一句话就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悔改是上帝神圣真理中关乎此世人类的第一信息。我们看基督一生所彰显的上帝神圣真理大略可以概括为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其中,神圣恩典和神圣公义最终都落脚在神圣期望上,这神圣期望就是人的悔改。“悔改”在给人的福音信息里具有首要性和终结性。当明清之际李颙概括儒学前辈的文化工作的时候,他认为“悔过自新”才是儒学的实质精神。
儒家基督徒神学之所以有强调的必要,根本上乃在于它可以有力地纠传统神学之偏。因为,基督教传统神学的原罪论和预定论这两论在逻辑上和心理上都无疑地妨碍着基督徒的悔改。
奥古斯丁主张“内在恩典”,即认为圣灵内在于人的心中,指导人的善行,人的所有为善的选择和举动都是上帝恩典的产物。我的确相信上帝的“内在恩典”对于我们基督徒的引导,但是我要和传统神学拉开距离的地方就在于,上帝的“内在恩典”对于我们基督徒的引导过程里究竟有无人的个体主体性的存在。倘不能够确认人的个体主体性的存在,则何谈上帝的“内在恩典”的展开?恩典要对谁展开?在旧约先知书那里,我们可以看到上帝究竟是如何改变了约拿的心:即使约拿在上帝的大能面前感到自己的渺小而回头听命于上帝之际,他的内心不是还存有独特的主体性偏见的吗?回头的约拿还是需要上帝的进一步开导,他的主体性其实一直存在。
基督教传统在“内在恩典”话题上往往不愿意谈论人的主体性,以为如此会淡化上帝的救恩,类似于周伟驰先生所担忧的会“由传统的内在恩典转向了外在恩典,因此将圣灵的作用大大地降低”。但是逻辑上,在宇宙时空内倘若没有被救赎者的主体性,永恒和救恩这些概念就无从谈起。这也是我担心基督教在中国会沦为现代礼教的地方。具体而言,若不谈人的主体性,基督教就不能够鼓舞人的积极创造。若不谈人的主体性,基督教就可能沦为口头上的信仰和没有是非追求的逆来顺受、消极无为。目前时代背景下,个体人的主体性在中国是尤其需要强调的。中国文化传统历来缺少的正是个体人的主体性的独立和觉醒。在凸显人的主体性上歪打正着的王阳明学说就显得特别宝贵了。数千年来中国人的精神问题正在于主体性的沉睡或者普遍安于自己主体性的被代表和被包办代替。若基督教来到中国不是促进了中国人个体主体性的独立和觉醒,反而更加泯灭了中国人的个体主体性和悔改之责任心,以及更加固化了中国人在创造上的惰性,那么,我只能称这样的大谈人之罪性、上帝包办代替信徒之悔改、上帝单方面保守信徒的基督教是毒害中国人的现代礼教。其流毒尤甚于儒家旧礼教的地方在于,它不仅促使信徒的精神生活僵化懒惰,不思进取,它甚至还蔑视道德,暗示着恣意作恶的合法性。
这样看来,“不接受原罪论和预定论还能够有基督教吗?”这个常见的质疑明显是陈腐的。相反,只有拒绝传统神学两论的基督教才可能是利于基督徒悔改的合乎基督心意的基督教。总结一下可知,这里的关键点仍然是罪与罪性的概念区别问题。罪的实在性并不意味着罪性的实在性,亚当夏娃之后的人类在上帝面前是常常迷失的羊但绝不可以因此就认为这种迷失会把人异化为狼。另外,在理解上帝的预定这个问题上,只有把上帝的预定和上帝的预知挂钩,才能够激发出悔改的动力和信心。因为我们的悔改是上帝早就看见了的,我们能够悔改并且只有真正的悔改才可以证明我们是上帝的儿女。
感谢中国社科院基督教研究室的周伟驰先生为拙著而写的热情洋溢的前言。感谢可爱的神学生们的诸多提问,正是这些提问促进了我的思考。感谢我的妻子孙美慈牧师对于我的神学思考始终如一的支持,她拥有三种神学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她对于圣经、希腊文、希伯来文的熟悉,都是我随时的帮助。感谢安妮特·珊娴(Anita Cencil)女士和魏耀川教授在本书出版事务方面的大力协助。愿上帝一并记念他们为传扬基督信息所付出的辛劳。
田童心 2011年10月27日
2011年12月25日补记
- 作者: tiantongxin 2012年03月30日, 星期五 16:0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原罪论预定论批判(长篇论文)
原罪论预定论批判
田童心
众所周知,路德在沃尔姆斯会议上说过著名的话:“除非经文的佐证和清晰的理性说服了我,我只能以我所引用的经文和受制于上帝的话语的良心为根据。”按照路德给我们的提示,从学术角度解决信仰上的难题,只有靠经文解释和理性逻辑。解决原罪论和预定论这两个历来争议极大的问题,也同样需要诉诸经文解释和理性逻辑。
第一节 两论的代表性神学表达举要
1、对基督教最有影响的古代教父奥古斯丁:
《教义手册》:亚当的罪使他的后裔都受了败坏,生在他所招来的死亡的刑罚下。但人犯罪之后,就从伊甸园里被逐出去,并且由于他的罪那以他为始的全人类,就在他里面败坏了,受死亡的刑罚辖制。凡由他和由那引诱他犯罪也和他一同被定罪的女人所生的就都是背逆的情欲的后裔,就都被这原罪所玷污。(第26章)主的人性却能完全不受罪恶的沾染,因为这人性不是由两性的的人欲而生的。由两性的人欲而生的一定会犯罪,必须借重生的洗才能得洁净。但主的人性却是由童贞女借着信而不是借着性欲产生的。(第34章)
《论基督的恩典和原罪》:我们本性的缺点深深烙印在我们的后裔里面,使他们有罪。
《论本性与恩典》:人类的本性已为罪所败坏(第22章)。人之被造,就是能够从公义走到罪恶,却不能从罪恶回到公义(第25章)关于马利亚,我不愿提出罪的问题来,一面对我们的主不恭不敬;因为我们知道主自己无罪,也把战胜罪恶的丰盛的恩典赐给那特别蒙恩怀孕生了救主的圣母。(第42章)
奥古斯丁在《论原罪》44章那里认为即使基督徒的洗礼所洗去的也只是本罪,至于犯罪的根本原因(原罪)却没有触动,好比只是剃去了外在的胡子而胡子根却并没有除掉,只要基督徒在性活动中产生情欲就必定继续会把原罪传染给后代。
2、新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
《奥斯堡信条》第二条论原罪:自亚当堕落之后,凡由血气而生的人,就生而有罪,即,不敬畏上帝,不信靠上帝,有属血体的嗜欲。
《桌边谈话录·论自由意志》:我的意见乃是这样——若有人主张自由意志能够作任何属灵的小事,他便是否认了基督。……我承认人有自由意志。但这自由意志只能在挤牛奶盖房子等事上有效,不能做比此稍大的事。
《日用灵粮之八月一日》:凡是基督的真圣徒都必须是大罪人,而且仍旧是罪人。
《马丁·路德博士小问答略解附注》第一一四问:人类自从陷在罪恶里,神性形象就失落了。但在信徒里面,这形象开始更新,只有在天堂里这形象才得完全复原。
在马丁·路德的后继者所著的《协同之良方》“论原罪”部分里阐释马丁·路德观点认为只有在末日复活后人类的原罪才可以彻底去除:除上帝以外,无人能将我们本性之败坏与本性本身分开。这事只有在复活中一举成就,那时,我们被埋葬的本性本身会复苏并永远活着,如约伯断言:“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上帝,我自己要见他,亲眼要见他”。[1]
梅兰希顿在《为奥斯堡信条辩护》里为路德艰难地辩解说在耶稣降世之后,人在受洗时并非将原罪洗掉,而只是上帝不再将原罪归给人:我们的反对派攻击路德,因为他说原罪在受洗后依然存在,……这话是明显的诽谤。……圣奥古斯丁的说法与路德相同:“在圣洗礼中,罪被赦免,并不是罪就不存在了,而是罪不归于人。”
3、新教改革领袖加尔文:
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体系里可以肉体性欲遗传的原罪在逻辑上自然地推论出预定论。加尔文极其推崇奥古斯丁主义,但加尔文更加系统地发挥了预定论,把预定论的神学价值抬高到空前的地步。
加尔文《基督教原理》第二卷第五章“斥支持自由意志的论点”:
决不能否认奥古斯丁的主张;他的主张已为一般人所公认,甚至经院派的学者也一致赞成;这就是说:人自堕落以后,就丧失了得救所凭借的恩赐,而一切固有的本性也都腐化了。我们应当把这点当做无可置疑,不能动摇的真理:人心完全离开了上帝的公义,所以凡人心所谋算,渴望和从事的,都是不敬,邪僻,卑下,不洁和凶恶的;他的心完全为罪的毒素所侵染,以致除腐败的以外不能产生什么,假如有时候,人似乎能做出些好事来,但心灵还是虚伪,方寸之间还是受内在的邪僻所奴役而不能自主。
加尔文《基督教原理》第三卷第二十章“论永恒的拣选”:
救恩对于某一些人是白白赐予,对于另一些人却是无由达到的,……上帝的恩典并不是毫无分别地把得救的指望赐给所有的人,却是将救恩赐予某些人,而对另一此人则加拒绝。若不明白这个道理,就必减损了神的荣耀,并减少了真正的谦卑心。……倘若我们为要承认救恩完全出于上帝的仁慈,就必回到拣选的泉源,……除拣选的教义以外,再也没有什么能产生谦卑和感恩的心的。而且除此之外,我们的信念也再没有坚强的根据。我们这样说是依据基督权威的,他拯救我们脱离一切恐惧,且叫我们在许多危险、陷阱和可怕的冲突中不为所胜,并应许保守一切天父所招集在他保护中的人。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凡不明白自己为神的特别子民的人,都要不住地为焦急惶恐所苦恼;因此,凡忽略了我们所提出的这一大助益的人,就是摧毁了救恩的基础,替别人和他们自己招引恶果。并且,教会之出现,也是由于这一教义。
……上帝藉着他的预定拣选了一些人,叫他们有生命的盼望,对另一些人,则判定归于永远的死亡,关于这件事,凡属虔敬的人都不敢完全否认。……上帝真实地看见。其预知包括着整个宇宙,和一切被造之物。所谓预定,乃是上帝的永恒旨意,就是神自己决定,他对世界的每一个人所要成就的。因为人类被创造的命运不都是一样的;永恒的生命是为某些人前定了的,对于另一些人却是永远的罪刑。既然每一个人都为着或此或彼的一个终局而创造的,所以我们说,他是被预定了或生或死的。
……根据《圣经》的清楚教训,我们敢肯定地说,由于上帝的永久而不改变的安排,他早已按照自己的意旨,决定了要将谁接入他的救恩中,并将谁贬入灭亡。我们坚信这种安排。就被选者一方面来说,是完全根据他(神)白白施赐的仁爱,与人的功劳丝毫无关;对于那些神定了罪必须灭亡的人,他们不能进入生命的门,也是出自公正无可非议然而却不可理解的判断。关于那些蒙拣选的人,我们认为呼召就是拣选的证据,而称义也是另一个表明标记,直到他们在荣耀中算为完全。上帝既以呼召和称义来印证他所拣选的人,就把当弃绝的恶人摈弃了,使他们不认识神不能得到圣灵的帮助而成圣,等待他们的只是神的审判。
4、产生于1561年荷兰改革宗教会信条,又称《比利时信条》:
第十四条论人之创造与堕落,及人不可能行善:
由于(始祖)他成为邪恶,倒行逆施,在一切所行的事上成为败坏,丧失了他从神所领受优越的恩赐,只残存一小部分而已(笔者注:谁告诉信条作者说只存一点点呢?),足以叫人无可推诿;因为在我们里面的光已经变为黑暗,正如《圣经》所教导我们说:“光照在黑暗中,黑暗却不接受光。”使徒约翰称人为黑暗。因此我们拒绝一切与《圣经》相违反的人的自由意志说,因为人已经成为罪的奴仆,若不是从天上所赐的,他自己是毫无所有。这样谁敢夸口,说他能行什么善事,因为基督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有谁能夸自己的意志,有谁明白凡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敌呢?人既知“不是我们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有谁敢提出什么意见呢?简言之,有谁敢向神强嘴,因为他知道我们自己不能有任何的想法,我们之所以能思想是由神而来的。因此使徒保罗说的对,“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因为没有人的意志或人的了解,与神的旨意与了解相符合,乃是基督在人心中运行;正如他所教导我们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
第十五条论原罪
我们相信由于亚当的悖逆,原罪就延伸到全人类,就是全人性的败坏,而且是一种遗传的病症,就是连婴孩,甚至在母腹中也感染到各种的罪,罪在人心中如同毒根,在神面前显为如此邪恶与可憎,全人类都当被定罪。原罪用什么方法也不能除去,洗礼不能洗掉原罪;罪既然从此可悲的源头而出,如水发自源头;虽然不归与神的儿女被定罪,为藉着神的恩慈与怜悯蒙赦兔。并不是说他们要甘居罪中,但是这种败坏感应使信者时常悲叹,盼望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因此我们拒绝伯拉纠派的错谬,他们说罪只是从效法别人而来的。
5、1618年1619年在多特所召开的荷兰改革宗教会全国总会所批准的《多特信经》:
第三与第四项教义论人的败坏,归向神及其方式
第二条 人堕落后按照自己的形象生儿育女,败坏的族类产生了败坏的子孙。因此亚当所有的后裔,除了基督之外,都从他们的始祖承受了败坏,并不是由于模效,如古时伯拉纠派所说的,乃是由于邪恶本性的传殖。
第三条 因此所有的人都生在罪中,本为可怒之子,不能行拯救自己的善事,倾向邪恶,死在罪及其捆绑中,若没有圣灵的重生之恩,他们既不能,也不愿归向神,既不能改革本性的败坏,也不能倾向于改革。
第四条 然而,人堕落之后,在他里面还保留自然之光的余辉,藉此他对神,对自然之物,和善恶之分还拥有些知识;对德行、社会的治安,仍能维持外部的善良行为。但这自然之光不足以领人对神有得救上的知识(不能认识神),不能领人得到真正的改变,而且在自然和民事上他们也不能正确使用这知识。尤有甚者,人在各方面把这光完全弄暗了,在不义中把它给压住了;如此他在神面前情不可原,无法推诿。
6、1646年12月英国出现了融合加尔文神学的《韦斯敏斯德信条》,此信条后来随着移民而传入北美洲,是在英、美的长老派及北美的公理会与浸信会中最具影响力之信条:
第六章论人的堕落、罪恶和刑罚:
二、因此罪使他们从原始之义,并与神的交往上堕落了,于是死在罪中,并且灵魂和身体的一切才能与各部分都完全玷污了。
三、始祖既为全人类的根源,此罪的孽就归给他们的后裔,并且在罪中之死与败坏的天性,就遗传给他们所生出的子孙。
四、从这个原始的败坏中,生出一切的现行过犯(即本身所犯的罪):由于此败坏性,我们对一切的善全然避忌,无能为力,且反对之,完全倾向邪恶。
五、此种天性的败坏,在今生的时候,仍存留在那些已蒙重生之人的里面。此败坏性虽然藉着基督得赦免,而被克服,但其本身并它所有的活动实在是罪。
概括而言,我们发现传统神学论述和教义信条里,有两类神学思想值得警惕,这也就是可以称为原罪论和预定论的西方神学传统两论:
第一类神学思想是,人性全然败坏。亚当之后人类的人性全然败坏,而且全然败坏的人性借助于血缘和性欲在全世界遗传,人的败坏犯罪是无法选择无法避免无法拒绝的天然血缘传染病,婴孩甚至胎儿就有罪,并且这罪性即使在基督徒身上也会延续到天堂的门口。亚当之后全体人类本性已经彻底败坏,无法行义,相信“人之被造,就是能够从公义走到罪恶,却不能从罪恶回到公义,”人类自从亚当犯罪,神性形象就失落了。人类对一切的善全然无能为力。假如有时候,人似乎能做出些好事来,但心灵还是虚伪。自由意志能够作琐细的世俗事,而不能够作任何属灵的小事。自由意志不参与归向上帝的任何信仰过程,信心全然出于神赐,全然被动地出于外在神赐的赐入。而且被动地得救后基督徒仍旧是罪性未除的罪人。凡是基督的真圣徒都必须是大罪人,而且仍旧是罪人,直到天堂为止。
第二类神学思想是,预定拣选和预定拒绝。上帝把救恩预定性地不给一部分人。上帝的恩典并不是毫无分别地把得救的指望赐给所有的人,却是将救恩赐予某些人,而对另一此人则加以拒绝。而且预定被拣选等于进入了得救的保险柜;预定被弃绝的就毫无希望,因为这一切都无关乎个人自由意志的作为和改变,甚至某些现世之人由于预定而根本就没有可能悔改的自由意志。
这两大神学思想倾向实际上可以说也是加尔文主义五要点的归纳变形:
完全无能力(Total inability)或全然败坏(Total depravity):人类由于亚当的堕落而无法以自己的能力作任何灵性上的善事。
无条件选择(Unconditional election):上帝对于罪人拣选是无条件的,他的拣选并非因为人在伦理道德上的优点,也非他预见了人将发生的信心。
有限的代赎(Limited atonement):基督钉十字架只是为那些预先蒙选之人,不是为世上所有的人。
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人类不可能拒绝上帝的救恩,上帝拯救人的恩典不可能因为人的原因而被阻挠,无法被人拒绝。
圣徒蒙保守(Perseverence of the saints):已经得到的救恩不会再次丧失掉,上帝必能保守其拣选的。
第二节 所谓支持传统原罪论的系列经文解读举要
一、貌似支持传统原罪论的典型经文分析
经文之第一例,《约翰福音》8章7节: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似乎可以支持传统两论里的神学要点之“亚当之后人类的人性全然败坏”。但是这里耶稣说的只是罪的普遍性。罪的普遍存在不等于罪的先天存在和深入骨髓的本质存在。正如我们不能够根据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而断言汽车就是杀人机器。我们不能够根据人人都难免犯过罪而断言人类的本性等于全然败坏的罪性,断言人类身上的神性形象全然丧失,断言人类连一点善行都不能够作,甚至连悔改都不是出自个人的自由意志。
这里常见的担忧是,否定了传统的原罪论,基督教还是基督教吗?必须要澄清的是,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原罪论绝非是原罪论的唯一表达,也未必是全然正确的表达。反对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原罪论不等于拒绝谈论亚当的原罪事件,不等于没有其他样式的原罪论可以展开。当然,我们不能够否认原罪导致了人类必然面对第一次的死。但是必须在“罪”与“罪性”两个词之间作出区分,必须反对那种认为亚当之后的人类神性形象全然败坏的原罪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否认亚当之后的人性等于罪性,但是我们决不能够否认人人来到世上自幼都难免地犯过罪(心口手各方面的),全人类里的任何人在其责任主体成熟之后都面临着必须认罪悔改否则无从得救的局面,正如这里耶稣所说的,罪的普遍性是必须断定的。儒家基督徒不可能因为相信“人性本善”而可以例外,因为这里事实上并不存在什么矛盾:由于个人心灵持守的不同,“人性本善”和“人行非善”并不是一对非此即彼的概念。如此理解就不必担忧会动摇基督徒的最基本信仰:人人都需要神圣恩典,人人都需要耶稣。
经文之第二例,《创世记》8章21节:
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
似乎可以支持传统两论里的神学要点之“全然败坏”和“血缘传罪(婴孩有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中文和合本圣经译文使用括号省略了希伯来文原文里的一词:“即使、尽管、虽然”(英文是though或even though)。那么,这个词究竟应当如何理解呢?是理解为包含已然的“尽管、虽然”呢还是理解为指向未来的“即使”呢?现代中文译本和一些中文解经家由于受传统神学思想的影响,多选择了“虽然”一词来翻译。他们的理由是《创世记》6章5节“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但是《创世记》8章21节这节经文值得注意的是此节经文的“小时”(小时候,childhood)并不确定能够包含刚出母腹的婴孩,因为即使孩童时期有恶念也不等于生来就恶,恶念的来源不一定是肉体血缘性的也更可能是社会传染性的。《约拿书》结尾上帝特别怜悯不辨是非和善恶也即不应当为罪负责的的婴孩:“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如果上帝承认人类婴孩有处于“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时期,那么我们就更能够肯定人类有不能够分辨是非善恶的时期。而要求一个责任主体尚未健全成熟的人当下即成为一个义人岂非天理不容?
《创世记》6章5节这节经文(“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值得注意的是,经文所述乃指洪水之前的人类社会的普遍堕落而言,不是洪水之后的挪亚一家的情形,并且同样也不能够断言洪水前全社会的堕落人群都是一出母腹就堕落的甚至是没有出母腹就是本性堕落的,也不能够依据普遍的堕落而认为人性等于罪性,因为大洪水前还有挪亚是个没有让上帝失望的义人呢:“耶和华对挪亚说:‘你和你的全家都要进入方舟,因为在这世代中,我见你在我面前是义人’”。(《创世记》7章1节)因此,我们没有确定的事实证据和逻辑理由认为,《创世记》8章21节这节经文所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乃是实指洪水之后的挪亚一家当时的情形并且延续指到后世一切人的情形。
所以,原文里表示“即使、尽管、虽然”(英文是though或even though)的那个词应当理解为指向未来的假设“即使”为妥:
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即使他们的思想从儿时就开始倾向于邪恶,我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创世记》8章21节)
这里明显包含着与《创世记》5章61节的对照:即使未来挪亚的后裔人类再次发生像洪水之前的普遍堕落,即使那种堕落从幼年就普遍发生,上帝也决定不再以大洪水来毁灭地球生命了。
我们既然不能够断言大洪水前全社会的堕落人群都是一出母腹就堕落的甚至是没有出母腹就是本性堕落的,那么,我们也就不能够认为人性等于罪性,这也就让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原本无罪的个人出生来到社会之后变为罪人的社会传染因素,也就让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社会教育、社会引导、贤能政治的价值。我们不认为亚当之后的人性等于罪性,这样的思路比荀子那样的重视教育的思路在逻辑上更加顺畅,因为荀子的由性恶论而推出的重视教化,“化性起伪”,逻辑上最明显的问题是缺乏可能的教化者主体[2]。事实上不止于此,包括传统的基督教原罪论(认为人性完全败坏以至于等于罪性并且这罪性延续到天堂的门口)在内的任何类似于荀子的性恶论都面临着三大天然逻辑难题:第一、在现世普遍的性恶之人类里面,本身有资格“化性起伪”教导人向善的主体何在?第二、完全邪恶并且没有内在善端的现世人的本性如何能够有被转化的可能?若没有这种可能性则教育的存在有何意义?第三、荀子、奥古斯丁、加尔文、马丁·路德等等性恶论、传统原罪论的持论之人既然也是属于今世性恶之人,其所发出的讲论如何让我们听者当真?性恶论者所宣讲的真理属性如何保证?因为耶稣说过:“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章35节)类似于《坛经·忏悔品》:“万法从自性生。思量一切恶事,即生恶行;思量一切善事,即生善行”。这样,逻辑上,整天认为人性本恶的人的讲论难道没有故意毒害大众或痴人梦呓的可能性吗?我们不认为亚当之后的人性等于罪性,我们批评荀子的上述这些思路其实也适用于批评此一观点:认为现代法制的产生乃是由于人们对于人性的不信任。我们完全可以类似地质疑:如果相信现世人性本恶,根本上谁有资格来为人类立法?法律制度的存在有意义吗?我们有必要对于这个观点当真吗?
经文之第三例,《罗马书》5章12—19节: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现代中文译本:没有法律,人就不在法律的标准下被惩罚。)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现代中文译本: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亡支配了人类,甚至不像亚当犯了不服从上帝的罪的人,也不免一死。亚当是预表以后要来的那一位。英文kjv译本:not sinned after the similitude of Adam's transgression.)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现代中文译本:然而,两者并不相同,因为上帝白白的恩赐和亚当的罪大有差别。固然有许多人因亚当一人的罪而死;但是上帝的恩典更为浩大,他藉着耶稣基督一人白白赐给许多人的恩典也一样浩大。)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英文kjv译本:For as by one man's disobedience many were made sinners, so by the obedience of one shall many be made righteous.)
在《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貌似支持西方神学传统原罪论的经文里需要注意的第一个问题是:
“死”这个词是指宏观命运意义上的人类普遍难免的第一次的死,是命运意义上的死,不是个体事实性的死,不是指此时当下个体人的已然死掉,更不是第二次的死(永死)。类似的用法如《路加福音》15章24节“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这里“死而复活”的“死”不是说儿子个体人的曾经死掉或已经死掉,而是指过去的行为所对应的是必然的死亡的命运。正因为这些经文里“死”是指命运意义上的第一次的死,不是此时当下个体人的已然死掉,所以,在人人无法避免的第一次的死尚未实然到来前,悔改得以存在,并且每个人是否悔改决定了每个人是否能够避免第二次的永死。亚当堕落后的人类的唯一永生出路在于悔改并接受神圣者的亲自代赎以及经过末日审判后避免第二次的死。这里体现出上帝具有“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的君王美德(《传道书》8章11节)。在人类走向第一次的死的途中,上帝以忍耐给人悔改的机会,预备了美好恩典计划给悔改归向神的人,使之复活后不见第二次的死即永死。然而世人往往却把上帝不现世现报的忍耐看为“没有神”(《诗篇》10章4节、14章1节)而“满心作恶”(《传道书》8章11节)。
事实上圣经里的“死”“活”这些词汇常常需要经过一番辨析才能够确定其含义的。因为有时候,圣经的作者是站在一个永恒的视野里谈论生死话题的。比如,《马太福音》8章22节: “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路加福音》9章60节:“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神国的道’”。又比如,以西结先知著名的那段宣告里,所提及的生死都是指着永恒视野而言的:“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以西结书》18章1—24节)又例如,《罗马书》8章11节:“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此句经文里的“必死的”乃是指第二次的永死。最需要注意的一句是《以弗所书》2章1节“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此句经文里的“死”必须理解为乃是指第二次的永死不是指已然死掉,否则就没有罪人悔改的可能性存在,也就没有因为悔改接受救恩而出现的“他叫你们活过来”的情形。因为此句经文里的“死”指第二次的永死不是指已然死掉故就不应当理解为“人死了而没有可以回应神呼召的自由意志”。对于《以弗所书》此句,有人喜欢联系用拉撒路复活故事来解释人已无自由意志,也不妥。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目的在于显明神有掌管让死人复活的生命之大权,并不涉及在世未死之人自由意志的有无。
在《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经文里需要注意的第二个问题是:
亚当的原罪改变了全人类的命运——人人必有第一次的死,永生不再是天然的礼物了而是需要经过伊甸园外的人生历程的考验后部分人类方可获得的恩赐。这就是上帝在亚当犯罪后对于人类的定命:“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章27节)。上帝曾早早地对亚当说“吃的日子必定死”。由于亚当的一次犯罪,无论亚当后来是否悔改了[3],也无论人类后裔是否延续犯罪或悔改行义,人人都面临着第一次的死亡。他们的是否悔改只对于是否能够避免大审判后第二次的死有影响,却无法改变第一次的死的定命。
《罗马书》5章14节: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现代中文译本: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亡支配了人类,甚至不像亚当犯了不服从上帝的罪的人,也不免一死。天主教思高译本:连那些没有像亚当一样违法犯罪的人。)
根据新约原文和英文kjv译本,此节经文的确是“不犯罪效法悖逆的亚当”这个意思而不是“不像亚当擅吃禁果那样地去犯罪”那个意思。而根据圣经旧约的记载,从亚当到摩西的确至少有以诺和挪亚以及亚伯拉罕堪称义人,没有犯罪效法亚当的悖逆。这也合乎先知以西结的宣告信息:“儿子不担当父亲的罪”,后裔若在成人后觉醒悔改行走正道则能够有永生的希望,不见第二次的死即永死。但是悔改后无罪的人也普遍难免第一次的死[4]。既然在长大成人懂得分辨是非后悔改无罪的义人(比如挪亚和亚伯拉罕)也普遍难免第一次的死,则亚当吃禁果犯罪和全人类的关系就是命运的整体改变的关系。也就是说,因着亚当犯罪获得的惩罚而改变了之后全人类的命运:人类永生不再是伊甸园里天然的整体给予而是在大地上需要个体自己努力追求的恩赐。亚当犯罪后上帝在宏观上重新设计了人类的命运:由没有死亡和永活变为两次死亡(一次普遍死亡、一次部分人死亡)和一次复活而最终只有部分人永生。关于上帝对于亚当命运的改变,在《圣经后典·以斯拉下》3章7节有言:“你只给了他一条诫命,可是他却没有遵守,你立刻判定他和他的子孙后代必然死亡。”[5]
事实上,上帝的这个奇妙的设计,未尝不包含着对于人类的爱。如果亚当犯罪后又能够直接地永远不死,那么麦子与稗子混杂的人类后裔将普遍永远地承受无尽头的痛苦。
在《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经文里需要注意的第三个问题是: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说的仍只是亚当之后罪的普遍性而不是人具有了罪性,不是说亚当之后人的本性已经全然败坏到没有悔改能力。这个比较容易断定。但是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途径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在此处经文里是没有明确断定的。
“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罪是可遗传的人性全然败坏的血缘传染病还是不可肉体遗传的社会传染病?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路径是通过肉体血缘的遗传还是通过社会关系的接触?原罪是否造成了人类普遍的罪性?原罪是否造成了人类对于罪的无法悔改?对于这个深入和细致的分歧,这节经文并不能够明确回答因而不一定能够支持传统原罪论。然而这个路径问题很重要。关键的区别在于,如果相信亚当之后人的本性并没有全然败坏到没有悔改能力,罪虽然普遍存在但是个人一旦觉悟即可悔改离开罪;而如果把罪看为原罪的肉体血缘遗传性的继续存在,则因为相信人性已经彻底败坏,无法行义,相信“人之被造,就是能够从公义走到罪恶,却不能从罪恶回到公义”(奥古斯丁《论本性与恩典》第25章)因而可能在悔改之后漠视继续犯罪的生命光景,不思悔改或没有信心悔改。
既然保罗没有明确回答“从一人入了世界”的罪的性质及其传播路径,我们就不一定非得接受奥古斯丁的解释不可。我们只能够把奥古斯丁、加尔文、路德等传统的原罪论解释视为可能的解释之一,而非唯一的解释,更非唯一正确的解释。《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经文只是明确地说原罪造成了人类普遍的罪,而并没有说原罪造成了人类普遍的罪性,并没有说原罪造成了人类悔改能力的完全丧失。
二、由进一步的分析得出新的原罪论结论:“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
总结而言,传统原罪论的问题不在于肯定人类罪的普遍存在而在于由此引申出罪性意识。在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描述上我们不质疑传统原罪论,但是我们愿意质疑罪“从一人入了世界”后的运行路径究竟是怎样的?对于这个关键问题可以有三个回答:
1、奥古斯丁等人认为罪通过性欲、血缘、肉体遗传。这意味着人类的生命本性已为罪所全然败坏,只能够犯罪而不能够回转归向上帝,人性堕落为罪性,人类生命繁衍就意味着罪的蔓延。我们可以称之为“罪性的原罪论”。若肯定这类原罪论观点,则马利亚的肉身罪性就无法否定,则基督耶稣的胎儿时期如何无染于肉体罪性就成了问题,即使不是通过性欲孕育成胎。这种“罪性的原罪论”除了在提醒人们对于罪需要保持警惕这个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之外,实际上它既会危害上帝信仰也会毒害信徒心灵。
2、全人类都潜在地存在于亚当里面,亚当犯罪时全人类都在他里面一同犯罪,亚当的罪就归算给全人类。恰如利未(当时还未出生)“潜在地存于”亚伯拉罕的身中而借着亚伯拉罕纳了什一奉献给麦基洗德(《希伯来书》7章9、10节)。利未在亚伯拉罕的腰中向麦基洗德献上十分之一的奉献,我们全人类也在亚当的腰中与亚当一同犯罪,如此,罪就通过归算而“从一人入了世界”。此观点我们可以称之为“归算的原罪论。”此观点在奥古斯丁论述里也稍有涉及,后人发挥得较多。若肯定这类原罪论观点,就必须同时肯定人仍然有自由意志,否则何以亚当后裔有义人以及义人的义如何不能够持续传给后代、影响后裔就成了问题。若仅仅认为亚当的罪归算给全人类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若进而认为归算给全人类的亚当之罪败坏了人性,使人丧失自由意志而不能够悔改,那么就和第一类的原罪论观点同流合污了。
典外文献也有一些记载支持认为亚当的罪归算给全人类,即全人类也在亚当的腰中与亚当一同犯罪,人类人人都需要悔改: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3章20-22节:第一个人亚当沉沦于恶念,犯了罪,失败了。他的所有子孙后代也同样是如此。[6]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4章30节:太初时候,有一粒邪恶的种子播在了亚当的心里。看哪,它已经生出了多少祸害![7]
3、最初的罪通过社会途径、人际关系、人心暗示而互相熏染传播。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的原罪论”。这个观点在伯拉纠身上受到奥古斯丁的批判,通过奥古斯丁的影响也受到后世基督教会的非议。但是今天看来,由于没有伤及个体人的自由意志和悔改能力,不认为人性全然败坏形成罪性,这个观点在逻辑上最没有明显漏洞。在《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4章10-17节那里甚至有记载明显地支持这个观点:
从前有一位名叫以诺的人,他喜悦上帝,上帝也爱他。可是以诺依然生活在罪人当中,上帝把他挪开了。这样,邪恶与虚妄便无法腐蚀他的思想和灵魂了。……这个名叫以诺的人在几年之内便达到了完美的境界,这是其他人一辈子也无法达到的。主喜悦以诺的生命,并很快将他挪出这个世界。……上帝……保护他所选中的人。贤人可能死于青年,……这乃是主将他们挪去保平安的方法。[8]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1章5节也说:
罪人的孩子,在邪恶的环境中长大,会变成可恶的人。[9]
在《路加福音》13章6-9节那里,耶稣也暗示社会环境对于生命光景的影响力。《圣经》里最有力地支持“罪不是肉体遗传的血缘传染病,罪只是一种社会传染病”之观点的经文其实是以西结先知所传出的明确反对“父债子还”观念的那段著名的话(《以西结书》18章1-24节、33章7-20节)。因为以西结认为上帝的真理乃是:决定个人生命罪义光景的不是你是否继承了先辈犯罪的肉体而是你是否继承了先辈的犯罪心意,即个人对于社会影响的独立取舍决定了个人生命的罪义光景。实质上“社会的原罪论”最后凸显的罪之源头还是人心之一念。然而也提醒人们不可轻视社会环境、社会教育的影响力,因为很显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处于何等的环境里,心里所念就难免会有何等环境的影子。明白了这些之后,任何人若愿意摆脱罪,在灵性生命软弱之时就要努力做到:第一,保守己心;第二,择地而居、择友而交。而在灵性生命强壮之时则是如此光景:第一,己心坦荡刚正,从心所欲不逾矩;第二,不择地而居、不择友而交,把自己生命之光照向黑暗之地。
对于亚当犯罪与全人类的关系,传统的两类原罪论观点(罪性的原罪论、归算的原罪论)今天看来都值得进一步质疑。
先分析第一类原罪论观点(亚当犯罪致使人类形成罪性:罪性的原罪论)。
罪性的原罪论观点不仅威胁到由马利亚怀胎生育的耶稣基督的肉身无罪性这个基础信仰,其实质问题更是混淆了罪与罪性两个概念,给所有信徒心里投下了难以悔改离罪的负面阴影。按照《创世记》记载,“罪性”的概念极其可能属于莫须有,或产生于和“人性的弱点”的概念混淆。
《创世记》9章6、7节告诉我们在亚当之后的人类依然具有上帝神性生命形象,若不是这样,上帝希望人类繁衍众多就非常荒诞了:“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10]《创世记》说,人的生命包含着物质性的泥土诸元素和上帝的气以及神性形象。人的生命原本就是含有上帝形象而不是等于上帝,人性原本就是部分地含有神性而非完全等于神性,但是就是人生命里这一点的神性的上帝形象使得人在上帝眼里看为宝贵。然而具有属天属地两种气质的人被造被赋予自由意志的时候就意味着,人类生命在向着未知时空内成长的过程里,由于人的软弱和无知(与上帝那样的全善全知全能存在着天然的距离)等天然局限性,逻辑上必有犯罪的一天。当然人的自由意志也会悔改,否则上帝的创造就不能够称为“甚好”。如果直接用儒家的词汇说,上帝所赋予人类的伴随着“气质之性”的“天命之性”之美好真相就是如此:简单地机械地听话的永不会犯罪的被造之人,以及犯罪后天然地没有悔改可能性和悔改许可空间的被造之人,不仅在上帝眼里就是在我们人类眼里都不可能被称为“甚好”的创造。人性“甚好”的真相就是“不完美的局限性加上能够悔改的能力”。而上帝敢于如此造人,其实不言而喻地显示出上帝对于任何分享其神性气息的微小生命的信心。
事实上具有上帝形象之亚当在犯罪前的人性原本就不是纯粹地圆满地具有神性,原本就不是智慧完美充足,因为他不能够完全相信上帝的话,不能够预见到吃禁果的结果,不能够识破撒但的谎言。亚当犯罪后的人性具有局限性自不待言,而在亚当犯罪前的人性就没有局限性吗?亚当犯罪前后的人性,除了在是否具有永生可能性上具有区别外,没有经文证据表明其自由意志有什么区别。而且亚当犯罪前的人性所具有的永生可能性,也是外在地挂钩于生命树的而非内在于生命里的。所以那种认为亚当犯罪后的人性败坏了而犯罪前的人性没有问题的观点,显然是没有根据的。亚当犯罪前的人性,不存在一个悔改问题,但是存在着犯罪的可能性和悔改的能力;亚当犯罪后的人类人性,从圣经后来的记载看,把犯罪的可能性落实为实际的犯罪,也把悔改的能力落实为实际的悔改。圣经里存在着大量的悔改的记载。在亚当犯罪前后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人类自由意志具有本质区别。[11]也就是,亚当犯罪前是一只可能迷路当然也可能回头的羔羊,亚当犯罪后亚当以及人类仍是可能迷路可能回头的羊群。当牧人寻找迷途之羊的时候,牧人不可能发现羊已经变为了豺狼。人类虽然天然地具有局限性,而且这些局限性又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迷途和犯罪,但是由于人类伴随着种种天然局限性的是被赋予的悔改的能力,故人类的局限性不能够等同于人类的罪性。这就是为什么可以谈论“人性的弱点”、“人类的局限性”甚至“人类的罪”而不可以谈论“人类的罪性”的原因。谈论人类的罪性,就意味着谈论人类本性败坏,就意味着任何个人悔改的不可能。在《圣经》的记载里第一次提到“罪”这个词时上帝说:“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创世记》4章7节)可见,上帝并不是一口肯定在亚当之后的人性与罪的必然联系,上帝并不认为人性在抉择善恶义罪方面无能为力而是认为人可以自由作出义的和不义的行为。基督在一处讲话里暗示,对待“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这个哲理甚至也不能够简单化,人们不能够根据一时的行为表现为罪而断定某个人本性具有不可救药之罪性,人们应当对于一切罪人怀抱悔改之期待;倘若我们因为他人一时的罪而断定罪人已经具有了不可悔改之罪性,则属于结论草率:
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就对管园的说:“看哪,我这三年,来到这无花果树前找果子,竟找不着,把他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管园的说:“主啊,今年且留着,等我周围掘开土,加上粪。以后若结果子便罢,不然再把他砍了。”(《路加福音》13章6—9节)。
树的环境恶劣缺肥不一定就意味着树本身就是恶树。故人在后天邪恶环境里作出的恶并不一定能够说明人性的本质邪恶,即不可以简单地根据“人类的罪”而论定“人类的罪性”。 所谓“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恐怕只有上帝才可以断定。人们若企图代替上帝而在现世给他人匆忙作出“好树、坏树”的论断标签,则极其可能会害人害己。
再分析第二类原罪论观点(亚当所犯之罪归算给全人类:归算的原罪论)。
相相对于第一类原罪论观点,这类原罪论观点逻辑上比较有道理,但是不够完善。
根据《创世记》的经文可知,出伊甸园的亚当后来可能是悔改了的。典外文献更是肯定亚当的悔改得救。众多先贤(比如挪亚、亚伯拉罕、约伯等等)也肯定是悔改行义的人。按照简单归算论的逻辑,我们就可以质问道:诚然,我们全人类在亚当的腰中有份于亚当的犯罪,但是不也有份于亚当的悔改吗?难道只有亚当的犯罪会影响人类而亚当的悔改就不会影响人类吗?难道只有我们任何一代父辈的犯罪会影响后人而我们任何一代父辈的悔改就不会影响后人吗?
根据以西结先知所宣告的罪义责任定律(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罪人悔改就可以不死。然而从亚当到我们任何一代祖父辈,都没有避免第一次的死。所以,以西结先知所宣告的人不悔改所带来的“死”只能是指人类在大审判后第二次的死(永死)。圣经的作者在谈论生死话题的时候往往是站在一个永恒的视野里。人类第一次普遍性的死是上帝在亚当犯罪后给全人类的定命而非因为亚当犯罪归算给全人类的“罪的工价”。人类真正的“罪的工价”乃是大审判后的第二次的死(永死)。耶稣基督流血牺牲所要代替的也是全人类里一切悔改归向真理者原来应当承受的这个第二次的死(永死)。《罗马书》6章23节提到“罪的工价”这个概念的时候也是典型地和永生永死相联系的:“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传统归算论不够完善的地方在于有意无意地把亚当原罪和人类第一次死亡作了终结性的挂钩,而没有看到1、人类第一次的普遍死亡是上帝因为预见到人类犯罪而作出的定命设计,无关乎自由意志的抉择也无关乎悔改;2、原罪的归算并不伤及个体人的悔改能力,而且悔改可以终结原罪的归算,可以改变第二次的死亡命运但不可改变第一次的死亡命运;若不悔改,单单今生的死亡并不能够满足亚当原罪的“工价”,原罪最后的归算和“工价”在于普遍复活和大审判后第二次的死(永死)。根据以西结先知的宣告,亚当和全人类的关系实质上可以简化为父子关系:祖先有罪,子孙若悔改就不承受个人在祖先里的罪;祖先悔改离罪,而子孙若不悔改则子孙就有罪。
传统归算论把亚当所犯之罪归算给全人类的“必有一死”的时候无视悔改的存在和效果,也没有注意到一个事实:无论亚当和全人类是否悔改,“吃的日子必定死”那句话必须应验。解释这个事实,我们只能够从上帝的“定命”入手。我们相信,上帝在造人之初,就必定能够预见到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灵性生命尚未健壮、灵性生命运行在泥土物质内的亚当在成长过程里必定会犯罪,倘若不给悔改留下地步则一切创造无有意义。因而预备救法的时候,“人人必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根据是否悔改而判决是否可以避免第二次的死)”就不是单纯由于亚当的一次犯罪而来而更是一种预先存在的神圣设计的“定命”。耶稣基督流血牺牲并不是要代替人类的第一次的死而是要在复活和审判后免去一切信靠他的人的永死。
所以我们只有认为亚当犯罪后人类命运被预知一切设计一切的上帝所改变,才是合理的。而罪的归算在悔改面前是不堪一击的。
总之,在原罪论问题上,我们应当既要反对悲观的罪性论又要反对无视悔改的归算论,我们应当相信:一方面,亚当的罪,不能够把人类变为非人类。另一方面,亚当的罪,也不能够成为人类无法卸掉的代代背负的包袱。个人的悔改决定了个人可以摆脱先辈的原罪影响。而个人若不悔改,单单今生的死亡并不能够满足亚当原罪索要的工价;个人若不悔改,亚当原罪不仅会成为代代传递的重负,更会连同各自本罪直吻个人的永死。人类任何一代的父辈对于后代的影响关系,同理以此类推。
这样的一个原罪论解释,我们可以概括地命名为“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宏观来看这个观点是“归算的原罪论”和“社会的原罪论”的一个综合。
上面仅仅是简要地介绍了得出如此原罪论的理由,我们需要把这些理由系统地总结归纳一下。
具体展开而言,我们这样理解原罪或持有如此的原罪论,依据何在?
这些依据在于:
1、上帝的自我宣告里明示神圣恩典、神圣公义,暗含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在上帝眼里,罪人乃是指拒绝悔改之人。
2、义人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
3、约拿定律(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大人,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
4、以西结定律(人类的罪义责任: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
5、约拿定律与以西结定律的结合
让我们逐一分析:
1、上帝是怎样的上帝?在上帝眼里什么是罪人?
上帝的自我宣告里明示神圣恩典、神圣公义,暗含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耶稣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1章3节),他一生所展示的上帝的真理信息也就是这些: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
上帝在圣经里最全面的自我表白,应当是在摩西面前的那次宣告:“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章6、7节)近人宋诚之用文言译述的时候把暗含的意义表达出来:“耶和华恒忍施恩之上帝,人蹈罪愆,可蒙赦宥;恒于恶者,不蒙赦宥,祸及其身,自父及子,至三四代”。实际上解释这段话的隐含意义,关键在于“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一句,究竟什么是“有罪的”人 ?倘若犯过罪的人就等于“有罪的”人,那么世上无人能活,上帝的恩典也就根本无从谈起。原来圣经里“有罪的”人乃是指陷入罪中不知悔改之人,而悔改之人在上帝眼里就不再是“有罪的”人。倘不悔改,并且其后代也不悔改,则一人犯罪就会祸及三四代。所以悔改是多么核心的神圣期望信息!儒家先贤李颙认为儒学千言万语都可归结为“悔过自新”也是何等的可贵!上帝的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作为一个三位一体的普遍真理,在华夏民族的祖先那里同样也被揣摩到了,比如,“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孔子说“过而不改,是谓过也”(《论语·卫灵公》)等等。
2、义人是怎样的义人?
义人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没有先天的不经悔改而能够称义的义人。而相应地,圣经中的恶人皆是指一直不知悔改之人。义人并非自幼就无罪,但不被称为恶人的原因就在于成年后能够悔改。
由于人被造的生命构成乃是属天上的神性气息加上属地上的天然局限性,人性“甚好”的真相就是“不完美的局限性加上能够悔改的能力”,故个体人在生命成长过程里,犯罪失足跌跤是难免的,是必然的。若计算那些未落实为行动的罪的意念,若计算那些未落实为行动的罪的言语,若计算那些未被我们意识到的罪的意念、言语、行动,则更可以断言无人不曾经是罪人。
《传道书》7章20节说:“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约翰一书》1章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圣经后典·以斯拉下》8章357节亦有言:“没有生来不犯罪的人,活人都有罪”。[12]《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137节:“如果他(上帝)不继续宽恕,此世或其人类就不会有生命了。”[13]《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8章5节:切莫批评改恶从善的人。要记住我们都(曾经)是罪人。[14]保罗也在《罗马书》11章32节那里指着人人都需要悔改而说:“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
但是,若犯罪是人类天然局限性带来的迟早难免的必然存在,而人类却没有被赋予悔改的能力,则人类控诉的方向必然会指向造物主上帝。若上帝给人的这种天赋悔改能力在初次失足即告丧失,则等同于天然的没有被赋予,则人类控诉的方向仍然会指向造物主上帝。我们相信这些局面在预知未来的上帝眼里都决不是“甚好”(《创世记》1章31节)。
然而,上帝从没有使人类丧失此项悔改能力。上帝所造之人“甚好”(《创世记》1章31节)的真相乃是:“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典外文献《西藏福音》[15]也可以鼓舞我们:“有一种奇迹人类可以达到;当充满了真诚的信仰的时候,一个人会用泪水去冼净他或她内心所有邪恶的思想,一直到最后,远离了不正之道。”《圣经后典》也有些话言及悔改: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1章23节:“你(上帝)宽恕我们的罪恶,并给我们悔改的时间。你爱惜一切存在之物,你不轻视由你所创造的任何东西。”[16]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17章24节:主允许悔过的人们归向他。他一直鼓励那些失望的人们。[17]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4章16节:以诺取悦于主,被提升到天上去了。他成为后世人悔改的启示。[18]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3章11节:你赦免了一个名叫挪亚的人及其全家。[19]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章5节:每个圣洁之人都懂得回避诡诈之徒。邪念刚一萌发,他就坐立不安;不义刚一冒头,她就顿觉内疚。[20]
以诺和挪亚堪称最著名的义人,但是看看在《圣经后典》里的以色列人的议论可知,他们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没有人天生是义人。他们的行义完全出于对上帝亘古长存之神圣恩典的信心,是因信称义的古老形式。耶稣虽然在公元一世纪才诞生,但是作为圣子他是亘古长存、超越时空的。惟其如此,中华民族的祖先们在古时候在良知里多次揣摩到的上帝的真理信息,才能够存在着与耶稣基督的福音信息相互印证的关系。在耶稣降世之前和福音未传到地区,因信称义的古老形式就是敬天爱人和良心发现。
3、约拿定律(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
圣经多处教导人们,孩子的生命光景是类似于白板的,各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都不具备,有待成长,有待教化。用儒家的话说,美好的“天命之性”虽有,但是“气质之性”有待熏陶、教化。汽车被造原本是出于好的意图,但是一个司机若能够实现汽车应有的价值而非把汽车变为杀人机器,就必须接受培训并且善于警醒驾驶。
孩童的动作,是清洁,是正直,都显明他的本性。(《箴言》20章11节。中文新译本:“孩童的行动是否清洁正直,凭他的行为就可以把他自己显明出来。”)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箴言》22章15节)
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谜)。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哥林多前书》13章11、12节)
弟兄们,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哥林多前书》14章20节)
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以弗所书》4章14节)
《箴言》20章11节的原文意思是“就是孩子也通过他的行为动作而被认识是否清洁,是否正直”,全句是说人的外在的表现反映了人的内在光景,就是孩子也是这样。故不是一个明确说孩童的本性不清洁的句子。圣经里更多的经文认为孩子的性情具有白板一样的可塑性。保罗说“弟兄们,……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哥林多前书》14章20节)如果人生来就是恶的,那么婴孩也就果真是恶的了,就不能追求在恶事上作婴孩了。
但是,婴孩还是不能够逃避在上帝面前的责任计算。这个责任来自监护其未成年生命的父辈。《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1章5节教导说:罪人的孩子,在邪恶的环境中长大,会变成可恶的人。[21]
至于父辈和子辈的罪义责任分辨,我们从如下经文里得知第一个线索:
《创世记》7章1节: 耶和华对挪亚说,你和你的全家都要进入方舟,因为在这世代中,我见你在我面前是义人。
《约拿书》4章11节: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
《以赛亚书》7章15、16节: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
大洪水前挪亚是个没有让上帝失望的义人。挪亚一家得救,一个前提是,子辈必须服从父亲挪亚的信心,不抵挡,或与挪亚具有一样的信心去行动,实际上子辈们得救在于自己的信心,虽然这个信心来自于父辈的影响。而在《约拿书》里更表明,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在大人悔改之前,婴孩是不被顾惜的。
圣经告诉我们(《以赛亚书》7章15、16节;《申命记》1章39节;《约拿书》4章11节),人类的孩子的确存在一个逐渐晓得弃恶择善的成长过程。在孩子能够成为独立责任主体之前,上帝并不追究亚当原罪的归算,而未成年之孩子的命运完全系于父辈身上,父辈行义则孩童被保全,父辈陷入犯罪而不知悔改则孩童一并被连累。在孩子成人之后,其命运则靠赖自身的是非罪义的选择。尼尼微城原来接近灭亡命运之时孩子也并非不存在,但是只有在城内成人们纷纷悔改之后孩子们才被上帝顾念。此例子所蕴含的道理也可以被拿来解释旧约圣经里的一些罪恶之地的民族无论老幼悉数被灭的记载,以及大洪水时除了挪亚一家之外的其他人口无论老幼悉数被灭的记载。挪亚一家的被救首先缘于挪亚顺从上帝的旨意,努力行义;其次挪亚的亲属们自身也必须不与挪亚背道而驰。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马太福音》18章1-4节)
在世界上,依赖父辈之婴孩的罪义责任完全系于父辈。同样,在永生的路上,基督徒若有谦卑依赖天父之婴孩般的信心,就必得救,被上帝称义。因为覆盖我们的是上帝本身的义。因为我们追求上帝的义。
4、以西结定律(人类的罪义责任: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
至于父辈和子辈的罪义责任分辨,我们从如下经文里得知第二个线索:
《圣经》里最有力地支持“罪不是肉体遗传的血缘传染病,罪只是一种社会传染病”之观点而反对奥古斯丁“罪性原罪论”的经文是以西结先知所传出的一段话,在这段话内上帝明确传达出在悔改条件下对于“父债子还”观念的反对: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以西结书》18章1-24节)
“……人子啊,我照样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我对恶人说:‘恶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结若不开口警戒恶人,使他离开所行的道,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罪原文作血)。倘若你警戒恶人转离所行的道,他仍不转离,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人子啊,你要对以色列家说:‘你们常说“我们的过犯罪恶在我们身上,我们必因此消灭,怎能存活呢?”’你对他们说:‘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们转回,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人子啊,你要对本国的人民说:‘义人的义,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于恶人的恶,在他转离恶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倾倒。义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义存活。’我对义人说:‘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义而作罪孽,他所行的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我对恶人说:‘你必定死亡’。他若转离他的罪,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还人的当头和所抢夺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记念。他行了正直与合理的事,必定存活。你本国的子民还说‘主的道不公平’。其实他们的道不公平。义人转离他的义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恶人转离他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以西结书》33章7-20节)
以西结定律不是圣经里孤立表达的一个神圣定律,只是以西结先知传达的最典型。另外支持以西结定律的其他经文还有:
《申命记》24章16节: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是为了本身的罪。
《耶利米哀歌》31章30节: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路加福音》3章7-9节:约翰对那出来要受他洗的众人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104、105节:
父亲不能派儿子替自己生病……。到那天,谁也不能为别人求情。每个人都将按照自身的罪恶或善行来接受惩罚或赏赐。[22]
《马太福音》23章29-37节: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说:“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马太福音》23章29-37节之所以说是支持以西结定律的经文,乃是因为这段经文很好地说明了以西结定律里蕴含着的子辈不悔改就必“父债子还”的道理。因为以西结先知的宣告背景乃是以色列民对于上帝在摩西面前的自我宣告的误解。以色列民机械地误以为“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章6、7节)的神圣宣告里必然包含“父债子还”的含义而没有意识到在上帝的神圣宣告里悔改的关键影响力。以西结先知所传达的信息就很好地纠正了人们的误解:只有在子辈不悔改的前提下才会有“父债子还”的局面;若子辈悔改则人类的罪义责任就是父子各自承担而非“父债子还”。 而在子辈不悔改的前提下才会有的“父债子还”的局面实际上也是可以归算为父子各自承担本身责任,因为父辈犯罪之时,子辈也在父辈的腰中一同犯了罪(《希伯来书》7章9、10节),在子辈不悔改的前提下所谓的“父债子还”实际上是子辈自己从父辈腰中开始的持续的犯罪报应。所以,任何时候的“父债子还”实质上是不存在的,正如《申命记》24章16节所言:“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是为了本身的罪。”
在典外文献希腊语《保罗启示录》(并非同名的科普特语灵智派经书《保罗启示录》)讲到审判时的一些话,也可以作为以西结定律的一个印证:
我听到公义的审判官主上帝又说:“来,这灵魂的天使,站到中间。”于是,那罪人灵魂的天使前来,手持文卷,说:“主,我手中是这灵魂自出生以后,从年轻至今所犯的罪(的记录);若你下命,我可将他自十五岁开始所作的事陈明。”于是公义的审判官主上帝说:“天使,我告诉你,我不期望你将他自十五岁所做的事说出,只需把他在死去并来到这里以前五年所犯的罪陈明。”上帝这位公义的审判官又说:“我以自己、我的圣天使和我的权能起誓,若他在死前五年已经悔改,只要回头一年,他以前所做过的恶事,现在都要忘记,并获得宽恕和赦罪”。
5、约拿定律与以西结定律的结合[23]
亚当犯罪的时候,全人类也是“潜在地存于”亚当里面,有分于亚当的罪。人类任何一代父亲犯罪的时候,儿子也是“潜在地存于”父亲里面,有分于父亲的罪。所以以西结先知关于父子责任关系的福音性质的宣告同样适用于亚当与人类。
由于两大定律的存在,只要个人在成年后悔改,就可以打破包括亚当在内的人类历代祖先在罪上对于个人的污染。无论是“罪性的原罪论”还是“归算的原罪论”都不能够成立。
由于两大定律的存在,包括亚当在内的人类的历代祖先与所有后代的关系,实际上可以简化为父子关系,而父子关系在个人悔改条件下又可以简化为在上帝面前具有邻近血缘关系的平等弟兄。虽然罪层层叠加或累加,在个人悔改后都敌不上上帝的恩典。通过这角度也可以理解,耶稣何以教导人们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人类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父。地上的父除了生育我们的肉身外,并不能够在根本上拯救、保护我们。
所以,我们不能够接受传统神学关于原罪的两个观点:亚当犯罪致使人类当即形成罪性并且通过肉体血缘遗传罪性而无法悔改;亚当所犯之罪归算给全人类致使剥夺了人的自由意志之悔改可能性。
我们只能够相信这样的观点:
圣经经文并不能够令人断定因为始祖亚当的原罪而使得亚当之后的人类生命里本具的神性的上帝形象已经部分丧失或者全然丧失。如同迷途的羔羊仍旧是羔羊,而不是因为迷途,羔羊就变为了豺狼。归算给后人的原罪并不妨碍自由意志的悔改,恰恰相反,唯有自由意志的悔改才能够摆脱祖先原罪的归算,并为个人开辟未来永生(避免第二次的死)的可能性。上帝真正关注的以及人类真正需要面对的只是悔改问题,因为只有在成人后个体人的悔改并且追求行义,本罪问题和原罪问题才可以一并被解决。是为“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
三、秉持“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视角来看其他貌似支持传统原罪论的经文
经文之第一例,《诗篇》51篇5节: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求上帝赦罪。痛悔之情可以想见。此句诗歌,若我们不愿意理解为大卫对于自己罪孽强烈懊悔的情绪化表达,就只有理解为指着亚当原罪而说的。亚当原罪虽然在归算论里是可以谈论一点的,但是根据约拿定律和以西结定律,在成年之后一旦悔改,原罪就不再成为人的负担。而且根据《约拿书》,只要环境里的监护者大人们悔改,婴孩在未成年之前的原罪是不被追究的。但这一切都不能够说明人在亚当之后人性全然败坏并且因为原罪的归算而无悔改能力,而恰恰因为人可以悔改,大卫才以悔改之心愿意祈求上帝赦罪。类似的经文还有《诗篇》58章3节:“恶人一出母胎,就与上帝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我们认为此句经文意思是说恶人自幼就没有敬畏之心。根据约拿定律,恶人的婴孩时期若被上帝追究原罪,一定是由于家庭环境和成年人父母陷入罪中并且不知悔改。如此理解,我们就可以没有任何神学困境地面对耶稣生平。基督耶稣虽然是圣灵孕育但是毕竟肯定地经历了在母腹中的胎儿期。我们之所以相信耶稣全然无罪,甚至在母腹里也无罪,乃是基于相信圣母马利亚早已处于离罪状态因为她早已悔改了并且在上帝呼唤她辅助基督道成肉身的时候就开始一直存有归向之心:“我心尊主为大”。如此,无罪的基督才可能代替有罪的人类而牺牲。《诗篇》58章此处后文乃是把恶人与义人并列提及。义人乃是懂得悔改以打破原罪归算的人。亚当之后仍然是有悔改之人的,世上不是仅仅有不知悔改的恶人。
经文之第二例,《罗马书》3章10—18节: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
《罗马书》此处主要是说明罪的普遍存在,世人都犯了罪,需要救恩,这没有问题。主要的引用经文出处在《诗篇》第14篇(其他的引用更容易解释):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作孽的都没有知识吗?他们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一样,并不求告耶和华。他们在那里大大地害怕,因为神在义人的族类中。你们叫困苦人的谋算,变为羞辱。然而耶和华是他的避难所。但愿以色列的救恩从锡安而出。耶和华救回他被掳的子民,那时雅各要快乐,以色列要欢喜。
《诗篇》第14篇那里明显是针对不追求上帝的世人而言的,即“愚顽人”、“世人”、“吞吃神子民的人”。但是罪不等于罪性。即使肯定世界上罪的普遍存在并不能够等于人性全然败坏和不能悔改,而悔改之人就是义人比如以诺、挪亚。《诗篇》第14篇那里同时提及追求上帝的“义人”和“困苦人”。类似的经文还有《耶利米书》17章9节:“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这句话乃是指着人类的罪的普遍存在而言,尤其指恶人而言,特别是指随后《耶利米书》17章第11节经文“那不按正道得财的”。并不能够证明人性全然败坏以至于不能悔改。类似的经文还有《约伯记》15章14-16节:“人是什么,竟算为洁净呢?妇人所生的是什么,竟算为义呢?上帝不信靠他的众圣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也是说人类的罪的普遍存在,并不说明人不能够悔改,更不能够说明人类里没有能够悔改的个体人。类似的还有《创世记》6章5节:“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传道书》9章3节:“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祸患,就是众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样,并且世人的心充满了恶。活着的时候心里狂妄,后来就归死人那里去了。”最典型的是,即使在洪水之前罪恶滔天的时代,在“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的时候,还有一个挪亚能够悔改让上帝悦纳为义人。我们决不能够相信因为无人不犯罪所以无人能悔改,可以犯罪却不可以悔改这种人性局面绝不能够让预知一切的上帝在创世之时认为“甚好”。
经文之第三例,《罗马书》7章19节:
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此处所指只是保罗没有接纳耶稣之前的生命光景,后面他说:“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马书》8章2节)人靠着基督耶稣的救恩和圣灵激励可以摆脱作恶困境,可以在上帝的话语的引导感化激励帮助下行走义路。这些不能够说明人不能够悔改。保罗就是在耶稣的呼召下悔改的。福音书记载,基督在世时就有多名罪人看到神迹而悔改的。上帝道成肉身的激励人生的力量,在《希伯来书》2章14、15节那里说得很清楚:“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人的软弱不都是由于超脱不了生死大关吗?
经文之第四例,《以弗所书》2章1-3节: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相信人性全然败坏的人总是拿这处经文说,罪人等于死人,不可以悔改,死人怎么可以自己活过来呢?但是注意此处“死”这个词不是说个体人的曾经死掉或已经死掉,而是指过去的行为所对应的是必然的死亡的命运。所以,在人人无法避免的第一次的死尚未实然到来前,悔改得以存在,并且每个人是否悔改决定了每个人是否能够避免第二次的永死。上帝的灵藉着耶稣基督的信息让我们醒悟,本质上可以说他叫我们灵性复活。没有基督的先在的入世,真理就得不到关乎生命的见证,就不能够让我们很多人醒悟悔改。类似的用法如《路加福音》15章24节“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又如《歌罗西书》2章13节“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上帝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上帝的救恩预备在先,但是这个拯救必须是从我们的悔改开始。
经文之第五例,《历代志下》6章36节:
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掳到或远或近之地。
此处是所罗门的祷告词。说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这个观点没有问题,不应当挑剔,因为人类的心口手都难免犯罪甚至我们处于罪中而不自知的情形也不鲜见。但是罪的普遍存在不等于人具有了不能够悔改的全然败坏的罪性。就在此处经文随后所罗门就马上认为犯罪之人有悔改的可能性,此处完整的一段经文是:“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掳到或远或近之地。他们若在掳到之地想起罪来,回心转意,恳求你说‘我们有罪了,我们悖逆了,我们作恶了’,他们若在掳到之地尽心尽性归服你,又向自己的地,就是你赐给他们列祖之地和你所选择的城,并我为你名所建造的殿祷告,求你从天上你的居所垂听你民的祷告祈求,为他们伸冤,赦免他们的过犯。”
只要不认为罪使人全然败坏以至于丧失醒悟悔改能力,说世上没有无罪之人,这是没有负面作用的。认罪是悔改的前提。认为世人普遍有罪、普遍需要救恩的经文还有:
《箴言》20章9节: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
《传道书》7章20节: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
《诗篇》130章3节: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
《约翰一书》1章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翰一书》1章10节: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翰一书》5章19节:我们知道我们是属上帝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以赛亚书》64章6节: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
上述经文都只能够说明罪的普遍性而已,不能够说明罪已经使全人类的每一个人都产生了全然败坏以至于丧失醒悟悔改能力的罪性。
经文之第六例,《哥林多前书》2章14节: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此处经文能够说明世人因为犯罪而无法领受真理,皆丧失悔改能力了吗?不能。所谓属血气的人、属灵的人,乃是分别指心灵顺从肉体欲望的人、心灵顺从圣灵的人。因为保罗说过“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罗马书》6章16节,8章15节)所谓“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首先是因为他们的自由意志看重暂时的虚荣而没有顺从圣灵的呼唤。而顺从圣灵呼唤的就是“属灵的人”。既然有顺从圣灵的人就意味着世间还有能够醒悟悔改之人。
经文之第七例,《耶利米书》13章23节: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
类似的经文是《约伯记》14章4节“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支持传统原罪论者常常拿此句经文说明人性因为罪而不能够悔改,人类堕落后已经丧失悔改能力。但是此处经文不是指全人类里每一个人。经文里的“你们”是指那些拒绝悔改的人而不是指一切的曾经犯过罪的人。根据上帝最早在摩西面前的自我宣告里暗示的信息可知,拒绝悔改的人才是圣经中常常提及的“恶人、罪人”的真正内涵。我们相信人人来到世上都有罪,但是有人能够悔改,有人一直拒绝悔改。即使在洪水之前罪恶滔天的时代,在“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的时候,也还有一个挪亚能够悔改让上帝悦纳为义人。
虽然义人总是少数,但义人的悔改毕竟说明人类可以有一条光明出路。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愿意悔改的义人属于少数人而大多数人拒绝悔改,很多宣扬人性本恶人性全然败坏的理论才得以基于人性的现实表现而流行于世。
而究竟为什么有人能够悔改,有人一直拒绝悔改呢?让我们继续探讨。
第三节 所谓支持传统预定论的系列经文解读举要
经文之第一例,《马太福音》第13章和《路加福音》第8章。
这些经文往往被预定论者用来说明上帝早就预定一批人得救而同时预定另外的人灭亡。
在分析预定论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明白如下《马太福音》13章的一系列比喻故事及基督亲自对其的解说。因为这是给我们的奥秘的谜底,让我们晓得为什么有人能够悔改,为什么有人一直拒绝悔改(笔者注:此段经文前曾讲了一个撒种的比喻故事,以种子比喻上帝的道。此处略):
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对众人讲话,为什么用比喻呢?”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但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所以你们当听这撒种的比喻。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不能结实。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耶稣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笔者注:此处又以种子比喻人的生命):“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田主的仆人来告诉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主人说:‘这是仇敌作的’。仆人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主人说:‘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他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他的枝上。他又对他们讲个比喻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这都是耶稣用比喻对众人说的话。若不用比喻,就不对他们说什么。这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我要开口用比喻,把创世以来所隐藏的事发明出来。当下耶稣离开众人,进了房子。他的门徒进前来说:“请把田间稗子的比喻,讲给我们听。”他回答说:“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敌,就是魔鬼。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那时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在这个段落中,耶稣分别用好种、芥菜种、面酵、宝贝、重价的珠子、好水族等比喻提醒信徒,要珍视我们生命里能够让我们进入天国的神性生命种子。这段经文还告诉我们一个奥秘:究竟为什么世上有人能够悔改,有人一直拒绝悔改呢?究竟世界上的罪和义是如何产生的呢?
任何比喻都有瘸腿的地方,我们不能够根据此段经文第二个比喻而直接说,有人不能够悔改是因为他们根本上就是撒但所造的人而不是上帝所造的人。因为我们相信人的生命皆出于上帝的创造。“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只能够理解为把私欲杂念诱惑在人纯洁的心田里。又如《马太福音》15章13节所记:“耶稣回答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此处“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并非说那些不服耶稣讲论的法利赛人不是上帝所造之人而是说若他们从内心里不愿意追求上帝的真理就必会成为抵挡上帝的撒但的帮凶。我们不能够认同灵智派(诺斯替派)的观点说旧约的上帝和新约的上帝不是同一位上帝,因为上帝的公义和上帝的恩慈密不可分,没有公义就谈不上恩典。
根据基督的此段讲论,世人不能够悔改和不接受上帝之道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第一方面在于外在环境里恶者撒但的嫉妒、引诱、迫害,《路加福音》8章那里又具体说 “(魔鬼)从他们心里把道夺去,恐怕他们信了得救”。第二个方面在于内在心灵里世人私欲的迷惑和不觉悟,世人对于此世的生命利益过于看重以至于超过和遮蔽了对于彼岸世界的关注。这些今生的利益包括:今生的生命安逸(免遭患难、逼迫、试炼)、今生的钱财、今生的吃喝宴乐、今生的地位(世上的思虑)以及今生别样的私欲(参《马可福音》4章、《路加福音》8章)。而实际上,这两个方面是密切相关的,当人们对于世俗的利益过分看重而执迷不悟的时候,撒但的引诱随即就来,听从撒但引诱的人就是认贼为父(《约翰福音》8章44节)的“恶者之子”、“可怒之子”、“坏树”。因为“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5章8节)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魔鬼不找不可吞吃的人。有人不愿意接受上帝的引导而愿意接受撒但的引诱,根本原因在于个人内心的私欲过重以至于遮蔽了生命里的神性良心。所以孟子很可贵地讲到“养心莫善于寡欲”。所谓的“寡欲”不应当被理解为与人的生命欲望彻底作斗争,而应当理解为心灵不要执迷于物欲,心灵不要停留于物欲上。人的正负两面的生命欲望是片刻不息的,人能够做到的只是在“做欲望的主人”和“做欲望的奴隶”之间做出选择。这样看来罪的产生根本上的原因在于人心之一念。
当我们避免了“心为物役”的生命光景的时候,我们的神性良知就会不满足于今世的生命,甚至会厌恶这些转瞬即腐朽的一切,[24]这样我们的心在听闻上帝永生之道的时候就很容易接纳,我们的生命就会自然发出光来,把上帝赐给我们的神性生命发扬起来光照世界,积极而创造性地工作,结出美好的生命之果。就如《路加福音》8章15、16节所说的:“那落在好土里的,就是人听了道,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灯台上,叫进来的人看见亮光。”我们内心如何,我们的生命光景就会如何,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被人知道的。”(《路加福音》8章17节),“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章35节)
如果我们原本不满足于今世的一切,而愿意起来追寻永恒的智慧的时候,上帝的永生之道就会更加丰富地降临于我们生命里。如果我们原本就对永恒的概念不感兴趣而自以为是地执迷于现世物欲的时候,我们的智慧就会日益贫乏。“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凡没有的,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夺去。”(《路加福音》8章18节)所以重要的是努力保守我们的内心,因为我们内心持守的光景决定了我们能否产生对于上帝救恩的信心。
如下几段经文可以做类似的解读:
《提摩太后书》2章25、26节: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上帝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
《约翰福音》8章44节: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以弗所书》2章3节: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马太福音》7章16-18节: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传道书》7章29节: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2章23、24节:当上帝造我们之时,他并不希望我们死,他使我们像他自己。把死亡带到世上来的是魔鬼的忌妒,凡属魔鬼的人必将死亡。[25]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8章16节:一些人做了使主高兴的事,可是另一些人却不断犯罪。[26]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6章12、13节:智慧闪烁着明亮的光辉,永不暗淡;爱她而又寻找她的人很容易发现她。她迅即结识任何追求她的人。[27]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7章27节:世世代代以来,她(智慧)进入圣徒的灵魂,使其成为上帝的朋友和先知。[28]
如果上述我们对于耶稣基督的比喻故事的解读没有问题,那么我们就会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一个神学理论工具:知行合一论。知行合一在信仰上也就是信行合一。
在哲学层面不乏先贤对于此奥秘的认识。苏格拉底讲“美德即知识”,明朝中叶的王阳明说:“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答友人问》),“意之所在便是物” (《传习录》上),“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传习录》下)。
在宗教层面对于此奥秘的教导更是不胜枚举。道家的老子说:“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道德经》第23章)儒家孔子也说:“为仁由己”(《论语·颜渊》)。佛教相信“一切唯心造”,基督教也相信“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言》 4章23节:“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耶稣基督亲自说过:“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章34、35节;参《路加福音》6章45节 )在新约圣经里雅各也深刻地指出:“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各书》1章14节)。他又说:“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雅各书》4章8节)。非常类似于旧约圣经的教导:“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诗篇》18篇25、26节)“因为他心里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箴言》23章7节)。典外文献《腓力福音》也富有启发性地说:“一个人看到某事物存在是因为他貌似这种事物,……你看见了什么样的灵魂,你会成为什么样的灵魂。你看见了基督你就成为基督。”
我们的结论就是,知行合一、信行合一的原理决定了:悔改不悔改完全在于我们的内心光景,而我们的内心光景则完全取决于我们的持守。如果我们愿意追求善则上帝会使我们的善心善行更加充足丰富,如果我们愿意追求恶则上帝会任凭我们的恶心恶行更加乌云密布暗无天日。这就是体现了上帝的公义和对于人生命自由意志的尊重的马太效应,“因为上帝不偏待人。”(《罗马书》2章11节)
既然知行合一是一个生命原理,则广义而言,每个人都是灵智派,因为人是根据他所意识到的方向而迈出脚下的每一步的。信仰的知识决定了人的生命结局,而信仰的知识的获得则可以通过包括宗教教育在内的各类教育。如孟子所言,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这样就没有宿命论、定命论意义上的预定论了。
知行合一作为一个生命原理,把保守己心的无比重要性、个人悔改的可能性和社会悔改的可能性呈现在我们面前。它把人具有神性形象的生命独特灵性强调出来,它传递给每一个人的是有灵的个体生命觉悟的无上重要性,任何人一旦深刻觉悟就可以能动地改变自身生命的环境、方向、轨迹和结局,从干旱之地逐渐走向滋润肥美的生命花园,不像动物和植物只能够被动地接受环境;它传递给基督徒的是传道教化大众的迫切必要性和强大动力,也提醒任何一个社会管理者需要追求把更高层次的更丰富的包括生命信仰在内的教育普及作为社会保障的应有之义。
经文之第二例,《以弗所书》1章4、5节:
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既然“知行合一”是一个生命的奥秘,我们相信上帝也不会违背这个智慧之理,因为上帝本身就是最本源的智慧和生命。于是我们就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二个神学理论工具:上帝预知预定合一论。上帝的预知等于上帝的预定,上帝的预定就等于上帝的预知,在上帝那里,预知和预定密不可分,预知必然同时伴随着预定。上帝所预知的对象就必定是会呈现的对象。上帝所预知的若不必定呈现,则与他的预知相矛盾。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篇》33章9节)这个视角赫然呈现出的还是个人自由意志悔改的主体能动性和可能性。上帝并不愿意剥夺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倘若上帝剥夺了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或者上帝的主体性包办代替了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则上帝和人之间的爱的关系就根本不可能存在。所以,“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完全可以理解为:上帝在创立世界以前,就预知失乐园后的人类必然会有悔改和不悔改的,于是伴随着预知的一个“原则的预定”就随之而出,上帝的意思乃是:凡悔改之人的罪就被基督宝血代赎,凡悔改之人就成为“被拣选的”、“被召的”,这样的人就必定成为“上帝的儿女”,就是“从上帝生”的人,就是“从圣灵生”的人,就是“在父上帝里蒙爱”并“被耶稣基督保守”的人,就是上帝“赐给基督的羊”,就是不属可朽坏之世界而属永生基督的“自己的百姓”。这样的人的名字早在创世之前就由于上帝的预知而被记录在生命册上了。在上帝的预知里,当然也可以说上帝早就认识他的羊了;而在愿意悔改之人那里,一旦遇到真理的信息就能够立刻意识到,因为他追求真理。正如《约翰福音》 3章21节所记:“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所以耶稣说:“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彼得前书》1章2节说得更明白:“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罗马书》8章28-30节也说:“被召的人”是上帝“预先所知道的人”,而“被召的人”又首先是在自由意志上“爱上帝的人”。在这里出现一个“爱”字,我们知道没有自由意志的爱的关系是根本不能够成立的。
当然,那些被上帝预知的必有的拒绝悔改的“顽梗不化的”人,必定就是“灭亡之子”。正如《箴言》16章4节:“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这绝不是说上帝真地造了恶,而是说那些依据自由意志作恶的人也是上帝所造。现代中文译本把此句经文翻译得比较明白:“上主所造的一切各得其所;邪恶人的结局便是灭亡。”
所以,紧密伴随着预知的“原则的预定”,凸显了上帝的公义和人的自由意志悔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作类似理解的经文还有:
《约翰福音》6章37-39节: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
《约翰福音》10章14-18节: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
《约翰福音》10章24-29节: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约翰福音》13章18节: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
《约翰福音》15章19节: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
《使徒行传》4章27-29节: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
《使徒行传》13章48节: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上帝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雅各书》2章5节:上帝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
《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9节:因为上帝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撒母耳记上》16章1节:我差遣你往伯利恒人耶西那里去;因为我在他众子之内,预定一个作王的。
《诗篇》33章12节:以耶和华为上帝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
《诗篇》139篇16节: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耶利米书》1章4、5节: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
《加拉太书》1章15、16节: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上帝,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彼得前书》1章2节: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
《彼得前书》2章8节: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
《彼得前书》2章9节: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
《罗马书》8章28-30节: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马书》11章7节: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
《哥林多前书》2章7节: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上帝奥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
《启示录》13章8节: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
《启示录》17章8节: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于沉沦。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
如果上帝在创造之初就主观地无端预定恶人的出现,经文就不能够说“神爱世人”。人类的被造若没有自由意志,在逻辑上还和上帝的本性相悖。若上帝不是根据他预知人的自由选择而预定,若上帝在造人之初就毫无理由地主动设定一些人的本性邪恶,则就等用于说上帝亲自造了一些他恨恶的人,则就等于说上帝创造了恶,则就等于说上帝是恶之源。显然这是荒谬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设想:如果你是创造者,你会期望亲手造出来的人背叛你吗?所以,所有犯罪的责任都只能在被造的人类!我们做人为什么要大大辜负上帝对我们的期望,并伤透上帝的为父慈悲心肠?
如果上帝在出伊甸园之后才无端预定恶人的出现,同样也不能够说“神爱世人”。因为两方之中的任何一方若没有了自由意志,两方之间爱的关系就无从谈起。
人类从起初就被造为邪恶或者人类被造之初并不邪恶而一旦遭遇诱惑走上邪恶之途则无法悔改,这两种情形都与上帝的慈爱本性和智慧大能全然相悖。这两种情形都是失败的创造工作,绝对谈不上“甚好”(《创世记》1章31节),但是我们相信人类的创造主上帝决不是这样一位失败者。
更多的典外文献告诉我们,人类根本不应当为自己的罪而抱怨上帝。人类生命本身具有神性,人类可以认识上帝,人类可以拒绝犯罪,人类不应当误解上帝的预定: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8章59节:至高上帝并不希望任何人灭亡。[29]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15章11-20节:不要因为你的罪过而谴责主,主并不引起他所厌恶的事情。……太初之时,主创造人类,他让他们自由自在地作他们想做的事情。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就可以遵守主的诫命。是否忠诚于他,全由你自己决定。……他从来没有指使任何人作恶或者准许任何人犯罪。[30]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70-74节:这世界的人运用自己的理性并且犯罪,他们得到上帝的诫命却又不肯遵守,他们接受律法却又不肯服从,这就是他们行将遭受苦刑的原因之所在。他们临到审判时能够拿出什么托辞呢?[31]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2章1节:每个活物里面都有你的不朽之灵。[32]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17章1-9节:他(上帝)赋予他们(人类)……大脑和良心。他使他们具有知识和学问,并向他们指出善恶之别。他将自己的洞察力赐给了他们,以便使其认清造物之主。[33]
所以上帝的预定都只能够首先被理解为上帝对于人的自由意志抉择的预知。上帝的律法作为公义之原则,和人的自由意志共同构成了上帝预定的根基。
经文之第三例,《约翰福音》6章44节、6章65节: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在先知书上写着说,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耶稣又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此段经文里基督说的话“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常常被预定论者拿来证明:虽然神愿意人人悔改(《彼得后书》3章9节)但是个人悔改乃是神的单方面工作,人的悔改和人的自由意志抉择无关。
但是《约翰福音》第6章此段经文的意思乃是指着上帝之引导的先在性和主动性而说的,并没有充分证据表明此段经文否定了个人心灵主体性的存在和回应上帝引导的自由意志的存在。正如“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翰一书》4章19节)这句经文明明没有否定人类具有回应上帝之爱而爱上帝爱同胞的可能性。
逻辑上,爱的关系是至少两个主体之间的自由关系。无论始祖出伊甸园之前还是之后,上帝若是一位期望与被造之人类建立爱的关系的上帝,那么,他要做的就是:既需要赋予人类自由意志,又想要人类正确地使用这自由意志而主体性地归向他。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并且可以推断出:上帝一定会在两个主体之间首先主动地采取一种引导的而非包办代替的方式来达成此目标。
经文上,在《约翰福音》第6章此段所记载的基督讲论里说到了人的悔改是由于有“神的教训”的先在,然后就和人的自由意志抉择明明有关:“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帖撒罗尼迦前书》1章4、5节那里更全面地断言,神人两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了福音的传播:“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旧约《箴言》16章9节也说明,在神人关系中存在着两个主体而不是一个主体:“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这句意思是说,人人都有自己的打算,但是只有遵从上帝的引导,人的脚步才能够稳定,也即唯有上帝才可以引导人心不偏离正道。《玛拉基书》3章7节也明明说上帝的恩典降临需要同时伴随的人类悔改的迎接:“万军之耶和华说:从你们列祖的日子以来,你们常常偏离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现在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
所以,个人悔改是源于上帝的主动而先在的引导工作,但却不是单方面的工作,人的悔改也和人的自由意志抉择明明有关。可以作类似理解的经文还有:
《约翰一书》4章19节: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总有人能够回应上帝的爱。)
《约翰福音》15章16节: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指上帝之引导、呼召的先在性和主动性。并没有否定人回应这种呼召的能力和主体人格。)
《腓立比书》2章13节: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此节经文前的2章12节明明说到教会弟兄们对于上帝旨意的常常“顺服”。)
《罗马书》8章14节: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此节经文的弦外之音是,上帝的灵时刻都愿意引导任何人,但是实际上能够被上帝的灵引导的人乃是接受上帝的灵引导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配称上帝的儿子。并没有否定人具有回应引导的主体人格。)
《哥林多后书》3章17节: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此节经文的弦外之音是,上帝的灵在哪里就意味着哪里接受了上帝的灵的引导。并没有否定人具有回应引导的主体人格。)
《约翰福音》1章12、13节: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此处经文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从上帝生的”人就是“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乃是一物的两面。)
《约翰一书》5章4节:因为凡从上帝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此处经文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从上帝生的”人就是对上帝有“信心”的人。也是一物的两面。)
《约翰福音》15章4-7节: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此处经文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就是“人若不常在我里面”的另一个说法。此处的假设语气本身就表明人可以有所选择。强调上帝引导的先在性和主动性并没有否定了个人心灵主体性的存在和回应上帝引导的自由意志的存在。)
《以弗所书》2章8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典型的神人合作论。“不是出于自己”指悔改之前的生命行为并不能让我们得救,救恩乃上帝所赐。)
《罗马书》3章24、25节: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典型的神人合作论。)
《提摩太前书》2章25、26节: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此节经文的“神给他们悔改的心”是说“神通过弟兄们的劝戒而主动地在那抵挡的人的心中做工”,此节经文明明说到面对上帝的引导工作和弟兄们的劝戒,迷途之人有主体性地回应劝戒并且主体“醒悟”的可能性。但是所用“或者”一词却又明明在说迷途之人也可能拒绝悔改,并不因为“神给他们悔改的心”他们就能够必然悔改。此段经文把上帝一直存在的深入人心的引导工作和世人的自由意志的各个方向同时展示给我们。)
《帖撒罗尼迦前书》1章4、5节:被上帝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福音的传播需要上帝救恩赦罪的权能、圣灵的叩门感化、传道人的言语、信徒的充足信心。)
《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13节: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个人能够得救的条件,除了有上帝预先准备的救恩之外,还需要个人在圣灵的叩门感化过程里能够不一直硬着心,需要个人接受救恩并且悔改。倘若这里不存在一个关系中的两个主体,倘若圣灵对个体人心包办代替,个人被圣灵“感动”一词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雅各书》4章7、8节:故此你们要顺服神,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有罪的人哪,要洁净你们的手。心怀二意的人哪,要清洁你们的心。(此节经文明明说到面对上帝和撒但在人心里的不同的工作,个人不仅需要而且能够做出不同的抉择。)
《使徒行传》5章31节:上帝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显然,并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悔改了。所以,赐给悔改之心决不是像工程师更新软件似的那么机械和单方面。此节经文明明说到面对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有人悔改有人拒绝悔改。圣灵会为我们代求、叹息、呼唤、叩门,但是圣灵绝不会对人的悔改包办代替。)
《使徒行传》11章18节: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上帝,说:“这样看来,上帝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显然,并不是所有的外邦人都悔改了。同上。)
《使徒行传》16章14节:有一个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上帝。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她能够接受福音显然不是单单由于“主开导她的心”,也是和她“素来敬拜上帝”的个人持续追求归向的内心生命光景分不开的。)
《撒母耳记上》10章6节-10节:耶和华的灵必大大感动你,你就与他们一同受感说话。你要变为新人。这兆头临到你,你就可以趁时而作,因为神与你同在。……扫罗转身离别撒母耳,神就赐他一个新心。当日这一切兆头都应验了。扫罗到了那山,有一班先知遇见他,神的灵大大感动他,他就在先知中受感说话。(面对上帝的旨意,人可以选择性地回应上帝。只不过这里扫罗选择了顺从神意。可以对比的是先知约拿在面对上帝旨意的不同抉择中所体现出来的主体性。)
《约拿书》1章2、3节:“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约拿却起来,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面对上帝的旨意,人可以选择性地回应上帝。)
浪子回头故事和约拿故事都表明人并没有丧失这个面对上帝呼召而能够“醒悟”回转的自由意志。约拿的后来的心意改变就是上帝赐给人一个“新心”的极好诠释:上帝不仅没有代替约拿思维和决定,而且还在约拿决定顺从之后特意开导他的心窍以使之更清楚地明白上帝的心意。根据约拿的经历,我们可以断定,扫罗若不愿意成为上帝所用的人,他也完全可能像约拿那样逃往他处然后需要上帝做更多的说服工作。但是扫罗没有那样做。
另一处说明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一定通过人的主体性而非绕开人的主体性的经文是《以西结书》11章19节和18章31节的对比: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此段经文里“自作”原文是“自己取得”(get),中文和合本经文“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一句在中文《圣经新译本》译为“你们要把你们所犯的一切罪过弃掉,为自己造一个新的心和新的灵。”《圣经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要抛弃你们所做的一切坏事,换一个新的心、新的灵!”所以,悔改回头的个人责任是无可推卸的。此段经文最明白地告诉读者:“上帝将新灵放在人里面”和“人抛弃一切罪过,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乃是一物的两面。我们求赐新心就必得着新心,因为上帝说“求则得之、寻找即寻见、叩门就开门”(《路加福音》11章10节)。这里关键的是我们必须首先有一个愿意追求的心而非懒惰的心。到了《以西结书》36章24-27节那里,“上帝赐给人新心新灵”又具体指上帝通过基督道成肉身展示的神圣恩典而吸引人们改变自己刚硬之心并且自觉地归向上帝:
我必从各国收取你们,从列邦聚集你们,引导你们归回本地。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在新约的《以弗所书》13章14节那里同样也明白地告诉我们,“上帝赐给人圣灵”和“人的信”、“人接受圣灵的引导”是一物的两面,是同时发生的事: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原文作“质”),直等到上帝之民(‘民’原文作‘产业’)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涉及到上帝是否尊重人的主体性和自由意志的比较难解的经文是《以赛亚书》6章9、10节:
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
此节经文在新约圣经曾三次被引用。(《马太福音》13章14节,《马可福音》4章12节,《使徒行传》28章25-27节)如果把和合本中文圣经误译的“恐怕”一词按照原文改译为“否则”或“不然的话”(英文译为Otherwise),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使徒行传》那里身为熟读希伯来经典的犹太人保罗对于以赛亚先知意思的理解和转述就是非常可取的了:
未散以先,保罗说了一句话,说:“圣灵借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否则,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使徒行传》28章25-27节)
这里按照保罗的理解,先知以赛亚的信息是:人们不能够明白上帝的道是“因为这百姓”内心主观上不追求上帝,是人们的闭塞视听的拒绝上帝造成了他们得不到上帝的医治。[34](当代中文译本、现代中文译本、中文新译本等对于此处经文的翻译都较好。中文新译本翻译有“免得自己眼睛看见”也凸显了人类自身的责任。)这个思想在先知但以理那里再次出现:“必有许多人使自己清净洁白,且被熬炼。但恶人仍必行恶,一切恶人都不明白,惟独智慧人能明白。”(《但以理书》12章10节)恶人不明白真理是因为他们追求恶而不追求真理。“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马太福音》13章19节)人们得不到满有恩典的乐意帮助人的上帝的帮助,原因不在上帝,先知以赛亚更不能够做到“使这百姓心蒙脂油”,所谓的“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只能理解为“要任凭这百姓心蒙脂油”。所谓的“要叫谁刚硬”(《罗马书》9章18节)也只能理解为“要任凭谁刚硬”。都是指着上帝对人类自由意志的结果的尊重而言的。提及上帝“任凭”世人的具有代表性的经文还有几处,从翻译者的理解可见,上帝的任凭就意味着人自身的任性,上帝的任凭也缘于人自身的任性。《诗篇》81章12节:“我便任凭他们心里刚硬,随自己的计谋而行。”当代中文译本译为“我就让他们冥顽固执,随意而行。”可见,上帝“任凭”与上帝“叫、使、让”的互译互解是常见的。《以西结书》32章32节说:“我任凭法老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当代中文译本译为“我虽然使法老……。”可以类似理解的经文还有《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11节:“上帝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这段经文需联系上文2章8-10节:“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旦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计,因他们不领受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慌”。很明显,是“他们”不领受真理在前,上帝任凭“他们”在后。在保罗的用语习惯里也能够明确看见上帝的任凭和人自身的任性的紧密关系,比如《罗马书》1章28节讲上帝的任凭:“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马书》2章5节讲人自身的顽固任性:“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以西结书》20章39节解释得更清楚,上帝的“任凭”百姓是由于百姓的“不听从”:“从此以后若不听从我,就任凭你们去事奉偶像。”直到《启示录》的最后部分,上帝还是任凭人们的自由抉择:“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示录》22章11节)
于是,我们由上帝主动寻找人类并且对于人类自由抉择结果具有预知,就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三个神学理论工具:神人合作论。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一定是通过人的主体性而非绕开人的主体性来为人包办代替。这里突出呈现的是上帝对于人类自由意志的尊重和个人悔改的可能性,也凸显了上帝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耶稣当年对着耶路撒冷的感慨其实也是对于一切面对神圣呼召而不知悔改之人的感慨:“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马太福音》23章37节)从这句经文里我们能够感觉到,上帝的圣灵其实一直都在对所有人呼唤:我愿意爱你,你愿意回应我的爱吗?在《启示录》里耶稣基督把这个呼唤更形象地表达出来:“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章20节)
经文之第四例,《出埃及记》33章19节:
耶和华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预定论者往往以此节经文作为“拣选预定无可质疑地是上帝的主权,不在乎人的行为”的证据。深受预定论毒害的马丁·路德竟然麻木地说:“神让有些人心硬、眼瞎,使他们觉得被遗弃,又把他们先交给罪,再因为这个罪责备他们,这从人的智慧来看,可能会认为太荒谬了;但是对信徒,对属灵的人来说,这一点也不荒谬。他们知道即使神把全人类都灭绝,也丝毫不影响他的善良。”[35]
不错,上帝当然是有主权的,但是我们知道圣经里有一句话说:“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后书》2章13节)上帝永远是上帝,上帝的权柄永远不会成为撒但的权柄。按照人的理解,全体人类在犯罪之日都该灭亡,但是上帝的神圣旨意却是唯有拒绝悔改者灭亡。上帝的神圣真理不仅包含着神圣公义神圣慈爱也包含着神圣期望。这意味着上帝尽管有无上的主权,但是这主权的展开使用却不能不受制于上帝的神性主体。上帝的确可以随己意做万事,但是却绝不会违背自己慈爱公义之本性以及对人类的期望。窑匠的确可以随己意弄泥,但是没有窑匠不期望经过自己之手的泥巴能够成为有用器皿,何况上帝比窑匠更有慈爱公义,人类也比泥巴更有值得期待之价值。耶利米先知明确告诉我们,上帝决不会按照“恶道”来“弄泥”,相反,上帝的“弄泥”的真正本意却是要期望“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
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待你们,岂不能照这窑匠弄泥吗?以色列家啊,泥在窑匠的手中怎样,你们在我的手中也怎样。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拔出、拆毁、毁坏,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建立、栽植,他们若行我眼中看为恶的事,不听从我的话,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所说的福气赐给他们。现在你要对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说耶和华如此说:“我造出灾祸攻击你们,定意刑罚你们。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改正你们的行动作为。”(《耶利米书》18章6-11节)
相关的经文还有,《箴言》16章4节:“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这绝不是说上帝真地造了恶,而是说那些依据自由意志作恶的人也是上帝所造,邪恶人的结局便是灭亡。还有《罗马书》9章21节:“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结合经文原句的下文可知此句是说,上帝计划拯救一些人(他所看为贵重之器皿)不但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任何的比喻都有瘸腿之处,这句绝不是说上帝真地主观地机械地无可改变地越过人的自由意志而预定了人的义和恶,贵重和卑贱。[36]正如在《马太福音》13章撒种比喻那里不能够把仇敌撒的种理解为撒但创造的恶人一样。我们相信人都是上帝所造,自由意志误用而不知悔改就产生了罪恶就等于自甘堕落地自择卑贱地认撒但为父,而悔改归向神就产生了义人,就配作上帝的儿女。天国是努力进入的,人的贵贱也是同理,成为上帝面前的贵重器皿即“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也是需要人去努力追求的而非不加雕琢磨炼也会轻易实现的。《提摩太后书》2章21节明确告诉我们说:“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我们同理可知,人心里若追求黑暗污秽,不追求高尚之事,就不合主用,就会成为“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马书》9章22节)。《耶利米哀歌》4章2节就用器皿为喻说由于人的不追求而致堕落:“锡安宝贵的众子好比精金,现在何竟算为窑匠手所作的瓦瓶。”原来很宝贵的生命,若不追求上帝就会沦落为卑贱之民。这就是上帝鉴察人类历史时随时施行的公义审判所致。《耶利米书》18章4节:“窑匠用泥作的器皿,在他手中作坏了,他又用这泥另作别的器皿。窑匠看怎样好,就怎样作。”上帝不是像有局限之人一样的乱作为,而是按照他的美好旨意做事。上帝是“看怎样好,就怎样作”而不是没有理智没有原则没有公义地做事。
《罗马书》10章20节稍稍难解一点:“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这里是指上帝救恩对于全人类罪人特别是外邦罪人的普遍临在,个人即使过去活在黑暗之中,上帝也会光照他们,拯救他们,期望他们悔改,赦免他们昔日之罪,希望他们“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章11节)。相关的经文还有《提摩太后书》1章9节:“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提多书》3章5、6节:“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经文里提到的上帝所不看的行为都是指个人悔改之前的行为,因为世界上没有完全无罪的先天义人,义人都是悔改而称义,若看悔改之前的行为则无人能够得救。然而,这些经文决不意味着个人的最后得救和生命的行为表现(悔改、追求、归向)全然无关。《彼得后书》7章8节那里所举的例子说明蒙上帝所救的人至少其心灵是追求上帝的:“只搭救了那常为恶人淫行忧伤的义人罗得,因为那义人住在他们中间。看见听见他们不法的事,他的义心就天天伤痛。”如果被赦罪之人不懂得悔改,转而继续犯罪,“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大书》4节),其结局可想而知。
相关的经文还有:
《诗篇》115章3节: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
《耶利米书》18章4节:窑匠用泥作的器皿,在他手中作坏了,他又用这泥另作别的器皿。窑匠看怎样好,就怎样作。
《以弗所书》1章11、12节: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叫他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
《申命记》7章6-7节:因为你归耶和华你上帝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上帝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
《申命记》10章14、15节: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上帝。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
《马太福音》20章15节: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
《罗马书》9章10-15节: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上帝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上述几段经文里,决没有传达出上帝无端的好恶以及人被上帝拣选之后的懈怠空间。让我们仔细看看。上帝拣选亚伯拉罕的时候,决不是无端地因为亚伯拉罕运气好。而是因为亚伯拉罕的确有让上帝“爱”、“喜悦”的生命表现,虽然拣选之时亚伯拉罕等人并不完全,但是拣选之后,上帝更加要求他们“你当在我面前做完全人”(《创世记》17章1节)。因为我们相信上帝决不可能喜悦罪恶和陷入罪恶却不知悔改之人,若拣选之时亚伯拉罕是个陷入罪恶却不知悔改之人,我们根本无法想象上帝会要求他“做完全人”。若在上帝预知中雅各是个不知悔改、追求、归向之人,我们也无法想象上帝会说“雅各是我所爱的”。“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这话适用于上帝对于犯罪后又能够悔改之人的拣选,上帝不在乎的是被拣选之前的人的行为,被拣选之后则要求信徒必须要结出悔改的生命果子与悔改的心相称。倘若被拣选者一直不知悔改,我们就无法理解上帝对于被拣选者的“喜悦”从何而来。这几段经文里用了上帝的“爱”、上帝的“喜悦”等字眼,决不是儿戏。根据旧约记载,雅各后来是个眼光远大决不局限于眼前物质利益,积极追求上帝祝福的人。根据其他宗教文献我们可知,亚伯拉罕被拣选也决不是偶然的。他是那个时代的懂得悔改、追求、归向之义人。《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3章5、6节说到:“上帝考验他们(义人),如同炉火炼金,发现他们配得上与他同在。”[37]具体说到亚伯拉罕被拣选之前的经文在《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0章5节如此说:“从前当诸邦尽在其邪恶的计谋中遭到败坏的时候,智慧发现了一个义人,并使他在上帝面前保持无罪,她给他力量去服从上帝的命令而不顾自己的孩子。”[38]根据更多的古老典外文献可知,亚伯拉罕当时是一个极力反对偶像崇拜的有志青年,并且积极在思考中寻求上帝。[39]了解这一切之后,我们决不会以为上帝的拣选会和我们的生命表现完全脱钩。诚然,基督呼召我们的时候非因我们先前的功德,我们即使有什么功德也不可能是完全人也不可能仅仅凭着昔日可怜的功德而得救,但是,被拣选者至少必须有一个能够悔改、追求、归向的心志。即使是正在陷入罪中的罪人,若能够得救,也需要至少在上帝呼召的时候能够醒悟并且悔改己罪、追求上帝的义、归向上帝。正在罪中之人这种悔改归向的心至少必须在上帝的预知里被远远看见,此等罪人方可被称为预定的拣选者。[40]这样相信,我们才可以发自内心地说:“难道上帝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这里我们看到,上帝的拣选主权决不可能背乎他自己的神圣公义。
在这里有必要对于上帝拣选亚伯拉罕民族和全人类的关系梳理一下,因为有些预定论信徒往往把亚伯拉罕的被拣选和其他民族的被遗弃相提并论。我们相信全人类都是上帝的创造和眷顾对象,上帝拣选亚伯拉罕的时候也决不是弃其他民族于不顾,而是期望“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世记》22章18节)可见上帝拣选亚伯拉罕是爱亚伯拉罕也是爱全人类的一个行动,决不是只爱这一个民族而弃绝其他民族。新约时代的以色列人也有如此见解,《使徒行传》13章47节说:“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上帝期望人类有一个窗口民族能够成为全人类的榜样和祭司以展示上帝的神圣真理,传递上帝的光:“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书》2章9节)[41]根据保罗在《罗马书》2章12-16节所言,在耶稣基督尚未道成肉身之前,上帝有普通启示的良心律法帮助普世人类。[42]在以色列人不断地悖逆以至于无法成为见证上帝真理的明灯民族之背景下,上帝记念对亚伯拉罕许下的祝福万国万民之约,通过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将祝福全人类的神圣真理(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完全见证彰显出来,应验了万国从亚伯拉罕后裔得福,救恩从犹太人而彰显出的神圣之约。(《约翰福音4章22节》、《马太福音》15章24节)[43]而且,因为以色列民族的跌倒使得救恩真理传播到外邦万国,上帝如此引导人类历史也是对于以色列民族发奋悔改的激励。(《罗马书》11章11节)救恩的完全彰显,从以色列开始直到全地的万族万民。上帝爱亚伯拉罕的后裔,上帝也爱全人类所有民族,同样地期望他们悔改。这里我们看到,上帝的拣选主权决不可能背乎他自己的神圣慈爱。
于是我们就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四个神学理论工具:上帝主权从属于上帝主体论。上帝决不背乎自己,他决不会滥用自己的主权,他在使用自己主权的时候决不会违背自己的神圣属性:公义和慈爱。上帝的主权不是人的主权,上帝的主权更不是魔鬼的主权。上帝决不会喜悦罪恶,上帝也决不会亏待寻求他的人。因为上帝“做万事”的时候是“随己意”而不是“随他人意”更不是“随魔鬼意”。这里凸显出人被上帝拣选之后的能够悔改的信心。上帝拣选一个人决不是像某些人间独裁者似的没有理由地随心所欲,而是由于预见到被拣选者必然能够悔改。如果你是一个得救者,你就一定能够活出悔改的生命,因为连拣选我们的上帝都相信我们能够悔改并且预知我们能够悔改。
宏观来看,解决预定论的四大神学理论工具里,“知行合一论”是逻辑基础,“预知预定合一论”是核心,“神人合作论”和“上帝主权从属于上帝主体论”是补充说明。四大神学理论工具结合起来,我们就能够明白上帝预定的真正含义,我们就可能会展现出一个新的生命光景,区别于传统预定论信仰浸淫下的人生。
第四节 传统两论的逻辑困境和负面暗示
在逻辑上,西方神学传统两论造成了大堆的神学困境问题。让我们容易联想起来的是,如果相信人性在亚当之后全然败坏,则需要考虑到是否也会面临着中国荀子性恶论所面临的三大天然逻辑难题:
1、既然世人全然败坏,则化性起伪、教化人类的主体何在?
2、完全邪恶并且毫无内在善端的本性如何能够有被转化的可能?
3、荀子也是属于性恶之人,其讲论如何让我们听者当真?性恶论者的宣讲的真理属性如何保证?
演绎在基督教的神学思考里,如果相信人性在亚当之后全然败坏,人没有自由意志和悔改能力,人得救是被圣灵包办代替的并且是被上帝单方面预定的,并且在天堂到来之前人性一直就是罪性,那么,就会出现大堆的并且是严重的神学困境问题,并且也会在信徒的内心产生许多不良暗示。
现将西方神学传统两论所造成的神学困境和不良心理暗示列举如下:
1、明显冲击基督徒对于上帝的基本信仰:人类从起初就被造为邪恶或者人类在被造之初并不邪恶而一旦遭遇诱惑走上邪恶之途则无法悔改,这两种情形都与上帝的慈爱本性和智慧大能全然相悖。实质上,这两类思想无异于攻击上帝。如果大谈“罪性”(并非不需要谈论“罪”),如果认为人类因为始祖一次犯罪就已经彻底丧失了悔改能力,只能够作恶而不能够回转,那么,这种一旦失足就无可挽回的被创造者(人类)是否出自一种低级的创造活动呢?其创造之主是否也属于一种低级生命呢?若认为人性丧失悔改能力,则世上的罪恶就可能要追溯到创造主那里了,因为明知人类具有局限性、难免犯罪、一旦犯罪就无从悔改,他却还造出人来。或者,创造主根本就没有预知人类的犯罪可能性。——这一切都会导致对于上帝的亵渎和控诉。
2、人与人的沟通成为问题,人的道德义务丧失根据和可能性:若从传统原罪论角度去信仰上帝,天堂之前的人性包括基督徒的人性都始终挂钩“罪性”,则我凭什么要爱周围这些全然败坏的恶人呢?人类彼此“爱人如己”又如何可能?难道我要根据我内心的恶去爱人吗?若从传统预定论角度去信仰上帝,也很容易滋长自以为义和不尊重他人的心理暗示。对于一个相信上帝完全不顾个人自由意志而做事的人而言,一旦处于相对于别人具有生杀大权之地位的时候,常常也会不自觉地不尊重他人的感受和意志,完全缺乏民主作风和与人协商的习惯,俨然自己就是他心目中的上帝。
3、人与上帝的沟通成为问题:虽然不像荀子思想体系那样存在一个教化主体缺乏的问题,基督教有一个超越于人类之上的拯救之主,但是,基督教传统两论却使人神之间的沟通在逻辑上被割裂,既然人人全然败坏,那么,全然败坏之人何以能够接受上帝的呼召?上帝呼召我的时候,全然败坏的我怎么可能不认为那是害我的举动?倘若上帝剥夺了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或者上帝的主体性包办代替了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则上帝和人之间的爱的关系就根本不可能存在。没有了自由意志的关系,和“爱”这个词能够沾边吗?
4、人的价值成为问题:人性既然全然败坏,人身上的上帝形象既然全然失去,那么,人类何以还能够有被上帝顾念拯救的价值?如果人类在亚当之后人性全然败坏,完全丧失了神性形象,则上帝拯救人类的理由就成了问题。一棵根本就不可能有结果子之指望的葡萄树何以还需要继续栽培呢?
5、人类文化真理属性成为问题:包括一切神学言说在内的人类文化的真理性何来?按照原罪论的逻辑推演开去,甚至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等这些认为人性全然败坏的人,他们的神学讲论也同样可以被认为是败坏世人的歪理邪说,因为他们也属于全然败坏之人,并且他们讲说的时候“依然是大罪人”。
6、若认为人性丧失本具的悔改能力,则上帝对于人类悔改的要求以及“不要再犯罪”(《约翰福音》5章14节、8章11节)的要求,就属于无理要求。
7、“悔改”和“拯救”这两个词被悬空:上帝的灵若是包办代替个人的悔改,就等于是一次全新的创造:借尸还魂。既然可以越过个人的主体性,那么这“拯救”活动根本上就和个人的生命主体无关,在此处使用缺少主体的“悔改”一词本身就是荒诞的,连“拯救”一词实际上也是没有对象的。
8、传统原罪论威胁根本的基督信仰:若肯定传统的第一类原罪论观点(认为亚当犯罪致使人类形成罪性,罪通过肉体血缘遗传),则马利亚的肉身罪性就无法否定,则基督耶稣的胎儿时期如何无染于马利亚的肉体罪性就成了问题,即使不是通过性欲孕育成胎但是毕竟曾经血肉相连。可见,认为人类在亚当之后具有肉体血缘遗传之罪性的观点何等的有害!
若肯定第二类的归算的原罪论,罪人祖先的罪能够归算给后代,则义人祖先悔改后的义如何不能够归算给后代?
若说亚当之后的世人因为亚当之罪而丧失自由意志,若说耶稣的先天无罪人性和世人的先天有罪人性本质不同,则耶稣基督如何能够“体恤我们的软弱”就成为了问题。若解决此神学困境问题,就必须肯定世人的人性并不一定先天就有罪,就必须肯定世人和耶稣的生命都具有自由意志,只是耶稣没有误用自由意志而世人没有善用自由意志而已。
9、传统预定论使得上帝的公义空洞化:假如是神无视亚当的自由意志而预定了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那么始祖就没有罪。若是神预定了某些人不得救,那么就不该审判他们,因为他们不信是出于神的先天主观预定而和人的自由意志无关。没有自由意志何谈审判的公义属性呢?没有自由意志何谈被审判者的责任呢?
10、传统的预定论信仰难免会在信徒心里产生此等负面暗示:太热心地传福音没有必要,反正谁得救谁不得救早在创世之先已经定了。对于预定得救的,即使你不传福音给他,神也会想办法让他得救;而对于预定不信的,你传也是白传。虽然预定论信仰在教会开拓期可能对于传道人具有鼓舞和安慰作用(传福音决不会徒劳无功的,总会有人信的,因为预定中必有一批人相信福音),但是在教会拥有一定数量的信徒之后,传统预定论的负面暗示就会很容易滋生出传道人的惰性。
11、如果上帝在创始之前就主观地预定一些人得救另外一些人不得救,那么,和“上帝就是爱、神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的经文记载明显地矛盾。因为,越多的人得救上帝应当越喜悦,因而上帝应当预定全体得救才是。如果完全接受传统的预定论里认为人的信心也是全然被动地被上帝所赐的观点,再根据《提摩太前书》2章4节“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就会推出不必有大审判的普救结论:“每个人都得救,没有一个灭亡”,因为神愿意,他有无视人自由意志之主权。如果接受传统预定论,神愿意“聚集耶路撒冷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他们不愿意”这些话就不应当从耶稣口里说出。
有些心灵已经被加尔文预定论深深地浸淫毒害的人,在解释“神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的经文时,竟然先入为主地毫无理性地认为“不愿一人沉沦”实际上是“不愿蒙拣选者有一人沉沦”。当我们再看下面此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就很清楚地知道,上帝所不愿意“沉沦”的对象绝非仅仅指那些预定得救的人,即使是“恶人”,上帝也不喜悦他们的灭亡: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西结书》18章23节、33章11节)
典外文献《西藏福音》也鼓舞我们说:“没有神只会拯救好人,不拯救坏人,就像一个家庭的家长,会善待他们所有的孩子。如果他们悔改,父母会宽恕他们的过错。”《圣经后典·以斯拉下》8章59节明确说:“至高上帝并不希望任何人灭亡。”[44]《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2章23、24节也说:“当上帝造我们之时,他并不希望我们死,他使我们像他自己。把死亡带到世上来的是魔鬼的忌妒,凡属魔鬼的人必将死亡。”[45]
12、犯罪有理的负面暗示:如果相信人类具有直至天堂才会消失的罪性,那么,罪性之人即使在拥有基督信仰之后继续犯罪就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可以轻易原谅的。显意识里相信自己得救后罪性仍在,本质上“仍旧是罪人”,在潜意识里的逻辑推论必然是,信仰基督后继续犯罪是完全正常的并且是完全可以轻易地自我谅解的。这无疑会滋生对于罪的麻木,这种麻木会时时消灭良知对于罪的敏感之心。而使徒告诉我们,人一旦丧失良知就好比海船破漏一般的岌岌可危。(《提摩太前书》1章19节)
13、犯罪却安全的负面暗示:传统神学的预定论和原罪论的结合更加容易误导信众,在心理上容易产生暗示以为罪性之人在信仰基督之后继续犯罪实属正常,因为信徒已经属于预定得救者和被保守者,即使继续犯罪却也是安全的。但是《雅各书》2章24在保罗的基础上全面地表达道:“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约翰三书》1章11节更是警告性地断言:“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5章5、6节也说:“切莫过分指望主的宽恕以致你接连不断地犯罪。切莫认为他的怜悯是如此之宏大以致不管你犯了多大的罪孽都会得到赦免。他当然要施怜悯,然而他也向罪人发烈怒。”[46]
传统神学预定论和原罪论的结合让我们看到:上帝赐给信徒以信心、称义的应许、最终得救的应许和安全感,但是惟独信仰后不犯罪的可能性,没有赐给信徒。这样的信仰背景下的神学思想在逻辑上不能不片面地强调因信称义,不能不片面地强调“信”,甚至不能不割裂“行”地强调“信”,甚至不能不在关乎生命的终极意义上鄙视“行”。 预定论和原罪论二者结合后的心理暗示不能不包含此等信息:继续犯罪并且继续放胆犯罪!
虽然马丁·路德所表达的基督徒“仍旧是罪人”这个思想(《日用灵粮之八月一日》)除了让人面对上帝保持谦卑心态之外,更多的可能是给人消极的现世诱导。虽然加尔文的预定论可以让真正敬虔者有得救的自我肯定和战胜困难的勇气,但是也会误导一般肤浅的大众走向懈怠和放纵,而且也会产生自以为义地随意论断他人审判他人的狂妄独断。如果说传统原罪论使人倾向于不相信能够行走义路,使人没有力量拒绝继续犯罪,那么预定论则使人有在罪孽中麻木和惰于悔改的倾向。
近代宗教改革以来,“称义而同时是罪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的神学思想逻辑上显而易见地导致了对罪恶的麻木,导致基督徒对“信”的片面强调,甚至导致道德虚无主义,“悔改”在潜意识里成为无法做到和不必作到的事。加尔文放胆烧死塞尔维特实在不是偶然的事件,乃是其信仰宣讲必然结出的果子。近代以来,无数知识界人士在赞成基督精神的同时却往往十分反感教会的教徒生命表现,这一事实就是两论确实有负面心理暗示的极好注脚。[47]西方神学传统两论的危害性决不仅仅局限于信徒个人生命层面。在今天尚未彻底销毁核武器的时代,若不彻底瓦解西方神学里导致人们放胆作恶的神学因子,则某些号称基督徒的西方政客对他国的肆意侵略就不会停止,而由于战争狂人的放肆冒险或者被侵略的弱小国家铤而走险的“恐怖主义”报复而导致的人类自我毁灭的阴暗前途就不能够彻底排除。[48]
在文化层面,若是西方神学核心两论无可质疑则儒家基督徒神学本质上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若是西方神学核心两论无可质疑则任何耶儒融合工作都显得多余和逻辑不通。
在逻辑上,只有按着和西方传统主流神学两论相反的方向解释才可以顺理成章。[49]而中国文化的主流儒学正是采取了这样的一个方向,[50]不止是中国人而是全人类何以需要儒家基督徒神学的理由之一,就在于此。下述这些闪光的句子就是中国文献里明确质疑西方神学传统两论(原罪论和预定论)的极好例子:
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
子曰:“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
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孟子·告子上》)
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 ·告子上》)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
万物皆备于我矣。(《孟子·尽心上》))
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为教。(《中庸》第一章)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第二十三章)
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郭店楚墓竹简·性自命出》)
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尚书·伊训》)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
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尚书·咸有一德》)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
过则勿惮改,……过而不改,是谓过也。(《论语》)
虽有恶人,斋戒沐浴亦可以祀上帝。(《孟子·离娄下》)
第五节 在两论问题上的合理态度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分析,我们基本就可以摆脱传统原罪论和预定论的迷雾。这里有必要总结一下纲目,因为这些纲目就是在两论问题上既有经文依据又有理性支持的合宜态度。
解决传统原罪论的时候我们需要四个理论步骤:
1、罪人真相。上帝的自我宣告里明示神圣恩典、神圣公义,暗含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在上帝对摩西的自我宣告里亦包含如此弦外之音:在上帝的永恒视野里,罪人的真正含义不是简单地指一切曾经犯罪之人而是指在罪中不知悔改之人。
2、义人真相。人人都难以做到一生完全不犯罪,义人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上帝所造的人性“甚好”的真相就在于有局限性却能够悔改。圣经表明亚当之后的人依然可以保有这种人性的“甚好”。
3、约拿定律(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大人,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
4、以西结定律(人类的罪义责任: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
由于我们澄清了义人和罪人的定义以及两大神圣定律的存在,只要个人在成年后悔改,就可以打破包括亚当在内的人类历代祖先在罪上对于个人的污染。无论是“罪性的原罪论”还是“归算的原罪论”都不能够成立。
解决传统预定论的时候我们同样需要四个理论步骤:
1、知行合一论。知行合一作为一个生命原理,把个人悔改的可能性和社会悔改的可能性呈现在我们面前。它传递给每一个人的是保守己心的无比重要性。它传递给基督徒的是传道教化大众的迫切必要性和强大动力,也提醒任何一个社会管理者需要追求把更高层次的更丰富的包括生命信仰在内的教育普及作为社会保障的应有之义。
2、上帝预知预定合一论。紧密伴随着预知的“原则的预定”,凸显了上帝的公义和人的自由意志悔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神人合作论。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一定是通过人的主体性而非绕开人的主体性来为人包办代替。这里突出呈现的是上帝对于人类自由意志的尊重和个人悔改的可能性,也凸显了上帝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
4、上帝主权从属于上帝主体论。上帝决不背乎自己,他决不会滥用自己的主权,他在使用自己主权的时候决不会违背自己的神圣属性:公义和慈爱。这里凸显出人在被上帝拣选之后的能够悔改之信心。上帝拣选一个人决不是像某些人间独裁者似的没有理由地随心所欲,而是缘于他预见到被拣选者的配得。所谓的“配得”不是指先前的多么完美,而是指被拣选者后来的悔改。上帝是在拣选亚伯拉罕之后才要求亚伯拉罕要做一个完全人的。如果你是一个被拣选的得救者,你就一定能够活出悔改的生命,因为连拣选我们的上帝都相信我们能够悔改,并且远远地看见了我们的悔改。反过来,如果你试图证明自己的得救和被拣选,那么就只有在悔改的生命中显出凭据。
纵观对于传统原罪论和预定论的剖析可见,对于经文的孤立的表面的拘泥字句的理解造成了两论误解,如果我们抛开传统的误解和蒙蔽,则在基督徒信仰中凸显出的乃是个人悔改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人在上帝面前的责任是无可推卸的。所以,儒者李二曲的“悔过自新说”何等可贵,有李氏儒学在,宋明理学就不是一无是处。然而遗憾的是,过去数百年来中国文化界对于李颙的思想关注并不多,利玛窦开创的悔改并皈信上帝的儒家基督徒路径也不是显学。
至于在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中,澄清传统两论的误解之后,所需要做的是:
第一步:醒悟上帝是父,自己是神的儿女,觉醒自己生命里本有神性形象。第二步:为往昔自己生命里辱没了本具之神性形象的行为而忏悔。第三步:警醒祷告,培养“归向意志”,即培养归向上帝的心灵习惯和生命能力。第四步:保持“归向意志”,过“与神同行”的生活,追求上帝的国和上帝的义,现世发光,结果百倍,努力进窄门,心无旁骛地向着标杆奔跑。
下面逐一解说。
第一步:醒悟上帝是父,自己是神的儿女,觉醒自己生命里本有神性形象。
何谓神性形象?上帝所具有的思想能力(理性)和创造能力、情感能力、道德能力、自主能力(自由意志)、行动能力。总之,不外乎中国儒家所说的仁礼信义智。从圣经经文看,亚当之后人类的神性形象依然存在。[51]但是,被造物绝不可能等于造物主,分享和具有神性形象决不意味着等同于上帝,这个断定其实可以在亚当未吃禁果之前就可以做出。也就是说人所具有的神性形象在起初就是有局限性的。所以亚当不能够预见吃禁果的后果,也不能够一直避免犯罪。亚当堕落后的人类身上的神性形象也是有局限性的,也是不能够从幼至老一直避免犯罪的。人类始祖堕落前后的唯一区别在于:是否可以避免第一次的死。亚当堕落前人类具有不见第一次的死而永生的可能性,而亚当堕落后人类就失去了这个可能性,亚当堕落后的人类的唯一永生出路在于悔改并接受神圣者的亲自代赎以及经过末日审判后避免第二次的死。而推动这个从创造到救赎和审判的全过程展开并且贯穿于这个过程的乃是:上帝对于他按照自己形象所造之人的爱。人类所具有的神性形象虽然原本有限但是人类的宝贵价值恰恰就在于此有限的神性形象,因为个人从罪中悔改的可能性有赖于此,人神沟通的可能性有赖于此,人类彼此相爱的可能性有赖于此。上帝能够预见人类的堕落而却坚持创造人,原因无疑在于上帝对于其神圣之爱的吸引力的相信和对于人类一直携带着的神性形象的信任和看重,上帝相信这样的人类虽然难免失足也一定有人能够难能可贵地悔改,即使这愿意悔改的人是极少数。[52]舍此解释,我们看不到一个顺畅的逻辑链条。
“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摩太前书》4章10节)《旧约》里明确地宣告:“人的灵是上帝的灯”。世人的生活道路原来都是可以靠赖着神性良知的灯光,虽然上帝的内住于人和人的神性形象二者逻辑上是两个概念,但是这二者之间确有我们人难以分割和分析的神圣奥秘:“生命在他(神、耶稣、道)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章4节、9节)而“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章21节)所隐含着的不言而喻的前提是肯定了在真光本体耶稣如太阳般降世显现出来之前有人愿意靠赖着神性良知的灯光而行真理。无论是夜晚的万家灯火还是白昼的耀眼阳光,都是源自上帝的光。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有阳光作了我们家中的大明灯。当耶稣降世之后,并非不再需要我们的良知了,而是因为耶稣的教导,我们的良知应当更加朗现。典外文献《西藏福音》也肯定在亚当之后的人类依然具有神性形象:“耶稣又教导异教徒们,不要努力用自己的眼睛去看永恒的精神,但要用自己的内心去感受它。透过一个真正纯洁的灵魂,去让自己配得上它的祝福。……因为上帝已经在他们的肖像里创造了你们;天真、纯洁的灵魂,其内心充满了仁慈,决不会投射出邪恶的观念,而是成为一个慈悲与智慧的住所。因此,不要玷污你的内心,因为永恒的生命永远住在里面。”
第二步:为往昔自己生命里辱没了本具之神性形象的行为而忏悔。
根据典外文献的思想可知,一切活物尤其是人类的生命气息都来自于上帝,这种关系好比一种借贷关系,上帝对于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有所期望有所寄托的。这个堪比孔夫子所言及的“天命”: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5章8节:来自尘土的人,不久之后当他必须归还借来的灵魂[53]时,他将回归于同样的尘土。[54]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33章10、11节:每个人都是用泥土做成的,就像亚当一样,然而智慧之主使他们各不相同,又给他们各不相同的任务。[55]
然而很多时候,很多人,并不能够觉醒这种神圣天命,辜负了天父的期望。当我们愿意为自己的生命负责的时候,我们就愿意思考“上帝何以造人”这个大问题,就能够隐约意识到人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和无目的的,一种神圣期望催促我们检讨自己并且行动。
在《路加福音》15章那个浪子回头的故事里,浪子回想起自己的父亲,“他醒悟过来”之后马上做的就是向父亲认罪:“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然而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人类的天父上帝也是如此,只要我们觉悟回转,上帝就会赦免我们并且乐意与人同住。上帝的赦免完全不看昔日我们的功德,我们昔日不觉悟之时往往也无什么功德可言。上帝所需要的只是:回转并与他同行。
第三步:警醒祷告,培养“归向意志”,即培养归向上帝的心灵习惯和生命能力。
事实上由于罪的社会性,人的良心是很容易被罪所污染的,而且大多数人都是如此,没有避免一再失足甚至失足后也麻木不仁,故性恶论和原罪论才有市场。《耶利米书》17章9节指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了极处,我耶和华是监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的作为的结果报应他”。耶稣在教导门徒的时候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因为从里面,就是从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忌妒、谤渎、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的,且能污秽人。”(《马可福音》7章20-23节)。然而,人类并非无路可走。耶稣还教导人们有一条窄路可以使人的良心不被罪污染:警醒祷告。耶稣说“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马太福音》26章41节)故耶稣认为具有善端之人能够远离罪的途径就是“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唯有时刻警醒追求真理方可远离迷惑和犯罪。这“警醒祷告”也是像孔子所说的“丘之祷久矣”的那种祷告,就是把神圣真道“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为“忍耐着结实”做好准备的灵修生活。典外文献《腓力福音》论灵修说:“我们应当让每一个人都把里面邪恶的根拔出来,把一个人的恶心从根里面拔出来。如果我们能意识到,就能够拔出,这需要巨大的勇气。如果我们无视它,它就会在我们心里头生根并结出果子。它主宰我们,我们成了它的俘虏和奴隶,它会让我们做不想做的事,我们想做的事它偏不让我们做。它强大是因为我们还未认识它,它存在就拥有活力。无知是邪恶之母。无知的结局是死亡。当全部真理揭露出来的时候,真理会带来完美。真理就像无知一样:当它还被隐藏着,它就在自己里面歇息;一旦真理被揭露和认识,它就倍受赞扬,胜过一切邪恶和错误。它给了我们自由。主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无知是奴役,知识是自由。如果我们知道真理,真理必结出果实。如果我们与真理同在,必会带来丰盛人生。”
耶稣基督所说的“总要警醒祷告”方可“免得入了迷惑”的这句话,堪称是使得质疑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儒家基督徒神学理论能够圆通的关键。因为这句话给不愿意放纵生命的人们指明了一条生命出路,虽然这条路是窄路,但是追求的人可以走通,那就是:靠着持守心灵时常警醒地归向上帝,人可以在世界上离开罪。这样,儒家基督徒的“吾善养我浩然之气”的修养功夫就不是多余的真理。从耶稣基督的这句话进而可以推论出直接否定西方传统主流神学两论的观点:
1、若要能够做到“总警醒祷告”,基本逻辑前提必须是有人“心灵愿意”追求上帝,并且人类具有“总警醒祷告”的可能性。可见这里没有人性的全然败坏的逻辑空间。
2、之所以需要“总要警醒祷告”,无疑是因为即使基督徒也有“肉体软弱”的时候,若不追求则必然会“入了迷惑”。《以弗所书》4章22节说:“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故若要脱去从前行为上的旧人就得从旨在打破私欲迷惑的灵修生活开始。这里没有单方向的救恩的保险箱。有的是“求则得之”的救恩和追求的同在。
第四步:保持“归向意志”,过“与神同行”的生活,追求上帝的国和上帝的义,现世发光,结果百倍,努力进窄门,心无旁骛地向着标杆奔跑。要对自己的良心和圣灵证明自己确实就是那“天国之子”:“那落在好土里的,就是人听了道,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路加福音》8章15节)
虽然上帝在呼召人类的时候的确并不看人先前的功德或罪行,他呼召我们的时候只需要我们的悔改和归向之心,但是一旦我们真地决志跟从耶稣之后,上帝就要求我们“不要继续犯罪”,要求我们必须努力遵行神旨,要求我们必须与旧日罪人决裂,要求我们必须有与上帝儿女之名相称的善行。耶稣曾明确地告诉过信徒:在未来天国盛筵开席之时,上帝的确要看我们是否拥有行义的“礼服”以和上帝的呼召相称[56]。(《马太福音》22章1-14节)
义行善举不仅是上帝对于基督徒的必有的要求,而且通过批判传统神学的原罪论和预定论可知,我们具有自由意志可以悔改行义,并且现实社会中合乎上帝旨意的“义”并非难以明白、难以追求的。《约翰一书》所言“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申命记》30章11节上帝指着整个律法体系说:“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不是你难行的,也不是离你远的。”比如施洗约翰在那个时代所论及的悔改后的各人在具体生命时空内所应当追求的“义”就是十分简明易行的:
众人问他说:“这样我们当作什么呢?”约翰回答说:“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又有税吏来受洗,问他说:“夫子,我们当作什么呢?”约翰说:“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又有兵丁问他说:“我们当作什么呢?”约翰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路加福音》3章10—14节)
只要一个人相信可以并且内心里愿意离开犯罪,他就可以离开犯罪。因为“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马太福音》7章7节)也因为“道不远人”,(《中庸》)“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这是耶稣所传达出的福音信息中极为重要的内涵。这样理解,决不是我们自以为义,而是追求义行之前的必要的信心准备。因着上帝的要求,我们必须追求义行;靠着上帝圣爱的激励,我们可以追求义行。虽然“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耶利米书》10章23节),我们不能够保证前方道路没有坎坷,但是我们可以用我们的脚步表明我们心的方向。
若要能够在天路历程上步履坚实,还需要澄清几个问题,以防这些疑问给信徒带来生命惰性。
问题之一就是:存在所谓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道理吗?
简洁而言,这句话是可以说的,但是却不能够庸俗肤浅地理解它,并且在现世只能够把它持守在信心里以成为我们的生命动力而不能够拿来论断现世生命也不能够成为我们现世生命的懒惰理由。
对于我们只有一次此岸生命的人类而言,逻辑上显而易见,所谓“一次得救”就只是永远的那一次得救,并不存在“若干次的得救”和“永远的得救”这样两个可以割裂开的概念。[57]因为我们不是掌握终极审判权柄的上帝,不可以论断他人,在这个问题上所谓“有人曾经得救后来又不得救了”等此类说法显然是不合适的。有神性生命形象的我们愿意相信,在上帝的神圣预知里,一个人当然只能够有一次得救,这一次的得救当然也会是永恒的。然而任何处于向着标杆奔跑的路途之中的生命表现都不是那一次得救的完成。任何处于向着标杆奔跑的路途之中的生命也都没有资格论断自己和他人的得救与否。若我们不能够持守信仰到底,则我们就不能够说我们拥有这得救的“一次”。若我们不等跑到终点就急于自我宣布“我赢了”或者抗议说“别人犯规了”,那么我们很可能就会在动态的进程里落后。我们应当做的和能够做的只是向着标杆一直持续不断地奔跑,自以为义和论断他人都不合宜。这是“循道称义”的要求:即只有凭着对于上帝公义慈爱之信心而追求上帝真道,才能够产生被上帝称义之信心,得救之确切凭据只存在于如鹰升腾的途中和归向上帝之人的心里,在追求者的心里必然会遇见圣灵的肯定。
我们应当警惕,耶稣基督甚至说过,那些记在生命册上的名也有可能被涂抹掉:
《启示录》3章5节: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
这样看来,上帝在创世之前的预知也有可能随着宇宙进程里的人心变化而调整,即上帝的预知可能乃是动态的预知和预定。我们每个人的那“一次”的得救,不到最后时刻是无法完成的。由此可见,上帝对于人类的自由意志是何等的尊重,另一方面,基督徒需要何等的谨慎和持守到底的精神。
过去,总有些信徒拿庸俗化解释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论来说明上帝的保守。这个问题仍然需要通过“神人合作论”来处理。庸俗化解释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论实际上只能够说是“一次相信永远相信”论,而若要实现“永远相信”这显然也是需要人心的持续介入的,曾经相信上帝的人并非不会遇到信仰的严峻考验。在上帝这方面,毫无疑问,他愿意保守一切投靠归向他的人。但是,另一方面,若我们配聆听耶稣那些永远保守信徒的话,首先需要我们每个人能够持守自己的心一直是来到耶稣面前的那个“你”:
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希伯来书》13章5节。在《申命记》31章8节那里原话更是把“耶和华必在你前面行”置于“必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的前面。信徒被保守的前提无疑是跟从上帝的引导。)
若我们配聆听耶稣那些永远保守信徒的话,首先需要我们每个人持守自己的心能够成为茫茫人海里的那个来到基督这里的“他”: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翰福音》6章37节)
若我们配聆听耶稣那些永远保守信徒的话,首先需要我们每个人是愿意追求上帝进到上帝面前的人: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希伯来书》7章25节)
若我们指望基督永远认识我们,我们就必须能够一直听他的声音并且跟着他: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章27节)
可见,在这个问题上,信徒决没有放松自己责任心的余地,决不可以认为受洗之后就万事大吉了。彼得后来从三次不认主的失败中“回转”,成为使徒,这个蒙上帝保守的转变过程也不单单缘于基督为彼得在上帝面前的祈求,也缘于彼得本人对于基督的爱心。对于那些对上帝毫无爱心、不知悔改的人而言,即使有耶稣的代求上帝,他们也不可能“回转”。耶稣预先就知道彼得的软弱,但是也知道彼得对于基督的爱足以最终使彼得刚强起来。耶稣完全能够知道彼得说的话是出自真诚之心:“主啊,我就是同你下监,同你受死,也是甘心。”(《路加福音》22章33节)但是,基督也知道,“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马太福音》26章41节)然而在耶稣复活之后,曾经软弱四散的使徒们都在圣灵的感召下刚强起来,不辞劳苦不怕牺牲地四处传播福音。
问题之二:信仰基督的人还依旧是罪人吗?
个体人在生命成长过程里,犯罪失足跌跤是难免的,是必然的。若计算那些“隐而未现的罪”,若计算那些未落实为行动的罪的意念、罪的言语,若计算那些未被我们意识到的罪的意念、言语、行动,则可以断言无人不曾经是罪人。我们每个人过去的生命无疑是有罪的罪人的生命。若说我们不曾有罪,我们就不会需要耶稣了。
但是,通过细读上帝在摩西面前的自我宣告可知,在上帝眼中真正的罪人乃是陷入罪中却不知悔改之人,不是指一切曾经犯罪之人。若我们心里愿意悔改、归向、追求上帝,我们的罪就被基督宝血涂抹,一切罪对于基督徒而言都是过去式。只要像呼啸上行的鹰一般保持着一颗归向上帝的心,我们就可以明确地说:“基督徒曾经是罪人,现在是蒙恩之人,将来的目标是成为义人”。这个表白,对于基督徒的心理暗示是积极的,它会提示我们罪已经是过去式,[58]此时当下的生命既然蒙恩就得考虑需要回答恩典;它不会诱导信徒认为此时当下的生命“仍然”处于罪中并漠视继续犯罪为理所当然。我们知道只有上帝有资格断定人的罪和义,“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马书》4章8节)我们决不可自以为义,决不可代替上帝宣告我们自己已经是义人(《腓立比书》3章12-15节),但是基督徒却必须要把“义人”悬为目标。上帝提示我们,在天路历程上,就像赛跑的运动场一样,只有面向未来才有希望,基督耶稣说:“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路加福音》9章62节)在《哥林多前书》9章26节那里保罗说:“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对于每一个运动员而言,他必须要在前方悬有明确的目标方向,否则就会跑偏。上帝不希望我们的心停留在昔日之罪上,上帝所期望的是我们保持着一颗运动员般的归向他的心,而在生命里深刻地和持久地保持此心就不可能不结出以仁爱为首的圣灵果子。[59]这就是信行合一的“循道称义”的道理。这里极其重要的是,保持自由意志的方向“归向”上帝,也就是持续地追求上帝。若无此自由意志的方向,我们一旦跌倒就难以迅速爬起;若无此自由意志的方向,我们就难以把罪甩在身后。凡是真信耶稣的基督徒都不应当再是与罪为伍的罪人,而是蒙恩之人和归向之人,而且获得了对于罪的敏感,不会故意犯罪,也不会在已经意识到的罪中麻木而不知悔改。在这个问题上,使徒约翰旗帜鲜明地教导基督徒说:“凡住在他(基督)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翰一书》3章6-9节)
若说“我在信仰基督之前是个大罪人”无疑表明了认罪者的谦卑和真诚,但是若说“信仰基督的我依旧还是罪人”则只能表明他努力表现自己的谦卑。对于认为自己此时当下依旧是罪人而且是大罪人的基督徒,我们有必要真诚地问一句,也是反躬自勉:
此时当下既有罪,何不马上去悔改?
罪如毒药不平安,饮鸩何暇自表白?
问题之三:如何理解此生和永生、世界和天国的关系?
《约翰福音》18章36节: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毫无疑问,在概念上“这世界”决不是天国。然而在《约翰福音》17章15节那里又记着基督说:
我不求你(天父上帝)叫他们(门徒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或作“脱离罪恶”)。
我们深信,创造性的生活是远离罪的最好途径,但是这创造性的生活展示空间在哪里呢?既然基督徒并不是活在空中,上帝没有安排基督徒此生就离开世界,那么,基督徒的创造性的生活内容不可避免地应当包含如何对待世界及世界上的人和事。
可见,我们的此生的生命还需要这个世界作为展示的舞台,以展示我们是否能够脱离罪恶。上帝需要基督徒“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哥林多前书》4章9节)尽管“这世界”本身不具有永恒和意义,但是人们在这个可朽坏的世界上的态度和作为却不是没有意义的。戏院的演出是短暂的,但是,剧中的角色却是可能永久流传的。而角色若不通过舞台上的短暂演出活动就无法展示并得以长久流传。《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14节说:“每个活着的人必须走过此世的狭窄而无趣的道路,才能得到储存在未来世界的祝福。”[60]《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3章5、6节说到:“上帝考验他们(义人),如同炉火炼金,发现他们配得上与他同在。”[61]先秦中国的儒典《尚书》里也频频传达出如此信息:德配上帝者方可被擢升到上帝的身边。这就是宝贵的“宾配”思想。
这样,澄清了上述三个问题之后,我们就可以甩掉心灵的包袱和绊脚石,努力追求上帝的国和上帝的义,现世发光,结果百倍,努力进窄门,心无旁骛地向着标杆奔跑。下面这几段经文就是基督徒奔走天路的冲锋号:
《马太福音》11章12节: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
《马太福音》7章13节: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
《路加福音》13章24节: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腓立比书》3章12-15节: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所以得着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
所谓的“进窄门”乃是指基督徒在生命路程上应当“向着标杆直跑”而决不可以放纵自己的脚步,决不可过没有是非原则的生活,决不可随波逐流。中国传统儒释道三家的问题不在于没有真理而在于缺乏对于真理执着的精神。“无执”一词也不幸地被用在了正面价值上。这是中国知识界应当反省的。
在奔走天路的过程中,赛跑运动员的比喻很是形象。赛跑的途中,我们若要追求最终能够有所奖赏,就要注意:
第一不要回头后顾,陶醉于昔日的成就或伤心于昔日的失败;第二不要看并肩的运动员,不要因为别人的优秀或懒惰而干扰了自己的脚步;第三不要看跑道两边的观众,不要被环境干扰了自己的奔跑节奏;第四不要迷失路标,应当时刻想到上帝此时当下的旨意需要我做什么。如此坚持到终点才能够取得相对于自己能力水平而言的好成绩。
在奔走天路的过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灵与肉的交战。当《以弗所书》2章3节说“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的时候,保罗并没有因为人们自幼就作恶而否定人类内心里的天赋之灵对于基督的叩门呼唤作出回应的可能性。[62]在灵肉争战中,个人内在的神性形象一旦被唤醒,就应当比在信仰基督之前呈现得更坚强有力。我们无法保证今世穿着肉体衣服的生命毫无负面欲念,但是我们可以靠着“警醒祷告”而让自己始终做肉体的主人而非奴隶。保罗靠着基督圣爱的激励而胜过了他曾经深感困扰的那种“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之境况,就可以给基督徒以鼓舞。虽然肉体的种种欲望难免会打搅我们的心境,但是若要继续奔走就必须能够让内在的灵性生命牢牢地掌控着脚步的方向。在这个灵修过程里可以因人而异,各有秘诀(《腓立比书》4章12节)。[63]任何一刻,我们若被一点成就冲昏头脑或因失败而悲观绝望或在意他人的论断或参与论断他人或为路边风景而执迷,我们就等于停下了奔跑天路的脚步,而停下脚步就面临着被罪追赶和淹没的危险。所以我们说“基督徒不再是罪人”乃是指着在路上的基督徒而说。基督教圣经典外文献对于奔走天路的教导值得听取: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92节:(进入天国的人的)第一快乐便是经过艰苦的斗争赢得了压倒恶念的胜利。[64](不是凡产生过恶念的人就不得救,而是胜过恶念的人才得救。)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127-129节:天使回答说:“这就意味着世上每个人都必须坚持斗争。……要为生命而选择生活”。[65](没有义人的道路一帆风顺,毫无磨难。即使基督的义也曾经历过撒但的考验。)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章5节:每个圣洁之人都懂得回避诡诈之徒。邪念刚一萌发,他就坐立不安;不义刚一冒头,她就顿觉内疚。[66](圣民也可能产生过恶念,但是更会悔改。)
笔者愿意在此强调一下在《儒家神学新议》一书里曾经说过的意思:
真正的基督徒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向着标杆直跑的人,(《腓立比书》3章13节)决不是念念不忘过去已经被赦免的罪孽,永远沉浸在懊悔之中,虽看到标杆却不努力追求的人。对于人自身而言,对于痛苦焦虑中的人心而言,真正的解脱之道乃是在义路上创造性地发挥生命的光辉能量:循道称义。唯有如此,心灵才可以获得安祥宁静;唯有如此,生命才可以获得永恒的价值。只有行义我们才能够感受到神圣恩典的丰盛,只有在义路上的坚实脚步才能让我们时刻感受到没有与上帝的爱隔绝(《罗马书》8章38、39节),因而我们才能够对于上帝的终极判断充满信心。[67]
上帝预知的是一个个最终得救的人生,我们若相信自己就是众多得救的人里的一个,则必须用一生的行为证明自己的确就是那一位,除了向着标杆直跑、不断地证明之外,无法让我们的心灵得安慰。若明知行义必得救,而你却又不去行,那么,你得救的信心从何而来呢?因为“行义的才是义人”(《约翰一书》3章7节),只有追求真理、遵行天道的人生脚步才能够让我们心灵安慰,才能够使得我们的信心也越发坚定。得救的确据只存在于正在归向者的心灵里。当一个人的心灵停止追求上帝或背离上帝之际,他绝不会有能力确信自己的得救,甚至那样的人心可能连得救这个话题都不会关注。
让我们在结束对于西方神学传统两论的剖析之前,再次强调一下“敬虔高于神学”的道理。[68]中华文明在近代的明显落后以及儒学两千年来的问题症结,根本不在于中国人没有普遍接受性恶论,而在于人格上帝信仰的沦丧。类似地,基督教世界的混乱根源也不在于是否接受原罪论,而在于是否保持对人格上帝的敬虔之心。有敬虔在先,信奉原罪论则会时刻警戒提醒自己不要犯罪;有敬虔在先,信奉人性里还有神性形象则就会时刻催促自己努力发出光来。若无敬虔,信奉原罪论就会良心麻木地犯罪;若无敬虔,否定原罪论就会盲目乐观并失去创造性。神学思想的不同绝不是信徒失和的借口。这里再一次需要提及儒家思想的“和而不同”。断定一个人在信仰上的真诚与否和得救与否,那是属于上帝权柄的事情。而讨论一套神学思想的可取与否,则是属于地上的众人的事情。我们绝不能以对于谁的神学思想的接纳与否来作为一个依据,僭妄地论断他人的得救和敬虔。而这种僭妄的论断,却是现实中大量的自以为敬虔的基督徒常常无意识地就发生的行为。终极审判时刻决定我们命运的不是我们信了哪一种的神学思想,而是我们是否活出了配得天国的生命光景。人的智慧是有限的。我们无法像自然科学那样迫使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的信奉者们不得不接受本书的观点。虽然在逻辑上本书的观点对于鼓舞人们发挥神性生命更加有利,但是这种逻辑可能性也尚需要更多的生命予以在现世生活中的证实。事实上,本文无需对于西方神学传统两论予以完全的实证科学般的驳倒,而只需要论证出基督徒在西方神学传统两论之外还的确可以有另外一种信仰路径可走,即算完成写作的使命。
[1]《协同书》第三册《协同之良方》,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第6页。
[2]实际上到董仲舒才意识到这个逻辑漏洞,董仲舒提出了性三品说,上品之人就不在性恶之列,就有教化大众的资格。
[3]圣经有多处经文暗示亚当已经悔改得救:上帝亲自给他们穿上预表耶稣流血牺牲的皮衣。亚当可能懊悔了并且把教训传递给后代,因为他至少告诉了儿子该隐、亚伯,要他们给神献供物。(《创世记》4章3、4节)在《创世记》第5章亚当的家谱里撇开了罪犯该隐。新约《路加福音》第3章记录耶稣家谱时说亚当是上帝的儿子。另外在新旧约时期的典外文献里有多部文献认为亚当已经悔改得救。比如《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0章1、2节:“智慧保护过第一个成形的世界之父,那时只有他一个人被造出来。智慧将他(亚当)从其自身的罪行中拯救出来,给给了他掌管世界万物的力量”。见《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6页。典外文献希腊语《保罗启示录》(并非同名的科普特语灵智派经书《保罗启示录》)则明确讲到亚当的悔改:“上帝所钟爱的保罗,你真勇敢,你曾使无数人悔改,并相信上帝,犹如我(亚当)悔改,领受充满同情和怜悯的上帝的赞赏一样。”
[4]只有以诺和以利亚似乎属于例外,这种“似乎”也只是由于我们并不知晓天上更多的奥秘而难以断定二人是否经历第一次的死,并非等于他们确定性的避免了第一次的死。
[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1页。
[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2页。
[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5页。
[8]《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7、98页。
[9]《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04页。
[10]另有几处经文也明确支持亚当之后的人类依然具有神性形象:《箴言》20章27节:“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雅各书》3章9、10节:“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象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哥林多前书》11章7节:“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马太福音》 6章23节:“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12章35节和《路加福音》6章45节:“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
[11]若有人坚持要按照预定论解释说个人悔改的意志也是上帝单方面操纵人心而作出的,则又面临着预定论的种种逻辑困境,见后文相关解释和论述。
[12]《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7页。
[13]《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4页。
[14]《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41页。
[15]关于基督教典外文献,中国大陆目前尚没有正式出版一个系统的翻译集子,由于理解的差异而导致网络上的翻译版本较多,本书引用的语句多来自“小德兰书屋”基督教文献网站,不一一详细注明,下同。
[1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10页。
[1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57页。
[18]《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18页。
[19]《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1页。
[20]《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2页。
[21]《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04页。
[22]《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2页。
[23]道教的“天道承负”强调父母祖先的过错,子孙有承担的责任。因此道教“天道承负”不同于佛教的因果报应,佛教因果报应强调本人的罪由本人来承担,不是父母祖先的过错自己也要承担。但是基督教两大定律对于个体自己的责任和祖先的责任二者都注意到了,更侧重于个体本人的悔改具有决定性影响。
[24]《约翰福音》12章25节: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2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5页。
[2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26页。
[2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0页。
[28]《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3页。
[29]《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8页。
[30]《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52页。
[31]《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49页。
[32]《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10页。
[33]《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55页。
[34]保罗这样的思想后来的一次典型表达是:“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哥林多后书》3章16节)
Luther,Praefat,and Epist.ad Rom, quoted by Zanchius,Predestination,p.92.转引自赵中辉翻译的Loraine Boettner所著的《预定论》。
[36]我们看到在佛教讲的古今中外的因果报应故事里,有不少讲到人的相貌、富贵等皆可以因一时的善恶之心和善恶之行而发生变化。
[3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5页。
[38]《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6页。
[39]比如典外文献《亚伯拉罕启示录》的内容主要就是描绘以色列民族被上帝拣选及立约的过程。首八章叙述年青时的亚伯拉罕如何质疑偶像和如何拒绝敬拜父辈所尊崇的众偶像。另一份典外文献《亚伯拉罕遗训》也说“亚伯拉罕没有犯罪”,“他在上帝面前做的一切都蒙上帝悦纳”。
[40]这就是是笔者在《神学的觉悟》一书中曾经提出的“循道称义”的道理。在汉语里,“循”一词既有“追求”意又有“遵行”意,既包含着信心又包含着紧密伴随着信心的行为。当我们处于追求上帝、归向上帝的生命状态中的时候,我们才有信心被上帝称为“义”。离开这种生命状态谈论“称义”必然是无益之空谈。
[41]其他多处经文也表达了此意。如《出埃及记》19章5、6节:“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以赛亚》42章6节:“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众民的中保(中保原文作约),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49章3、6节:“你是我的仆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荣耀。……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尚为小事,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耶利米书》13章11节:“耶和华说:‘腰带怎样紧贴人腰,照样,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犹大全家紧贴我,好叫他们属我为子民,使我得名声,得颂赞,得荣耀。他们却不肯听。’”《使徒行传》3章25节:“你们是先知的子孙,也承受神与你们祖宗所立的约,就是对亚伯拉罕说,地上万族,都要因你的后裔得福。”
[42]《古兰经》2章62节讲: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将来在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
[43]至于《使徒行传》16章6、7节“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也并不表明上帝遗弃亚洲人而只爱欧洲人,这只能够表明上帝赋予每个使徒的工作方向、对象等有所不同而已。上帝希望保罗向欧洲工作,从典外文献可知上帝差派多马等使徒向亚洲工作。
[44]《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8页。
[4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5页。
[4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36页。
[47]中国现代作家大多将基督人格与教会分开看待,他们常常着意揭露教会的腐败阴暗,但他们并不否定基督的伟大人格。陈独秀在二十世纪早期的“非基运动”中写的《基督教与基督教会》一文中,就开门见山地说:“我们批评基督教,应该分基督教与基督教教会两面观察。”陈独秀曾言:“要把耶稣的伟大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培养在我们的血里;将我们从堕落在冷酷、黑暗、污浊坑中救起。”
[48]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香港,2005年12月第1版,第159页。
[49]否则就是违背良知的非理性主义,连起码的逻辑常识都不顾了。对于这样的信仰及其信奉者,人类社会倒是需要警惕之。
[50]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香港,2005年12月第1版,第157页。
[51]《创世记》9章6、7节:“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箴言》20章27节:“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雅各书》3章9、10节:“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象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哥林多前书》11章7节:“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马太福音》 6章23节:“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12章35节和《路加福音》6章45节:“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
[52]希腊语《保罗启示录》(并非同名的科普特语灵智派经书《保罗启示录》)认为上帝极其看重悔改之人:“我是在洪水时代的挪亚。……要知道,上帝关心一个义人胜过整个不敬虔的世代。”根据《古兰经》和典外文献《亚当和夏娃的忏悔》的说法,上帝造人之初极其喜悦人,极其看重人,致使撒但和一批天使因为拒绝向人敬拜而被逐出神圣之地。
[53]这句让我们深信耶稣所言的那个“按才干授银两”的比喻故事确实有“发挥生命”的神圣期望信息在内。
[54]《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16页。
[5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86页。
[56]在耶稣所讲的那个着礼服入筵的比喻故事里(《马太福音》22章1-14节),“礼服”被一般信徒解释为披戴基督的义,即信仰。实乃误解。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马太福音》22章14节),接受“呼召”已经就是对于神圣恩典的信仰了,但是接受信仰并不等于最后的得救。
[57]按照有些典外基督教文献的说法,人类有轮回转世的可能性,而真正的基督信徒却会不再轮回。这样的说法也意味着我们个人生命的真正得救是一次性的。
[58]我们不能够指望圣经的作者们像今天的学人们这样讲究缜密的逻辑和表达的语法,尤其是对于新约时代那些使徒们。对于他们的很多书写,我们今天的研究者其实没有必要过分拘泥于字句和语法。我们需要努力把握全本圣经的“精意”(《哥林多后书》3章6节)。
[59]作为表达自由意志方向的“归向”一词在全本圣经里出现的次数极多,可惜此前重视此词的学人并不多。
[60]《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46页。
[61]《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5页。
[62]随后的下文的“死”那个词也不是指已然的死而是指若不悔改就必然面临的未来命运的死。故此处不应当用“死人怎能够回应呼唤”的话来提问。
[63]比如适当地禁食或食素以锻炼我们对于肉体欲望的控制能力,但是由于各人身体状况不一,故不宜一律提倡。典外文献《安德烈行传》关于禁食和吃素说:“只要恶得不到鲜血的滋养,或是因为没有杀害动物,得不到供养,便会逐渐衰竭、毫无结果,最后完全死亡。但当这些恶得到渴求的一切,便会壮大、发展、崛起,并因所爱的食物而变成庞然巨物。”艾赛尼派《和平福音》:“不要让食物骚扰天使在你们身体内第七日整天的工作。神会赐给你们在地上长寿,使你们在天国里永远活着。”“神授诫给你们的祖先:‘你们不应杀生。’但是他们铁石心肠,还是杀生。于是,摩西希望,至少他们不应该杀人,他容忍他们屠宰动物。然而,你们祖先的心肠更加冷硬,人兽齐杀。但我确实说过:既勿杀人,亦勿杀兽……始终吃来自神的桌子上的食物:树的果实,田地里的谷物和草,动物的奶,以及蜂蜜。一切这些之外的都来自撒旦,引至罪恶之路,直到生病、死亡。但你们从神的丰盛的桌子上吃的食物给予你们的身体以力量和年轻,你们永不会得病,因为玛土撒拉因食用了神的桌子上的食物而长寿。我真实地告诉你们,如果你们如他一般生活,生命之神就会让你们象他那般长寿。”艾赛尼派《圣十二福音》记述耶稣为一个素食主义者,曾有许多动物聚集在他的周围:“鸟儿围绕他飞翔并为他唱着颂歌,其它动物也来到他的脚边,他喂给他们食物,动物们从他手中吃食。”关于人类的食物亦有所提及,它们是面包和葡萄。对于动物,经文指出:“这些是你们的同伴,并同属于上帝的大家庭。他们都有永恒的生命灵气,也是你们的弟弟和妹妹。无论是谁给予他们那怕是很少的关爱,给予他们所需的吃的和喝的,都是对我的关爱。”
[64]《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1页。
[6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4页。
[6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2页。
[67]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香港,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第147-148页。
[68]希腊语《保罗启示录》(并非同名的科普特语灵智派经书《保罗启示录》)讲到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不懂什么神学思想的人,因着敬虔也会难能可贵地在天国里有一席之地:“天使回答我说:‘这些宝座属于心地善良,有悟性的人,他们……既不认识圣经,也不懂得多少诗篇,但却留心一章有关上帝的诫命,他们专心聆听,谨慎行事,遵守这些诫命,在主上帝面前表现出真正的热忱。’”
- 作者: tiantongxin 2012年01月7日, 星期六 06:4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从经文分析来质疑传统神学两论
从经文分析来质疑传统神学两论
田童心
第一部分 所谓支持传统原罪论的系列经文解读举要
一、貌似支持传统原罪论的典型经文分析
经文之第一例,《约翰福音》8章7节: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似乎可以支持传统两论里的神学要点之“亚当之后人类的人性全然败坏”。但是这里耶稣说的只是罪的普遍性。罪的普遍存在不等于罪的先天存在和深入骨髓的本质存在。正如我们不能够根据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而断言汽车就是杀人机器。我们不能够根据人人都难免犯过罪而断言人类的本性等于全然败坏的罪性,断言人类身上的神性形象全然丧失,断言人类连一点善行都不能够作,甚至连悔改都不是出自个人的自由意志。
这里常见的担忧是,否定了传统的原罪论,基督教还是基督教吗?必须要澄清的是,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原罪论绝非是原罪论的唯一表达,也未必是全然正确的表达。反对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原罪论不等于拒绝谈论亚当的原罪事件,不等于没有其他样式的原罪论可以展开。当然,我们不能够否认原罪导致了人类必然面对第一次的死。但是必须在“罪”与“罪性”两个词之间作出区分,必须反对那种认为亚当之后的人类神性形象全然败坏的原罪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否认亚当之后的人性等于罪性,但是我们决不能够否认人人来到世上自幼都难免地犯过罪(心口手各方面的),全人类里的任何人在其责任主体成熟之后都面临着必须认罪悔改否则无从得救的局面,正如这里耶稣所说的,罪的普遍性是必须断定的。儒家基督徒不可能因为相信“人性本善”而可以例外,因为这里事实上并不存在什么矛盾:由于个人心灵持守的不同,“人性本善”和“人行非善”并不是一对非此即彼的概念。如此理解就不必担忧会动摇基督徒的最基本信仰:人人都需要神圣恩典,人人都需要耶稣。
经文之第二例,《创世记》8章21节:
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
似乎可以支持传统两论里的神学要点之“全然败坏”和“血缘传罪(婴孩有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中文和合本圣经译文使用括号省略了希伯来文原文里的一词:“即使、尽管、虽然”(英文是though或even though)。那么,这个词究竟应当如何理解呢?是理解为包含已然的“尽管、虽然”呢还是理解为指向未来的“即使”呢?现代中文译本和一些中文解经家由于受传统神学思想的影响,多选择了“虽然”一词来翻译。他们的理由是《创世记》6章5节“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但是《创世记》8章21节这节经文值得注意的是此节经文的“小时”(小时候,childhood)并不确定能够包含刚出母腹的婴孩,因为即使孩童时期有恶念也不等于生来就恶,恶念的来源不一定是肉体血缘性的也更可能是社会传染性的。《约拿书》结尾上帝特别怜悯不辨是非和善恶也即不应当为罪负责的的婴孩:“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如果上帝承认人类婴孩有处于“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时期,那么我们就更能够肯定人类有不能够分辨是非善恶的时期。而要求一个责任主体尚未健全成熟的人当下即成为一个义人岂非天理不容?
《创世记》6章5节这节经文(“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值得注意的是,经文所述乃指洪水之前的人类社会的普遍堕落而言,不是洪水之后的挪亚一家的情形,并且同样也不能够断言洪水前全社会的堕落人群都是一出母腹就堕落的甚至是没有出母腹就是本性堕落的,也不能够依据普遍的堕落而认为人性等于罪性,因为大洪水前还有挪亚是个没有让上帝失望的义人呢:“耶和华对挪亚说:‘你和你的全家都要进入方舟,因为在这世代中,我见你在我面前是义人’”。(《创世记》7章1节)因此,我们没有确定的事实证据和逻辑理由认为,《创世记》8章21节这节经文所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乃是实指洪水之后的挪亚一家当时的情形并且延续指到后世一切人的情形。
所以,原文里表示“即使、尽管、虽然”(英文是though或even though)的那个词应当理解为指向未来的假设“即使”为妥:
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即使他们的思想从儿时就开始倾向于邪恶,我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创世记》8章21节)
这里明显包含着与《创世记》5章61节的对照:即使未来挪亚的后裔人类再次发生像洪水之前的普遍堕落,即使那种堕落从幼年就普遍发生,上帝也决定不再以大洪水来毁灭地球生命了。
我们既然不能够断言大洪水前全社会的堕落人群都是一出母腹就堕落的甚至是没有出母腹就是本性堕落的,那么,我们也就不能够认为人性等于罪性,这也就让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原本无罪的个人出生来到社会之后变为罪人的社会传染因素,也就让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社会教育、社会引导、贤能政治的价值。我们不认为亚当之后的人性等于罪性,这样的思路比荀子那样的重视教育的思路在逻辑上更加顺畅,因为荀子的由性恶论而推出的重视教化,“化性起伪”,逻辑上最明显的问题是缺乏可能的教化者主体[1][1]。事实上不止于此,包括传统的基督教原罪论(认为人性完全败坏以至于等于罪性并且这罪性延续到天堂的门口)在内的任何类似于荀子的性恶论都面临着三大天然逻辑难题:第一、在现世普遍的性恶之人类里面,本身有资格“化性起伪”教导人向善的主体何在?第二、完全邪恶并且没有内在善端的现世人的本性如何能够有被转化的可能?若没有这种可能性则教育的存在有何意义?第三、荀子、奥古斯丁、加尔文、马丁·路德等等性恶论、传统原罪论的持论之人既然也是属于今世性恶之人,其所发出的讲论如何让我们听者当真?性恶论者所宣讲的真理属性如何保证?因为耶稣说过:“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章35节)类似于《坛经·忏悔品》:“万法从自性生。思量一切恶事,即生恶行;思量一切善事,即生善行”。这样,逻辑上,整天认为人性本恶的人的讲论难道没有故意毒害大众或痴人梦呓的可能性吗?我们不认为亚当之后的人性等于罪性,我们批评荀子的上述这些思路其实也适用于批评此一观点:认为现代法制的产生乃是由于人们对于人性的不信任。我们完全可以类似地质疑:如果相信现世人性本恶,根本上谁有资格来为人类立法?法律制度的存在有意义吗?我们有必要对于这个观点当真吗?
经文之第三例,《罗马书》5章12—19节: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现代中文译本:没有法律,人就不在法律的标准下被惩罚。)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现代中文译本: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亡支配了人类,甚至不像亚当犯了不服从上帝的罪的人,也不免一死。亚当是预表以后要来的那一位。英文kjv译本:not sinned after the similitude of Adam's transgression.)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现代中文译本:然而,两者并不相同,因为上帝白白的恩赐和亚当的罪大有差别。固然有许多人因亚当一人的罪而死;但是上帝的恩典更为浩大,他藉着耶稣基督一人白白赐给许多人的恩典也一样浩大。)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英文kjv译本:For as by one man's disobedience many were made sinners, so by the obedience of one shall many be made righteous.)
在《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貌似支持西方神学传统原罪论的经文里需要注意的第一个问题是:
“死”这个词是指宏观命运意义上的人类普遍难免的第一次的死,是命运意义上的死,不是个体事实性的死,不是指此时当下个体人的已然死掉,更不是第二次的死(永死)。类似的用法如《路加福音》15章24节“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这里“死而复活”的“死”不是说儿子个体人的曾经死掉或已经死掉,而是指过去的行为所对应的是必然的死亡的命运。正因为这些经文里“死”是指命运意义上的第一次的死,不是此时当下个体人的已然死掉,所以,在人人无法避免的第一次的死尚未实然到来前,悔改得以存在,并且每个人是否悔改决定了每个人是否能够避免第二次的永死。亚当堕落后的人类的唯一永生出路在于悔改并接受神圣者的亲自代赎以及经过末日审判后避免第二次的死。这里体现出上帝具有“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的君王美德(《传道书》8章11节)。在人类走向第一次的死的途中,上帝以忍耐给人悔改的机会,预备了美好恩典计划给悔改归向神的人,使之复活后不见第二次的死即永死。然而世人往往却把上帝不现世现报的忍耐看为“没有神”(《诗篇》10章4节、14章1节)而“满心作恶”(《传道书》8章11节)。
事实上圣经里的“死”“活”这些词汇常常需要经过一番辨析才能够确定其含义的。因为有时候,圣经的作者是站在一个永恒的视野里谈论生死话题的。比如,《马太福音》8章22节: “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路加福音》9章60节:“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神国的道’”。又比如,以西结先知著名的那段宣告里,所提及的生死都是指着永恒视野而言的:“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以西结书》18章1—24节)又例如,《罗马书》8章11节:“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此句经文里的“必死的”乃是指第二次的永死。最需要注意的一句是《以弗所书》2章1节“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此句经文里的“死”必须理解为乃是指第二次的永死不是指已然死掉,否则就没有罪人悔改的可能性存在,也就没有因为悔改接受救恩而出现的“他叫你们活过来”的情形。因为此句经文里的“死”指第二次的永死不是指已然死掉故就不应当理解为“人死了而没有可以回应神呼召的自由意志”。对于《以弗所书》此句,有人喜欢联系用拉撒路复活故事来解释人已无自由意志,也不妥。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目的在于显明神有掌管让死人复活的生命之大权,并不涉及在世未死之人自由意志的有无。
在《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经文里需要注意的第二个问题是:
亚当的原罪改变了全人类的命运——人人必有第一次的死,永生不再是天然的礼物了而是需要经过伊甸园外的人生历程的考验后部分人类方可获得的恩赐。这就是上帝在亚当犯罪后对于人类的定命:“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章27节)。上帝曾早早地对亚当说“吃的日子必定死”。由于亚当的一次犯罪,无论亚当后来是否悔改了[2][2],也无论人类后裔是否延续犯罪或悔改行义,人人都面临着第一次的死亡。他们的是否悔改只对于是否能够避免大审判后第二次的死有影响,却无法改变第一次的死的定命。
《罗马书》5章14节: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现代中文译本: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亡支配了人类,甚至不像亚当犯了不服从上帝的罪的人,也不免一死。天主教思高译本:连那些没有像亚当一样违法犯罪的人。)
根据新约原文和英文kjv译本,此节经文的确是“不犯罪效法悖逆的亚当”这个意思而不是“不像亚当擅吃禁果那样地去犯罪”那个意思。而根据圣经旧约的记载,从亚当到摩西的确至少有以诺和挪亚以及亚伯拉罕堪称义人,没有犯罪效法亚当的悖逆。这也合乎先知以西结的宣告信息:“儿子不担当父亲的罪”,后裔若在成人后觉醒悔改行走正道则能够有永生的希望,不见第二次的死即永死。但是悔改后无罪的人也普遍难免第一次的死[3][3]。既然在长大成人懂得分辨是非后悔改无罪的义人(比如挪亚和亚伯拉罕)也普遍难免第一次的死,则亚当吃禁果犯罪和全人类的关系就是命运的整体改变的关系。也就是说,因着亚当犯罪获得的惩罚而改变了之后全人类的命运:人类永生不再是伊甸园里天然的整体给予而是在大地上需要个体自己努力追求的恩赐。亚当犯罪后上帝在宏观上重新设计了人类的命运:由没有死亡和永活变为两次死亡(一次普遍死亡、一次部分人死亡)和一次复活而最终只有部分人永生。关于上帝对于亚当命运的改变,在《圣经后典·以斯拉下》3章7节有言:“你只给了他一条诫命,可是他却没有遵守,你立刻判定他和他的子孙后代必然死亡。”[4][4]
事实上,上帝的这个奇妙的设计,未尝不包含着对于人类的爱。如果亚当犯罪后又能够直接地永远不死,那么麦子与稗子混杂的人类后裔将普遍永远地承受无尽头的痛苦。
在《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经文里需要注意的第三个问题是: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说的仍只是亚当之后罪的普遍性而不是人具有了罪性,不是说亚当之后人的本性已经全然败坏到没有悔改能力。这个比较容易断定。但是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途径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在此处经文里是没有明确断定的。
“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罪是可遗传的人性全然败坏的血缘传染病还是不可肉体遗传的社会传染病?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路径是通过肉体血缘的遗传还是通过社会关系的接触?原罪是否造成了人类普遍的罪性?原罪是否造成了人类对于罪的无法悔改?对于这个深入和细致的分歧,这节经文并不能够明确回答因而不一定能够支持传统原罪论。然而这个路径问题很重要。关键的区别在于,如果相信亚当之后人的本性并没有全然败坏到没有悔改能力,罪虽然普遍存在但是个人一旦觉悟即可悔改离开罪;而如果把罪看为原罪的肉体血缘遗传性的继续存在,则因为相信人性已经彻底败坏,无法行义,相信“人之被造,就是能够从公义走到罪恶,却不能从罪恶回到公义”(奥古斯丁《论本性与恩典》第25章)因而可能在悔改之后漠视继续犯罪的生命光景,不思悔改或没有信心悔改。
既然保罗没有明确回答“从一人入了世界”的罪的性质及其传播路径,我们就不一定非得接受奥古斯丁的解释不可。我们只能够把奥古斯丁、加尔文、路德等传统的原罪论解释视为可能的解释之一,而非唯一的解释,更非唯一正确的解释。《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经文只是明确地说原罪造成了人类普遍的罪,而并没有说原罪造成了人类普遍的罪性,并没有说原罪造成了人类悔改能力的完全丧失。
二、由进一步的分析得出新的原罪论结论:“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
总结而言,传统原罪论的问题不在于肯定人类罪的普遍存在而在于由此引申出罪性意识。在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描述上我们不质疑传统原罪论,但是我们愿意质疑罪“从一人入了世界”后的运行路径究竟是怎样的?对于这个关键问题可以有三个回答:
1、奥古斯丁等人认为罪通过性欲、血缘、肉体遗传。这意味着人类的生命本性已为罪所全然败坏,只能够犯罪而不能够回转归向上帝,人性堕落为罪性,人类生命繁衍就意味着罪的蔓延。我们可以称之为“罪性的原罪论”。若肯定这类原罪论观点,则马利亚的肉身罪性就无法否定,则基督耶稣的胎儿时期如何无染于肉体罪性就成了问题,即使不是通过性欲孕育成胎。这种“罪性的原罪论”除了在提醒人们对于罪需要保持警惕这个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之外,实际上它既会危害上帝信仰也会毒害信徒心灵。
2、全人类都潜在地存在于亚当里面,亚当犯罪时全人类都在他里面一同犯罪,亚当的罪就归算给全人类。恰如利未(当时还未出生)“潜在地存于”亚伯拉罕的身中而借着亚伯拉罕纳了什一奉献给麦基洗德(《希伯来书》7章9、10节)。利未在亚伯拉罕的腰中向麦基洗德献上十分之一的奉献,我们全人类也在亚当的腰中与亚当一同犯罪,如此,罪就通过归算而“从一人入了世界”。此观点我们可以称之为“归算的原罪论。”此观点在奥古斯丁论述里也稍有涉及,后人发挥得较多。若肯定这类原罪论观点,就必须同时肯定人仍然有自由意志,否则何以亚当后裔有义人以及义人的义如何不能够持续传给后代、影响后裔就成了问题。若仅仅认为亚当的罪归算给全人类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若进而认为归算给全人类的亚当之罪败坏了人性,使人丧失自由意志而不能够悔改,那么就和第一类的原罪论观点同流合污了。
典外文献也有一些记载支持认为亚当的罪归算给全人类,即全人类也在亚当的腰中与亚当一同犯罪,人类人人都需要悔改: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3章20-22节:第一个人亚当沉沦于恶念,犯了罪,失败了。他的所有子孙后代也同样是如此。[5][5]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4章30节:太初时候,有一粒邪恶的种子播在了亚当的心里。看哪,它已经生出了多少祸害![6][6]
3、最初的罪通过社会途径、人际关系、人心暗示而互相熏染传播。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的原罪论”。这个观点在伯拉纠身上受到奥古斯丁的批判,通过奥古斯丁的影响也受到后世基督教会的非议。但是今天看来,由于没有伤及个体人的自由意志和悔改能力,不认为人性全然败坏形成罪性,这个观点在逻辑上最没有明显漏洞。在《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4章10-17节那里甚至有记载明显地支持这个观点:
从前有一位名叫以诺的人,他喜悦上帝,上帝也爱他。可是以诺依然生活在罪人当中,上帝把他挪开了。这样,邪恶与虚妄便无法腐蚀他的思想和灵魂了。……这个名叫以诺的人在几年之内便达到了完美的境界,这是其他人一辈子也无法达到的。主喜悦以诺的生命,并很快将他挪出这个世界。……上帝……保护他所选中的人。贤人可能死于青年,……这乃是主将他们挪去保平安的方法。[7][7]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1章5节也说:
罪人的孩子,在邪恶的环境中长大,会变成可恶的人。[8][8]
在《路加福音》13章6-9节那里,耶稣也暗示社会环境对于生命光景的影响力。《圣经》里最有力地支持“罪不是肉体遗传的血缘传染病,罪只是一种社会传染病”之观点的经文其实是以西结先知所传出的明确反对“父债子还”观念的那段著名的话(《以西结书》18章1-24节、33章7-20节)。因为以西结认为上帝的真理乃是:决定个人生命罪义光景的不是你是否继承了先辈犯罪的肉体而是你是否继承了先辈的犯罪心意,即个人对于社会影响的独立取舍决定了个人生命的罪义光景。实质上“社会的原罪论”最后凸显的罪之源头还是人心之一念。然而也提醒人们不可轻视社会环境、社会教育的影响力,因为很显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处于何等的环境里,心里所念就难免会有何等环境的影子。明白了这些之后,任何人若愿意摆脱罪,在灵性生命软弱之时就要努力做到:第一,保守己心;第二,择地而居、择友而交。而在灵性生命强壮之时则是如此光景:第一,己心坦荡刚正,从心所欲不逾矩;第二,不择地而居、不择友而交,把自己生命之光照向黑暗之地。
对于亚当犯罪与全人类的关系,传统的两类原罪论观点(罪性的原罪论、归算的原罪论)今天看来都值得进一步质疑。
先分析第一类原罪论观点(亚当犯罪致使人类形成罪性:罪性的原罪论)。
罪性的原罪论观点不仅威胁到由马利亚怀胎生育的耶稣基督的肉身无罪性这个基础信仰,其实质问题更是混淆了罪与罪性两个概念,给所有信徒心里投下了难以悔改离罪的负面阴影。按照《创世记》记载,“罪性”的概念极其可能属于莫须有,或产生于和“人性的弱点”的概念混淆。
《创世记》9章6、7节告诉我们在亚当之后的人类依然具有上帝神性生命形象,若不是这样,上帝希望人类繁衍众多就非常荒诞了:“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9][9]《创世记》说,人的生命包含着物质性的泥土诸元素和上帝的气以及神性形象。人的生命原本就是含有上帝形象而不是等于上帝,人性原本就是部分地含有神性而非完全等于神性,但是就是人生命里这一点的神性的上帝形象使得人在上帝眼里看为宝贵。然而具有属天属地两种气质的人被造被赋予自由意志的时候就意味着,人类生命在向着未知时空内成长的过程里,由于人的软弱和无知(与上帝那样的全善全知全能存在着天然的距离)等天然局限性,逻辑上必有犯罪的一天。当然人的自由意志也会悔改,否则上帝的创造就不能够称为“甚好”。如果直接用儒家的词汇说,上帝所赋予人类的伴随着“气质之性”的“天命之性”之美好真相就是如此:简单地机械地听话的永不会犯罪的被造之人,以及犯罪后天然地没有悔改可能性和悔改许可空间的被造之人,不仅在上帝眼里就是在我们人类眼里都不可能被称为“甚好”的创造。人性“甚好”的真相就是“不完美的局限性加上能够悔改的能力”。而上帝敢于如此造人,其实不言而喻地显示出上帝对于任何分享其神性气息的微小生命的信心。
事实上具有上帝形象之亚当在犯罪前的人性原本就不是纯粹地圆满地具有神性,原本就不是智慧完美充足,因为他不能够完全相信上帝的话,不能够预见到吃禁果的结果,不能够识破撒但的谎言。亚当犯罪后的人性具有局限性自不待言,而在亚当犯罪前的人性就没有局限性吗?亚当犯罪前后的人性,除了在是否具有永生可能性上具有区别外,没有经文证据表明其自由意志有什么区别。而且亚当犯罪前的人性所具有的永生可能性,也是外在地挂钩于生命树的而非内在于生命里的。所以那种认为亚当犯罪后的人性败坏了而犯罪前的人性没有问题的观点,显然是没有根据的。亚当犯罪前的人性,不存在一个悔改问题,但是存在着犯罪的可能性和悔改的能力;亚当犯罪后的人类人性,从圣经后来的记载看,把犯罪的可能性落实为实际的犯罪,也把悔改的能力落实为实际的悔改。圣经里存在着大量的悔改的记载。在亚当犯罪前后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人类自由意志具有本质区别。[10][10]也就是,亚当犯罪前是一只可能迷路当然也可能回头的羔羊,亚当犯罪后亚当以及人类仍是可能迷路可能回头的羊群。当牧人寻找迷途之羊的时候,牧人不可能发现羊已经变为了豺狼。人类虽然天然地具有局限性,而且这些局限性又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迷途和犯罪,但是由于人类伴随着种种天然局限性的是被赋予的悔改的能力,故人类的局限性不能够等同于人类的罪性。这就是为什么可以谈论“人性的弱点”、“人类的局限性”甚至“人类的罪”而不可以谈论“人类的罪性”的原因。谈论人类的罪性,就意味着谈论人类本性败坏,就意味着任何个人悔改的不可能。在《圣经》的记载里第一次提到“罪”这个词时上帝说:“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创世记》4章7节)可见,上帝并不是一口肯定在亚当之后的人性与罪的必然联系,上帝并不认为人性在抉择善恶义罪方面无能为力而是认为人可以自由作出义的和不义的行为。基督在一处讲话里暗示,对待“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这个哲理甚至也不能够简单化,人们不能够根据一时的行为表现为罪而断定某个人本性具有不可救药之罪性,人们应当对于一切罪人怀抱悔改之期待;倘若我们因为他人一时的罪而断定罪人已经具有了不可悔改之罪性,则属于结论草率:
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就对管园的说:“看哪,我这三年,来到这无花果树前找果子,竟找不着,把他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管园的说:“主啊,今年且留着,等我周围掘开土,加上粪。以后若结果子便罢,不然再把他砍了。”(《路加福音》13章6—9节)。
树的环境恶劣缺肥不一定就意味着树本身就是恶树。故人在后天邪恶环境里作出的恶并不一定能够说明人性的本质邪恶,即不可以简单地根据“人类的罪”而论定“人类的罪性”。所谓“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恐怕只有上帝才可以断定。人们若企图代替上帝而在现世给他人匆忙作出“好树、坏树”的论断标签,则极其可能会害人害己。
再分析第二类原罪论观点(亚当所犯之罪归算给全人类:归算的原罪论)。
相相对于第一类原罪论观点,这类原罪论观点逻辑上比较有道理,但是不够完善。
根据《创世记》的经文可知,出伊甸园的亚当后来可能是悔改了的。典外文献更是肯定亚当的悔改得救。众多先贤(比如挪亚、亚伯拉罕、约伯等等)也肯定是悔改行义的人。按照简单归算论的逻辑,我们就可以质问道:诚然,我们全人类在亚当的腰中有份于亚当的犯罪,但是不也有份于亚当的悔改吗?难道只有亚当的犯罪会影响人类而亚当的悔改就不会影响人类吗?难道只有我们任何一代父辈的犯罪会影响后人而我们任何一代父辈的悔改就不会影响后人吗?
根据以西结先知所宣告的罪义责任定律(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罪人悔改就可以不死。然而从亚当到我们任何一代祖父辈,都没有避免第一次的死。所以,以西结先知所宣告的人不悔改所带来的“死”只能是指人类在大审判后第二次的死(永死)。圣经的作者在谈论生死话题的时候往往是站在一个永恒的视野里。人类第一次普遍性的死是上帝在亚当犯罪后给全人类的定命而非因为亚当犯罪归算给全人类的“罪的工价”。人类真正的“罪的工价”乃是大审判后的第二次的死(永死)。耶稣基督流血牺牲所要代替的也是全人类里一切悔改归向真理者原来应当承受的这个第二次的死(永死)。《罗马书》6章23节提到“罪的工价”这个概念的时候也是典型地和永生永死相联系的:“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传统归算论不够完善的地方在于有意无意地把亚当原罪和人类第一次死亡作了终结性的挂钩,而没有看到1、人类第一次的普遍死亡是上帝因为预见到人类犯罪而作出的定命设计,无关乎自由意志的抉择也无关乎悔改;2、原罪的归算并不伤及个体人的悔改能力,而且悔改可以终结原罪的归算,可以改变第二次的死亡命运但不可改变第一次的死亡命运;若不悔改,单单今生的死亡并不能够满足亚当原罪的“工价”,原罪最后的归算和“工价”在于普遍复活和大审判后第二次的死(永死)。根据以西结先知的宣告,亚当和全人类的关系实质上可以简化为父子关系:祖先有罪,子孙若悔改就不承受个人在祖先里的罪;祖先悔改离罪,而子孙若不悔改则子孙就有罪。
传统归算论把亚当所犯之罪归算给全人类的“必有一死”的时候无视悔改的存在和效果,也没有注意到一个事实:无论亚当和全人类是否悔改,“吃的日子必定死”那句话必须应验。解释这个事实,我们只能够从上帝的“定命”入手。我们相信,上帝在造人之初,就必定能够预见到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灵性生命尚未健壮、灵性生命运行在泥土物质内的亚当在成长过程里必定会犯罪,倘若不给悔改留下地步则一切创造无有意义。因而预备救法的时候,“人人必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根据是否悔改而判决是否可以避免第二次的死)”就不是单纯由于亚当的一次犯罪而来而更是一种预先存在的神圣设计的“定命”。耶稣基督流血牺牲并不是要代替人类的第一次的死而是要在复活和审判后免去一切信靠他的人的永死。
所以我们只有认为亚当犯罪后人类命运被预知一切设计一切的上帝所改变,才是合理的。而罪的归算在悔改面前是不堪一击的。
总之,在原罪论问题上,我们应当既要反对悲观的罪性论又要反对无视悔改的归算论,我们应当相信:一方面,亚当的罪,不能够把人类变为非人类。另一方面,亚当的罪,也不能够成为人类无法卸掉的代代背负的包袱。个人的悔改决定了个人可以摆脱先辈的原罪影响。而个人若不悔改,单单今生的死亡并不能够满足亚当原罪索要的工价;个人若不悔改,亚当原罪不仅会成为代代传递的重负,更会连同各自本罪直吻个人的永死。人类任何一代的父辈对于后代的影响关系,同理以此类推。
这样的一个原罪论解释,我们可以概括地命名为“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宏观来看这个观点是“归算的原罪论”和“社会的原罪论”的一个综合。
上面仅仅是简要地介绍了得出如此原罪论的理由,我们需要把这些理由系统地总结归纳一下。
具体展开而言,我们这样理解原罪或持有如此的原罪论,依据何在?
这些依据在于:
1、上帝的自我宣告里明示神圣恩典、神圣公义,暗含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在上帝眼里,罪人乃是指拒绝悔改之人。
2、义人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
3、约拿定律(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大人,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
4、以西结定律(人类的罪义责任: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
5、约拿定律与以西结定律的结合
让我们逐一分析:
1、上帝是怎样的上帝?在上帝眼里什么是罪人?
上帝的自我宣告里明示神圣恩典、神圣公义,暗含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耶稣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1章3节),他一生所展示的上帝的真理信息也就是这些: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
上帝在圣经里最全面的自我表白,应当是在摩西面前的那次宣告:“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章6、7节)近人宋诚之用文言译述的时候把暗含的意义表达出来:“耶和华恒忍施恩之上帝,人蹈罪愆,可蒙赦宥;恒于恶者,不蒙赦宥,祸及其身,自父及子,至三四代”。实际上解释这段话的隐含意义,关键在于“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一句,究竟什么是“有罪的”人?倘若犯过罪的人就等于“有罪的”人,那么世上无人能活,上帝的恩典也就根本无从谈起。原来圣经里“有罪的”人乃是指陷入罪中不知悔改之人,而悔改之人在上帝眼里就不再是“有罪的”人。倘不悔改,并且其后代也不悔改,则一人犯罪就会祸及三四代。所以悔改是多么核心的神圣期望信息!儒家先贤李颙认为儒学千言万语都可归结为“悔过自新”也是何等的可贵!上帝的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作为一个三位一体的普遍真理,在华夏民族的祖先那里同样也被揣摩到了,比如,“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孔子说“过而不改,是谓过也”(《论语·卫灵公》)等等。
2、义人是怎样的义人?
义人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没有先天的不经悔改而能够称义的义人。而相应地,圣经中的恶人皆是指一直不知悔改之人。义人并非自幼就无罪,但不被称为恶人的原因就在于成年后能够悔改。
由于人被造的生命构成乃是属天上的神性气息加上属地上的天然局限性,人性“甚好”的真相就是“不完美的局限性加上能够悔改的能力”,故个体人在生命成长过程里,犯罪失足跌跤是难免的,是必然的。若计算那些未落实为行动的罪的意念,若计算那些未落实为行动的罪的言语,若计算那些未被我们意识到的罪的意念、言语、行动,则更可以断言无人不曾经是罪人。
《传道书》7章20节说:“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约翰一书》1章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圣经后典·以斯拉下》8章357节亦有言:“没有生来不犯罪的人,活人都有罪”。[11][11]《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137节:“如果他(上帝)不继续宽恕,此世或其人类就不会有生命了。”[12][12]《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8章5节:切莫批评改恶从善的人。要记住我们都(曾经)是罪人。[13][13]保罗也在《罗马书》11章32节那里指着人人都需要悔改而说:“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
但是,若犯罪是人类天然局限性带来的迟早难免的必然存在,而人类却没有被赋予悔改的能力,则人类控诉的方向必然会指向造物主上帝。若上帝给人的这种天赋悔改能力在初次失足即告丧失,则等同于天然的没有被赋予,则人类控诉的方向仍然会指向造物主上帝。我们相信这些局面在预知未来的上帝眼里都决不是“甚好”(《创世记》1章31节)。
然而,上帝从没有使人类丧失此项悔改能力。上帝所造之人“甚好”(《创世记》1章31节)的真相乃是:“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典外文献《西藏福音》[14][14]也可以鼓舞我们:“有一种奇迹人类可以达到;当充满了真诚的信仰的时候,一个人会用泪水去冼净他或她内心所有邪恶的思想,一直到最后,远离了不正之道。”《圣经后典》也有些话言及悔改: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1章23节:“你(上帝)宽恕我们的罪恶,并给我们悔改的时间。你爱惜一切存在之物,你不轻视由你所创造的任何东西。”[15][15]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17章24节:主允许悔过的人们归向他。他一直鼓励那些失望的人们。[16][16]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4章16节:以诺取悦于主,被提升到天上去了。他成为后世人悔改的启示。[17][17]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3章11节:你赦免了一个名叫挪亚的人及其全家。[18][18]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章5节:每个圣洁之人都懂得回避诡诈之徒。邪念刚一萌发,他就坐立不安;不义刚一冒头,她就顿觉内疚。[19][19]
以诺和挪亚堪称最著名的义人,但是看看在《圣经后典》里的以色列人的议论可知,他们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没有人天生是义人。他们的行义完全出于对上帝亘古长存之神圣恩典的信心,是因信称义的古老形式。耶稣虽然在公元一世纪才诞生,但是作为圣子他是亘古长存、超越时空的。惟其如此,中华民族的祖先们在古时候在良知里多次揣摩到的上帝的真理信息,才能够存在着与耶稣基督的福音信息相互印证的关系。在耶稣降世之前和福音未传到地区,因信称义的古老形式就是敬天爱人和良心发现。
3、约拿定律(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
圣经多处教导人们,孩子的生命光景是类似于白板的,各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都不具备,有待成长,有待教化。用儒家的话说,美好的“天命之性”虽有,但是“气质之性”有待熏陶、教化。汽车被造原本是出于好的意图,但是一个司机若能够实现汽车应有的价值而非把汽车变为杀人机器,就必须接受培训并且善于警醒驾驶。
孩童的动作,是清洁,是正直,都显明他的本性。(《箴言》20章11节。中文新译本:“孩童的行动是否清洁正直,凭他的行为就可以把他自己显明出来。”)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箴言》22章15节)
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谜)。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哥林多前书》13章11、12节)
弟兄们,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哥林多前书》14章20节)
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以弗所书》4章14节)
《箴言》20章11节的原文意思是“就是孩子也通过他的行为动作而被认识是否清洁,是否正直”,全句是说人的外在的表现反映了人的内在光景,就是孩子也是这样。故不是一个明确说孩童的本性不清洁的句子。圣经里更多的经文认为孩子的性情具有白板一样的可塑性。保罗说“弟兄们,……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哥林多前书》14章20节)如果人生来就是恶的,那么婴孩也就果真是恶的了,就不能追求在恶事上作婴孩了。
但是,婴孩还是不能够逃避在上帝面前的责任计算。这个责任来自监护其未成年生命的父辈。《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1章5节教导说:罪人的孩子,在邪恶的环境中长大,会变成可恶的人。[20][20]
至于父辈和子辈的罪义责任分辨,我们从如下经文里得知第一个线索:
《创世记》7章1节: 耶和华对挪亚说,你和你的全家都要进入方舟,因为在这世代中,我见你在我面前是义人。
《约拿书》4章11节: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
《以赛亚书》7章15、16节: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
大洪水前挪亚是个没有让上帝失望的义人。挪亚一家得救,一个前提是,子辈必须服从父亲挪亚的信心,不抵挡,或与挪亚具有一样的信心去行动,实际上子辈们得救在于自己的信心,虽然这个信心来自于父辈的影响。而在《约拿书》里更表明,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在大人悔改之前,婴孩是不被顾惜的。
圣经告诉我们(《以赛亚书》7章15、16节;《申命记》1章39节;《约拿书》4章11节),人类的孩子的确存在一个逐渐晓得弃恶择善的成长过程。在孩子能够成为独立责任主体之前,上帝并不追究亚当原罪的归算,而未成年之孩子的命运完全系于父辈身上,父辈行义则孩童被保全,父辈陷入犯罪而不知悔改则孩童一并被连累。在孩子成人之后,其命运则靠赖自身的是非罪义的选择。尼尼微城原来接近灭亡命运之时孩子也并非不存在,但是只有在城内成人们纷纷悔改之后孩子们才被上帝顾念。此例子所蕴含的道理也可以被拿来解释旧约圣经里的一些罪恶之地的民族无论老幼悉数被灭的记载,以及大洪水时除了挪亚一家之外的其他人口无论老幼悉数被灭的记载。挪亚一家的被救首先缘于挪亚顺从上帝的旨意,努力行义;其次挪亚的亲属们自身也必须不与挪亚背道而驰。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马太福音》18章1-4节)
在世界上,依赖父辈之婴孩的罪义责任完全系于父辈。同样,在永生的路上,基督徒若有谦卑依赖天父之婴孩般的信心,就必得救,被上帝称义。因为覆盖我们的是上帝本身的义。因为我们追求上帝的义。
4、以西结定律(人类的罪义责任: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
至于父辈和子辈的罪义责任分辨,我们从如下经文里得知第二个线索:
《圣经》里最有力地支持“罪不是肉体遗传的血缘传染病,罪只是一种社会传染病”之观点而反对奥古斯丁“罪性原罪论”的经文是以西结先知所传出的一段话,在这段话内上帝明确传达出在悔改条件下对于“父债子还”观念的反对: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以西结书》18章1-24节)
“……人子啊,我照样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我对恶人说:‘恶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结若不开口警戒恶人,使他离开所行的道,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罪原文作血)。倘若你警戒恶人转离所行的道,他仍不转离,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人子啊,你要对以色列家说:‘你们常说“我们的过犯罪恶在我们身上,我们必因此消灭,怎能存活呢?”’你对他们说:‘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们转回,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人子啊,你要对本国的人民说:‘义人的义,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于恶人的恶,在他转离恶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倾倒。义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义存活。’我对义人说:‘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义而作罪孽,他所行的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我对恶人说:‘你必定死亡’。他若转离他的罪,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还人的当头和所抢夺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记念。他行了正直与合理的事,必定存活。你本国的子民还说‘主的道不公平’。其实他们的道不公平。义人转离他的义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恶人转离他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以西结书》33章7-20节)
以西结定律不是圣经里孤立表达的一个神圣定律,只是以西结先知传达的最典型。另外支持以西结定律的其他经文还有:
《申命记》24章16节: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是为了本身的罪。
《耶利米哀歌》31章30节: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路加福音》3章7-9节:约翰对那出来要受他洗的众人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104、105节:
父亲不能派儿子替自己生病……。到那天,谁也不能为别人求情。每个人都将按照自身的罪恶或善行来接受惩罚或赏赐。[21][21]
《马太福音》23章29-37节: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说:“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马太福音》23章29-37节之所以说是支持以西结定律的经文,乃是因为这段经文很好地说明了以西结定律里蕴含着的子辈不悔改就必“父债子还”的道理。因为以西结先知的宣告背景乃是以色列民对于上帝在摩西面前的自我宣告的误解。以色列民机械地误以为“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章6、7节)的神圣宣告里必然包含“父债子还”的含义而没有意识到在上帝的神圣宣告里悔改的关键影响力。以西结先知所传达的信息就很好地纠正了人们的误解:只有在子辈不悔改的前提下才会有“父债子还”的局面;若子辈悔改则人类的罪义责任就是父子各自承担而非“父债子还”。而在子辈不悔改的前提下才会有的“父债子还”的局面实际上也是可以归算为父子各自承担本身责任,因为父辈犯罪之时,子辈也在父辈的腰中一同犯了罪(《希伯来书》7章9、10节),在子辈不悔改的前提下所谓的“父债子还”实际上是子辈自己从父辈腰中开始的持续的犯罪报应。所以,任何时候的“父债子还”实质上是不存在的,正如《申命记》24章16节所言:“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是为了本身的罪。”
在典外文献希腊语《保罗启示录》(并非同名的科普特语灵智派经书《保罗启示录》)讲到审判时的一些话,也可以作为以西结定律的一个印证:
我听到公义的审判官主上帝又说:“来,这灵魂的天使,站到中间。”于是,那罪人灵魂的天使前来,手持文卷,说:“主,我手中是这灵魂自出生以后,从年轻至今所犯的罪(的记录);若你下命,我可将他自十五岁开始所作的事陈明。”于是公义的审判官主上帝说:“天使,我告诉你,我不期望你将他自十五岁所做的事说出,只需把他在死去并来到这里以前五年所犯的罪陈明。”上帝这位公义的审判官又说:“我以自己、我的圣天使和我的权能起誓,若他在死前五年已经悔改,只要回头一年,他以前所做过的恶事,现在都要忘记,并获得宽恕和赦罪”。
5、约拿定律与以西结定律的结合[22][22]
亚当犯罪的时候,全人类也是“潜在地存于”亚当里面,有分于亚当的罪。人类任何一代父亲犯罪的时候,儿子也是“潜在地存于”父亲里面,有分于父亲的罪。所以以西结先知关于父子责任关系的福音性质的宣告同样适用于亚当与人类。
由于两大定律的存在,只要个人在成年后悔改,就可以打破包括亚当在内的人类历代祖先在罪上对于个人的污染。无论是“罪性的原罪论”还是“归算的原罪论”都不能够成立。
由于两大定律的存在,包括亚当在内的人类的历代祖先与所有后代的关系,实际上可以简化为父子关系,而父子关系在个人悔改条件下又可以简化为在上帝面前具有邻近血缘关系的平等弟兄。虽然罪层层叠加或累加,在个人悔改后都敌不上上帝的恩典。通过这角度也可以理解,耶稣何以教导人们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人类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父。地上的父除了生育我们的肉身外,并不能够在根本上拯救、保护我们。
所以,我们不能够接受传统神学关于原罪的两个观点:亚当犯罪致使人类当即形成罪性并且通过肉体血缘遗传罪性而无法悔改;亚当所犯之罪归算给全人类致使剥夺了人的自由意志之悔改可能性。
我们只能够相信这样的观点:
圣经经文并不能够令人断定因为始祖亚当的原罪而使得亚当之后的人类生命里本具的神性的上帝形象已经部分丧失或者全然丧失。如同迷途的羔羊仍旧是羔羊,而不是因为迷途,羔羊就变为了豺狼。归算给后人的原罪并不妨碍自由意志的悔改,恰恰相反,唯有自由意志的悔改才能够摆脱祖先原罪的归算,并为个人开辟未来永生(避免第二次的死)的可能性。上帝真正关注的以及人类真正需要面对的只是悔改问题,因为只有在成人后个体人的悔改并且追求行义,本罪问题和原罪问题才可以一并被解决。是为“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
三、秉持“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视角来看其他貌似支持传统原罪论的经文
经文之第一例,《诗篇》51篇5节: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求上帝赦罪。痛悔之情可以想见。此句诗歌,若我们不愿意理解为大卫对于自己罪孽强烈懊悔的情绪化表达,就只有理解为指着亚当原罪而说的。亚当原罪虽然在归算论里是可以谈论一点的,但是根据约拿定律和以西结定律,在成年之后一旦悔改,原罪就不再成为人的负担。而且根据《约拿书》,只要环境里的监护者大人们悔改,婴孩在未成年之前的原罪是不被追究的。但这一切都不能够说明人在亚当之后人性全然败坏并且因为原罪的归算而无悔改能力,而恰恰因为人可以悔改,大卫才以悔改之心愿意祈求上帝赦罪。类似的经文还有《诗篇》58章3节:“恶人一出母胎,就与上帝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我们认为此句经文意思是说恶人自幼就没有敬畏之心。根据约拿定律,恶人的婴孩时期若被上帝追究原罪,一定是由于家庭环境和成年人父母陷入罪中并且不知悔改。如此理解,我们就可以没有任何神学困境地面对耶稣生平。基督耶稣虽然是圣灵孕育但是毕竟肯定地经历了在母腹中的胎儿期。我们之所以相信耶稣全然无罪,甚至在母腹里也无罪,乃是基于相信圣母马利亚早已处于离罪状态因为她早已悔改了并且在上帝呼唤她辅助基督道成肉身的时候就开始一直存有归向之心:“我心尊主为大”。如此,无罪的基督才可能代替有罪的人类而牺牲。《诗篇》58章此处后文乃是把恶人与义人并列提及。义人乃是懂得悔改以打破原罪归算的人。亚当之后仍然是有悔改之人的,世上不是仅仅有不知悔改的恶人。
经文之第二例,《罗马书》3章10—18节: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
《罗马书》此处主要是说明罪的普遍存在,世人都犯了罪,需要救恩,这没有问题。主要的引用经文出处在《诗篇》第14篇(其他的引用更容易解释):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作孽的都没有知识吗?他们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一样,并不求告耶和华。他们在那里大大地害怕,因为神在义人的族类中。你们叫困苦人的谋算,变为羞辱。然而耶和华是他的避难所。但愿以色列的救恩从锡安而出。耶和华救回他被掳的子民,那时雅各要快乐,以色列要欢喜。
《诗篇》第14篇那里明显是针对不追求上帝的世人而言的,即“愚顽人”、“世人”、“吞吃神子民的人”。但是罪不等于罪性。即使肯定世界上罪的普遍存在并不能够等于人性全然败坏和不能悔改,而悔改之人就是义人比如以诺、挪亚。《诗篇》第14篇那里同时提及追求上帝的“义人”和“困苦人”。类似的经文还有《耶利米书》17章9节:“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这句话乃是指着人类的罪的普遍存在而言,尤其指恶人而言,特别是指随后《耶利米书》17章第11节经文“那不按正道得财的”。并不能够证明人性全然败坏以至于不能悔改。类似的经文还有《约伯记》15章14-16节:“人是什么,竟算为洁净呢?妇人所生的是什么,竟算为义呢?上帝不信靠他的众圣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也是说人类的罪的普遍存在,并不说明人不能够悔改,更不能够说明人类里没有能够悔改的个体人。类似的还有《创世记》6章5节:“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传道书》9章3节:“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祸患,就是众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样,并且世人的心充满了恶。活着的时候心里狂妄,后来就归死人那里去了。”最典型的是,即使在洪水之前罪恶滔天的时代,在“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的时候,还有一个挪亚能够悔改让上帝悦纳为义人。我们决不能够相信因为无人不犯罪所以无人能悔改,可以犯罪却不可以悔改这种人性局面绝不能够让预知一切的上帝在创世之时认为“甚好”。
经文之第三例,《罗马书》7章19节:
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此处所指只是保罗没有接纳耶稣之前的生命光景,后面他说:“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马书》8章2节)人靠着基督耶稣的救恩和圣灵激励可以摆脱作恶困境,可以在上帝的话语的引导感化激励帮助下行走义路。这些不能够说明人不能够悔改。保罗就是在耶稣的呼召下悔改的。福音书记载,基督在世时就有多名罪人看到神迹而悔改的。上帝道成肉身的激励人生的力量,在《希伯来书》2章14、15节那里说得很清楚:“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人的软弱不都是由于超脱不了生死大关吗?
经文之第四例,《以弗所书》2章1-3节: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相信人性全然败坏的人总是拿这处经文说,罪人等于死人,不可以悔改,死人怎么可以自己活过来呢?但是注意此处“死”这个词不是说个体人的曾经死掉或已经死掉,而是指过去的行为所对应的是必然的死亡的命运。所以,在人人无法避免的第一次的死尚未实然到来前,悔改得以存在,并且每个人是否悔改决定了每个人是否能够避免第二次的永死。上帝的灵藉着耶稣基督的信息让我们醒悟,本质上可以说他叫我们灵性复活。没有基督的先在的入世,真理就得不到关乎生命的见证,就不能够让我们很多人醒悟悔改。类似的用法如《路加福音》15章24节“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又如《歌罗西书》2章13节“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上帝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上帝的救恩预备在先,但是这个拯救必须是从我们的悔改开始。
经文之第五例,《历代志下》6章36节:
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掳到或远或近之地。
此处是所罗门的祷告词。说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这个观点没有问题,不应当挑剔,因为人类的心口手都难免犯罪甚至我们处于罪中而不自知的情形也不鲜见。但是罪的普遍存在不等于人具有了不能够悔改的全然败坏的罪性。就在此处经文随后所罗门就马上认为犯罪之人有悔改的可能性,此处完整的一段经文是:“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掳到或远或近之地。他们若在掳到之地想起罪来,回心转意,恳求你说‘我们有罪了,我们悖逆了,我们作恶了’,他们若在掳到之地尽心尽性归服你,又向自己的地,就是你赐给他们列祖之地和你所选择的城,并我为你名所建造的殿祷告,求你从天上你的居所垂听你民的祷告祈求,为他们伸冤,赦免他们的过犯。”
只要不认为罪使人全然败坏以至于丧失醒悟悔改能力,说世上没有无罪之人,这是没有负面作用的。认罪是悔改的前提。认为世人普遍有罪、普遍需要救恩的经文还有:
《箴言》20章9节: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
《传道书》7章20节: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
《诗篇》130章3节: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
《约翰一书》1章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翰一书》1章10节: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翰一书》5章19节:我们知道我们是属上帝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以赛亚书》64章6节: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
上述经文都只能够说明罪的普遍性而已,不能够说明罪已经使全人类的每一个人都产生了全然败坏以至于丧失醒悟悔改能力的罪性。
经文之第六例,《哥林多前书》2章14节: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此处经文能够说明世人因为犯罪而无法领受真理,皆丧失悔改能力了吗?不能。所谓属血气的人、属灵的人,乃是分别指心灵顺从肉体欲望的人、心灵顺从圣灵的人。因为保罗说过“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罗马书》6章16节,8章15节)所谓“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首先是因为他们的自由意志看重暂时的虚荣而没有顺从圣灵的呼唤。而顺从圣灵呼唤的就是“属灵的人”。既然有顺从圣灵的人就意味着世间还有能够醒悟悔改之人。
经文之第七例,《耶利米书》13章23节: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
类似的经文是《约伯记》14章4节“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支持传统原罪论者常常拿此句经文说明人性因为罪而不能够悔改,人类堕落后已经丧失悔改能力。但是此处经文不是指全人类里每一个人。经文里的“你们”是指那些拒绝悔改的人而不是指一切的曾经犯过罪的人。根据上帝最早在摩西面前的自我宣告里暗示的信息可知,拒绝悔改的人才是圣经中常常提及的“恶人、罪人”的真正内涵。我们相信人人来到世上都有罪,但是有人能够悔改,有人一直拒绝悔改。即使在洪水之前罪恶滔天的时代,在“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的时候,也还有一个挪亚能够悔改让上帝悦纳为义人。
虽然义人总是少数,但义人的悔改毕竟说明人类可以有一条光明出路。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愿意悔改的义人属于少数人而大多数人拒绝悔改,很多宣扬人性本恶人性全然败坏的理论才得以基于人性的现实表现而流行于世。
而究竟为什么有人能够悔改,有人一直拒绝悔改呢?让我们继续探讨。
第二部分 所谓支持传统预定论的系列经文解读举要
经文之第一例,《马太福音》第13章和《路加福音》第8章。
这些经文往往被预定论者用来说明上帝早就预定一批人得救而同时预定另外的人灭亡。
在分析预定论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明白如下《马太福音》13章的一系列比喻故事及基督亲自对其的解说。因为这是给我们的奥秘的谜底,让我们晓得为什么有人能够悔改,为什么有人一直拒绝悔改(笔者注:此段经文前曾讲了一个撒种的比喻故事,以种子比喻上帝的道。此处略):
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对众人讲话,为什么用比喻呢?”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但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所以你们当听这撒种的比喻。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不能结实。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耶稣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笔者注:此处又以种子比喻人的生命):“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田主的仆人来告诉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主人说:‘这是仇敌作的’。仆人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主人说:‘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他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他的枝上。他又对他们讲个比喻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这都是耶稣用比喻对众人说的话。若不用比喻,就不对他们说什么。这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我要开口用比喻,把创世以来所隐藏的事发明出来。当下耶稣离开众人,进了房子。他的门徒进前来说:“请把田间稗子的比喻,讲给我们听。”他回答说:“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敌,就是魔鬼。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那时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在这个段落中,耶稣分别用好种、芥菜种、面酵、宝贝、重价的珠子、好水族等比喻提醒信徒,要珍视我们生命里能够让我们进入天国的神性生命种子。这段经文还告诉我们一个奥秘:究竟为什么世上有人能够悔改,有人一直拒绝悔改呢?究竟世界上的罪和义是如何产生的呢?
任何比喻都有瘸腿的地方,我们不能够根据此段经文第二个比喻而直接说,有人不能够悔改是因为他们根本上就是撒但所造的人而不是上帝所造的人。因为我们相信人的生命皆出于上帝的创造。“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只能够理解为把私欲杂念诱惑在人纯洁的心田里。又如《马太福音》15章13节所记:“耶稣回答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此处“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并非说那些不服耶稣讲论的法利赛人不是上帝所造之人而是说若他们从内心里不愿意追求上帝的真理就必会成为抵挡上帝的撒但的帮凶。我们不能够认同灵智派(诺斯替派)的观点说旧约的上帝和新约的上帝不是同一位上帝,因为上帝的公义和上帝的恩慈密不可分,没有公义就谈不上恩典。
根据基督的此段讲论,世人不能够悔改和不接受上帝之道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第一方面在于外在环境里恶者撒但的嫉妒、引诱、迫害,《路加福音》8章那里又具体说 “(魔鬼)从他们心里把道夺去,恐怕他们信了得救”。第二个方面在于内在心灵里世人私欲的迷惑和不觉悟,世人对于此世的生命利益过于看重以至于超过和遮蔽了对于彼岸世界的关注。这些今生的利益包括:今生的生命安逸(免遭患难、逼迫、试炼)、今生的钱财、今生的吃喝宴乐、今生的地位(世上的思虑)以及今生别样的私欲(参《马可福音》4章、《路加福音》8章)。而实际上,这两个方面是密切相关的,当人们对于世俗的利益过分看重而执迷不悟的时候,撒但的引诱随即就来,听从撒但引诱的人就是认贼为父(《约翰福音》8章44节)的“恶者之子”、“可怒之子”、“坏树”。因为“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5章8节)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魔鬼不找不可吞吃的人。有人不愿意接受上帝的引导而愿意接受撒但的引诱,根本原因在于个人内心的私欲过重以至于遮蔽了生命里的神性良心。所以孟子很可贵地讲到“养心莫善于寡欲”。所谓的“寡欲”不应当被理解为与人的生命欲望彻底作斗争,而应当理解为心灵不要执迷于物欲,心灵不要停留于物欲上。人的正负两面的生命欲望是片刻不息的,人能够做到的只是在“做欲望的主人”和“做欲望的奴隶”之间做出选择。这样看来罪的产生根本上的原因在于人心之一念。
当我们避免了“心为物役”的生命光景的时候,我们的神性良知就会不满足于今世的生命,甚至会厌恶这些转瞬即腐朽的一切,[23]这样我们的心在听闻上帝永生之道的时候就很容易接纳,我们的生命就会自然发出光来,把上帝赐给我们的神性生命发扬起来光照世界,积极而创造性地工作,结出美好的生命之果。就如《路加福音》8章15、16节所说的:“那落在好土里的,就是人听了道,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灯台上,叫进来的人看见亮光。”我们内心如何,我们的生命光景就会如何,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被人知道的。”(《路加福音》8章17节),“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章35节)
如果我们原本不满足于今世的一切,而愿意起来追寻永恒的智慧的时候,上帝的永生之道就会更加丰富地降临于我们生命里。如果我们原本就对永恒的概念不感兴趣而自以为是地执迷于现世物欲的时候,我们的智慧就会日益贫乏。“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凡没有的,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夺去。”(《路加福音》8章18节)所以重要的是努力保守我们的内心,因为我们内心持守的光景决定了我们能否产生对于上帝救恩的信心。
如下几段经文可以做类似的解读:
《提摩太后书》2章25、26节: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上帝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
《约翰福音》8章44节: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以弗所书》2章3节: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马太福音》7章16-18节: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传道书》7章29节: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2章23、24节:当上帝造我们之时,他并不希望我们死,他使我们像他自己。把死亡带到世上来的是魔鬼的忌妒,凡属魔鬼的人必将死亡。[24]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8章16节:一些人做了使主高兴的事,可是另一些人却不断犯罪。[25]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6章12、13节:智慧闪烁着明亮的光辉,永不暗淡;爱她而又寻找她的人很容易发现她。她迅即结识任何追求她的人。[26]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7章27节:世世代代以来,她(智慧)进入圣徒的灵魂,使其成为上帝的朋友和先知。[27]
如果上述我们对于耶稣基督的比喻故事的解读没有问题,那么我们就会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一个神学理论工具:知行合一论。知行合一在信仰上也就是信行合一。
在哲学层面不乏先贤对于此奥秘的认识。苏格拉底讲“美德即知识”,明朝中叶的王阳明说:“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答友人问》),“意之所在便是物” (《传习录》上),“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传习录》下)。
在宗教层面对于此奥秘的教导更是不胜枚举。道家的老子说:“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道德经》第23章)儒家孔子也说:“为仁由己”(《论语·颜渊》)。佛教相信“一切唯心造”,基督教也相信“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言》 4章23节:“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耶稣基督亲自说过:“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章34、35节;参《路加福音》6章45节)在新约圣经里雅各也深刻地指出:“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各书》1章14节)。他又说:“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雅各书》4章8节)。非常类似于旧约圣经的教导:“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诗篇》18篇25、26节)“因为他心里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箴言》23章7节)。典外文献《腓力福音》也富有启发性地说:“一个人看到某事物存在是因为他貌似这种事物,……你看见了什么样的灵魂,你会成为什么样的灵魂。你看见了基督你就成为基督。”
我们的结论就是,知行合一、信行合一的原理决定了:悔改不悔改完全在于我们的内心光景,而我们的内心光景则完全取决于我们的持守。如果我们愿意追求善则上帝会使我们的善心善行更加充足丰富,如果我们愿意追求恶则上帝会任凭我们的恶心恶行更加乌云密布暗无天日。这就是体现了上帝的公义和对于人生命自由意志的尊重的马太效应,“因为上帝不偏待人。”(《罗马书》2章11节)
既然知行合一是一个生命原理,则广义而言,每个人都是灵智派,因为人是根据他所意识到的方向而迈出脚下的每一步的。信仰的知识决定了人的生命结局,而信仰的知识的获得则可以通过包括宗教教育在内的各类教育。如孟子所言,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这样就没有宿命论、定命论意义上的预定论了。
知行合一作为一个生命原理,把保守己心的无比重要性、个人悔改的可能性和社会悔改的可能性呈现在我们面前。它把人具有神性形象的生命独特灵性强调出来,它传递给每一个人的是有灵的个体生命觉悟的无上重要性,任何人一旦深刻觉悟就可以能动地改变自身生命的环境、方向、轨迹和结局,从干旱之地逐渐走向滋润肥美的生命花园,不像动物和植物只能够被动地接受环境;它传递给基督徒的是传道教化大众的迫切必要性和强大动力,也提醒任何一个社会管理者需要追求把更高层次的更丰富的包括生命信仰在内的教育普及作为社会保障的应有之义。
经文之第二例,《以弗所书》1章4、5节:
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既然“知行合一”是一个生命的奥秘,我们相信上帝也不会违背这个智慧之理,因为上帝本身就是最本源的智慧和生命。于是我们就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二个神学理论工具:上帝预知预定合一论。上帝的预知等于上帝的预定,上帝的预定就等于上帝的预知,在上帝那里,预知和预定密不可分,预知必然同时伴随着预定。上帝所预知的对象就必定是会呈现的对象。上帝所预知的若不必定呈现,则与他的预知相矛盾。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篇》33章9节)这个视角赫然呈现出的还是个人自由意志悔改的主体能动性和可能性。上帝并不愿意剥夺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倘若上帝剥夺了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或者上帝的主体性包办代替了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则上帝和人之间的爱的关系就根本不可能存在。所以,“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完全可以理解为:上帝在创立世界以前,就预知失乐园后的人类必然会有悔改和不悔改的,于是伴随着预知的一个“原则的预定”就随之而出,上帝的意思乃是:凡悔改之人的罪就被基督宝血代赎,凡悔改之人就成为“被拣选的”、“被召的”,这样的人就必定成为“上帝的儿女”,就是“从上帝生”的人,就是“从圣灵生”的人,就是“在父上帝里蒙爱”并“被耶稣基督保守”的人,就是上帝“赐给基督的羊”,就是不属可朽坏之世界而属永生基督的“自己的百姓”。这样的人的名字早在创世之前就由于上帝的预知而被记录在生命册上了。在上帝的预知里,当然也可以说上帝早就认识他的羊了;而在愿意悔改之人那里,一旦遇到真理的信息就能够立刻意识到,因为他追求真理。正如《约翰福音》 3章21节所记:“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所以耶稣说:“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彼得前书》1章2节说得更明白:“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罗马书》8章28-30节也说:“被召的人”是上帝“预先所知道的人”,而“被召的人”又首先是在自由意志上“爱上帝的人”。在这里出现一个“爱”字,我们知道没有自由意志的爱的关系是根本不能够成立的。
当然,那些被上帝预知的必有的拒绝悔改的“顽梗不化的”人,必定就是“灭亡之子”。正如《箴言》16章4节:“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这绝不是说上帝真地造了恶,而是说那些依据自由意志作恶的人也是上帝所造。现代中文译本把此句经文翻译得比较明白:“上主所造的一切各得其所;邪恶人的结局便是灭亡。”
所以,紧密伴随着预知的“原则的预定”,凸显了上帝的公义和人的自由意志悔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作类似理解的经文还有:
《约翰福音》6章37-39节: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
《约翰福音》10章14-18节: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
《约翰福音》10章24-29节: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约翰福音》13章18节: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
《约翰福音》15章19节: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
《使徒行传》4章27-29节: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
《使徒行传》13章48节: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上帝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雅各书》2章5节:上帝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
《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9节:因为上帝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撒母耳记上》16章1节:我差遣你往伯利恒人耶西那里去;因为我在他众子之内,预定一个作王的。
《诗篇》33章12节:以耶和华为上帝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
《诗篇》139篇16节: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耶利米书》1章4、5节: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
《加拉太书》1章15、16节: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上帝,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彼得前书》1章2节: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
《彼得前书》2章8节: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
《彼得前书》2章9节: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
《罗马书》8章28-30节: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马书》11章7节: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
《哥林多前书》2章7节: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上帝奥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
《启示录》13章8节: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
《启示录》17章8节: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于沉沦。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
如果上帝在创造之初就主观地无端预定恶人的出现,经文就不能够说“神爱世人”。人类的被造若没有自由意志,在逻辑上还和上帝的本性相悖。若上帝不是根据他预知人的自由选择而预定,若上帝在造人之初就毫无理由地主动设定一些人的本性邪恶,则就等用于说上帝亲自造了一些他恨恶的人,则就等于说上帝创造了恶,则就等于说上帝是恶之源。显然这是荒谬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设想:如果你是创造者,你会期望亲手造出来的人背叛你吗?所以,所有犯罪的责任都只能在被造的人类!我们做人为什么要大大辜负上帝对我们的期望,并伤透上帝的为父慈悲心肠?
如果上帝在出伊甸园之后才无端预定恶人的出现,同样也不能够说“神爱世人”。因为两方之中的任何一方若没有了自由意志,两方之间爱的关系就无从谈起。
人类从起初就被造为邪恶或者人类被造之初并不邪恶而一旦遭遇诱惑走上邪恶之途则无法悔改,这两种情形都与上帝的慈爱本性和智慧大能全然相悖。这两种情形都是失败的创造工作,绝对谈不上“甚好”(《创世记》1章31节),但是我们相信人类的创造主上帝决不是这样一位失败者。
更多的典外文献告诉我们,人类根本不应当为自己的罪而抱怨上帝。人类生命本身具有神性,人类可以认识上帝,人类可以拒绝犯罪,人类不应当误解上帝的预定: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8章59节:至高上帝并不希望任何人灭亡。[28]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15章11-20节:不要因为你的罪过而谴责主,主并不引起他所厌恶的事情。……太初之时,主创造人类,他让他们自由自在地作他们想做的事情。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就可以遵守主的诫命。是否忠诚于他,全由你自己决定。……他从来没有指使任何人作恶或者准许任何人犯罪。[29]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70-74节:这世界的人运用自己的理性并且犯罪,他们得到上帝的诫命却又不肯遵守,他们接受律法却又不肯服从,这就是他们行将遭受苦刑的原因之所在。他们临到审判时能够拿出什么托辞呢?[30]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2章1节:每个活物里面都有你的不朽之灵。[31]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17章1-9节:他(上帝)赋予他们(人类)……大脑和良心。他使他们具有知识和学问,并向他们指出善恶之别。他将自己的洞察力赐给了他们,以便使其认清造物之主。[32]
所以上帝的预定都只能够首先被理解为上帝对于人的自由意志抉择的预知。上帝的律法作为公义之原则,和人的自由意志共同构成了上帝预定的根基。
经文之第三例,《约翰福音》6章44节、6章65节: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在先知书上写着说,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耶稣又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此段经文里基督说的话“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常常被预定论者拿来证明:虽然神愿意人人悔改(《彼得后书》3章9节)但是个人悔改乃是神的单方面工作,人的悔改和人的自由意志抉择无关。
但是《约翰福音》第6章此段经文的意思乃是指着上帝之引导的先在性和主动性而说的,并没有充分证据表明此段经文否定了个人心灵主体性的存在和回应上帝引导的自由意志的存在。正如“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翰一书》4章19节)这句经文明明没有否定人类具有回应上帝之爱而爱上帝爱同胞的可能性。
逻辑上,爱的关系是至少两个主体之间的自由关系。无论始祖出伊甸园之前还是之后,上帝若是一位期望与被造之人类建立爱的关系的上帝,那么,他要做的就是:既需要赋予人类自由意志,又想要人类正确地使用这自由意志而主体性地归向他。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并且可以推断出:上帝一定会在两个主体之间首先主动地采取一种引导的而非包办代替的方式来达成此目标。
经文上,在《约翰福音》第6章此段所记载的基督讲论里说到了人的悔改是由于有“神的教训”的先在,然后就和人的自由意志抉择明明有关:“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帖撒罗尼迦前书》1章4、5节那里更全面地断言,神人两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了福音的传播:“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旧约《箴言》16章9节也说明,在神人关系中存在着两个主体而不是一个主体:“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这句意思是说,人人都有自己的打算,但是只有遵从上帝的引导,人的脚步才能够稳定,也即唯有上帝才可以引导人心不偏离正道。《玛拉基书》3章7节也明明说上帝的恩典降临需要同时伴随的人类悔改的迎接:“万军之耶和华说:从你们列祖的日子以来,你们常常偏离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现在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
所以,个人悔改是源于上帝的主动而先在的引导工作,但却不是单方面的工作,人的悔改也和人的自由意志抉择明明有关。可以作类似理解的经文还有:
《约翰一书》4章19节: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总有人能够回应上帝的爱。)
《约翰福音》15章16节: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指上帝之引导、呼召的先在性和主动性。并没有否定人回应这种呼召的能力和主体人格。)
《腓立比书》2章13节: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此节经文前的2章12节明明说到教会弟兄们对于上帝旨意的常常“顺服”。)
《罗马书》8章14节: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此节经文的弦外之音是,上帝的灵时刻都愿意引导任何人,但是实际上能够被上帝的灵引导的人乃是接受上帝的灵引导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配称上帝的儿子。并没有否定人具有回应引导的主体人格。)
《哥林多后书》3章17节: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此节经文的弦外之音是,上帝的灵在哪里就意味着哪里接受了上帝的灵的引导。并没有否定人具有回应引导的主体人格。)
《约翰福音》1章12、13节: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此处经文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从上帝生的”人就是“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乃是一物的两面。)
《约翰一书》5章4节:因为凡从上帝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此处经文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从上帝生的”人就是对上帝有“信心”的人。也是一物的两面。)
《约翰福音》15章4-7节: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此处经文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就是“人若不常在我里面”的另一个说法。此处的假设语气本身就表明人可以有所选择。强调上帝引导的先在性和主动性并没有否定了个人心灵主体性的存在和回应上帝引导的自由意志的存在。)
《以弗所书》2章8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典型的神人合作论。“不是出于自己”指悔改之前的生命行为并不能让我们得救,救恩乃上帝所赐。)
《罗马书》3章24、25节: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典型的神人合作论。)
《提摩太前书》2章25、26节: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此节经文的“神给他们悔改的心”是说“神通过弟兄们的劝戒而主动地在那抵挡的人的心中做工”,此节经文明明说到面对上帝的引导工作和弟兄们的劝戒,迷途之人有主体性地回应劝戒并且主体“醒悟”的可能性。但是所用“或者”一词却又明明在说迷途之人也可能拒绝悔改,并不因为“神给他们悔改的心”他们就能够必然悔改。此段经文把上帝一直存在的深入人心的引导工作和世人的自由意志的各个方向同时展示给我们。)
《帖撒罗尼迦前书》1章4、5节:被上帝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福音的传播需要上帝救恩赦罪的权能、圣灵的叩门感化、传道人的言语、信徒的充足信心。)
《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13节: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个人能够得救的条件,除了有上帝预先准备的救恩之外,还需要个人在圣灵的叩门感化过程里能够不一直硬着心,需要个人接受救恩并且悔改。倘若这里不存在一个关系中的两个主体,倘若圣灵对个体人心包办代替,个人被圣灵“感动”一词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雅各书》4章7、8节:故此你们要顺服神,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有罪的人哪,要洁净你们的手。心怀二意的人哪,要清洁你们的心。(此节经文明明说到面对上帝和撒但在人心里的不同的工作,个人不仅需要而且能够做出不同的抉择。)
《使徒行传》5章31节:上帝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显然,并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悔改了。所以,赐给悔改之心决不是像工程师更新软件似的那么机械和单方面。此节经文明明说到面对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有人悔改有人拒绝悔改。圣灵会为我们代求、叹息、呼唤、叩门,但是圣灵绝不会对人的悔改包办代替。)
《使徒行传》11章18节: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上帝,说:“这样看来,上帝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显然,并不是所有的外邦人都悔改了。同上。)
《使徒行传》16章14节:有一个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上帝。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她能够接受福音显然不是单单由于“主开导她的心”,也是和她“素来敬拜上帝”的个人持续追求归向的内心生命光景分不开的。)
《撒母耳记上》10章6节-10节:耶和华的灵必大大感动你,你就与他们一同受感说话。你要变为新人。这兆头临到你,你就可以趁时而作,因为神与你同在。……扫罗转身离别撒母耳,神就赐他一个新心。当日这一切兆头都应验了。扫罗到了那山,有一班先知遇见他,神的灵大大感动他,他就在先知中受感说话。(面对上帝的旨意,人可以选择性地回应上帝。只不过这里扫罗选择了顺从神意。可以对比的是先知约拿在面对上帝旨意的不同抉择中所体现出来的主体性。)
《约拿书》1章2、3节:“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约拿却起来,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面对上帝的旨意,人可以选择性地回应上帝。)
浪子回头故事和约拿故事都表明人并没有丧失这个面对上帝呼召而能够“醒悟”回转的自由意志。约拿的后来的心意改变就是上帝赐给人一个“新心”的极好诠释:上帝不仅没有代替约拿思维和决定,而且还在约拿决定顺从之后特意开导他的心窍以使之更清楚地明白上帝的心意。根据约拿的经历,我们可以断定,扫罗若不愿意成为上帝所用的人,他也完全可能像约拿那样逃往他处然后需要上帝做更多的说服工作。但是扫罗没有那样做。
另一处说明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一定通过人的主体性而非绕开人的主体性的经文是《以西结书》11章19节和18章31节的对比: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此段经文里“自作”原文是“自己取得”(get),中文和合本经文“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一句在中文《圣经新译本》译为“你们要把你们所犯的一切罪过弃掉,为自己造一个新的心和新的灵。”《圣经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要抛弃你们所做的一切坏事,换一个新的心、新的灵!”所以,悔改回头的个人责任是无可推卸的。此段经文最明白地告诉读者:“上帝将新灵放在人里面”和“人抛弃一切罪过,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乃是一物的两面。我们求赐新心就必得着新心,因为上帝说“求则得之、寻找即寻见、叩门就开门”(《路加福音》11章10节)。这里关键的是我们必须首先有一个愿意追求的心而非懒惰的心。到了《以西结书》36章24-27节那里,“上帝赐给人新心新灵”又具体指上帝通过基督道成肉身展示的神圣恩典而吸引人们改变自己刚硬之心并且自觉地归向上帝:
我必从各国收取你们,从列邦聚集你们,引导你们归回本地。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在新约的《以弗所书》13章14节那里同样也明白地告诉我们,“上帝赐给人圣灵”和“人的信”、“人接受圣灵的引导”是一物的两面,是同时发生的事: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原文作“质”),直等到上帝之民(‘民’原文作‘产业’)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涉及到上帝是否尊重人的主体性和自由意志的比较难解的经文是《以赛亚书》6章9、10节:
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
此节经文在新约圣经曾三次被引用。(《马太福音》13章14节,《马可福音》4章12节,《使徒行传》28章25-27节)如果把和合本中文圣经误译的“恐怕”一词按照原文改译为“否则”或“不然的话”(英文译为Otherwise),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使徒行传》那里身为熟读希伯来经典的犹太人保罗对于以赛亚先知意思的理解和转述就是非常可取的了:
未散以先,保罗说了一句话,说:“圣灵借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否则,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使徒行传》28章25-27节)
这里按照保罗的理解,先知以赛亚的信息是:人们不能够明白上帝的道是“因为这百姓”内心主观上不追求上帝,是人们的闭塞视听的拒绝上帝造成了他们得不到上帝的医治。[33](当代中文译本、现代中文译本、中文新译本等对于此处经文的翻译都较好。中文新译本翻译有“免得自己眼睛看见”也凸显了人类自身的责任。)这个思想在先知但以理那里再次出现:“必有许多人使自己清净洁白,且被熬炼。但恶人仍必行恶,一切恶人都不明白,惟独智慧人能明白。”(《但以理书》12章10节)恶人不明白真理是因为他们追求恶而不追求真理。“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马太福音》13章19节)人们得不到满有恩典的乐意帮助人的上帝的帮助,原因不在上帝,先知以赛亚更不能够做到“使这百姓心蒙脂油”,所谓的“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只能理解为“要任凭这百姓心蒙脂油”。所谓的“要叫谁刚硬”(《罗马书》9章18节)也只能理解为“要任凭谁刚硬”。都是指着上帝对人类自由意志的结果的尊重而言的。提及上帝“任凭”世人的具有代表性的经文还有几处,从翻译者的理解可见,上帝的任凭就意味着人自身的任性,上帝的任凭也缘于人自身的任性。《诗篇》81章12节:“我便任凭他们心里刚硬,随自己的计谋而行。”当代中文译本译为“我就让他们冥顽固执,随意而行。”可见,上帝“任凭”与上帝“叫、使、让”的互译互解是常见的。《以西结书》32章32节说:“我任凭法老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当代中文译本译为“我虽然使法老……。”可以类似理解的经文还有《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11节:“上帝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这段经文需联系上文2章8-10节:“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旦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计,因他们不领受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慌”。很明显,是“他们”不领受真理在前,上帝任凭“他们”在后。在保罗的用语习惯里也能够明确看见上帝的任凭和人自身的任性的紧密关系,比如《罗马书》1章28节讲上帝的任凭:“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马书》2章5节讲人自身的顽固任性:“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以西结书》20章39节解释得更清楚,上帝的“任凭”百姓是由于百姓的“不听从”:“从此以后若不听从我,就任凭你们去事奉偶像。”直到《启示录》的最后部分,上帝还是任凭人们的自由抉择:“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示录》22章11节)
于是,我们由上帝主动寻找人类并且对于人类自由抉择结果具有预知,就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三个神学理论工具:神人合作论。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一定是通过人的主体性而非绕开人的主体性来为人包办代替。这里突出呈现的是上帝对于人类自由意志的尊重和个人悔改的可能性,也凸显了上帝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耶稣当年对着耶路撒冷的感慨其实也是对于一切面对神圣呼召而不知悔改之人的感慨:“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马太福音》23章37节)从这句经文里我们能够感觉到,上帝的圣灵其实一直都在对所有人呼唤:我愿意爱你,你愿意回应我的爱吗?在《启示录》里耶稣基督把这个呼唤更形象地表达出来:“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章20节)
经文之第四例,《出埃及记》33章19节:
耶和华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预定论者往往以此节经文作为“拣选预定无可质疑地是上帝的主权,不在乎人的行为”的证据。深受预定论毒害的马丁·路德竟然麻木地说:“神让有些人心硬、眼瞎,使他们觉得被遗弃,又把他们先交给罪,再因为这个罪责备他们,这从人的智慧来看,可能会认为太荒谬了;但是对信徒,对属灵的人来说,这一点也不荒谬。他们知道即使神把全人类都灭绝,也丝毫不影响他的善良。”[34]
不错,上帝当然是有主权的,但是我们知道圣经里有一句话说:“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后书》2章13节)上帝永远是上帝,上帝的权柄永远不会成为撒但的权柄。按照人的理解,全体人类在犯罪之日都该灭亡,但是上帝的神圣旨意却是唯有拒绝悔改者灭亡。上帝的神圣真理不仅包含着神圣公义神圣慈爱也包含着神圣期望。这意味着上帝尽管有无上的主权,但是这主权的展开使用却不能不受制于上帝的神性主体。上帝的确可以随己意做万事,但是却绝不会违背自己慈爱公义之本性以及对人类的期望。窑匠的确可以随己意弄泥,但是没有窑匠不期望经过自己之手的泥巴能够成为有用器皿,何况上帝比窑匠更有慈爱公义,人类也比泥巴更有值得期待之价值。耶利米先知明确告诉我们,上帝决不会按照“恶道”来“弄泥”,相反,上帝的“弄泥”的真正本意却是要期望“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
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待你们,岂不能照这窑匠弄泥吗?以色列家啊,泥在窑匠的手中怎样,你们在我的手中也怎样。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拔出、拆毁、毁坏,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建立、栽植,他们若行我眼中看为恶的事,不听从我的话,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所说的福气赐给他们。现在你要对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说耶和华如此说:“我造出灾祸攻击你们,定意刑罚你们。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改正你们的行动作为。”(《耶利米书》18章6-11节)
相关的经文还有,《箴言》16章4节:“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这绝不是说上帝真地造了恶,而是说那些依据自由意志作恶的人也是上帝所造,邪恶人的结局便是灭亡。还有《罗马书》9章21节:“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结合经文原句的下文可知此句是说,上帝计划拯救一些人(他所看为贵重之器皿)不但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任何的比喻都有瘸腿之处,这句绝不是说上帝真地主观地机械地无可改变地越过人的自由意志而预定了人的义和恶,贵重和卑贱。[35]正如在《马太福音》13章撒种比喻那里不能够把仇敌撒的种理解为撒但创造的恶人一样。我们相信人都是上帝所造,自由意志误用而不知悔改就产生了罪恶就等于自甘堕落地自择卑贱地认撒但为父,而悔改归向神就产生了义人,就配作上帝的儿女。天国是努力进入的,人的贵贱也是同理,成为上帝面前的贵重器皿即“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也是需要人去努力追求的而非不加雕琢磨炼也会轻易实现的。《提摩太后书》2章21节明确告诉我们说:“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我们同理可知,人心里若追求黑暗污秽,不追求高尚之事,就不合主用,就会成为“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马书》9章22节)。《耶利米哀歌》4章2节就用器皿为喻说由于人的不追求而致堕落:“锡安宝贵的众子好比精金,现在何竟算为窑匠手所作的瓦瓶。”原来很宝贵的生命,若不追求上帝就会沦落为卑贱之民。这就是上帝鉴察人类历史时随时施行的公义审判所致。《耶利米书》18章4节:“窑匠用泥作的器皿,在他手中作坏了,他又用这泥另作别的器皿。窑匠看怎样好,就怎样作。”上帝不是像有局限之人一样的乱作为,而是按照他的美好旨意做事。上帝是“看怎样好,就怎样作”而不是没有理智没有原则没有公义地做事。
《罗马书》10章20节稍稍难解一点:“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这里是指上帝救恩对于全人类罪人特别是外邦罪人的普遍临在,个人即使过去活在黑暗之中,上帝也会光照他们,拯救他们,期望他们悔改,赦免他们昔日之罪,希望他们“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章11节)。相关的经文还有《提摩太后书》1章9节:“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提多书》3章5、6节:“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经文里提到的上帝所不看的行为都是指个人悔改之前的行为,因为世界上没有完全无罪的先天义人,义人都是悔改而称义,若看悔改之前的行为则无人能够得救。然而,这些经文决不意味着个人的最后得救和生命的行为表现(悔改、追求、归向)全然无关。《彼得后书》7章8节那里所举的例子说明蒙上帝所救的人至少其心灵是追求上帝的:“只搭救了那常为恶人淫行忧伤的义人罗得,因为那义人住在他们中间。看见听见他们不法的事,他的义心就天天伤痛。”如果被赦罪之人不懂得悔改,转而继续犯罪,“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大书》4节),其结局可想而知。
相关的经文还有:
《诗篇》115章3节: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
《耶利米书》18章4节:窑匠用泥作的器皿,在他手中作坏了,他又用这泥另作别的器皿。窑匠看怎样好,就怎样作。
《以弗所书》1章11、12节: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叫他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
《申命记》7章6-7节:因为你归耶和华你上帝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上帝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
《申命记》10章14、15节: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上帝。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
《马太福音》20章15节: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
《罗马书》9章10-15节: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上帝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上述几段经文里,决没有传达出上帝无端的好恶以及人被上帝拣选之后的懈怠空间。让我们仔细看看。上帝拣选亚伯拉罕的时候,决不是无端地因为亚伯拉罕运气好。而是因为亚伯拉罕的确有让上帝“爱”、“喜悦”的生命表现,虽然拣选之时亚伯拉罕等人并不完全,但是拣选之后,上帝更加要求他们“你当在我面前做完全人”(《创世记》17章1节)。因为我们相信上帝决不可能喜悦罪恶和陷入罪恶却不知悔改之人,若拣选之时亚伯拉罕是个陷入罪恶却不知悔改之人,我们根本无法想象上帝会要求他“做完全人”。若在上帝预知中雅各是个不知悔改、追求、归向之人,我们也无法想象上帝会说“雅各是我所爱的”。“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这话适用于上帝对于犯罪后又能够悔改之人的拣选,上帝不在乎的是被拣选之前的人的行为,被拣选之后则要求信徒必须要结出悔改的生命果子与悔改的心相称。倘若被拣选者一直不知悔改,我们就无法理解上帝对于被拣选者的“喜悦”从何而来。这几段经文里用了上帝的“爱”、上帝的“喜悦”等字眼,决不是儿戏。根据旧约记载,雅各后来是个眼光远大决不局限于眼前物质利益,积极追求上帝祝福的人。根据其他宗教文献我们可知,亚伯拉罕被拣选也决不是偶然的。他是那个时代的懂得悔改、追求、归向之义人。《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3章5、6节说到:“上帝考验他们(义人),如同炉火炼金,发现他们配得上与他同在。”[36]具体说到亚伯拉罕被拣选之前的经文在《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0章5节如此说:“从前当诸邦尽在其邪恶的计谋中遭到败坏的时候,智慧发现了一个义人,并使他在上帝面前保持无罪,她给他力量去服从上帝的命令而不顾自己的孩子。”[37]根据更多的古老典外文献可知,亚伯拉罕当时是一个极力反对偶像崇拜的有志青年,并且积极在思考中寻求上帝。[38]了解这一切之后,我们决不会以为上帝的拣选会和我们的生命表现完全脱钩。诚然,基督呼召我们的时候非因我们先前的功德,我们即使有什么功德也不可能是完全人也不可能仅仅凭着昔日可怜的功德而得救,但是,被拣选者至少必须有一个能够悔改、追求、归向的心志。即使是正在陷入罪中的罪人,若能够得救,也需要至少在上帝呼召的时候能够醒悟并且悔改己罪、追求上帝的义、归向上帝。正在罪中之人这种悔改归向的心至少必须在上帝的预知里被远远看见,此等罪人方可被称为预定的拣选者。[39]这样相信,我们才可以发自内心地说:“难道上帝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这里我们看到,上帝的拣选主权决不可能背乎他自己的神圣公义。
在这里有必要对于上帝拣选亚伯拉罕民族和全人类的关系梳理一下,因为有些预定论信徒往往把亚伯拉罕的被拣选和其他民族的被遗弃相提并论。我们相信全人类都是上帝的创造和眷顾对象,上帝拣选亚伯拉罕的时候也决不是弃其他民族于不顾,而是期望“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世记》22章18节)可见上帝拣选亚伯拉罕是爱亚伯拉罕也是爱全人类的一个行动,决不是只爱这一个民族而弃绝其他民族。新约时代的以色列人也有如此见解,《使徒行传》13章47节说:“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上帝期望人类有一个窗口民族能够成为全人类的榜样和祭司以展示上帝的神圣真理,传递上帝的光:“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书》2章9节)[40]根据保罗在《罗马书》2章12-16节所言,在耶稣基督尚未道成肉身之前,上帝有普通启示的良心律法帮助普世人类。[41]在以色列人不断地悖逆以至于无法成为见证上帝真理的明灯民族之背景下,上帝记念对亚伯拉罕许下的祝福万国万民之约,通过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将祝福全人类的神圣真理(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完全见证彰显出来,应验了万国从亚伯拉罕后裔得福,救恩从犹太人而彰显出的神圣之约。(《约翰福音4章22节》、《马太福音》15章24节)[42]而且,因为以色列民族的跌倒使得救恩真理传播到外邦万国,上帝如此引导人类历史也是对于以色列民族发奋悔改的激励。(《罗马书》11章11节)救恩的完全彰显,从以色列开始直到全地的万族万民。上帝爱亚伯拉罕的后裔,上帝也爱全人类所有民族,同样地期望他们悔改。这里我们看到,上帝的拣选主权决不可能背乎他自己的神圣慈爱。
于是我们就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四个神学理论工具:上帝主权从属于上帝主体论。上帝决不背乎自己,他决不会滥用自己的主权,他在使用自己主权的时候决不会违背自己的神圣属性:公义和慈爱。上帝的主权不是人的主权,上帝的主权更不是魔鬼的主权。上帝决不会喜悦罪恶,上帝也决不会亏待寻求他的人。因为上帝“做万事”的时候是“随己意”而不是“随他人意”更不是“随魔鬼意”。这里凸显出人被上帝拣选之后的能够悔改的信心。上帝拣选一个人决不是像某些人间独裁者似的没有理由地随心所欲,而是由于预见到被拣选者必然能够悔改。如果你是一个得救者,你就一定能够活出悔改的生命,因为连拣选我们的上帝都相信我们能够悔改并且预知我们能够悔改。
宏观来看,解决预定论的四大神学理论工具里,“知行合一论”是逻辑基础,“预知预定合一论”是核心,“神人合作论”和“上帝主权从属于上帝主体论”是补充说明。四大神学理论工具结合起来,我们就能够明白上帝预定的真正含义,我们就可能会展现出一个新的生命光景,区别于传统预定论信仰浸淫下的人生。
--------------------------------------------------------------------------------
--------------------------------------------------------------------------------
[1]实际上到董仲舒才意识到这个逻辑漏洞,董仲舒提出了性三品说,上品之人就不在性恶之列,就有教化大众的资格。
[2]圣经有多处经文暗示亚当已经悔改得救:上帝亲自给他们穿上预表耶稣流血牺牲的皮衣。亚当可能懊悔了并且把教训传递给后代,因为他至少告诉了儿子该隐、亚伯,要他们给神献供物。(《创世记》4章3、4节)在《创世记》第5章亚当的家谱里撇开了罪犯该隐。新约《路加福音》第3章记录耶稣家谱时说亚当是上帝的儿子。另外在新旧约时期的典外文献里有多部文献认为亚当已经悔改得救。比如《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0章1、2节:“智慧保护过第一个成形的世界之父,那时只有他一个人被造出来。智慧将他(亚当)从其自身的罪行中拯救出来,给给了他掌管世界万物的力量”。见《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6页。典外文献希腊语《保罗启示录》(并非同名的科普特语灵智派经书《保罗启示录》)则明确讲到亚当的悔改:“上帝所钟爱的保罗,你真勇敢,你曾使无数人悔改,并相信上帝,犹如我(亚当)悔改,领受充满同情和怜悯的上帝的赞赏一样。”
[3]只有以诺和以利亚似乎属于例外,这种“似乎”也只是由于我们并不知晓天上更多的奥秘而难以断定二人是否经历第一次的死,并非等于他们确定性的避免了第一次的死。
[4]《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1页。
[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2页。
[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5页。
[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7、98页。
[8]《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04页。
[9]另有几处经文也明确支持亚当之后的人类依然具有神性形象:《箴言》20章27节:“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雅各书》3章9、10节:“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象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哥林多前书》11章7节:“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马太福音》 6章23节:“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12章35节和《路加福音》6章45节:“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
[10]若有人坚持要按照预定论解释说个人悔改的意志也是上帝单方面操纵人心而作出的,则又面临着预定论的种种逻辑困境,见后文相关解释和论述。
[11]《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7页。
[12]《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4页。
[13]《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41页。
[14]关于基督教典外文献,中国大陆目前尚没有正式出版一个系统的翻译集子,由于理解的差异而导致网络上的翻译版本较多,本书引用的语句多来自“小德兰书屋”基督教文献网站,不一一详细注明,下同。
[1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10页。
[1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57页。
[1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18页。
[18]《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1页。
[19]《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2页。
[20]《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04页。
[21]《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2页。
[22]道教的“天道承负”强调父母祖先的过错,子孙有承担的责任。因此道教“天道承负”不同于佛教的因果报应,佛教因果报应强调本人的罪由本人来承担,不是父母祖先的过错自己也要承担。但是基督教两大定律对于个体自己的责任和祖先的责任二者都注意到了,更侧重于个体本人的悔改具有决定性影响。
[23]《约翰福音》12章25节: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24]《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5页。
[2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26页。
[2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0页。
[2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3页。
[28]《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8页。
[29]《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52页。
[30]《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49页。
[31]《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10页。
[32]《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55页。
[33]保罗这样的思想后来的一次典型表达是:“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哥林多后书》3章16节)
Luther,Praefat,and Epist.ad Rom, quoted by Zanchius,Predestination,p.92.转引自赵中辉翻译的Loraine Boettner所著的《预定论》。
[35]我们看到在佛教讲的古今中外的因果报应故事里,有不少讲到人的相貌、富贵等皆可以因一时的善恶之心和善恶之行而发生变化。
[3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5页。
[3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6页。
[38]比如典外文献《亚伯拉罕启示录》的内容主要就是描绘以色列民族被上帝拣选及立约的过程。首八章叙述年青时的亚伯拉罕如何质疑偶像和如何拒绝敬拜父辈所尊崇的众偶像。另一份典外文献《亚伯拉罕遗训》也说“亚伯拉罕没有犯罪”,“他在上帝面前做的一切都蒙上帝悦纳”。
[39]这就是是笔者在《神学的觉悟》一书中曾经提出的“循道称义”的道理。在汉语里,“循”一词既有“追求”意又有“遵行”意,既包含着信心又包含着紧密伴随着信心的行为。当我们处于追求上帝、归向上帝的生命状态中的时候,我们才有信心被上帝称为“义”。离开这种生命状态谈论“称义”必然是无益之空谈。
[40]其他多处经文也表达了此意。如《出埃及记》19章5、6节:“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以赛亚》42章6节:“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众民的中保(中保原文作约),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49章3、6节:“你是我的仆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荣耀。……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尚为小事,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耶利米书》13章11节:“耶和华说:‘腰带怎样紧贴人腰,照样,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犹大全家紧贴我,好叫他们属我为子民,使我得名声,得颂赞,得荣耀。他们却不肯听。’”《使徒行传》3章25节:“你们是先知的子孙,也承受神与你们祖宗所立的约,就是对亚伯拉罕说,地上万族,都要因你的后裔得福。”
[41]《古兰经》2章62节讲: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将来在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
[42]至于《使徒行传》16章6、7节“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也并不表明上帝遗弃亚洲人而只爱欧洲人,这只能够表明上帝赋予每个使徒的工作方向、对象等有所不同而已。上帝希望保罗向欧洲工作,从典外文献可知上帝差派多马等使徒向亚洲工作。
- 作者: tiantongxin 2012年01月2日, 星期一 16:1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反传统两论之二:所谓支持传统预定论的系列经文解读举要
所谓支持传统预定论的系列经文解读举要
田童心
经文之第一例,《马太福音》第13章和《路加福音》第8章。
这些经文往往被预定论者用来说明上帝早就预定一批人得救而同时预定另外的人灭亡。
在分析预定论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明白如下《马太福音》13章的一系列比喻故事及基督亲自对其的解说。因为这是给我们的奥秘的谜底,让我们晓得为什么有人能够悔改,为什么有人一直拒绝悔改(笔者注:此段经文前曾讲了一个撒种的比喻故事,以种子比喻上帝的道。此处略):
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对众人讲话,为什么用比喻呢?”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但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所以你们当听这撒种的比喻。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不能结实。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耶稣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笔者注:此处又以种子比喻人的生命):“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及至人睡觉的时候,有仇敌来,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田主的仆人来告诉他说:‘主啊,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吗?从哪里来的稗子呢?’主人说:‘这是仇敌作的’。仆人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主人说:‘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惟有麦子,要收在仓里’。”他又设个比喻对他们说:“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菜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来宿在他的枝上。他又对他们讲个比喻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这都是耶稣用比喻对众人说的话。若不用比喻,就不对他们说什么。这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我要开口用比喻,把创世以来所隐藏的事发明出来。当下耶稣离开众人,进了房子。他的门徒进前来说:“请把田间稗子的比喻,讲给我们听。”他回答说:“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种,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敌,就是魔鬼。收割的时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将稗子薅出来,用火焚烧。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那时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在这个段落中,耶稣分别用好种、芥菜种、面酵、宝贝、重价的珠子、好水族等比喻提醒信徒,要珍视我们生命里能够让我们进入天国的神性生命种子。这段经文还告诉我们一个奥秘:究竟为什么世上有人能够悔改,有人一直拒绝悔改呢?究竟世界上的罪和义是如何产生的呢?
任何比喻都有瘸腿的地方,我们不能够根据此段经文第二个比喻而直接说,有人不能够悔改是因为他们根本上就是撒但所造的人而不是上帝所造的人。因为我们相信人的生命皆出于上帝的创造。“将稗子撒在麦子里”只能够理解为把私欲杂念诱惑在人纯洁的心田里。又如《马太福音》15章13节所记:“耶稣回答说,凡栽种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必要拔出来。”此处“不是我天父栽种的”并非说那些不服耶稣讲论的法利赛人不是上帝所造之人而是说若他们从内心里不愿意追求上帝的真理就必会成为抵挡上帝的撒但的帮凶。我们不能够认同灵智派(诺斯替派)的观点说旧约的上帝和新约的上帝不是同一位上帝,因为上帝的公义和上帝的恩慈密不可分,没有公义就谈不上恩典。
根据基督的此段讲论,世人不能够悔改和不接受上帝之道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第一方面在于外在环境里恶者撒但的嫉妒、引诱、迫害,《路加福音》8章那里又具体说 “(魔鬼)从他们心里把道夺去,恐怕他们信了得救”。第二个方面在于内在心灵里世人私欲的迷惑和不觉悟,世人对于此世的生命利益过于看重以至于超过和遮蔽了对于彼岸世界的关注。这些今生的利益包括:今生的生命安逸(免遭患难、逼迫、试炼)、今生的钱财、今生的吃喝宴乐、今生的地位(世上的思虑)以及今生别样的私欲(参《马可福音》4章、《路加福音》8章)。而实际上,这两个方面是密切相关的,当人们对于世俗的利益过分看重而执迷不悟的时候,撒但的引诱随即就来,听从撒但引诱的人就是认贼为父(《约翰福音》8章44节)的“恶者之子”、“可怒之子”、“坏树”。因为“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书》5章8节)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魔鬼不找不可吞吃的人。有人不愿意接受上帝的引导而愿意接受撒但的引诱,根本原因在于个人内心的私欲过重以至于遮蔽了生命里的神性良心。所以孟子很可贵地讲到“养心莫善于寡欲”。所谓的“寡欲”不应当被理解为与人的生命欲望彻底作斗争,而应当理解为心灵不要执迷于物欲,心灵不要停留于物欲上。人的正负两面的生命欲望是片刻不息的,人能够做到的只是在“做欲望的主人”和“做欲望的奴隶”之间做出选择。这样看来罪的产生根本上的原因在于人心之一念。
当我们避免了“心为物役”的生命光景的时候,我们的神性良知就会不满足于今世的生命,甚至会厌恶这些转瞬即腐朽的一切,[1]这样我们的心在听闻上帝永生之道的时候就很容易接纳,我们的生命就会自然发出光来,把上帝赐给我们的神性生命发扬起来光照世界,积极而创造性地工作,结出美好的生命之果。就如《路加福音》8章15、16节所说的:“那落在好土里的,就是人听了道,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灯台上,叫进来的人看见亮光。”我们内心如何,我们的生命光景就会如何,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被人知道的。”(《路加福音》8章17节),“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章35节)
如果我们原本不满足于今世的一切,而愿意起来追寻永恒的智慧的时候,上帝的永生之道就会更加丰富地降临于我们生命里。如果我们原本就对永恒的概念不感兴趣而自以为是地执迷于现世物欲的时候,我们的智慧就会日益贫乏。“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凡没有的,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夺去。”(《路加福音》8章18节)所以重要的是努力保守我们的内心,因为我们内心持守的光景决定了我们能否产生对于上帝救恩的信心。
如下几段经文可以做类似的解读:
《提摩太后书》2章25、26节: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上帝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
《约翰福音》8章44节: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以弗所书》2章3节: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马太福音》7章16-18节: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传道书》7章29节: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们寻出许多巧计。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2章23、24节:当上帝造我们之时,他并不希望我们死,他使我们像他自己。把死亡带到世上来的是魔鬼的忌妒,凡属魔鬼的人必将死亡。[2]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8章16节:一些人做了使主高兴的事,可是另一些人却不断犯罪。[3]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6章12、13节:智慧闪烁着明亮的光辉,永不暗淡;爱她而又寻找她的人很容易发现她。她迅即结识任何追求她的人。[4]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7章27节:世世代代以来,她(智慧)进入圣徒的灵魂,使其成为上帝的朋友和先知。[5]
如果上述我们对于耶稣基督的比喻故事的解读没有问题,那么我们就会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一个神学理论工具:知行合一论。知行合一在信仰上也就是信行合一。
在哲学层面不乏先贤对于此奥秘的认识。苏格拉底讲“美德即知识”,明朝中叶的王阳明说:“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答友人问》),“意之所在便是物” (《传习录》上),“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传习录》下)。
在宗教层面对于此奥秘的教导更是不胜枚举。道家的老子说:“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道德经》第23章)儒家孔子也说:“为仁由己”(《论语·颜渊》)。佛教相信“一切唯心造”,基督教也相信“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言》 4章23节:“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耶稣基督亲自说过:“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章34、35节;参《路加福音》6章45节 )在新约圣经里雅各也深刻地指出:“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各书》1章14节)。他又说:“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雅各书》4章8节)。非常类似于旧约圣经的教导:“慈爱的人,你以慈爱待他;完全的人,你以完全待他;清洁的人,你以清洁待他;乖僻的人,你以弯曲待他”。(《诗篇》18篇25、26节)“因为他心里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箴言》23章7节)。典外文献《腓力福音》也富有启发性地说:“一个人看到某事物存在是因为他貌似这种事物,……你看见了什么样的灵魂,你会成为什么样的灵魂。你看见了基督你就成为基督。”
我们的结论就是,知行合一、信行合一的原理决定了:悔改不悔改完全在于我们的内心光景,而我们的内心光景则完全取决于我们的持守。如果我们愿意追求善则上帝会使我们的善心善行更加充足丰富,如果我们愿意追求恶则上帝会任凭我们的恶心恶行更加乌云密布暗无天日。这就是体现了上帝的公义和对于人生命自由意志的尊重的马太效应,“因为上帝不偏待人。”(《罗马书》2章11节)
既然知行合一是一个生命原理,则广义而言,每个人都是灵智派,因为人是根据他所意识到的方向而迈出脚下的每一步的。信仰的知识决定了人的生命结局,而信仰的知识的获得则可以通过包括宗教教育在内的各类教育。如孟子所言,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这样就没有宿命论、定命论意义上的预定论了。
知行合一作为一个生命原理,把保守己心的无比重要性、个人悔改的可能性和社会悔改的可能性呈现在我们面前。它把人具有神性形象的生命独特灵性强调出来,它传递给每一个人的是有灵的个体生命觉悟的无上重要性,任何人一旦深刻觉悟就可以能动地改变自身生命的环境、方向、轨迹和结局,从干旱之地逐渐走向滋润肥美的生命花园,不像动物和植物只能够被动地接受环境;它传递给基督徒的是传道教化大众的迫切必要性和强大动力,也提醒任何一个社会管理者需要追求把更高层次的更丰富的包括生命信仰在内的教育普及作为社会保障的应有之义。
经文之第二例,《以弗所书》1章4、5节:
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
既然“知行合一”是一个生命的奥秘,我们相信上帝也不会违背这个智慧之理,因为上帝本身就是最本源的智慧和生命。于是我们就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二个神学理论工具:上帝预知预定合一论。上帝的预知等于上帝的预定,上帝的预定就等于上帝的预知,在上帝那里,预知和预定密不可分,预知必然同时伴随着预定。上帝所预知的对象就必定是会呈现的对象。上帝所预知的若不必定呈现,则与他的预知相矛盾。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篇》33章9节)这个视角赫然呈现出的还是个人自由意志悔改的主体能动性和可能性。上帝并不愿意剥夺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倘若上帝剥夺了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或者上帝的主体性包办代替了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则上帝和人之间的爱的关系就根本不可能存在。所以,“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完全可以理解为:上帝在创立世界以前,就预知失乐园后的人类必然会有悔改和不悔改的,于是伴随着预知的一个“原则的预定”就随之而出,上帝的意思乃是:凡悔改之人的罪就被基督宝血代赎,凡悔改之人就成为“被拣选的”、“被召的”,这样的人就必定成为“上帝的儿女”,就是“从上帝生”的人,就是“从圣灵生”的人,就是“在父上帝里蒙爱”并“被耶稣基督保守”的人,就是上帝“赐给基督的羊”,就是不属可朽坏之世界而属永生基督的“自己的百姓”。这样的人的名字早在创世之前就由于上帝的预知而被记录在生命册上了。在上帝的预知里,当然也可以说上帝早就认识他的羊了;而在愿意悔改之人那里,一旦遇到真理的信息就能够立刻意识到,因为他追求真理。正如《约翰福音》 3章21节所记:“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所以耶稣说:“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彼得前书》1章2节说得更明白:“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罗马书》8章28-30节也说:“被召的人”是上帝“预先所知道的人”,而“被召的人”又首先是在自由意志上“爱上帝的人”。在这里出现一个“爱”字,我们知道没有自由意志的爱的关系是根本不能够成立的。
当然,那些被上帝预知的必有的拒绝悔改的“顽梗不化的”人,必定就是“灭亡之子”。正如《箴言》16章4节:“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这绝不是说上帝真地造了恶,而是说那些依据自由意志作恶的人也是上帝所造。现代中文译本把此句经文翻译得比较明白:“上主所造的一切各得其所;邪恶人的结局便是灭亡。”
所以,紧密伴随着预知的“原则的预定”,凸显了上帝的公义和人的自由意志悔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作类似理解的经文还有:
《约翰福音》6章37-39节: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
《约翰福音》10章14-18节: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
《约翰福音》10章24-29节: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约翰福音》13章18节: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
《约翰福音》15章19节: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
《使徒行传》4章27-29节: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
《使徒行传》13章48节: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上帝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雅各书》2章5节:上帝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
《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9节:因为上帝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
《撒母耳记上》16章1节:我差遣你往伯利恒人耶西那里去;因为我在他众子之内,预定一个作王的。
《诗篇》33章12节:以耶和华为上帝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
《诗篇》139篇16节: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耶利米书》1章4、5节: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
《加拉太书》1章15、16节: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上帝,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
《彼得前书》1章2节: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
《彼得前书》2章8节: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
《彼得前书》2章9节: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
《罗马书》8章28-30节: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马书》11章7节: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
《哥林多前书》2章7节: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上帝奥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
《启示录》13章8节: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
《启示录》17章8节: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于沉沦。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
如果上帝在创造之初就主观地无端预定恶人的出现,经文就不能够说“神爱世人”。人类的被造若没有自由意志,在逻辑上还和上帝的本性相悖。若上帝不是根据他预知人的自由选择而预定,若上帝在造人之初就毫无理由地主动设定一些人的本性邪恶,则就等用于说上帝亲自造了一些他恨恶的人,则就等于说上帝创造了恶,则就等于说上帝是恶之源。显然这是荒谬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设想:如果你是创造者,你会期望亲手造出来的人背叛你吗?所以,所有犯罪的责任都只能在被造的人类!我们做人为什么要大大辜负上帝对我们的期望,并伤透上帝的为父慈悲心肠?
如果上帝在出伊甸园之后才无端预定恶人的出现,同样也不能够说“神爱世人”。因为两方之中的任何一方若没有了自由意志,两方之间爱的关系就无从谈起。
人类从起初就被造为邪恶或者人类被造之初并不邪恶而一旦遭遇诱惑走上邪恶之途则无法悔改,这两种情形都与上帝的慈爱本性和智慧大能全然相悖。这两种情形都是失败的创造工作,绝对谈不上“甚好”(《创世记》1章31节),但是我们相信人类的创造主上帝决不是这样一位失败者。
更多的典外文献告诉我们,人类根本不应当为自己的罪而抱怨上帝。人类生命本身具有神性,人类可以认识上帝,人类可以拒绝犯罪,人类不应当误解上帝的预定: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8章59节:至高上帝并不希望任何人灭亡。[6]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15章11-20节:不要因为你的罪过而谴责主,主并不引起他所厌恶的事情。……太初之时,主创造人类,他让他们自由自在地作他们想做的事情。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就可以遵守主的诫命。是否忠诚于他,全由你自己决定。……他从来没有指使任何人作恶或者准许任何人犯罪。[7]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70-74节:这世界的人运用自己的理性并且犯罪,他们得到上帝的诫命却又不肯遵守,他们接受律法却又不肯服从,这就是他们行将遭受苦刑的原因之所在。他们临到审判时能够拿出什么托辞呢?[8]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2章1节:每个活物里面都有你的不朽之灵。[9]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17章1-9节:他(上帝)赋予他们(人类)……大脑和良心。他使他们具有知识和学问,并向他们指出善恶之别。他将自己的洞察力赐给了他们,以便使其认清造物之主。[10]
所以上帝的预定都只能够首先被理解为上帝对于人的自由意志抉择的预知。上帝的律法作为公义之原则,和人的自由意志共同构成了上帝预定的根基。
经文之第三例,《约翰福音》6章44节、6章65节: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在先知书上写着说,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耶稣又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
此段经文里基督说的话“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常常被预定论者拿来证明:虽然神愿意人人悔改(《彼得后书》3章9节)但是个人悔改乃是神的单方面工作,人的悔改和人的自由意志抉择无关。
但是《约翰福音》第6章此段经文的意思乃是指着上帝之引导的先在性和主动性而说的,并没有充分证据表明此段经文否定了个人心灵主体性的存在和回应上帝引导的自由意志的存在。正如“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翰一书》4章19节)这句经文明明没有否定人类具有回应上帝之爱而爱上帝爱同胞的可能性。
逻辑上,爱的关系是至少两个主体之间的自由关系。无论始祖出伊甸园之前还是之后,上帝若是一位期望与被造之人类建立爱的关系的上帝,那么,他要做的就是:既需要赋予人类自由意志,又想要人类正确地使用这自由意志而主体性地归向他。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并且可以推断出:上帝一定会在两个主体之间首先主动地采取一种引导的而非包办代替的方式来达成此目标。
经文上,在《约翰福音》第6章此段所记载的基督讲论里说到了人的悔改是由于有“神的教训”的先在,然后就和人的自由意志抉择明明有关:“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帖撒罗尼迦前书》1章4、5节那里更全面地断言,神人两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了福音的传播:“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旧约《箴言》16章9节也说明,在神人关系中存在着两个主体而不是一个主体:“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这句意思是说,人人都有自己的打算,但是只有遵从上帝的引导,人的脚步才能够稳定,也即唯有上帝才可以引导人心不偏离正道。《玛拉基书》3章7节也明明说上帝的恩典降临需要同时伴随的人类悔改的迎接:“万军之耶和华说:从你们列祖的日子以来,你们常常偏离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现在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
所以,个人悔改是源于上帝的主动而先在的引导工作,但却不是单方面的工作,人的悔改也和人的自由意志抉择明明有关。可以作类似理解的经文还有:
《约翰一书》4章19节: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总有人能够回应上帝的爱。)
《约翰福音》15章16节: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指上帝之引导、呼召的先在性和主动性。并没有否定人回应这种呼召的能力和主体人格。)
《腓立比书》2章13节: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此节经文前的2章12节明明说到教会弟兄们对于上帝旨意的常常“顺服”。)
《罗马书》8章14节:因为凡被上帝的灵引导的,都是上帝的儿子。(此节经文的弦外之音是,上帝的灵时刻都愿意引导任何人,但是实际上能够被上帝的灵引导的人乃是接受上帝的灵引导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配称上帝的儿子。并没有否定人具有回应引导的主体人格。)
《哥林多后书》3章17节: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此节经文的弦外之音是,上帝的灵在哪里就意味着哪里接受了上帝的灵的引导。并没有否定人具有回应引导的主体人格。)
《约翰福音》1章12、13节: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此处经文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从上帝生的”人就是“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乃是一物的两面。)
《约翰一书》5章4节:因为凡从上帝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此处经文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从上帝生的”人就是对上帝有“信心”的人。也是一物的两面。)
《约翰福音》15章4-7节: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此处经文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就是“人若不常在我里面”的另一个说法。此处的假设语气本身就表明人可以有所选择。强调上帝引导的先在性和主动性并没有否定了个人心灵主体性的存在和回应上帝引导的自由意志的存在。)
《以弗所书》2章8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典型的神人合作论。“不是出于自己”指悔改之前的生命行为并不能让我们得救,救恩乃上帝所赐。)
《罗马书》3章24、25节: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典型的神人合作论。)
《提摩太前书》2章25、26节: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此节经文的“神给他们悔改的心”是说“神通过弟兄们的劝戒而主动地在那抵挡的人的心中做工”,此节经文明明说到面对上帝的引导工作和弟兄们的劝戒,迷途之人有主体性地回应劝戒并且主体“醒悟”的可能性。但是所用“或者”一词却又明明在说迷途之人也可能拒绝悔改,并不因为“神给他们悔改的心”他们就能够必然悔改。此段经文把上帝一直存在的深入人心的引导工作和世人的自由意志的各个方向同时展示给我们。)
《帖撒罗尼迦前书》1章4、5节:被上帝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福音的传播需要上帝救恩赦罪的权能、圣灵的叩门感化、传道人的言语、信徒的充足信心。)
《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13节:他从起初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个人能够得救的条件,除了有上帝预先准备的救恩之外,还需要个人在圣灵的叩门感化过程里能够不一直硬着心,需要个人接受救恩并且悔改。倘若这里不存在一个关系中的两个主体,倘若圣灵对个体人心包办代替,个人被圣灵“感动”一词也就根本无从谈起。)
《雅各书》4章7、8节:故此你们要顺服神,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有罪的人哪,要洁净你们的手。心怀二意的人哪,要清洁你们的心。(此节经文明明说到面对上帝和撒但在人心里的不同的工作,个人不仅需要而且能够做出不同的抉择。)
《使徒行传》5章31节:上帝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显然,并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悔改了。所以,赐给悔改之心决不是像工程师更新软件似的那么机械和单方面。此节经文明明说到面对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有人悔改有人拒绝悔改。圣灵会为我们代求、叹息、呼唤、叩门,但是圣灵绝不会对人的悔改包办代替。)
《使徒行传》11章18节:众人听见这话,就不言语了,只归荣耀与上帝,说:“这样看来,上帝也赐恩给外邦人,叫他们悔改得生命了。”(显然,并不是所有的外邦人都悔改了。同上。)
《使徒行传》16章14节:有一个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上帝。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她能够接受福音显然不是单单由于“主开导她的心”,也是和她“素来敬拜上帝”的个人持续追求归向的内心生命光景分不开的。)
《撒母耳记上》10章6节-10节:耶和华的灵必大大感动你,你就与他们一同受感说话。你要变为新人。这兆头临到你,你就可以趁时而作,因为神与你同在。……扫罗转身离别撒母耳,神就赐他一个新心。当日这一切兆头都应验了。扫罗到了那山,有一班先知遇见他,神的灵大大感动他,他就在先知中受感说话。(面对上帝的旨意,人可以选择性地回应上帝。只不过这里扫罗选择了顺从神意。可以对比的是先知约拿在面对上帝旨意的不同抉择中所体现出来的主体性。)
《约拿书》1章2、3节:“你起来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为他们的恶达到我面前。”约拿却起来,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华。(面对上帝的旨意,人可以选择性地回应上帝。)
浪子回头故事和约拿故事都表明人并没有丧失这个面对上帝呼召而能够“醒悟”回转的自由意志。约拿的后来的心意改变就是上帝赐给人一个“新心”的极好诠释:上帝不仅没有代替约拿思维和决定,而且还在约拿决定顺从之后特意开导他的心窍以使之更清楚地明白上帝的心意。根据约拿的经历,我们可以断定,扫罗若不愿意成为上帝所用的人,他也完全可能像约拿那样逃往他处然后需要上帝做更多的说服工作。但是扫罗没有那样做。
另一处说明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一定通过人的主体性而非绕开人的主体性的经文是《以西结书》11章19节和18章31节的对比: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死亡呢?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此段经文里“自作”原文是“自己取得”(get),中文和合本经文“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一句在中文《圣经新译本》译为“你们要把你们所犯的一切罪过弃掉,为自己造一个新的心和新的灵。”《圣经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要抛弃你们所做的一切坏事,换一个新的心、新的灵!”所以,悔改回头的个人责任是无可推卸的。此段经文最明白地告诉读者:“上帝将新灵放在人里面”和“人抛弃一切罪过,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乃是一物的两面。我们求赐新心就必得着新心,因为上帝说“求则得之、寻找即寻见、叩门就开门”(《路加福音》11章10节)。这里关键的是我们必须首先有一个愿意追求的心而非懒惰的心。到了《以西结书》36章24-27节那里,“上帝赐给人新心新灵”又具体指上帝通过基督道成肉身展示的神圣恩典而吸引人们改变自己刚硬之心并且自觉地归向上帝:
我必从各国收取你们,从列邦聚集你们,引导你们归回本地。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你们就洁净了。我要洁净你们,使你们脱离一切的污秽,弃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
在新约的《以弗所书》13章14节那里同样也明白地告诉我们,“上帝赐给人圣灵”和“人的信”、“人接受圣灵的引导”是一物的两面,是同时发生的事: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原文作“质”),直等到上帝之民(‘民’原文作‘产业’)被赎,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涉及到上帝是否尊重人的主体性和自由意志的比较难解的经文是《以赛亚书》6章9、10节:
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
此节经文在新约圣经曾三次被引用。(《马太福音》13章14节,《马可福音》4章12节,《使徒行传》28章25-27节)如果把和合本中文圣经误译的“恐怕”一词按照原文改译为“否则”或“不然的话”(英文译为Otherwise),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使徒行传》那里身为熟读希伯来经典的犹太人保罗对于以赛亚先知意思的理解和转述就是非常可取的了:
未散以先,保罗说了一句话,说:“圣灵借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否则,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使徒行传》28章25-27节)
这里按照保罗的理解,先知以赛亚的信息是:人们不能够明白上帝的道是“因为这百姓”内心主观上不追求上帝,是人们的闭塞视听的拒绝上帝造成了他们得不到上帝的医治。[11](当代中文译本、现代中文译本、中文新译本等对于此处经文的翻译都较好。中文新译本翻译有“免得自己眼睛看见”也凸显了人类自身的责任。)这个思想在先知但以理那里再次出现:“必有许多人使自己清净洁白,且被熬炼。但恶人仍必行恶,一切恶人都不明白,惟独智慧人能明白。”(《但以理书》12章10节)恶人不明白真理是因为他们追求恶而不追求真理。“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马太福音》13章19节)人们得不到满有恩典的乐意帮助人的上帝的帮助,原因不在上帝,先知以赛亚更不能够做到“使这百姓心蒙脂油”,所谓的“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只能理解为“要任凭这百姓心蒙脂油”。所谓的“要叫谁刚硬”(《罗马书》9章18节)也只能理解为“要任凭谁刚硬”。都是指着上帝对人类自由意志的结果的尊重而言的。提及上帝“任凭”世人的具有代表性的经文还有几处,从翻译者的理解可见,上帝的任凭就意味着人自身的任性,上帝的任凭也缘于人自身的任性。《诗篇》81章12节:“我便任凭他们心里刚硬,随自己的计谋而行。”当代中文译本译为“我就让他们冥顽固执,随意而行。”可见,上帝“任凭”与上帝“叫、使、让”的互译互解是常见的。《以西结书》32章32节说:“我任凭法老在活人之地使人惊恐。”当代中文译本译为“我虽然使法老……。”可以类似理解的经文还有《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11节:“上帝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谎”。这段经文需联系上文2章8-10节:“这不法的人来,是照撒旦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计,因他们不领受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故此,神就给他们一个生发错误的心,叫他们信从虚慌”。很明显,是“他们”不领受真理在前,上帝任凭“他们”在后。在保罗的用语习惯里也能够明确看见上帝的任凭和人自身的任性的紧密关系,比如《罗马书》1章28节讲上帝的任凭:“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马书》2章5节讲人自身的顽固任性:“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以西结书》20章39节解释得更清楚,上帝的“任凭”百姓是由于百姓的“不听从”:“从此以后若不听从我,就任凭你们去事奉偶像。”直到《启示录》的最后部分,上帝还是任凭人们的自由抉择:“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为义的,叫他仍旧为义。圣洁的,叫他仍旧圣洁”。(《启示录》22章11节)
于是,我们由上帝主动寻找人类并且对于人类自由抉择结果具有预知,就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三个神学理论工具:神人合作论。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一定是通过人的主体性而非绕开人的主体性来为人包办代替。这里突出呈现的是上帝对于人类自由意志的尊重和个人悔改的可能性,也凸显了上帝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耶稣当年对着耶路撒冷的感慨其实也是对于一切面对神圣呼召而不知悔改之人的感慨:“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马太福音》23章37节)从这句经文里我们能够感觉到,上帝的圣灵其实一直都在对所有人呼唤:我愿意爱你,你愿意回应我的爱吗?在《启示录》里耶稣基督把这个呼唤更形象地表达出来:“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章20节)
经文之第四例,《出埃及记》33章19节:
耶和华说:“我要显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经过,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
预定论者往往以此节经文作为“拣选预定无可质疑地是上帝的主权,不在乎人的行为”的证据。深受预定论毒害的马丁·路德竟然麻木地说:“神让有些人心硬、眼瞎,使他们觉得被遗弃,又把他们先交给罪,再因为这个罪责备他们,这从人的智慧来看,可能会认为太荒谬了;但是对信徒,对属灵的人来说,这一点也不荒谬。他们知道即使神把全人类都灭绝,也丝毫不影响他的善良。”[12]
不错,上帝当然是有主权的,但是我们知道圣经里有一句话说:“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后书》2章13节)上帝永远是上帝,上帝的权柄永远不会成为撒但的权柄。按照人的理解,全体人类在犯罪之日都该灭亡,但是上帝的神圣旨意却是唯有拒绝悔改者灭亡。上帝的神圣真理不仅包含着神圣公义神圣慈爱也包含着神圣期望。这意味着上帝尽管有无上的主权,但是这主权的展开使用却不能不受制于上帝的神性主体。上帝的确可以随己意做万事,但是却绝不会违背自己慈爱公义之本性以及对人类的期望。窑匠的确可以随己意弄泥,但是没有窑匠不期望经过自己之手的泥巴能够成为有用器皿,何况上帝比窑匠更有慈爱公义,人类也比泥巴更有值得期待之价值。耶利米先知明确告诉我们,上帝决不会按照“恶道”来“弄泥”,相反,上帝的“弄泥”的真正本意却是要期望“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
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待你们,岂不能照这窑匠弄泥吗?以色列家啊,泥在窑匠的手中怎样,你们在我的手中也怎样。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拔出、拆毁、毁坏,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意离开他们的恶,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建立、栽植,他们若行我眼中看为恶的事,不听从我的话,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所说的福气赐给他们。现在你要对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说耶和华如此说:“我造出灾祸攻击你们,定意刑罚你们。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改正你们的行动作为。”(《耶利米书》18章6-11节)
相关的经文还有,《箴言》16章4节:“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这绝不是说上帝真地造了恶,而是说那些依据自由意志作恶的人也是上帝所造,邪恶人的结局便是灭亡。还有《罗马书》9章21节:“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结合经文原句的下文可知此句是说,上帝计划拯救一些人(他所看为贵重之器皿)不但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任何的比喻都有瘸腿之处,这句绝不是说上帝真地主观地机械地无可改变地越过人的自由意志而预定了人的义和恶,贵重和卑贱。[13]正如在《马太福音》13章撒种比喻那里不能够把仇敌撒的种理解为撒但创造的恶人一样。我们相信人都是上帝所造,自由意志误用而不知悔改就产生了罪恶就等于自甘堕落地自择卑贱地认撒但为父,而悔改归向神就产生了义人,就配作上帝的儿女。天国是努力进入的,人的贵贱也是同理,成为上帝面前的贵重器皿即“那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也是需要人去努力追求的而非不加雕琢磨炼也会轻易实现的。《提摩太后书》2章21节明确告诉我们说:“人若自洁,脱离卑贱的事,就必作贵重的器皿,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我们同理可知,人心里若追求黑暗污秽,不追求高尚之事,就不合主用,就会成为“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罗马书》9章22节)。《耶利米哀歌》4章2节就用器皿为喻说由于人的不追求而致堕落:“锡安宝贵的众子好比精金,现在何竟算为窑匠手所作的瓦瓶。”原来很宝贵的生命,若不追求上帝就会沦落为卑贱之民。这就是上帝鉴察人类历史时随时施行的公义审判所致。《耶利米书》18章4节:“窑匠用泥作的器皿,在他手中作坏了,他又用这泥另作别的器皿。窑匠看怎样好,就怎样作。”上帝不是像有局限之人一样的乱作为,而是按照他的美好旨意做事。上帝是“看怎样好,就怎样作”而不是没有理智没有原则没有公义地做事。
《罗马书》10章20节稍稍难解一点:“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这里是指上帝救恩对于全人类罪人特别是外邦罪人的普遍临在,个人即使过去活在黑暗之中,上帝也会光照他们,拯救他们,期望他们悔改,赦免他们昔日之罪,希望他们“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章11节)。相关的经文还有《提摩太后书》1章9节:“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提多书》3章5、6节:“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经文里提到的上帝所不看的行为都是指个人悔改之前的行为,因为世界上没有完全无罪的先天义人,义人都是悔改而称义,若看悔改之前的行为则无人能够得救。然而,这些经文决不意味着个人的最后得救和生命的行为表现(悔改、追求、归向)全然无关。《彼得后书》7章8节那里所举的例子说明蒙上帝所救的人至少其心灵是追求上帝的:“只搭救了那常为恶人淫行忧伤的义人罗得,因为那义人住在他们中间。看见听见他们不法的事,他的义心就天天伤痛。”如果被赦罪之人不懂得悔改,转而继续犯罪,“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大书》4节),其结局可想而知。
相关的经文还有:
《诗篇》115章3节: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
《耶利米书》18章4节:窑匠用泥作的器皿,在他手中作坏了,他又用这泥另作别的器皿。窑匠看怎样好,就怎样作。
《以弗所书》1章11、12节: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叫他的荣耀,从我们这首先在基督里有盼望的人可以得着称赞。
《申命记》7章6-7节:因为你归耶和华你上帝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上帝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
《申命记》10章14、15节: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上帝。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
《马太福音》20章15节: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
《罗马书》9章10-15节:不但如此,还有利百加,既从一个人,就是从我们的祖宗以撒怀了孕,(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难道上帝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上述几段经文里,决没有传达出上帝无端的好恶以及人被上帝拣选之后的懈怠空间。让我们仔细看看。上帝拣选亚伯拉罕的时候,决不是无端地因为亚伯拉罕运气好。而是因为亚伯拉罕的确有让上帝“爱”、“喜悦”的生命表现,虽然拣选之时亚伯拉罕等人并不完全,但是拣选之后,上帝更加要求他们“你当在我面前做完全人”(《创世记》17章1节)。因为我们相信上帝决不可能喜悦罪恶和陷入罪恶却不知悔改之人,若拣选之时亚伯拉罕是个陷入罪恶却不知悔改之人,我们根本无法想象上帝会要求他“做完全人”。若在上帝预知中雅各是个不知悔改、追求、归向之人,我们也无法想象上帝会说“雅各是我所爱的”。“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这话适用于上帝对于犯罪后又能够悔改之人的拣选,上帝不在乎的是被拣选之前的人的行为,被拣选之后则要求信徒必须要结出悔改的生命果子与悔改的心相称。倘若被拣选者一直不知悔改,我们就无法理解上帝对于被拣选者的“喜悦”从何而来。这几段经文里用了上帝的“爱”、上帝的“喜悦”等字眼,决不是儿戏。根据旧约记载,雅各后来是个眼光远大决不局限于眼前物质利益,积极追求上帝祝福的人。根据其他宗教文献我们可知,亚伯拉罕被拣选也决不是偶然的。他是那个时代的懂得悔改、追求、归向之义人。《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3章5、6节说到:“上帝考验他们(义人),如同炉火炼金,发现他们配得上与他同在。”[14]具体说到亚伯拉罕被拣选之前的经文在《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0章5节如此说:“从前当诸邦尽在其邪恶的计谋中遭到败坏的时候,智慧发现了一个义人,并使他在上帝面前保持无罪,她给他力量去服从上帝的命令而不顾自己的孩子。”[15]根据更多的古老典外文献可知,亚伯拉罕当时是一个极力反对偶像崇拜的有志青年,并且积极在思考中寻求上帝。[16]了解这一切之后,我们决不会以为上帝的拣选会和我们的生命表现完全脱钩。诚然,基督呼召我们的时候非因我们先前的功德,我们即使有什么功德也不可能是完全人也不可能仅仅凭着昔日可怜的功德而得救,但是,被拣选者至少必须有一个能够悔改、追求、归向的心志。即使是正在陷入罪中的罪人,若能够得救,也需要至少在上帝呼召的时候能够醒悟并且悔改己罪、追求上帝的义、归向上帝。正在罪中之人这种悔改归向的心至少必须在上帝的预知里被远远看见,此等罪人方可被称为预定的拣选者。[17]这样相信,我们才可以发自内心地说:“难道上帝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这里我们看到,上帝的拣选主权决不可能背乎他自己的神圣公义。
在这里有必要对于上帝拣选亚伯拉罕民族和全人类的关系梳理一下,因为有些预定论信徒往往把亚伯拉罕的被拣选和其他民族的被遗弃相提并论。我们相信全人类都是上帝的创造和眷顾对象,上帝拣选亚伯拉罕的时候也决不是弃其他民族于不顾,而是期望“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世记》22章18节)可见上帝拣选亚伯拉罕是爱亚伯拉罕也是爱全人类的一个行动,决不是只爱这一个民族而弃绝其他民族。新约时代的以色列人也有如此见解,《使徒行传》13章47节说:“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上帝期望人类有一个窗口民族能够成为全人类的榜样和祭司以展示上帝的神圣真理,传递上帝的光:“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书》2章9节)[18]根据保罗在《罗马书》2章12-16节所言,在耶稣基督尚未道成肉身之前,上帝有普通启示的良心律法帮助普世人类。[19]在以色列人不断地悖逆以至于无法成为见证上帝真理的明灯民族之背景下,上帝记念对亚伯拉罕许下的祝福万国万民之约,通过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将祝福全人类的神圣真理(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完全见证彰显出来,应验了万国从亚伯拉罕后裔得福,救恩从犹太人而彰显出的神圣之约。(《约翰福音4章22节》、《马太福音》15章24节)[20]而且,因为以色列民族的跌倒使得救恩真理传播到外邦万国,上帝如此引导人类历史也是对于以色列民族发奋悔改的激励。(《罗马书》11章11节)救恩的完全彰显,从以色列开始直到全地的万族万民。上帝爱亚伯拉罕的后裔,上帝也爱全人类所有民族,同样地期望他们悔改。这里我们看到,上帝的拣选主权决不可能背乎他自己的神圣慈爱。
于是我们就得到解决预定论的第四个神学理论工具:上帝主权从属于上帝主体论。上帝决不背乎自己,他决不会滥用自己的主权,他在使用自己主权的时候决不会违背自己的神圣属性:公义和慈爱。上帝的主权不是人的主权,上帝的主权更不是魔鬼的主权。上帝决不会喜悦罪恶,上帝也决不会亏待寻求他的人。因为上帝“做万事”的时候是“随己意”而不是“随他人意”更不是“随魔鬼意”。这里凸显出人被上帝拣选之后的能够悔改的信心。上帝拣选一个人决不是像某些人间独裁者似的没有理由地随心所欲,而是由于预见到被拣选者必然能够悔改。如果你是一个得救者,你就一定能够活出悔改的生命,因为连拣选我们的上帝都相信我们能够悔改并且预知我们能够悔改。
宏观来看,解决预定论的四大神学理论工具里,“知行合一论”是逻辑基础,“预知预定合一论”是核心,“神人合作论”和“上帝主权从属于上帝主体论”是补充说明。四大神学理论工具结合起来,我们就能够明白上帝预定的真正含义,我们就可能会展现出一个新的生命光景,区别于传统预定论信仰浸淫下的人生。
--------------------------------------------------------------------------------
[1]《约翰福音》12章25节: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2]《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5页。
[3]《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26页。
[4]《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0页。
[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3页。
[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8页。
[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52页。
[8]《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49页。
[9]《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10页。
[10]《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55页。
[11]保罗这样的思想后来的一次典型表达是:“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哥林多后书》3章16节)
Luther,Praefat,and Epist.ad Rom, quoted by Zanchius,Predestination,p.92.转引自赵中辉翻译的Loraine Boettner所著的《预定论》。
[13]我们看到在佛教讲的古今中外的因果报应故事里,有不少讲到人的相貌、富贵等皆可以因一时的善恶之心和善恶之行而发生变化。
[14]《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5页。
[1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6页。
[16]比如典外文献《亚伯拉罕启示录》的内容主要就是描绘以色列民族被上帝拣选及立约的过程。首八章叙述年青时的亚伯拉罕如何质疑偶像和如何拒绝敬拜父辈所尊崇的众偶像。另一份典外文献《亚伯拉罕遗训》也说“亚伯拉罕没有犯罪”,“他在上帝面前做的一切都蒙上帝悦纳”。
[17]这就是是笔者在《神学的觉悟》一书中曾经提出的“循道称义”的道理。在汉语里,“循”一词既有“追求”意又有“遵行”意,既包含着信心又包含着紧密伴随着信心的行为。当我们处于追求上帝、归向上帝的生命状态中的时候,我们才有信心被上帝称为“义”。离开这种生命状态谈论“称义”必然是无益之空谈。
[18]其他多处经文也表达了此意。如《出埃及记》19章5、6节:“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以赛亚》42章6节:“我耶和华凭公义召你,必搀扶你的手,保守你,使你作众民的中保(中保原文作约),作外邦人的光”。《以赛亚》49章3、6节:“你是我的仆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荣耀。……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尚为小事,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耶利米书》13章11节:“耶和华说:‘腰带怎样紧贴人腰,照样,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犹大全家紧贴我,好叫他们属我为子民,使我得名声,得颂赞,得荣耀。他们却不肯听。’”《使徒行传》3章25节:“你们是先知的子孙,也承受神与你们祖宗所立的约,就是对亚伯拉罕说,地上万族,都要因你的后裔得福。”
[19]《古兰经》2章62节讲: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将来在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
[20]至于《使徒行传》16章6、7节“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也并不表明上帝遗弃亚洲人而只爱欧洲人,这只能够表明上帝赋予每个使徒的工作方向、对象等有所不同而已。上帝希望保罗向欧洲工作,从典外文献可知上帝差派多马等使徒向亚洲工作。
- 作者: tiantongxin 2012年01月2日, 星期一 12:5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反传统两论之一:所谓支持传统原罪论的系列经文解读举要
所谓支持传统原罪论的系列经文解读举要
田童心
一、貌似支持传统原罪论的典型经文分析
经文之第一例,《约翰福音》8章7节: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似乎可以支持传统两论里的神学要点之“亚当之后人类的人性全然败坏”。但是这里耶稣说的只是罪的普遍性。罪的普遍存在不等于罪的先天存在和深入骨髓的本质存在。正如我们不能够根据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而断言汽车就是杀人机器。我们不能够根据人人都难免犯过罪而断言人类的本性等于全然败坏的罪性,断言人类身上的神性形象全然丧失,断言人类连一点善行都不能够作,甚至连悔改都不是出自个人的自由意志。
这里常见的担忧是,否定了传统的原罪论,基督教还是基督教吗?必须要澄清的是,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原罪论绝非是原罪论的唯一表达,也未必是全然正确的表达。反对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原罪论不等于拒绝谈论亚当的原罪事件,不等于没有其他样式的原罪论可以展开。当然,我们不能够否认原罪导致了人类必然面对第一次的死。但是必须在“罪”与“罪性”两个词之间作出区分,必须反对那种认为亚当之后的人类神性形象全然败坏的原罪论。然而,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否认亚当之后的人性等于罪性,但是我们决不能够否认人人来到世上自幼都难免地犯过罪(心口手各方面的),全人类里的任何人在其责任主体成熟之后都面临着必须认罪悔改否则无从得救的局面,正如这里耶稣所说的,罪的普遍性是必须断定的。儒家基督徒不可能因为相信“人性本善”而可以例外,因为这里事实上并不存在什么矛盾:由于个人心灵持守的不同,“人性本善”和“人行非善”并不是一对非此即彼的概念。如此理解就不必担忧会动摇基督徒的最基本信仰:人人都需要神圣恩典,人人都需要耶稣。
经文之第二例,《创世记》8章21节:
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
似乎可以支持传统两论里的神学要点之“全然败坏”和“血缘传罪(婴孩有罪)”。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中文和合本圣经译文使用括号省略了希伯来文原文里的一词:“即使、尽管、虽然”(英文是though或even though)。那么,这个词究竟应当如何理解呢?是理解为包含已然的“尽管、虽然”呢还是理解为指向未来的“即使”呢?现代中文译本和一些中文解经家由于受传统神学思想的影响,多选择了“虽然”一词来翻译。他们的理由是《创世记》6章5节“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
但是《创世记》8章21节这节经文值得注意的是此节经文的“小时”(小时候,childhood)并不确定能够包含刚出母腹的婴孩,因为即使孩童时期有恶念也不等于生来就恶,恶念的来源不一定是肉体血缘性的也更可能是社会传染性的。《约拿书》结尾上帝特别怜悯不辨是非和善恶也即不应当为罪负责的的婴孩:“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如果上帝承认人类婴孩有处于“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时期,那么我们就更能够肯定人类有不能够分辨是非善恶的时期。而要求一个责任主体尚未健全成熟的人当下即成为一个义人岂非天理不容?
《创世记》6章5节这节经文(“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值得注意的是,经文所述乃指洪水之前的人类社会的普遍堕落而言,不是洪水之后的挪亚一家的情形,并且同样也不能够断言洪水前全社会的堕落人群都是一出母腹就堕落的甚至是没有出母腹就是本性堕落的,也不能够依据普遍的堕落而认为人性等于罪性,因为大洪水前还有挪亚是个没有让上帝失望的义人呢:“耶和华对挪亚说:‘你和你的全家都要进入方舟,因为在这世代中,我见你在我面前是义人’”。(《创世记》7章1节)因此,我们没有确定的事实证据和逻辑理由认为,《创世记》8章21节这节经文所述“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乃是实指洪水之后的挪亚一家当时的情形并且延续指到后世一切人的情形。
所以,原文里表示“即使、尽管、虽然”(英文是though或even though)的那个词应当理解为指向未来的假设“即使”为妥:
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就心里说,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即使他们的思想从儿时就开始倾向于邪恶,我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创世记》8章21节)
这里明显包含着与《创世记》5章61节的对照:即使未来挪亚的后裔人类再次发生像洪水之前的普遍堕落,即使那种堕落从幼年就普遍发生,上帝也决定不再以大洪水来毁灭地球生命了。
我们既然不能够断言大洪水前全社会的堕落人群都是一出母腹就堕落的甚至是没有出母腹就是本性堕落的,那么,我们也就不能够认为人性等于罪性,这也就让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原本无罪的个人出生来到社会之后变为罪人的社会传染因素,也就让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社会教育、社会引导、贤能政治的价值。我们不认为亚当之后的人性等于罪性,这样的思路比荀子那样的重视教育的思路在逻辑上更加顺畅,因为荀子的由性恶论而推出的重视教化,“化性起伪”,逻辑上最明显的问题是缺乏可能的教化者主体[1]。事实上不止于此,包括传统的基督教原罪论(认为人性完全败坏以至于等于罪性并且这罪性延续到天堂的门口)在内的任何类似于荀子的性恶论都面临着三大天然逻辑难题:第一、在现世普遍的性恶之人类里面,本身有资格“化性起伪”教导人向善的主体何在?第二、完全邪恶并且没有内在善端的现世人的本性如何能够有被转化的可能?若没有这种可能性则教育的存在有何意义?第三、荀子、奥古斯丁、加尔文、马丁·路德等等性恶论、传统原罪论的持论之人既然也是属于今世性恶之人,其所发出的讲论如何让我们听者当真?性恶论者所宣讲的真理属性如何保证?因为耶稣说过:“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马太福音》12章35节)类似于《坛经·忏悔品》:“万法从自性生。思量一切恶事,即生恶行;思量一切善事,即生善行”。这样,逻辑上,整天认为人性本恶的人的讲论难道没有故意毒害大众或痴人梦呓的可能性吗?我们不认为亚当之后的人性等于罪性,我们批评荀子的上述这些思路其实也适用于批评此一观点:认为现代法制的产生乃是由于人们对于人性的不信任。我们完全可以类似地质疑:如果相信现世人性本恶,根本上谁有资格来为人类立法?法律制度的存在有意义吗?我们有必要对于这个观点当真吗?
经文之第三例,《罗马书》5章12—19节: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现代中文译本:没有法律,人就不在法律的标准下被惩罚。)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现代中文译本: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亡支配了人类,甚至不像亚当犯了不服从上帝的罪的人,也不免一死。亚当是预表以后要来的那一位。英文kjv译本:not sinned after the similitude of Adam's transgression.)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现代中文译本:然而,两者并不相同,因为上帝白白的恩赐和亚当的罪大有差别。固然有许多人因亚当一人的罪而死;但是上帝的恩典更为浩大,他藉着耶稣基督一人白白赐给许多人的恩典也一样浩大。)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英文kjv译本:For as by one man's disobedience many were made sinners, so by the obedience of one shall many be made righteous.)
在《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貌似支持西方神学传统原罪论的经文里需要注意的第一个问题是:
“死”这个词是指宏观命运意义上的人类普遍难免的第一次的死,是命运意义上的死,不是个体事实性的死,不是指此时当下个体人的已然死掉,更不是第二次的死(永死)。类似的用法如《路加福音》15章24节“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这里“死而复活”的“死”不是说儿子个体人的曾经死掉或已经死掉,而是指过去的行为所对应的是必然的死亡的命运。正因为这些经文里“死”是指命运意义上的第一次的死,不是此时当下个体人的已然死掉,所以,在人人无法避免的第一次的死尚未实然到来前,悔改得以存在,并且每个人是否悔改决定了每个人是否能够避免第二次的永死。亚当堕落后的人类的唯一永生出路在于悔改并接受神圣者的亲自代赎以及经过末日审判后避免第二次的死。这里体现出上帝具有“断定罪名,不立刻施刑”的君王美德(《传道书》8章11节)。在人类走向第一次的死的途中,上帝以忍耐给人悔改的机会,预备了美好恩典计划给悔改归向神的人,使之复活后不见第二次的死即永死。然而世人往往却把上帝不现世现报的忍耐看为“没有神”(《诗篇》10章4节、14章1节)而“满心作恶”(《传道书》8章11节)。
事实上圣经里的“死”“活”这些词汇常常需要经过一番辨析才能够确定其含义的。因为有时候,圣经的作者是站在一个永恒的视野里谈论生死话题的。比如,《马太福音》8章22节: “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路加福音》9章60节:“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神国的道’”。又比如,以西结先知著名的那段宣告里,所提及的生死都是指着永恒视野而言的:“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以西结书》18章1—24节)又例如,《罗马书》8章11节:“然而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此句经文里的“必死的”乃是指第二次的永死。最需要注意的一句是《以弗所书》2章1节“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此句经文里的“死”必须理解为乃是指第二次的永死不是指已然死掉,否则就没有罪人悔改的可能性存在,也就没有因为悔改接受救恩而出现的“他叫你们活过来”的情形。因为此句经文里的“死”指第二次的永死不是指已然死掉故就不应当理解为“人死了而没有可以回应神呼召的自由意志”。对于《以弗所书》此句,有人喜欢联系用拉撒路复活故事来解释人已无自由意志,也不妥。耶稣使拉撒路复活目的在于显明神有掌管让死人复活的生命之大权,并不涉及在世未死之人自由意志的有无。
在《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经文里需要注意的第二个问题是:
亚当的原罪改变了全人类的命运——人人必有第一次的死,永生不再是天然的礼物了而是需要经过伊甸园外的人生历程的考验后部分人类方可获得的恩赐。这就是上帝在亚当犯罪后对于人类的定命:“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章27节)。上帝曾早早地对亚当说“吃的日子必定死”。由于亚当的一次犯罪,无论亚当后来是否悔改了[2],也无论人类后裔是否延续犯罪或悔改行义,人人都面临着第一次的死亡。他们的是否悔改只对于是否能够避免大审判后第二次的死有影响,却无法改变第一次的死的定命。
《罗马书》5章14节: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现代中文译本: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亡支配了人类,甚至不像亚当犯了不服从上帝的罪的人,也不免一死。天主教思高译本:连那些没有像亚当一样违法犯罪的人。)
根据新约原文和英文kjv译本,此节经文的确是“不犯罪效法悖逆的亚当”这个意思而不是“不像亚当擅吃禁果那样地去犯罪”那个意思。而根据圣经旧约的记载,从亚当到摩西的确至少有以诺和挪亚以及亚伯拉罕堪称义人,没有犯罪效法亚当的悖逆。这也合乎先知以西结的宣告信息:“儿子不担当父亲的罪”,后裔若在成人后觉醒悔改行走正道则能够有永生的希望,不见第二次的死即永死。但是悔改后无罪的人也普遍难免第一次的死[3]。既然在长大成人懂得分辨是非后悔改无罪的义人(比如挪亚和亚伯拉罕)也普遍难免第一次的死,则亚当吃禁果犯罪和全人类的关系就是命运的整体改变的关系。也就是说,因着亚当犯罪获得的惩罚而改变了之后全人类的命运:人类永生不再是伊甸园里天然的整体给予而是在大地上需要个体自己努力追求的恩赐。亚当犯罪后上帝在宏观上重新设计了人类的命运:由没有死亡和永活变为两次死亡(一次普遍死亡、一次部分人死亡)和一次复活而最终只有部分人永生。关于上帝对于亚当命运的改变,在《圣经后典·以斯拉下》3章7节有言:“你只给了他一条诫命,可是他却没有遵守,你立刻判定他和他的子孙后代必然死亡。”[4]
事实上,上帝的这个奇妙的设计,未尝不包含着对于人类的爱。如果亚当犯罪后又能够直接地永远不死,那么麦子与稗子混杂的人类后裔将普遍永远地承受无尽头的痛苦。
在《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经文里需要注意的第三个问题是: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说的仍只是亚当之后罪的普遍性而不是人具有了罪性,不是说亚当之后人的本性已经全然败坏到没有悔改能力。这个比较容易断定。但是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途径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在此处经文里是没有明确断定的。
“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罪是可遗传的人性全然败坏的血缘传染病还是不可肉体遗传的社会传染病?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路径是通过肉体血缘的遗传还是通过社会关系的接触?原罪是否造成了人类普遍的罪性?原罪是否造成了人类对于罪的无法悔改?对于这个深入和细致的分歧,这节经文并不能够明确回答因而不一定能够支持传统原罪论。然而这个路径问题很重要。关键的区别在于,如果相信亚当之后人的本性并没有全然败坏到没有悔改能力,罪虽然普遍存在但是个人一旦觉悟即可悔改离开罪;而如果把罪看为原罪的肉体血缘遗传性的继续存在,则因为相信人性已经彻底败坏,无法行义,相信“人之被造,就是能够从公义走到罪恶,却不能从罪恶回到公义”(奥古斯丁《论本性与恩典》第25章)因而可能在悔改之后漠视继续犯罪的生命光景,不思悔改或没有信心悔改。
既然保罗没有明确回答“从一人入了世界”的罪的性质及其传播路径,我们就不一定非得接受奥古斯丁的解释不可。我们只能够把奥古斯丁、加尔文、路德等传统的原罪论解释视为可能的解释之一,而非唯一的解释,更非唯一正确的解释。《罗马书》5章12—19节这些经文只是明确地说原罪造成了人类普遍的罪,而并没有说原罪造成了人类普遍的罪性,并没有说原罪造成了人类悔改能力的完全丧失。
二、由进一步的分析得出新的原罪论结论:“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
总结而言,传统原罪论的问题不在于肯定人类罪的普遍存在而在于由此引申出罪性意识。在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马书》5章12节)的描述上我们不质疑传统原罪论,但是我们愿意质疑罪“从一人入了世界”后的运行路径究竟是怎样的?对于这个关键问题可以有三个回答:
1、奥古斯丁等人认为罪通过性欲、血缘、肉体遗传。这意味着人类的生命本性已为罪所全然败坏,只能够犯罪而不能够回转归向上帝,人性堕落为罪性,人类生命繁衍就意味着罪的蔓延。我们可以称之为“罪性的原罪论”。若肯定这类原罪论观点,则马利亚的肉身罪性就无法否定,则基督耶稣的胎儿时期如何无染于肉体罪性就成了问题,即使不是通过性欲孕育成胎。这种“罪性的原罪论”除了在提醒人们对于罪需要保持警惕这个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之外,实际上它既会危害上帝信仰也会毒害信徒心灵。
2、全人类都潜在地存在于亚当里面,亚当犯罪时全人类都在他里面一同犯罪,亚当的罪就归算给全人类。恰如利未(当时还未出生)“潜在地存于”亚伯拉罕的身中而借着亚伯拉罕纳了什一奉献给麦基洗德(《希伯来书》7章9、10节)。利未在亚伯拉罕的腰中向麦基洗德献上十分之一的奉献,我们全人类也在亚当的腰中与亚当一同犯罪,如此,罪就通过归算而“从一人入了世界”。此观点我们可以称之为“归算的原罪论。”此观点在奥古斯丁论述里也稍有涉及,后人发挥得较多。若肯定这类原罪论观点,就必须同时肯定人仍然有自由意志,否则何以亚当后裔有义人以及义人的义如何不能够持续传给后代、影响后裔就成了问题。若仅仅认为亚当的罪归算给全人类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若进而认为归算给全人类的亚当之罪败坏了人性,使人丧失自由意志而不能够悔改,那么就和第一类的原罪论观点同流合污了。
典外文献也有一些记载支持认为亚当的罪归算给全人类,即全人类也在亚当的腰中与亚当一同犯罪,人类人人都需要悔改: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3章20-22节:第一个人亚当沉沦于恶念,犯了罪,失败了。他的所有子孙后代也同样是如此。[5]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4章30节:太初时候,有一粒邪恶的种子播在了亚当的心里。看哪,它已经生出了多少祸害![6]
3、最初的罪通过社会途径、人际关系、人心暗示而互相熏染传播。我们可以称之为“社会的原罪论”。这个观点在伯拉纠身上受到奥古斯丁的批判,通过奥古斯丁的影响也受到后世基督教会的非议。但是今天看来,由于没有伤及个体人的自由意志和悔改能力,不认为人性全然败坏形成罪性,这个观点在逻辑上最没有明显漏洞。在《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4章10-17节那里甚至有记载明显地支持这个观点:
从前有一位名叫以诺的人,他喜悦上帝,上帝也爱他。可是以诺依然生活在罪人当中,上帝把他挪开了。这样,邪恶与虚妄便无法腐蚀他的思想和灵魂了。……这个名叫以诺的人在几年之内便达到了完美的境界,这是其他人一辈子也无法达到的。主喜悦以诺的生命,并很快将他挪出这个世界。……上帝……保护他所选中的人。贤人可能死于青年,……这乃是主将他们挪去保平安的方法。[7]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1章5节也说:
罪人的孩子,在邪恶的环境中长大,会变成可恶的人。[8]
在《路加福音》13章6-9节那里,耶稣也暗示社会环境对于生命光景的影响力。《圣经》里最有力地支持“罪不是肉体遗传的血缘传染病,罪只是一种社会传染病”之观点的经文其实是以西结先知所传出的明确反对“父债子还”观念的那段著名的话(《以西结书》18章1-24节、33章7-20节)。因为以西结认为上帝的真理乃是:决定个人生命罪义光景的不是你是否继承了先辈犯罪的肉体而是你是否继承了先辈的犯罪心意,即个人对于社会影响的独立取舍决定了个人生命的罪义光景。实质上“社会的原罪论”最后凸显的罪之源头还是人心之一念。然而也提醒人们不可轻视社会环境、社会教育的影响力,因为很显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处于何等的环境里,心里所念就难免会有何等环境的影子。明白了这些之后,任何人若愿意摆脱罪,在灵性生命软弱之时就要努力做到:第一,保守己心;第二,择地而居、择友而交。而在灵性生命强壮之时则是如此光景:第一,己心坦荡刚正,从心所欲不逾矩;第二,不择地而居、不择友而交,把自己生命之光照向黑暗之地。
对于亚当犯罪与全人类的关系,传统的两类原罪论观点(罪性的原罪论、归算的原罪论)今天看来都值得进一步质疑。
先分析第一类原罪论观点(亚当犯罪致使人类形成罪性:罪性的原罪论)。
罪性的原罪论观点不仅威胁到由马利亚怀胎生育的耶稣基督的肉身无罪性这个基础信仰,其实质问题更是混淆了罪与罪性两个概念,给所有信徒心里投下了难以悔改离罪的负面阴影。按照《创世记》记载,“罪性”的概念极其可能属于莫须有,或产生于和“人性的弱点”的概念混淆。
《创世记》9章6、7节告诉我们在亚当之后的人类依然具有上帝神性生命形象,若不是这样,上帝希望人类繁衍众多就非常荒诞了:“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你们要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9]《创世记》说,人的生命包含着物质性的泥土诸元素和上帝的气以及神性形象。人的生命原本就是含有上帝形象而不是等于上帝,人性原本就是部分地含有神性而非完全等于神性,但是就是人生命里这一点的神性的上帝形象使得人在上帝眼里看为宝贵。然而具有属天属地两种气质的人被造被赋予自由意志的时候就意味着,人类生命在向着未知时空内成长的过程里,由于人的软弱和无知(与上帝那样的全善全知全能存在着天然的距离)等天然局限性,逻辑上必有犯罪的一天。当然人的自由意志也会悔改,否则上帝的创造就不能够称为“甚好”。如果直接用儒家的词汇说,上帝所赋予人类的伴随着“气质之性”的“天命之性”之美好真相就是如此:简单地机械地听话的永不会犯罪的被造之人,以及犯罪后天然地没有悔改可能性和悔改许可空间的被造之人,不仅在上帝眼里就是在我们人类眼里都不可能被称为“甚好”的创造。人性“甚好”的真相就是“不完美的局限性加上能够悔改的能力”。而上帝敢于如此造人,其实不言而喻地显示出上帝对于任何分享其神性气息的微小生命的信心。
事实上具有上帝形象之亚当在犯罪前的人性原本就不是纯粹地圆满地具有神性,原本就不是智慧完美充足,因为他不能够完全相信上帝的话,不能够预见到吃禁果的结果,不能够识破撒但的谎言。亚当犯罪后的人性具有局限性自不待言,而在亚当犯罪前的人性就没有局限性吗?亚当犯罪前后的人性,除了在是否具有永生可能性上具有区别外,没有经文证据表明其自由意志有什么区别。而且亚当犯罪前的人性所具有的永生可能性,也是外在地挂钩于生命树的而非内在于生命里的。所以那种认为亚当犯罪后的人性败坏了而犯罪前的人性没有问题的观点,显然是没有根据的。亚当犯罪前的人性,不存在一个悔改问题,但是存在着犯罪的可能性和悔改的能力;亚当犯罪后的人类人性,从圣经后来的记载看,把犯罪的可能性落实为实际的犯罪,也把悔改的能力落实为实际的悔改。圣经里存在着大量的悔改的记载。在亚当犯罪前后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人类自由意志具有本质区别。[10]也就是,亚当犯罪前是一只可能迷路当然也可能回头的羔羊,亚当犯罪后亚当以及人类仍是可能迷路可能回头的羊群。当牧人寻找迷途之羊的时候,牧人不可能发现羊已经变为了豺狼。人类虽然天然地具有局限性,而且这些局限性又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迷途和犯罪,但是由于人类伴随着种种天然局限性的是被赋予的悔改的能力,故人类的局限性不能够等同于人类的罪性。这就是为什么可以谈论“人性的弱点”、“人类的局限性”甚至“人类的罪”而不可以谈论“人类的罪性”的原因。谈论人类的罪性,就意味着谈论人类本性败坏,就意味着任何个人悔改的不可能。在《圣经》的记载里第一次提到“罪”这个词时上帝说:“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创世记》4章7节)可见,上帝并不是一口肯定在亚当之后的人性与罪的必然联系,上帝并不认为人性在抉择善恶义罪方面无能为力而是认为人可以自由作出义的和不义的行为。基督在一处讲话里暗示,对待“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这个哲理甚至也不能够简单化,人们不能够根据一时的行为表现为罪而断定某个人本性具有不可救药之罪性,人们应当对于一切罪人怀抱悔改之期待;倘若我们因为他人一时的罪而断定罪人已经具有了不可悔改之罪性,则属于结论草率:
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就对管园的说:“看哪,我这三年,来到这无花果树前找果子,竟找不着,把他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管园的说:“主啊,今年且留着,等我周围掘开土,加上粪。以后若结果子便罢,不然再把他砍了。”(《路加福音》13章6—9节)。
树的环境恶劣缺肥不一定就意味着树本身就是恶树。故人在后天邪恶环境里作出的恶并不一定能够说明人性的本质邪恶,即不可以简单地根据“人类的罪”而论定“人类的罪性”。 所谓“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恐怕只有上帝才可以断定。人们若企图代替上帝而在现世给他人匆忙作出“好树、坏树”的论断标签,则极其可能会害人害己。
再分析第二类原罪论观点(亚当所犯之罪归算给全人类:归算的原罪论)。
相相对于第一类原罪论观点,这类原罪论观点逻辑上比较有道理,但是不够完善。
根据《创世记》的经文可知,出伊甸园的亚当后来可能是悔改了的。典外文献更是肯定亚当的悔改得救。众多先贤(比如挪亚、亚伯拉罕、约伯等等)也肯定是悔改行义的人。按照简单归算论的逻辑,我们就可以质问道:诚然,我们全人类在亚当的腰中有份于亚当的犯罪,但是不也有份于亚当的悔改吗?难道只有亚当的犯罪会影响人类而亚当的悔改就不会影响人类吗?难道只有我们任何一代父辈的犯罪会影响后人而我们任何一代父辈的悔改就不会影响后人吗?
根据以西结先知所宣告的罪义责任定律(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罪人悔改就可以不死。然而从亚当到我们任何一代祖父辈,都没有避免第一次的死。所以,以西结先知所宣告的人不悔改所带来的“死”只能是指人类在大审判后第二次的死(永死)。圣经的作者在谈论生死话题的时候往往是站在一个永恒的视野里。人类第一次普遍性的死是上帝在亚当犯罪后给全人类的定命而非因为亚当犯罪归算给全人类的“罪的工价”。人类真正的“罪的工价”乃是大审判后的第二次的死(永死)。耶稣基督流血牺牲所要代替的也是全人类里一切悔改归向真理者原来应当承受的这个第二次的死(永死)。《罗马书》6章23节提到“罪的工价”这个概念的时候也是典型地和永生永死相联系的:“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
传统归算论不够完善的地方在于有意无意地把亚当原罪和人类第一次死亡作了终结性的挂钩,而没有看到1、人类第一次的普遍死亡是上帝因为预见到人类犯罪而作出的定命设计,无关乎自由意志的抉择也无关乎悔改;2、原罪的归算并不伤及个体人的悔改能力,而且悔改可以终结原罪的归算,可以改变第二次的死亡命运但不可改变第一次的死亡命运;若不悔改,单单今生的死亡并不能够满足亚当原罪的“工价”,原罪最后的归算和“工价”在于普遍复活和大审判后第二次的死(永死)。根据以西结先知的宣告,亚当和全人类的关系实质上可以简化为父子关系:祖先有罪,子孙若悔改就不承受个人在祖先里的罪;祖先悔改离罪,而子孙若不悔改则子孙就有罪。
传统归算论把亚当所犯之罪归算给全人类的“必有一死”的时候无视悔改的存在和效果,也没有注意到一个事实:无论亚当和全人类是否悔改,“吃的日子必定死”那句话必须应验。解释这个事实,我们只能够从上帝的“定命”入手。我们相信,上帝在造人之初,就必定能够预见到一个具有自由意志、灵性生命尚未健壮、灵性生命运行在泥土物质内的亚当在成长过程里必定会犯罪,倘若不给悔改留下地步则一切创造无有意义。因而预备救法的时候,“人人必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根据是否悔改而判决是否可以避免第二次的死)”就不是单纯由于亚当的一次犯罪而来而更是一种预先存在的神圣设计的“定命”。耶稣基督流血牺牲并不是要代替人类的第一次的死而是要在复活和审判后免去一切信靠他的人的永死。
所以我们只有认为亚当犯罪后人类命运被预知一切设计一切的上帝所改变,才是合理的。而罪的归算在悔改面前是不堪一击的。
总之,在原罪论问题上,我们应当既要反对悲观的罪性论又要反对无视悔改的归算论,我们应当相信:一方面,亚当的罪,不能够把人类变为非人类。另一方面,亚当的罪,也不能够成为人类无法卸掉的代代背负的包袱。个人的悔改决定了个人可以摆脱先辈的原罪影响。而个人若不悔改,单单今生的死亡并不能够满足亚当原罪索要的工价;个人若不悔改,亚当原罪不仅会成为代代传递的重负,更会连同各自本罪直吻个人的永死。人类任何一代的父辈对于后代的影响关系,同理以此类推。
这样的一个原罪论解释,我们可以概括地命名为“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宏观来看这个观点是“归算的原罪论”和“社会的原罪论”的一个综合。
上面仅仅是简要地介绍了得出如此原罪论的理由,我们需要把这些理由系统地总结归纳一下。
具体展开而言,我们这样理解原罪或持有如此的原罪论,依据何在?
这些依据在于:
1、上帝的自我宣告里明示神圣恩典、神圣公义,暗含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在上帝眼里,罪人乃是指拒绝悔改之人。
2、义人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
3、约拿定律(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大人,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
4、以西结定律(人类的罪义责任: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
5、约拿定律与以西结定律的结合
让我们逐一分析:
1、上帝是怎样的上帝?在上帝眼里什么是罪人?
上帝的自我宣告里明示神圣恩典、神圣公义,暗含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耶稣是上帝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1章3节),他一生所展示的上帝的真理信息也就是这些: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
上帝在圣经里最全面的自我表白,应当是在摩西面前的那次宣告:“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章6、7节)近人宋诚之用文言译述的时候把暗含的意义表达出来:“耶和华恒忍施恩之上帝,人蹈罪愆,可蒙赦宥;恒于恶者,不蒙赦宥,祸及其身,自父及子,至三四代”。实际上解释这段话的隐含意义,关键在于“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一句,究竟什么是“有罪的”人 ?倘若犯过罪的人就等于“有罪的”人,那么世上无人能活,上帝的恩典也就根本无从谈起。原来圣经里“有罪的”人乃是指陷入罪中不知悔改之人,而悔改之人在上帝眼里就不再是“有罪的”人。倘不悔改,并且其后代也不悔改,则一人犯罪就会祸及三四代。所以悔改是多么核心的神圣期望信息!儒家先贤李颙认为儒学千言万语都可归结为“悔过自新”也是何等的可贵!上帝的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作为一个三位一体的普遍真理,在华夏民族的祖先那里同样也被揣摩到了,比如,“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孔子说“过而不改,是谓过也”(《论语·卫灵公》)等等。
2、义人是怎样的义人?
义人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没有先天的不经悔改而能够称义的义人。而相应地,圣经中的恶人皆是指一直不知悔改之人。义人并非自幼就无罪,但不被称为恶人的原因就在于成年后能够悔改。
由于人被造的生命构成乃是属天上的神性气息加上属地上的天然局限性,人性“甚好”的真相就是“不完美的局限性加上能够悔改的能力”,故个体人在生命成长过程里,犯罪失足跌跤是难免的,是必然的。若计算那些未落实为行动的罪的意念,若计算那些未落实为行动的罪的言语,若计算那些未被我们意识到的罪的意念、言语、行动,则更可以断言无人不曾经是罪人。
《传道书》7章20节说:“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约翰一书》1章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圣经后典·以斯拉下》8章357节亦有言:“没有生来不犯罪的人,活人都有罪”。[11]《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137节:“如果他(上帝)不继续宽恕,此世或其人类就不会有生命了。”[12]《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8章5节:切莫批评改恶从善的人。要记住我们都(曾经)是罪人。[13]保罗也在《罗马书》11章32节那里指着人人都需要悔改而说:“神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
但是,若犯罪是人类天然局限性带来的迟早难免的必然存在,而人类却没有被赋予悔改的能力,则人类控诉的方向必然会指向造物主上帝。若上帝给人的这种天赋悔改能力在初次失足即告丧失,则等同于天然的没有被赋予,则人类控诉的方向仍然会指向造物主上帝。我们相信这些局面在预知未来的上帝眼里都决不是“甚好”(《创世记》1章31节)。
然而,上帝从没有使人类丧失此项悔改能力。上帝所造之人“甚好”(《创世记》1章31节)的真相乃是:“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典外文献《西藏福音》[14]也可以鼓舞我们:“有一种奇迹人类可以达到;当充满了真诚的信仰的时候,一个人会用泪水去冼净他或她内心所有邪恶的思想,一直到最后,远离了不正之道。”《圣经后典》也有些话言及悔改: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1章23节:“你(上帝)宽恕我们的罪恶,并给我们悔改的时间。你爱惜一切存在之物,你不轻视由你所创造的任何东西。”[15]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17章24节:主允许悔过的人们归向他。他一直鼓励那些失望的人们。[16]
《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4章16节:以诺取悦于主,被提升到天上去了。他成为后世人悔改的启示。[17]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3章11节:你赦免了一个名叫挪亚的人及其全家。[18]
《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章5节:每个圣洁之人都懂得回避诡诈之徒。邪念刚一萌发,他就坐立不安;不义刚一冒头,她就顿觉内疚。[19]
以诺和挪亚堪称最著名的义人,但是看看在《圣经后典》里的以色列人的议论可知,他们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没有人天生是义人。他们的行义完全出于对上帝亘古长存之神圣恩典的信心,是因信称义的古老形式。耶稣虽然在公元一世纪才诞生,但是作为圣子他是亘古长存、超越时空的。惟其如此,中华民族的祖先们在古时候在良知里多次揣摩到的上帝的真理信息,才能够存在着与耶稣基督的福音信息相互印证的关系。在耶稣降世之前和福音未传到地区,因信称义的古老形式就是敬天爱人和良心发现。
3、约拿定律(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
圣经多处教导人们,孩子的生命光景是类似于白板的,各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都不具备,有待成长,有待教化。用儒家的话说,美好的“天命之性”虽有,但是“气质之性”有待熏陶、教化。汽车被造原本是出于好的意图,但是一个司机若能够实现汽车应有的价值而非把汽车变为杀人机器,就必须接受培训并且善于警醒驾驶。
孩童的动作,是清洁,是正直,都显明他的本性。(《箴言》20章11节。中文新译本:“孩童的行动是否清洁正直,凭他的行为就可以把他自己显明出来。”)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箴言》22章15节)
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谜)。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哥林多前书》13章11、12节)
弟兄们,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哥林多前书》14章20节)
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以弗所书》4章14节)
《箴言》20章11节的原文意思是“就是孩子也通过他的行为动作而被认识是否清洁,是否正直”,全句是说人的外在的表现反映了人的内在光景,就是孩子也是这样。故不是一个明确说孩童的本性不清洁的句子。圣经里更多的经文认为孩子的性情具有白板一样的可塑性。保罗说“弟兄们,……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哥林多前书》14章20节)如果人生来就是恶的,那么婴孩也就果真是恶的了,就不能追求在恶事上作婴孩了。
但是,婴孩还是不能够逃避在上帝面前的责任计算。这个责任来自监护其未成年生命的父辈。《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41章5节教导说:罪人的孩子,在邪恶的环境中长大,会变成可恶的人。[20]
至于父辈和子辈的罪义责任分辨,我们从如下经文里得知第一个线索:
《创世记》7章1节: 耶和华对挪亚说,你和你的全家都要进入方舟,因为在这世代中,我见你在我面前是义人。
《约拿书》4章11节: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
《以赛亚书》7章15、16节:到他晓得弃恶择善的时候,他必吃奶油与蜂蜜。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
大洪水前挪亚是个没有让上帝失望的义人。挪亚一家得救,一个前提是,子辈必须服从父亲挪亚的信心,不抵挡,或与挪亚具有一样的信心去行动,实际上子辈们得救在于自己的信心,虽然这个信心来自于父辈的影响。而在《约拿书》里更表明,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在大人悔改之前,婴孩是不被顾惜的。
圣经告诉我们(《以赛亚书》7章15、16节;《申命记》1章39节;《约拿书》4章11节),人类的孩子的确存在一个逐渐晓得弃恶择善的成长过程。在孩子能够成为独立责任主体之前,上帝并不追究亚当原罪的归算,而未成年之孩子的命运完全系于父辈身上,父辈行义则孩童被保全,父辈陷入犯罪而不知悔改则孩童一并被连累。在孩子成人之后,其命运则靠赖自身的是非罪义的选择。尼尼微城原来接近灭亡命运之时孩子也并非不存在,但是只有在城内成人们纷纷悔改之后孩子们才被上帝顾念。此例子所蕴含的道理也可以被拿来解释旧约圣经里的一些罪恶之地的民族无论老幼悉数被灭的记载,以及大洪水时除了挪亚一家之外的其他人口无论老幼悉数被灭的记载。挪亚一家的被救首先缘于挪亚顺从上帝的旨意,努力行义;其次挪亚的亲属们自身也必须不与挪亚背道而驰。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马太福音》18章1-4节)
在世界上,依赖父辈之婴孩的罪义责任完全系于父辈。同样,在永生的路上,基督徒若有谦卑依赖天父之婴孩般的信心,就必得救,被上帝称义。因为覆盖我们的是上帝本身的义。因为我们追求上帝的义。
4、以西结定律(人类的罪义责任: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
至于父辈和子辈的罪义责任分辨,我们从如下经文里得知第二个线索:
《圣经》里最有力地支持“罪不是肉体遗传的血缘传染病,罪只是一种社会传染病”之观点而反对奥古斯丁“罪性原罪论”的经文是以西结先知所传出的一段话,在这段话内上帝明确传达出在悔改条件下对于“父债子还”观念的反对: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恶人若回头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义,他必存活”。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以西结书》18章1-24节)
“……人子啊,我照样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我对恶人说:‘恶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结若不开口警戒恶人,使他离开所行的道,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罪原文作血)。倘若你警戒恶人转离所行的道,他仍不转离,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救自己脱离了罪。人子啊,你要对以色列家说:‘你们常说“我们的过犯罪恶在我们身上,我们必因此消灭,怎能存活呢?”’你对他们说:‘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们转回,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人子啊,你要对本国的人民说:‘义人的义,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于恶人的恶,在他转离恶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倾倒。义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义存活。’我对义人说:‘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义而作罪孽,他所行的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我对恶人说:‘你必定死亡’。他若转离他的罪,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还人的当头和所抢夺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记念。他行了正直与合理的事,必定存活。你本国的子民还说‘主的道不公平’。其实他们的道不公平。义人转离他的义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恶人转离他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以西结书》33章7-20节)
以西结定律不是圣经里孤立表达的一个神圣定律,只是以西结先知传达的最典型。另外支持以西结定律的其他经文还有:
《申命记》24章16节: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是为了本身的罪。
《耶利米哀歌》31章30节: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路加福音》3章7-9节:约翰对那出来要受他洗的众人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神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圣经后典·以斯拉下》7章104、105节:
父亲不能派儿子替自己生病……。到那天,谁也不能为别人求情。每个人都将按照自身的罪恶或善行来接受惩罚或赏赐。[21]
《马太福音》23章29-37节: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说:“若是我们在我们祖宗的时候,必不和他们同流先知的血”。这就是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一切的罪,都要归到这世代了。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
《马太福音》23章29-37节之所以说是支持以西结定律的经文,乃是因为这段经文很好地说明了以西结定律里蕴含着的子辈不悔改就必“父债子还”的道理。因为以西结先知的宣告背景乃是以色列民对于上帝在摩西面前的自我宣告的误解。以色列民机械地误以为“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章6、7节)的神圣宣告里必然包含“父债子还”的含义而没有意识到在上帝的神圣宣告里悔改的关键影响力。以西结先知所传达的信息就很好地纠正了人们的误解:只有在子辈不悔改的前提下才会有“父债子还”的局面;若子辈悔改则人类的罪义责任就是父子各自承担而非“父债子还”。 而在子辈不悔改的前提下才会有的“父债子还”的局面实际上也是可以归算为父子各自承担本身责任,因为父辈犯罪之时,子辈也在父辈的腰中一同犯了罪(《希伯来书》7章9、10节),在子辈不悔改的前提下所谓的“父债子还”实际上是子辈自己从父辈腰中开始的持续的犯罪报应。所以,任何时候的“父债子还”实质上是不存在的,正如《申命记》24章16节所言:“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是为了本身的罪。”
在典外文献希腊语《保罗启示录》(并非同名的科普特语灵智派经书《保罗启示录》)讲到审判时的一些话,也可以作为以西结定律的一个印证:
我听到公义的审判官主上帝又说:“来,这灵魂的天使,站到中间。”于是,那罪人灵魂的天使前来,手持文卷,说:“主,我手中是这灵魂自出生以后,从年轻至今所犯的罪(的记录);若你下命,我可将他自十五岁开始所作的事陈明。”于是公义的审判官主上帝说:“天使,我告诉你,我不期望你将他自十五岁所做的事说出,只需把他在死去并来到这里以前五年所犯的罪陈明。”上帝这位公义的审判官又说:“我以自己、我的圣天使和我的权能起誓,若他在死前五年已经悔改,只要回头一年,他以前所做过的恶事,现在都要忘记,并获得宽恕和赦罪”。
5、约拿定律与以西结定律的结合[22]
亚当犯罪的时候,全人类也是“潜在地存于”亚当里面,有分于亚当的罪。人类任何一代父亲犯罪的时候,儿子也是“潜在地存于”父亲里面,有分于父亲的罪。所以以西结先知关于父子责任关系的福音性质的宣告同样适用于亚当与人类。
由于两大定律的存在,只要个人在成年后悔改,就可以打破包括亚当在内的人类历代祖先在罪上对于个人的污染。无论是“罪性的原罪论”还是“归算的原罪论”都不能够成立。
由于两大定律的存在,包括亚当在内的人类的历代祖先与所有后代的关系,实际上可以简化为父子关系,而父子关系在个人悔改条件下又可以简化为在上帝面前具有邻近血缘关系的平等弟兄。虽然罪层层叠加或累加,在个人悔改后都敌不上上帝的恩典。通过这角度也可以理解,耶稣何以教导人们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人类只有一位在天上的父。地上的父除了生育我们的肉身外,并不能够在根本上拯救、保护我们。
所以,我们不能够接受传统神学关于原罪的两个观点:亚当犯罪致使人类当即形成罪性并且通过肉体血缘遗传罪性而无法悔改;亚当所犯之罪归算给全人类致使剥夺了人的自由意志之悔改可能性。
我们只能够相信这样的观点:
圣经经文并不能够令人断定因为始祖亚当的原罪而使得亚当之后的人类生命里本具的神性的上帝形象已经部分丧失或者全然丧失。如同迷途的羔羊仍旧是羔羊,而不是因为迷途,羔羊就变为了豺狼。归算给后人的原罪并不妨碍自由意志的悔改,恰恰相反,唯有自由意志的悔改才能够摆脱祖先原罪的归算,并为个人开辟未来永生(避免第二次的死)的可能性。上帝真正关注的以及人类真正需要面对的只是悔改问题,因为只有在成人后个体人的悔改并且追求行义,本罪问题和原罪问题才可以一并被解决。是为“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
三、秉持“悔改决定归算的原罪论”视角来看其他貌似支持传统原罪论的经文
经文之第一例,《诗篇》51篇5节: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求上帝赦罪。痛悔之情可以想见。此句诗歌,若我们不愿意理解为大卫对于自己罪孽强烈懊悔的情绪化表达,就只有理解为指着亚当原罪而说的。亚当原罪虽然在归算论里是可以谈论一点的,但是根据约拿定律和以西结定律,在成年之后一旦悔改,原罪就不再成为人的负担。而且根据《约拿书》,只要环境里的监护者大人们悔改,婴孩在未成年之前的原罪是不被追究的。但这一切都不能够说明人在亚当之后人性全然败坏并且因为原罪的归算而无悔改能力,而恰恰因为人可以悔改,大卫才以悔改之心愿意祈求上帝赦罪。类似的经文还有《诗篇》58章3节:“恶人一出母胎,就与上帝疏远;一离母腹,便走错路,说谎话。”我们认为此句经文意思是说恶人自幼就没有敬畏之心。根据约拿定律,恶人的婴孩时期若被上帝追究原罪,一定是由于家庭环境和成年人父母陷入罪中并且不知悔改。如此理解,我们就可以没有任何神学困境地面对耶稣生平。基督耶稣虽然是圣灵孕育但是毕竟肯定地经历了在母腹中的胎儿期。我们之所以相信耶稣全然无罪,甚至在母腹里也无罪,乃是基于相信圣母马利亚早已处于离罪状态因为她早已悔改了并且在上帝呼唤她辅助基督道成肉身的时候就开始一直存有归向之心:“我心尊主为大”。如此,无罪的基督才可能代替有罪的人类而牺牲。《诗篇》58章此处后文乃是把恶人与义人并列提及。义人乃是懂得悔改以打破原罪归算的人。亚当之后仍然是有悔改之人的,世上不是仅仅有不知悔改的恶人。
经文之第二例,《罗马书》3章10—18节: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神。
《罗马书》此处主要是说明罪的普遍存在,世人都犯了罪,需要救恩,这没有问题。主要的引用经文出处在《诗篇》第14篇(其他的引用更容易解释):
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他们都是邪恶,行了可憎恶的事。没有一个人行善。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都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污秽。并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作孽的都没有知识吗?他们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饭一样,并不求告耶和华。他们在那里大大地害怕,因为神在义人的族类中。你们叫困苦人的谋算,变为羞辱。然而耶和华是他的避难所。但愿以色列的救恩从锡安而出。耶和华救回他被掳的子民,那时雅各要快乐,以色列要欢喜。
《诗篇》第14篇那里明显是针对不追求上帝的世人而言的,即“愚顽人”、“世人”、“吞吃神子民的人”。但是罪不等于罪性。即使肯定世界上罪的普遍存在并不能够等于人性全然败坏和不能悔改,而悔改之人就是义人比如以诺、挪亚。《诗篇》第14篇那里同时提及追求上帝的“义人”和“困苦人”。类似的经文还有《耶利米书》17章9节:“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这句话乃是指着人类的罪的普遍存在而言,尤其指恶人而言,特别是指随后《耶利米书》17章第11节经文“那不按正道得财的”。并不能够证明人性全然败坏以至于不能悔改。类似的经文还有《约伯记》15章14-16节:“人是什么,竟算为洁净呢?妇人所生的是什么,竟算为义呢?上帝不信靠他的众圣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洁净;何况那污秽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呢?”也是说人类的罪的普遍存在,并不说明人不能够悔改,更不能够说明人类里没有能够悔改的个体人。类似的还有《创世记》6章5节:“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传道书》9章3节:“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有一件祸患,就是众人所遭遇的都是一样,并且世人的心充满了恶。活着的时候心里狂妄,后来就归死人那里去了。”最典型的是,即使在洪水之前罪恶滔天的时代,在“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的时候,还有一个挪亚能够悔改让上帝悦纳为义人。我们决不能够相信因为无人不犯罪所以无人能悔改,可以犯罪却不可以悔改这种人性局面绝不能够让预知一切的上帝在创世之时认为“甚好”。
经文之第三例,《罗马书》7章19节:
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此处所指只是保罗没有接纳耶稣之前的生命光景,后面他说:“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马书》8章2节)人靠着基督耶稣的救恩和圣灵激励可以摆脱作恶困境,可以在上帝的话语的引导感化激励帮助下行走义路。这些不能够说明人不能够悔改。保罗就是在耶稣的呼召下悔改的。福音书记载,基督在世时就有多名罪人看到神迹而悔改的。上帝道成肉身的激励人生的力量,在《希伯来书》2章14、15节那里说得很清楚:“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人的软弱不都是由于超脱不了生死大关吗?
经文之第四例,《以弗所书》2章1-3节: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从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相信人性全然败坏的人总是拿这处经文说,罪人等于死人,不可以悔改,死人怎么可以自己活过来呢?但是注意此处“死”这个词不是说个体人的曾经死掉或已经死掉,而是指过去的行为所对应的是必然的死亡的命运。所以,在人人无法避免的第一次的死尚未实然到来前,悔改得以存在,并且每个人是否悔改决定了每个人是否能够避免第二次的永死。上帝的灵藉着耶稣基督的信息让我们醒悟,本质上可以说他叫我们灵性复活。没有基督的先在的入世,真理就得不到关乎生命的见证,就不能够让我们很多人醒悟悔改。类似的用法如《路加福音》15章24节“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又如《歌罗西书》2章13节“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上帝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上帝的救恩预备在先,但是这个拯救必须是从我们的悔改开始。
经文之第五例,《历代志下》6章36节:
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掳到或远或近之地。
此处是所罗门的祷告词。说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这个观点没有问题,不应当挑剔,因为人类的心口手都难免犯罪甚至我们处于罪中而不自知的情形也不鲜见。但是罪的普遍存在不等于人具有了不能够悔改的全然败坏的罪性。就在此处经文随后所罗门就马上认为犯罪之人有悔改的可能性,此处完整的一段经文是:“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没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们发怒,将他们交给仇敌掳到或远或近之地。他们若在掳到之地想起罪来,回心转意,恳求你说‘我们有罪了,我们悖逆了,我们作恶了’,他们若在掳到之地尽心尽性归服你,又向自己的地,就是你赐给他们列祖之地和你所选择的城,并我为你名所建造的殿祷告,求你从天上你的居所垂听你民的祷告祈求,为他们伸冤,赦免他们的过犯。”
只要不认为罪使人全然败坏以至于丧失醒悟悔改能力,说世上没有无罪之人,这是没有负面作用的。认罪是悔改的前提。认为世人普遍有罪、普遍需要救恩的经文还有:
《箴言》20章9节: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
《传道书》7章20节: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
《诗篇》130章3节:主耶和华啊,你若究察罪孽,谁能站得住呢?
《约翰一书》1章8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翰一书》1章10节: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上帝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约翰一书》5章19节:我们知道我们是属上帝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以赛亚书》64章6节: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
上述经文都只能够说明罪的普遍性而已,不能够说明罪已经使全人类的每一个人都产生了全然败坏以至于丧失醒悟悔改能力的罪性。
经文之第六例,《哥林多前书》2章14节: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此处经文能够说明世人因为犯罪而无法领受真理,皆丧失悔改能力了吗?不能。所谓属血气的人、属灵的人,乃是分别指心灵顺从肉体欲望的人、心灵顺从圣灵的人。因为保罗说过“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罗马书》6章16节,8章15节)所谓“属血气的人不领会上帝圣灵的事”首先是因为他们的自由意志看重暂时的虚荣而没有顺从圣灵的呼唤。而顺从圣灵呼唤的就是“属灵的人”。既然有顺从圣灵的人就意味着世间还有能够醒悟悔改之人。
经文之第七例,《耶利米书》13章23节: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
类似的经文是《约伯记》14章4节“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支持传统原罪论者常常拿此句经文说明人性因为罪而不能够悔改,人类堕落后已经丧失悔改能力。但是此处经文不是指全人类里每一个人。经文里的“你们”是指那些拒绝悔改的人而不是指一切的曾经犯过罪的人。根据上帝最早在摩西面前的自我宣告里暗示的信息可知,拒绝悔改的人才是圣经中常常提及的“恶人、罪人”的真正内涵。我们相信人人来到世上都有罪,但是有人能够悔改,有人一直拒绝悔改。即使在洪水之前罪恶滔天的时代,在“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的时候,也还有一个挪亚能够悔改让上帝悦纳为义人。
虽然义人总是少数,但义人的悔改毕竟说明人类可以有一条光明出路。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愿意悔改的义人属于少数人而大多数人拒绝悔改,很多宣扬人性本恶人性全然败坏的理论才得以基于人性的现实表现而流行于世。
而究竟为什么有人能够悔改,有人一直拒绝悔改呢?让我们继续探讨。
--------------------------------------------------------------------------------
[1]实际上到董仲舒才意识到这个逻辑漏洞,董仲舒提出了性三品说,上品之人就不在性恶之列,就有教化大众的资格。
[2]圣经有多处经文暗示亚当已经悔改得救:上帝亲自给他们穿上预表耶稣流血牺牲的皮衣。亚当可能懊悔了并且把教训传递给后代,因为他至少告诉了儿子该隐、亚伯,要他们给神献供物。(《创世记》4章3、4节)在《创世记》第5章亚当的家谱里撇开了罪犯该隐。新约《路加福音》第3章记录耶稣家谱时说亚当是上帝的儿子。另外在新旧约时期的典外文献里有多部文献认为亚当已经悔改得救。比如《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10章1、2节:“智慧保护过第一个成形的世界之父,那时只有他一个人被造出来。智慧将他(亚当)从其自身的罪行中拯救出来,给给了他掌管世界万物的力量”。见《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06页。典外文献希腊语《保罗启示录》(并非同名的科普特语灵智派经书《保罗启示录》)则明确讲到亚当的悔改:“上帝所钟爱的保罗,你真勇敢,你曾使无数人悔改,并相信上帝,犹如我(亚当)悔改,领受充满同情和怜悯的上帝的赞赏一样。”
[3]只有以诺和以利亚似乎属于例外,这种“似乎”也只是由于我们并不知晓天上更多的奥秘而难以断定二人是否经历第一次的死,并非等于他们确定性的避免了第一次的死。
[4]《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1页。
[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2页。
[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5页。
[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7、98页。
[8]《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04页。
[9]另有几处经文也明确支持亚当之后的人类依然具有神性形象:《箴言》20章27节:“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雅各书》3章9、10节:“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形象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哥林多前书》11章7节:“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马太福音》 6章23节:“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12章35节和《路加福音》6章45节:“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
[10]若有人坚持要按照预定论解释说个人悔改的意志也是上帝单方面操纵人心而作出的,则又面临着预定论的种种逻辑困境,见后文相关解释和论述。
[11]《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7页。
[12]《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4页。
[13]《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41页。
[14]关于基督教典外文献,中国大陆目前尚没有正式出版一个系统的翻译集子,由于理解的差异而导致网络上的翻译版本较多,本书引用的语句多来自“小德兰书屋”基督教文献网站,不一一详细注明,下同。
[15]《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10页。
[16]《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57页。
[17]《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18页。
[18]《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31页。
[19]《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2页。
[20]《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204页。
[21]《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2页。
[22]道教的“天道承负”强调父母祖先的过错,子孙有承担的责任。因此道教“天道承负”不同于佛教的因果报应,佛教因果报应强调本人的罪由本人来承担,不是父母祖先的过错自己也要承担。但是基督教两大定律对于个体自己的责任和祖先的责任二者都注意到了,更侧重于个体本人的悔改具有决定性影响。
- 作者: tiantongxin 2012年01月2日, 星期一 12:5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传统神学两论的逻辑困境和负面暗示以及在此问题上的合理态度
传统神学两论的逻辑困境和负面暗示以及在此问题上的合理态度
田童心
众所周知,路德在沃尔姆斯会议上说过著名的话:“除非经文的佐证和清晰的理性说服了我,我只能以我所引用的经文和受制于上帝的话语的良心为根据。”按照路德给我们的提示,从学术角度解决信仰上的难题,只有靠经文解释和理性逻辑。解决原罪论和预定论这两个历来争议极大的问题,也同样需要诉诸经文解释和理性逻辑。本文限于篇幅,仅仅做一点逻辑分析,至于大量的经文分析和解释,笔者将另外讨论。
一、传统神学思想的两论概要
概括而言,在古代教父奥古斯丁的《教义手册》、《论基督的恩典和原罪》、《论本性与恩典》、《论原罪》,新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的《桌边谈话录·论自由意志》、《日用灵粮之八月一日》、《马丁·路德博士小问答略解附注》,加尔文的《基督教原理》以及大量传统信纲信条等文献里(限于篇幅本文不一一列举原句),我们发现这些传统神学论述和教义信条有两类神学思想值得警惕,这也就是可以称为原罪论和预定论的西方神学传统两论:
第一类神学思想是,人性全然败坏。亚当之后人类的人性全然败坏,而且全然败坏的人性借助于血缘和性欲在全世界遗传,人的败坏犯罪是无法选择无法避免无法拒绝的天然血缘传染病,婴孩甚至胎儿就有罪,并且这罪性即使在基督徒身上也会延续到天堂的门口。亚当之后全体人类本性已经彻底败坏,无法行义,相信“人之被造,就是能够从公义走到罪恶,却不能从罪恶回到公义,”人类自从亚当犯罪,神性形象就失落了。人类对一切的善全然无能为力。假如有时候,人似乎能做出些好事来,但心灵还是虚伪。自由意志能够作琐细的世俗事,而不能够作任何属灵的小事。自由意志不参与归向上帝的任何信仰过程,信心全然出于神赐,全然被动地出于外在神赐的赐入。而且被动地得救后基督徒仍旧是罪性未除的罪人。凡是基督的真圣徒都必须是大罪人,而且仍旧是罪人,直到天堂为止。
第二类神学思想是,预定拣选和预定拒绝。上帝把救恩预定性地不给一部分人。上帝的恩典并不是毫无分别地把得救的指望赐给所有的人,却是将救恩赐予某些人,而对另一此人则加以拒绝。而且预定被拣选等于进入了得救的保险柜;预定被弃绝的就毫无希望,因为这一切都无关乎个人自由意志的作为和改变,甚至某些现世之人由于预定而根本就没有可能悔改的自由意志。
这两大神学思想倾向实际上可以说也是加尔文主义五要点的归纳变形:
完全无能力(Total inability)或全然败坏(Total depravity):人类由于亚当的堕落而无法以自己的能力作任何灵性上的善事。
无条件选择(Unconditional election):上帝对于罪人拣选是无条件的,他的拣选并非因为人在伦理道德上的优点,也非他预见了人将发生的信心。
有限的代赎(Limited atonement):基督钉十字架只是为那些预先蒙选之人,不是为世上所有的人。
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人类不可能拒绝上帝的救恩,上帝拯救人的恩典不可能因为人的原因而被阻挠,无法被人拒绝。
圣徒蒙保守(Perseverence of the saints):已经得到的救恩不会再次丧失掉,上帝必能保守其拣选的。
二、传统神学两论的逻辑困境和负面暗示举要
在逻辑上,西方神学传统两论造成了大堆的神学困境问题。让我们容易联想起来的是,如果相信人性在亚当之后全然败坏,则需要考虑到是否也会面临着中国荀子性恶论所面临的三大天然逻辑难题:
1、既然世人全然败坏,则化性起伪、教化人类的主体何在?
2、完全邪恶并且毫无内在善端的本性如何能够有被转化的可能?
3、荀子也是属于性恶之人,其讲论如何让我们听者当真?性恶论者的宣讲的真理属性如何保证?
演绎在基督教的神学思考里,如果相信人性在亚当之后全然败坏,人没有自由意志和悔改能力,人得救是被圣灵包办代替的并且是被上帝单方面预定的,并且在天堂到来之前人性一直就是罪性,那么,就会出现大堆的并且是严重的神学困境问题,并且也会在信徒的内心产生许多不良暗示。
现将西方神学传统两论所造成的神学困境和不良心理暗示列举如下:
1、明显冲击基督徒对于上帝的基本信仰:人类从起初就被造为邪恶或者人类在被造之初并不邪恶而一旦遭遇诱惑走上邪恶之途则无法悔改,这两种情形都与上帝的慈爱本性和智慧大能全然相悖。实质上,这两类思想无异于攻击上帝。如果大谈“罪性”(并非不需要谈论“罪”),如果认为人类因为始祖一次犯罪就已经彻底丧失了悔改能力,只能够作恶而不能够回转,那么,这种一旦失足就无可挽回的被创造者(人类)是否出自一种低级的创造活动呢?其创造之主是否也属于一种低级生命呢?若认为人性丧失悔改能力,则世上的罪恶就可能要追溯到创造主那里了,因为明知人类具有局限性、难免犯罪、一旦犯罪就无从悔改,他却还造出人来。或者,创造主根本就没有预知人类的犯罪可能性。——这一切都会导致对于上帝的亵渎和控诉。
2、人与人的沟通成为问题,人的道德义务丧失根据和可能性:若从传统原罪论角度去信仰上帝,则我凭什么要爱周围这些全然败坏的恶人呢?人类彼此“爱人如己”又如何可能?难道我要根据我内心的恶去爱人吗?若从传统预定论角度去信仰上帝,也很容易滋长自以为义和不尊重他人的心理暗示。对于一个相信上帝完全不顾个人自由意志而做事的人而言,一旦处于相对于别人具有生杀大权之地位的时候,常常也会不自觉地不尊重他人的感受和意志,完全缺乏民主作风和与人协商的习惯,俨然自己就是他心目中的上帝。
3、人与上帝的沟通成为问题:虽然不像荀子思想体系那样存在一个教化主体缺乏的问题,基督教有一个超越于人类之上的拯救之主,但是,基督教传统两论却使人神之间的沟通在逻辑上被割裂,既然人人全然败坏,那么,全然败坏之人何以能够接受上帝的呼召?上帝呼召我的时候,全然败坏的我怎么可能不认为那是害我的举动?倘若上帝剥夺了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或者上帝的主体性包办代替了我们每个被造之人的主体性,则上帝和人之间的爱的关系就根本不可能存在。没有了自由意志的关系,和“爱”这个词能够沾边吗?
4、人的价值成为问题:人性既然全然败坏,人身上的上帝形象既然全然失去,那么,人类何以还能够有被上帝顾念拯救的价值?如果人类在亚当之后人性全然败坏,完全丧失了神性形象,则上帝拯救人类的理由就成了问题。一棵根本就不可能有结果子之指望的葡萄树何以还需要继续栽培呢?
5、人类文化真理属性成为问题:包括一切神学言说在内的人类文化的真理性何来?按照原罪论的逻辑推演开去,甚至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等这些认为人性全然败坏的人,他们的神学讲论也同样可以被认为是败坏世人的歪理邪说,因为他们也属于全然败坏之人,并且他们讲说的时候“依然是大罪人”。
6、若认为人性丧失本具的悔改能力,则上帝对于人类悔改的要求以及“不要再犯罪”(《约翰福音》5章14节、8章11节)的要求,就属于无理要求。
7、“悔改”和“拯救”这两个词被悬空:上帝的灵若是包办代替个人的悔改,就等于是一次全新的创造:借尸还魂。既然可以越过个人的主体性,那么这“拯救”活动根本上就和个人的生命主体无关,在此处使用缺少主体的“悔改”一词本身就是荒诞的,连“拯救”一词实际上也是没有对象的。
8、传统原罪论威胁根本的基督信仰:若肯定传统的第一类原罪论观点(认为亚当犯罪致使人类形成罪性,罪通过肉体血缘遗传),则马利亚的肉身罪性就无法否定,则基督耶稣的胎儿时期如何无染于马利亚的肉体罪性就成了问题,即使不是通过性欲孕育成胎但是毕竟曾经血肉相连。可见,认为人类在亚当之后具有肉体血缘遗传之罪性的观点何等的有害!
若肯定第二类的归算的原罪论,罪人祖先的罪能够归算给后代,则义人祖先悔改后的义如何不能够归算给后代?
若说亚当之后的世人因为亚当之罪而丧失自由意志,若说耶稣的先天无罪人性和世人的先天有罪人性本质不同,则耶稣基督如何能够“体恤我们的软弱”就成为了问题。若解决此问题就必须肯定世人和耶稣的生命都具有自由意志,只是耶稣没有误用自由意志而世人没有善用自由意志而已。
9、传统预定论使得上帝的公义空洞化:假如是神无视亚当的自由意志而预定了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那么始祖就没有罪。若是神预定了某些人不得救,那么就不该审判他们,因为他们不信是出于神的先天主观预定而和人的自由意志无关。没有自由意志何谈审判的公义属性呢?没有自由意志何谈被审判者的责任呢?
10、传统的预定论信仰难免会在信徒心里产生此等负面暗示:太热心地传福音没有必要,反正谁得救谁不得救早在创世之先已经定了。对于预定得救的,即使你不传福音给他,神也会想办法让他得救;而对于预定不信的,你传也是白传。虽然预定论信仰在教会开拓期可能对于传道人具有鼓舞和安慰作用(传福音决不会徒劳无功的,总会有人信的,因为预定中必有一批人相信福音),但是在教会拥有一定数量的信徒之后,传统预定论的负面暗示就会很容易滋生出传道人的惰性。
11、如果上帝在创始之前就主观地预定一些人得救另外一些人不得救,那么,和“上帝就是爱、神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的经文记载明显地矛盾。因为,越多的人得救上帝应当越喜悦,因而上帝应当预定全体得救才是。如果完全接受传统的预定论里认为人的信心也是全然被动地被上帝所赐的观点,再根据《提摩太前书》2章4节“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就会推出不必有大审判的普救结论:“每个人都得救,没有一个灭亡”,因为神愿意,他有无视人自由意志之主权。如果接受传统预定论,神愿意“聚集耶路撒冷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他们不愿意”这些话就不应当从耶稣口里说出。
有些心灵已经被加尔文预定论深深地浸淫毒害的人,在解释“神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的经文时,竟然先入为主地毫无理性地认为“不愿一人沉沦”实际上是“不愿蒙拣选者有一人沉沦”。当我们再看下面此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就很清楚地知道,上帝所不愿意“沉沦”的对象绝非仅仅指那些预定得救的人,即使是“恶人”,上帝也不喜悦他们的灭亡: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以西结书》18章23节、33章11节)
众所周知,基督在福音书里曾鼓舞我们说,天父的完全体现在他不是只爱义人也爱恶人。典外文献《圣经后典·以斯拉下》8章59节明确说:“至高上帝并不希望任何人灭亡。”[①]《圣经后典·所罗门智训》2章23、24节也说:“当上帝造我们之时,他并不希望我们死,他使我们像他自己。把死亡带到世上来的是魔鬼的忌妒,凡属魔鬼的人必将死亡。”[②]
12、犯罪有理的负面暗示:如果相信人类具有直至天堂才会消失的罪性,那么,罪性之人即使在拥有基督信仰之后继续犯罪就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可以轻易原谅的。显意识里相信自己得救后罪性仍在,本质上“仍旧是罪人”,在潜意识里的逻辑推论必然是,信仰基督后继续犯罪是完全正常的并且是完全可以轻易地自我谅解的。这无疑会滋生对于罪的麻木,这种麻木会时时消灭良知对于罪的敏感之心。而使徒告诉我们,人一旦丧失良知就好比海船破漏一般的岌岌可危。(《提摩太前书》1章19节)
13、犯罪却安全的负面暗示:预定论和原罪论的结合更加容易误导信众,在心理上容易产生暗示以为罪性之人在信仰基督之后继续犯罪实属正常,因为信徒已经属于预定得救者和被保守者,即使继续犯罪却也是安全的。但是《雅各书》2章24在保罗的基础上全面地表达道:“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约翰三书》1章11节更是警告性地断言:“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圣经后典·便西拉智训》5章5、6节也说:“切莫过分指望主的宽恕以致你接连不断地犯罪。切莫认为他的怜悯是如此之宏大以致不管你犯了多大的罪孽都会得到赦免。他当然要施怜悯,然而他也向罪人发烈怒。”[③]
预定论和原罪论的结合让我们看到:上帝赐给信徒以信心、称义的应许、最终得救的应许和安全感,但是惟独信仰后不犯罪的可能性,没有赐给信徒。这样的信仰背景下的神学思想在逻辑上不能不片面地强调因信称义,不能不片面地强调“信”,甚至不能不割裂“行”地强调“信”,甚至不能不在关乎生命的终极意义上鄙视“行”。 预定论和原罪论二者结合后的心理暗示不能不包含此等信息:继续犯罪并且继续放胆犯罪!
虽然马丁路德所表达的基督徒“仍旧是罪人”这个思想(《日用灵粮之八月一日》)除了让人面对上帝保持谦卑心态之外,更多的可能是给人消极的现世诱导。虽然加尔文的预定论可以让真正敬虔者有得救的自我肯定和战胜困难的勇气,但是也会误导一般肤浅的大众走向懈怠和放纵,而且也会产生自以为义地随意论断他人审判他人的狂妄独断。如果说传统原罪论使人倾向于不相信能够行走义路,使人没有力量拒绝继续犯罪,那么预定论则使人有在罪孽中麻木和惰于悔改的倾向。
近代宗教改革以来,“称义而同时是罪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的神学思想逻辑上显而易见地导致了对罪恶的麻木,导致基督徒对“信”的片面强调,甚至导致道德虚无主义,“悔改”在潜意识里成为无法做到和不必作到的事。加尔文放胆烧死塞尔维特实在不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乃是其信仰宣讲必然结出的果子。近代以来,无数知识界人士在赞成基督精神的同时却往往十分反感教会的教徒生命表现,这一事实就是两论确实有负面心理暗示的极好注脚。[④]西方神学传统两论的危害性决不仅仅局限于信徒个人生命层面。在今天尚未彻底销毁核武器的时代,若不彻底瓦解西方神学里导致人们放胆作恶的神学因子,则某些号称基督徒的西方政客对他国的肆意侵略就不会停止,而由于战争狂人的放肆冒险或者被侵略的弱小国家铤而走险的“恐怖主义”报复而导致的人类自我毁灭的阴暗前途就不能够彻底排除。[⑤]
在文化层面,若是西方神学核心两论无可质疑则致力于基督信仰与中国文化融合的儒家基督徒神学路线本质上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若是西方神学核心两论无可质疑则任何耶儒融合工作都显得多余和逻辑不通。
在逻辑上,只有按着和西方传统主流神学两论相反的方向解释才可以顺理成章[⑥]。而中国文化的主流儒学正是采取了这样的一个方向,不止是中国人而是全人类何以需要儒家基督徒神学路线的理由之一,就在于此。下述这些闪光的句子就是中国文献里明确质疑西方神学传统两论(原罪论和预定论)的极好例子:
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
子曰:“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
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夷,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孟子·告子上》)
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 ·告子上》)
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
万物皆备于我矣。(《孟子·尽心上》))
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为教。(《中庸》第一章)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第二十三章)
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郭店楚墓竹简·性自命出》)
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尚书·伊训》)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
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尚书·咸有一德》)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
过则勿惮改,……过而不改,是谓过也。(《论语》)
虽有恶人,斋戒沐浴亦可以祀上帝。(《孟子·离娄下》)
三、在传统神学两论问题上的合宜态度
在两论问题上我们需要持何种态度呢?通过一系列的逻辑分析和经文分析(限于篇幅,大量的经文分析此处从略),我们基本就可以摆脱传统原罪论和预定论的迷雾。这里有必要简明地总结一下,因为这些总结而得的纲目就是在两论问题上既有经文依据又有理性支持的合宜态度。
解决传统原罪论的时候我们需要四个理论步骤:
1、罪人真相。根据《出埃及记》34章7节所记,上帝在摩西面前的自我宣告里明示神圣恩典、神圣公义,暗含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在上帝对摩西的自我宣告里亦包含如此弦外之音:在上帝的永恒视野里,罪人的真正含义不是简单地指一切曾经犯罪之人而是指在罪中不知悔改之人。
2、义人真相。《传道书》7章20节说:“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人人都难以做到一生完全不犯罪,义人称义的真相皆为悔改而行义。上帝所造的人性“甚好”的真相就在于有局限性却能够悔改。圣经表明亚当之后的人依然可以保有这种人性的“甚好”。上帝没有使人类丧失悔改能力:“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
3、约拿定律:婴孩的罪义责任在没有成人前完全系于父辈大人,在成人后才取决于个人自己。在《约拿书》里表明,在大人悔改之前,婴孩是不被顾惜的。
4、以西结定律:在《以西结书》第18章1-24节和第33章7-20节那里表明,人类的罪义责任,空间上各自承担,时间上后胜于前。
由于我们澄清了义人和罪人的定义以及肯定了两大神圣定律的存在,只要个人在成年后悔改,就可以打破包括亚当在内的人类历代祖先在罪上对于个人的污染。无论是“罪性的原罪论”还是“归算的原罪论”都不能够成立。
解决传统预定论的时候我们同样需要四个理论步骤:
1、知行合一论。知行合一作为一个生命原理,把个人悔改的可能性和社会悔改的可能性呈现在我们面前。它传递给每一个人的是保守己心的无比重要性。它传递给基督徒的是传道教化大众的迫切必要性和强大动力,也提醒任何一个社会管理者需要追求把更高层次的更丰富的包括生命信仰在内的教育普及作为社会保障的应有之义。
2、上帝预知预定合一论。这是知行合一这个生命原理在神圣域的逻辑呈现。紧密伴随着预知的“原则的预定”,凸显了上帝的公义和人的自由意志悔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的区分可以理解这种“原则的预定”。上帝所预知的对象就必定是会呈现的对象。上帝所预知的若不必定呈现,则与他的预知相矛盾。因为“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篇》33章9节)《彼得前书》1章2节说得明白:“就是照父上帝的先见被拣选”。《罗马书》8章28-30节也说:“被召的人”是上帝“预先所知道的人”,而“被召的人”又首先是在自由意志上“爱上帝的人”。在这里出现一个“爱”字,我们知道没有自由意志的爱的关系是根本不能够成立的。
3、神人合作论。上帝在人心里的工作需要通过人的主体性,而非绕开人的主体性来为人包办代替。这里突出呈现的是上帝对于人类自由意志的尊重和个人悔改的可能性,也凸显了上帝对于人类悔改的神圣期望。对比《以西结书》11章19节和18章31节可知,悔改回头的个人责任是无可推卸的。此段经文最明白地告诉读者:“上帝将新灵放在人里面”的引导工作和“人抛弃一切罪过,自作一个新心和新灵”的追求过程乃是一物的两面。我们求赐新心就必得着新心,因为上帝说“求则得之、寻找即寻见、叩门就开门”(《路加福音》11章10节)。这里关键的是我们必须首先有一个愿意追求的心而非懒惰的心。
4、上帝主权从属于上帝主体论。“我们纵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后书》2章13节)上帝永远是上帝,上帝的权柄永远不会成为撒但的权柄。上帝决不背乎自己,他决不会滥用自己的主权,他在使用自己主权的时候决不会违背自己的神圣属性:公义和慈爱。这里凸显出人在被上帝拣选之后的能够悔改之信心。上帝拣选一个人决不是像某些人间独裁者似的没有理由地随心所欲,而是缘于他预见到被拣选者的配得。所谓的“配得”不是指先前的多么完美,而是指被拣选者后来的悔改。上帝是在拣选亚伯拉罕之后才要求亚伯拉罕要做一个完全人的。如果你是一个被拣选的得救者,你就一定能够活出悔改的生命,因为连拣选我们的上帝都相信我们能够悔改,并且远远地看见了我们的悔改。反过来,如果你试图证明自己的得救和被拣选,那么就只有在悔改的生命中显出凭据。
纵观对于传统原罪论和预定论的剖析可见,对于经文的孤立的表面的拘泥字句的理解造成了两论误解,如果我们抛开传统的误解和蒙蔽,则在基督徒信仰中凸显出的乃是个人悔改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人在上帝面前的责任是无可推卸的。所以,儒者李二曲的“悔过自新说”何等可贵,有李氏儒学在,宋明理学就不是一无是处。然而遗憾的是,过去数百年来中国文化界对于李颙的思想关注并不多,利玛窦开创的悔改并皈信上帝的儒家基督徒路径也不是显学。
至于在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中,澄清传统两论的误解之后,所需要做的就是很明确的了:
第一步:醒悟上帝是父,自己是神的儿女,觉醒自己生命里本有神性形象。第二步:为往昔自己生命里辱没了神性形象的行为而忏悔。第三步:警醒祷告,培养“归向意志”,即培养归向上帝的心灵习惯和生命能力。第四步:保持“归向意志”,过“与神同行”的生活,追求上帝的国和上帝的义,现世发光,结果百倍,努力进窄门,心无旁骛地向着标杆奔跑。
(作者为金陵协和神学院神学教育副教授)
[①]《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458页。
[②]《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95页。
[③]《圣经后典》张久宣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8月第1版,第136页。
[④]中国现代作家大多将基督人格与教会分开看待,他们常常着意揭露教会的腐败阴暗,但他们并不否定基督的伟大人格。陈独秀在二十世纪早期的“非基运动”中写的《基督教与基督教会》一文中,就开门见山地说:“我们批评基督教,应该分基督教与基督教教会两面观察。”陈独秀曾言:“要把耶稣的伟大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培养在我们的血里;将我们从堕落在冷酷、黑暗、污浊坑中救起。”
[⑤]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香港,2005年12月第1版,第159页。
[⑥]否则就是违背良知的非理性主义,连起码的逻辑常识都不顾了。对于这样的信仰及其信奉者,人类社会倒是需要警惕之。
- 作者: tiantongxin 2011年07月25日, 星期一 16:2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怎样对待基督教典外文献?
怎样对待基督教典外文献?
田童心
历史学者保罗·约翰逊在他的《基督教历史》一书中扼要指出,没有证据显示任何一个早期基督教派别比另一派历史上来得“正统”。“在第三世纪下半叶之前”,他特别强调地写道,“讨论是否有一个支配性的,占优势的基督教派是错误的。迄今为止,我们可以断定,一世纪末乃至整个二世纪,大多数基督徒都相信形式多样的基督教灵智(诺斯替)主义。”灵智主义可溶入各种宗教神秘主义里面,在伊斯兰教它应当就是“苏菲派”。
今日基督徒没有义务接受历史上宗派斗争结果的约束。我们完全可以阅读包括基督教典外文献在内的各种宗教作品。比如新旧约圣经、天主教次经(即《圣经后典》)、灵智派经书、艾赛尼派经书、死海古卷、儒家典籍、佛道思想、伊斯兰教《古兰经》、犹太《塔木德》、卡巴拉经典、印度教《豁达经》(Veda)以及其他宗教经典。这些都是具有参考和印证价值的神学思想材料。
现代社会的基督徒已经无法拒绝对于基督教典外文献的接触了,也无法干预他人对于典外文献的解读。就典外文献可以扩大基督徒的视野和胸襟而言,今日的基督徒是幸运的。就典外文献给信徒造成的困惑而言,今日的基督徒又是不幸的。因为处理这些文献也是一个带有风险的事情,因为若无独立思考的能力和信仰磐石,很容易沦入孟子所言的“尽信书”状态。今天我们面对典外文献里种种互相分歧和矛盾的传说记载,一个声音常常叩击我们的心门:我们可以相信什么?今天这个时代下的种种信息和挑战都迫使基督徒需要重新建构一套能够安心立命的足以应对时代困惑的信仰体系。
我们能够相信什么?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很容易飘来飘去,任何一个新奇的故事都可能把我们掳去。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抱着一个寻求真理的心态来阅读和比较,并且需要结合我们的信仰经历和信仰实践来取舍,尤其是需要确立一个面对各种文化传统时不至于迷失方向的“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对于任何有影响的传统资源,不加批判是不行的,因为尽信书不如无书;当然,全盘否定更不是建设性的做法,因为那毕竟是与我们一样的人所记载下来的文献,人性里无论如何总是会有一些共同点,各地的人无论如何总会有一些共同关心的问题。
首先,在逻辑上,我们必须坚守生存论论证给我们确立的耶稣信仰的独特性。必须坚守基督死而复活的价值。也就是死而复活的耶稣必须成为我们的一个抉择的标杆。生存论论证基于逻辑分析所告诉我们的一个客观的关键信息是:不信死而复活的圣子耶稣,毋宁死。这就是迄今为止的现代考据学和基督教典外文献根本不能够动摇耶稣信仰的原因。
其次,对于任何所谓新材料,我们接受的一个前提是,它必须和耶稣的教导不冲突,至少是在耶稣生平故事的话语记载里有所提及。我们相信正典福音书里的某些神学思想即使曾被人修订过也应当留有点滴思想痕迹。关于典外文献我们可以认真对待的神学思想必须是在正典福音书里至少有一点思想苗头的内容,或出土于不同地点的多本典外文献能够互相印证的内容。也就是,所谓新材料新思想,必须是对于福音书里的耶稣生平故事里的耶稣教训构成合理的补充、延展、生长关系,而非否定关系和敌对关系。这样,所谓的新材料新思想,我们才能够接受。很显然,若是同出于一位神圣者之口的教训,最多只会存在着因为启示对象化而导致的语言层级差异,不应当出现实质信息的冲突。
第三,使用一些逻辑常识,也会帮助我们鉴别真伪。
比如,伊斯兰信徒所热捧的《巴拿巴福音》[1]为什么值得怀疑呢?逻辑上显而易见的道理就可以帮助我们:
1、四散传福音的众多门徒所留下的众多福音书里何以独有《巴拿巴福音》有关于穆罕默德的文字?如此重大的主题,巴拿巴以外的众门徒却都不知道,可能吗?要知道,早期教会并没有一个系统的组织体制来控制信息的传播。真理必需要见证和印证。
2、按照圣经的启示风格,一般预言未来一个重大角色的时候都是用大概的描写而没有用明确的名字指向的。比如福音书里指向圣子耶稣基督的“园主和仆人”的比喻故事,旧约先知预言基督的时候最多也只是精神性地说到他应当叫做“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显然,《巴拿巴福音》直接提到一个“穆罕默德”名字属于异常。
3、《巴拿巴福音》里最大的问题是否认耶稣的死而复活。若耶稣连肉体都没有牺牲,他与一般先知何异?一切的先知教导都因为缺乏关乎生命的见证而归于悬空、难以入心,人类的真理标准问题就至今还是不得解决,一定意义上人类就还是没有希望和根据的可怜的人类。如果有足够的个人魅力和教化能力,谁都可以声称自己是上帝神圣的先知。
4、《巴拿巴福音》以及古兰经里的撒旦拒绝尊敬亚当的故事、亚伯拉罕拒绝偶像故事等,有抄袭早就存在的典外文献《亚当和夏娃的忏悔》、《亚伯拉罕启示录》等书的嫌疑。
5、本书卷的内容亦有一些与历史事实不符的疑点。当然这需要很多历史知识才能够辨别出来。比如禧年每百年一次,这是没有任何其他经文根据的,很可能和中世纪把教会禧年改为每一百年一次有关。
- 作者: tiantongxin 2011年06月13日, 星期一 08:5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基督信仰的现代理由及其对于更新中国文化的意义
基督信仰的现代理由及其对于更新中国文化的意义
(2010年10月23日给江宁大学城文学青年的讲座)
田童心
一
经过总结可知,个人来到上帝面前,通常不外乎以下几条路子:
1、自幼出身于基督教家庭。
2、超自然:例如受惠于神迹而皈信上帝。
3、基督徒的美好榜样的吸引,地方教会的发光的温暖吸引。
4、学理路径的思索寻求。
5、盲从权威:很多大科学家都是很虔诚的信徒,比如牛顿。
前三者需要第四条路径的补充。若无补充,就是不够稳固的。家庭出身带来的信仰可以改变;神迹可遇不可求并且难以依据人的意愿随时复制,根据圣经可知神迹异能也不一定都来自神圣者;个人的美好一面往往也同时伴随着人性的弱点;各地教会的经营状况不一,有的地方的教会还很黑暗。所以不能够把信仰的理由基础完全建立在这些上面。如果你是从上述三个途径来到上帝面前的,很好,但是希望尽快在学理路径上弥补一下理性思考的功课。学术权威不一定代表他掌握真理,盲从权威不可取,自不待言。现在还有一些人盲从时髦赶潮流地信仰基督教,更不必说了。这里我们就主要谈一下学理路径的话题。企图回避或放弃用理性论证信仰的努力的神学工作者也就意味着拒绝同非教徒和哲学家进行对话,很容易从唯启示论走向蒙昧迷信。
今天这个具有高度文明和高度科技的时代,何以还需要上帝信仰呢?基督徒今日关于基督信仰能够说出什么理由来呢?
客观理由
这方面的理由目前主要有两个呈现出来:
A、进化论是有争议的科学假说。
1、进化论在国际上还存在着许多争议,并非被学术界普遍接纳为绝对真理,这个事实给神创论提供了明显的空间。
2、即使接纳进化论的基督徒也往往调和圣经神创论与进化论,而接纳所谓的神导进化论
3、如果简单地唯物地接纳进化论为完全的真理,则必定会推导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最主要的是:人如果由动物而来,那么,为什么不能够在人类社会奉行动物界法则?这个问题对于一个受制于社会力量的普通人是不可能提出的,但是对于一个掌握了超出一般社会大众的巨大力量的人而言却是严重存在的并且是必需要解决的。这些巨大力量可能来自于科技或金融或政治等等。
B、圣经预言的应验。
圣经中有许多预言,应验了的例子最著名的是旧约多处对耶稣降世救人的预言,巴比伦国覆灭的预言(《以赛亚书》11章和13章以及《耶利米书》50章和51章)和以色列三次被掳的预言(埃及、巴比伦、罗马)的预言。圣经不是出自一个人的作品,而是跨越千百年,作者数十位,这样的一部书如何能够保持自身思想线索的前后一致以及与未来历史事实的一致呢?我们除了相信背后有一位超越人类、超越时空者的引导,此外无法解释。
上述二者都是不以人的意志好恶而存在着的,不是信仰者和非信仰者可以随意改变随意忽略的,所以可以视为客观理由。
主观理由
所谓主观理由,不是随心所欲,更不是“信仰不需要理由”,乃是指信仰者抱着一定的目的性来通过一定的理由试图证明上帝的存在以及自己信仰的合理性。这里之所以说是“主观”,主要指持有理由者的目的性而言。因为这些理由是信仰者所接受的而也是非信仰者几乎都可以反驳的。故称“主观理由”。主观理由主要指对于上帝存在的几大论证。
A、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
安瑟伦首先断定人心中有至高无上者的观念,继而宣布至高无上者不可能只作为观念存在于人心中,它必然也在现实中存在,“一位无与伦比的伟大的存在者”在逻辑上肯定是“不可能不存在的”,否则就与其自身概念“一位无与伦比的伟大的存在者”相矛盾。上帝是这样的至高无上者,最后推论出上帝必然存在于现实中的结论。不需要借助有限的经验事实,而只需要借助先验的逻辑概念就可以推演出上帝的存在,此类论证也叫先天证明。批评者认为观念与存在是两个不同的序列,不能做出从观念到存在的跳跃;而安瑟伦则认为,能够解释一切的最高原则是不同寻常的,必定达到了观念与存在的同一性。哲学史上围绕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展开的争论延续不绝,笛卡尔、莱布尼茨、黑格尔赞同并修改了这一证明,托马斯、洛克、康德否定了这一证明的有效性,力主应当限制人的有限的理性对于上帝的直接论证。当黑格尔对这一证明以及康德的批判进行再批判时,才精辟揭示出它所包含的思维与存在能否同一的深刻话题。
B、阿奎那的宇宙论论证
中世纪的托马斯·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提出了关于上帝存在的五种证明:1. 第一推动者。凡事物运动,总是要受其他事物的推动,这样一直推论下去,最后追到有一个不受其他事物推动的第一推动者。此第一推动者就是上帝。2.第一因。现象世界因果关系中最初的动力因,此最初的动力因就是上帝。3.完全独立自在并且决定他者存在的存在者。必定有某一存在,它自身就具有自己的必然性,而不是有赖于其他事物得到必然性,不但如此,它还使其他事物得到它们的必然性。这就是上帝。4. 万物层级的最高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在不同程度上是好的、真实的、高贵的,其标准就在于它们与最好、最真实、最高贵的东西接近的程度。作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和具有完美性的最高原因就可以称为上帝。5.世界秩序的最有智慧的保障者。从世界的秩序(或目的因)来论证上帝的存在。有一个有智慧的存在者,一切自然的事物都靠它指向着它们的目的。这个存在者,我们称为上帝。
阿奎那的关于上帝存在的前四大证明属于宇宙论论证,也是从经验事实出发的后天证明。但是上述前四大论证从本质上看仍遵循着安瑟伦的上帝存在之本体论论证的思想路线——上帝是最好、最真实、最有力量、最高贵的存在者故而上帝存在。托马斯关于上帝存在的前四大证明又都是从受造物结果推溯至宇宙造物主原因,都运用了因果律进行推论。
把世界当作一条因果链,由此可以从较低级的可感事物出发,向上追溯,则它们必有一最初原因或终极原则,即是上帝。但是,若世界的因果联系是一个网络,不是线性的;或者是无限的,宇宙论论证恐怕就不能够服人了。原因的背后有原因,第一因如何可以例外的?
C、设计论论证(目的论论证)
阿奎那的第五项论证被称为目的论论证或设计论论证(我们看见了设计物就推论一定有一位设计师。后来又有被后人称为设计论经典论证的机械工业时代英国人威廉·佩里的“钟表与钟表匠”的例子)。批评者认为:宇宙间可能有不具人格的智慧的兽性的动物,仅仅目的论不能证明造物主上帝的存在,仅仅权力与智慧不能构成上帝;倘无公义,可能是魔鬼。在怀疑论的休谟看来,人类不可能获得有关上帝的经验。其次,钟表和宇宙之间的类比链条很脆弱,类比论证从本性上说就不是必然性的推理,也不可能有什么必然性的结论。
此外,常常被称为人类学论证(Anthropological Argument)的一类做法实质上也可以归入广义的设计论论证。人类学论证是从人类的所具有的美好的智、情、意和道德良心等来推论有一位创造者——本身就有位格和道德的神。受造物体现了创造者,明显有设计论论证的影子。沿着设计论论证方向发挥的人类学论证可以衍生出普通的道德论论证以及知识论论证等等。
普通道德论论证的典型形式准确地说应当叫良心论论证,从道德律或良心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出发证明存在神圣的道德立法者,即上帝。或者根据人类所追求的道德理想的完善性崇高性,来证明作为道德主宰的崇高上帝的存在。还有一种所谓的本能论论证也可以部分地归入普通道德论论证形式:信仰上帝是人类一种本能的需求。古今各种宗教的普遍存在就说明敬神之心的普遍存在。由于人类的本能需求的对象,比如食物、异性,都真实地存在。所以类比地推断,人类这种本能的对象上帝也应该真实存在。本能论论证的外壳类似于良心论论证,人有普遍的良心就推论有良心的设立者,人有普遍的敬神心就推论有神本身。但是本能论论证内核却是别有风格的类比论证。
人类学论证里的“知识论论证”的代表是奥古斯丁著名的“光照论”。人的理性所拥有的真理来自哪里呢?不可能来自理性之下,也不可能来自理性之中,只能来自理性之上,上帝就是真理自身或上帝是真理的来源。人获得真理是上帝的“光照”。
人类学论证的反对者或非信徒会提问:人类理性之上的真理未必是人格性的存在。人的良心是否也可能是社会塑造而成的,如果有人掌握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巨大力量,他还会在乎良心吗?所谓道德的客观性、良心的普遍性、敬神之心的普遍性是难以客观论证的。设计论论证所具有的共同弱点在人类学论证这里也同样具有,人是有限的,不能证明无限的上帝,类比论证不是具有必然性的推理。
D、康德的道德论论证
康德认为人的理性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企图超越人的认识能力去直接证明无限上帝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故而他反对本体论论证以及宇宙论论证和目的论论证。但是康德把上帝作为实践理性之公设,而形成了一种非常严格意义上的 “道德论论证”。康德的道德论论证主要见于《实践理性批判》。在康德看来,所谓的“至善”就是“实践理性的真正客体”。至善包含“德行”和“幸福”两个因素,通过一丝不苟遵循道德法则而成就的幸福与德行之间必然的和足以达到至善的连接,在这个世界上是无法指望的,善有善报是在现实世界不能够完全实现的。为了扬弃这个二律背反,康德提出了纯粹实践理性的三个公设,即“意志自由”、“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来确立“至善”的概念。但是这样,康德只是把上帝存在的问题证明到了“需要有”和“应当有”的地步,“是否真有”还是个问题。康德也本来无意于用理性直接证明无限上帝的存在。所以我们应当把康德的道德论论证与人类学论证意义上的普通道德论论证(准确地说应当叫良心论论证)区别开来。
E、帕斯卡的意志论论证
最著名的意志论论证是帕斯卡的“打赌论”。他反对人类可能通过理性认识上帝,上帝的存在无法获得彻底的证明,因此信还是不信,就像一场赌博。如果上帝不存在而信,你就获利不多损失也不多;如果上帝存在而不信,却要面临极大的损失。权衡利弊还是押赌注在“信上帝”划算。十九世纪末著名的实用主义者威廉•詹姆斯也有类似赌博的“冒险论”主张。
批判者认为,意志论论证里呈现的实用主义式的功利心,是以信仰为利益投机而非以信仰为追求真理,难言高尚。但是在逻辑上却不存在大的问题。
F、生存论论证(从个体人的生存基础看,基督应当被信仰)
前述对于上帝存在的几大论证的共同问题是,即使像康德的论证那样从应然角度肯定了“意志自由”、“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也无法一定会与基督信仰挂钩。最多是为人类的宗教信仰权利作辩护而已。基督信仰的独特理由没有被前述几大论证充分论证出来。这对于基督徒而言是不能够令人满意的。这里,专门讲论一个新的论证路径:生存论论证。这个思路最早在2007年儒耶对话文章《论儒家的基督徒》里表达过,这里愿意与大家细细地展开分享这个思路。
西方哲学从尼采哲学、现象学、分析哲学和逻辑实证主义到萨特哲学(存在先于本质,人是自我设计自我实现的;上帝若存在,人就不存在。萨特的剧本《魔鬼与上帝》里绝对自由的主人公既有慈悲心又无恶不作,实际上恰恰反证出了上帝信仰的必要),一步步走到了只管活着不问本质,只管活着不问道德、理想、信仰的颓废地步:活着先于一切。现在,我们需要从此逻辑结论继续推论,期望能够得到一个回归信仰的逻辑循环。
现代分析哲学和逻辑实证主义认为传统哲学包括神学都是脱离实证的学说,共同的弱点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随意化,主观化,所以,维也纳学派认为应当拒斥传统的形而上学包括神学。哲学家艾耶尔认为:上帝存在是一个既不能够证实也不能够证伪的形而上的说法,一切关于上帝性质的说法都是没有意义的,无神论的断定没有上帝存在同样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今天要关注的是,维也纳学派之后,形而上学还有令世人正视的魅力吗?
人类所具有的理性能力无非是属于知识树的工具理性和属于生命树的价值理性两种以及二者的结合。人类所有的文明成就无非就是科学和信仰两大类以及二者的结合。人类对于自然、社会和心理的探究都是属于科学范畴。哲学和神学属于信仰范畴,哲学的实质是不一定有仰望对象的信念体系,而神学更直接是信仰体系的言说。信仰是形而上学的最实质精神,也是维也纳学派拒斥形而上学的原因。而信仰究竟有没有客观性呢?
维特根斯坦说,主体、形而上、神秘事物都是属于不可言说不可分析之类。维特根斯坦的说法里,主体不可分析这一思想是可取的。但是遗憾的是,维特根斯坦所谓不可分析的是超验的主体而并不是指现实世界的人的肉体生命主体(耶稣复活后亲自展示其生命决不是无骨无肉的“魂”)。即使如此,维氏的思想还是可以启发我们的。维氏是“世外高人”,但是我们“凡人”可不愿意脱离此岸世界的活的生命主体来思考。
在现象世界里,任何神秘事物终有一日会变得不神秘,个人生命主体以外的任何科学研究对象终有一日会被人类工具理性捕捉到并且可以做到分析掌控之。任何形而上学的问题倘若不回到生命问题上来就没有值得人类关心的必要,就此角度而言,形而上学问题应当从个体人在现实世界里的生命主体问题角度来思考才可能具有意义。一切思考若忽略了个体生命主体,出发点在哪里呢?
笛卡尔在经历了痛苦的广泛怀疑之后,他说:“这个在想这件事的‘我’必然应当是某种东西,并且觉察到‘我思想,所以我存在’……我可以毫无疑虑地接受这条真理,把它当作我哲学研究的第一条原理。”在这里,他觉察到了怀疑本身不可怀疑。
我思凭什么就表明我在呢?我在怀疑的时候我的思维里是什么在运动呢?不是因为先有对于和世界存在相挂钩的知识体系如概念、判断、推理等等的相信,才使得思维者断定我思故我在的吗?所以,比“我思故我在”更先在更深刻的是“我信故我在”。但是我们还不能够满足于此,这里潜伏着比我怀疑什么和我相信什么更原始的思维前提,是什么在推动这个相信和怀疑的过程呢?必定有个等待证明出来的欲求存在的可以思维的生命主体“我”:“我要活着”!我们很容易从反面来支持这个判断:对于任何一个正在怀疑一切的人而言,如果外力试图伤害其生命的时候,他会毫不迟疑地起来捍卫自己的生存。对人而言,原始生命意志是无需证明的必须肯定的先验存在。推动“相信”和“怀疑”这些过程的是生命意志。生命意志通过科学和信仰来证明自己。所谓的我思故我在,是生命意志通过相信、怀疑、思考、批判、探索、改造世界,也就是通过科学,获得了在空间上的存在展示和证明。而生命意志要获得在时间上的证明,则必须借助于信仰。
现代存在主义哲学只管活着不问信仰,而我们要证明的是:活着必需信仰,信仰是生命应有内涵之一。若没有信仰,生命意志就无法证明自己;若没有信仰,生命之树就难免枯萎;若没有信仰,生命之苍穹就无法张开。
悬置一切后天发展出的观念,个人只剩下一个最原始生命意志就是:我要活着。这就是不可分析于是只能成为信仰内涵的“主体”的生命意志,在作为肉体生命的我们能够思考任何问题之前就早已存在了,任何生命主体的先验自我肯定是任何生命主体的无需证明的信仰大前提,甚至此项前提在人类信仰体系里优先于对于上帝的信仰。若无此项,对于上帝的信仰也可能会被置于有无之地。一个主体生命意志若对生命的延续以至于永生根本不感兴趣,上帝信仰就不可能进入这个主体生命思想之内。
于是从“活着”到“信仰基督”的逻辑推理过程就可以如下展开:
个人首先无条件无需论证无需分析地会肯定“我要活着”——生命本能地要求永恒——若无永生则百年寿终正寝和婴孩夭折没有区别,人生价值都终归于零,在永恒面前即使百岁长寿也是微不足道的。不值得定律的应用:若无永生则人生不值得活或不值得认真地活;若要深刻有力地活着则必得肯定永生——但是事实上今生没有不死的人——今生不能够见到永生也要一个希望的凭据或者叫作此岸和彼岸的永生纽带展示(信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必得有死而复活事件——而且这个给人希望的死而复活事件主体不能是普通人而必须是掌管永生的可以让人脱离罪与死的神圣超越者(上帝的公义话语决不徒然返回(《以赛亚书》55章11节)。若非神圣者亲自打开复活之门,则死而复活事件就如历史上传说过的个别意外“复活”事件一样不值得相信为普世的盼望。若非神圣者亲自经历死亡来赎罪涂抹人的过犯,则上帝面前无人能活;因为个人献祭赎罪仅仅能够在有限时空内并且是很有限地对付自己之罪,并没有完全付出“罪的工价就是死”。仅有复活而没有赦罪也是令人无法看到希望的)——而且死而复活事件主体的神圣性不能是他人因为敬拜他而外加的而必须是自证的——这一事件主体的神圣性自证不能够是偶然意外事件而必须是事前主动宣告给多人并且事后得到多人验证的有意宣示事件——核之人类历史记载,只有耶稣生平里的死而复活事件满足此种种要求——故一个深刻活着的人必然信仰耶稣——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回归信仰的逻辑循环——从不管信仰先活着回归到活着就要信仰耶稣。
这里的一系列逻辑环节为什么就能够说明“生命意志要获得在时间上的证明,则必须借助于信仰”呢?这里关键的环节就涉及到经济管理学领域的那个著名的“不值得定律”的应用。这个定律认为,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那么,到底什么事值得做呢?那就是:符合我们的价值观,并能让我们看到希望的事情。这个定律反映出人们的一种心理,一个人如果从事的是一份自认为不值得的事情,往往会持敷衍了事的态度,不仅成功率小,即使成功,也不会觉得有多大的成就感。这个定律延伸在人生领域最大的震撼可能就是应验了古希腊哲人的话语:“未经思考的人生不值得活”。准确地说应当是“经过思考后寻找不到永恒希望的人生不值得活”。在无限时间长河中,有限的今生无论如何长寿也总是微不足道的。一切今生价值只有和永恒挂钩才可能避免终归于零,一个人必须看得见永恒的希望和出路,今生才是值得活的,才有可能有力量“背起他的十字架来”在现世磨难中面向未来创造价值。倘若人类生命没有永恒的可能性,快乐面对无边的虚空是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而痛苦和挫折倒是实实在在的,多寿差不多就等于多辱了,一百岁的人生和二十岁的人生有何区别?这样,没有永生盼望的人生选择只有三种:随波逐流本能地麻木地动物般地活着(对苦难和虚无麻木,挺住意味着一切),自杀(逃避苦难无意义的人生),发疯(疯狂地作恶和纵欲,随心所欲的极端利己主义,试图放大快乐以拒绝苦难和虚空而实际上只是巨大黑幕面前的可怜挣扎而已)。新约经文里曾经用明白的话描述了一个没有希望的人生观:“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哥林多前书》 15章32节)这样的人生是脆弱的、麻木的、疯狂的,在逻辑上看,这样的生命随时都会被自己或被外力轻易终结掉,这样的生命无法获得时间上的可靠延续性。所以,倘若没有永恒信仰,生命意志就无法获得时间上的证明:没有永恒就没有今生。在信仰匮乏的时空里,越深沉的人越容易轻生。二十世纪众多文化人的自杀足以成为支持这个结论的注脚。刘小枫在《拯救与逍遥》一书里曾经列举了一串二十世纪自杀名人,并且说“诗人自杀是二十世纪最令人震惊的内在事件,他不像一般人的自杀,却是死于信念的绝望,死于自己的回忆已经无用,也就是说人类精神故土已经干裂,信念因精神故土上空气稀薄而窒息。”
G、宗教关系论论证(从人类整体的和平基础看,基督应当被信仰)
此论证简言之,就是认为人类若要避免因为文化冲突而致的整体自我毁灭,就必须有一个能够超越于不同文化传统的自证神圣性的联结点以引导人类的文明对话文化融合的方向,而能够担当此联结点的只有基督信仰里的死而复活事件。人类深刻的和平需要耶稣。
在人类已经进入了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社会,不只是传统的基督教神学发展到了基督教的诸宗教神学,人类各大宗教传统都进入了决不可能回避诸宗教对话的生存状态。较早地提出宗教间关系三个模式理论(排他论、兼容论、多元论)的作者之一加文·德科斯塔(Gavin D'Costa)后来反戈一击发表题为《宗教多元论的不可能性》一文,完全推翻自己所提出的关于宗教间关系三个模式的理论。他认为宗教间关系的三个类型实质上所剩下的就只有排他论一途。我们经过深思就会发现,不解决人类宗教对话进程中的真理标准问题,就无法解决普世人类在信仰层面的联结问题,人类的和平和谐就缺乏深刻的信仰依据。人类宗教的文化冲突倘若不加以节制就必将导致人类的暴力冲突,甚至极端的大毁灭在逻辑上也并非不存在可能性。多元论和排他论都缺乏把不同文化传统沟通起来的联结点,多元论的联结点仅仅是假设的超越的实在(the REAL),无法拿来讨论。(具体展开请参考笔者耶儒对话、耶佛对话相关论述。)既然多元论无法现实地拿来讨论,其归宿不是排他论就是兼容论,而排他论路线显然有害无益,那么,剩下的值得我们认真审视的就只有兼容论模式了。在基督教以外的人类各大宗教都有自以为超越其它宗教的能够联结其他宗教传统的兼容论的联结点,但是普遍有一个共同弱点,就是它们都是立足于各自自我声称的优越,来自“言”的优越。除了声称之外,这些联结点的例子都不能够自证其超越死亡的神圣性,故以此立论的兼容论都不够有说服力。倘若不找到一个有说服力的联结点,则兼容论就还会滑落到排他论。人类和平的深刻基础需要一个能够自证神圣性的用来朝着真理方向统帅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
寻遍人类各大宗教传统资源,我们发现,只有耶稣道成肉身的生平里那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能够以“行”提供胜过死亡的神圣超越性的自证。
这个出现于历史里绝非偶然的而是事前事后具有确定宣示、饱满内涵、多次指向的“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首先自证了神圣者的超越死亡之神圣性。其次,由于“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的出现,耶稣的以“敬天爱人”为核心的一系列教导因而就具有了令人值得用生命去倾听的价值,因为这事件见证出爱和生命的确定无疑的纽带关系。耶稣说:“我实实实在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章51节)第三,耶稣亲自说他“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章37节)因而这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也是指向了人类一切文化传统里的真理性成分。因而各大文化传统里那些可以和耶稣教导相印证的内容也就具有了令人值得用生命去倾听的价值。这就不是用基督信仰来废弃其它文化而是以超脱于基督教教义和教政的耶稣信仰来坚固成全人类文化里的一切真理成分。
这样,我们如果把人类普世团结的在信仰层面的联结点放置在自称为与上帝同在之圣子耶稣有神圣意志的有计划的而非偶然发生的“死而复活”事件上,就可以肯定、辨明、指引人类各大文化传统里的真理成分,以这样一个耶稣信仰统领人类各大文化传统,就可以深刻促成各大宗教之间的和谐。换言之,人类各大宗教传统的和谐关系以及人类和平的深刻基础,需要基督信仰。从这个角度论证的实质含义是“从人类整体的和平基础看,基督应当被信仰”。
而如何可能实现这样一种“以耶稣信仰统领人类各大文化传统”,全人类在基督信仰里能够“和而不同”的局面呢?这就需要指望现代社会正在出现的一个宗教文化发展趋势:信仰非体制化。从最近几十年的美国宗教调查结果看,信仰有神论的人口比例未见多大变化,但是,现代社会里认为自己信仰有神论却不属于任何体制化组织的人口比例正在显著增加。这个信仰非体制化的现象早已存在于从1912年开始丧失体制的儒家那里了(所以现在若重建体制儒教就是一种文化反动),在伊斯兰教和佛教那里迟早也会呈现出来。现代社会信仰非体制化的趋势值得一切宗教研究者高度重视,因为逻辑上它有可能使独具神圣性自证内涵的基督信仰超越传统的基督教体制教会而自由传播于各个文化传统的人群里,可能形成众多非体制的自由信仰人群,如儒家基督徒、道家基督徒、墨家基督徒、佛家基督徒、伊斯兰基督徒,等等。目前由于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负面流毒尚未为世人普遍警惕,故最需要展开也由于儒家丧失体制而最容易展开并且已经展开的路径就是“儒家基督徒”这个信仰和文化路径。这个信仰非体制化趋势加上前述生存论论证,说明了全人类对于基督信仰的需要,不仅具有深刻的逻辑性也可能具有历史普遍性。基督信仰将可能不再仅仅是基督教徒的信仰,神学将可能不再仅仅是传统基督教会的专利。基督徒的概念远大于基督教徒的概念,作为常识可能日益为人所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见,所有关于上帝存在的理性证明里,朝向“有”的论证是不能够确凿成立的,而逻辑上能够成立的是“应当有”或“需要有”的证明。这些可以成立的应然论证包括:帕斯卡的意志论论证(为利益最大化而应当打赌相信上帝存在),康德的道德论论证(人追求至善就需要上帝信仰),生存论论证(人活着就需要基督信仰),宗教关系论论证(各大宗教传统要和平互益或简言之人类整体要和谐生存下去就必需要基督信仰)。只要科学不能够把上帝信仰和基督信仰完全确凿地证伪(逻辑上有限证伪无限是不可能的),这些“应当有”式的论证就一直会对人类有吸引力。对于这些可以成立的应然论证,非信仰者可以反驳的角度有两个:1、你并没有实然证明有上帝。2、我无欲(我不关心什么利益、道德、人生价值、人类和平等等)。
本质上,上帝和基督是靠信心来信仰的对象,不是可以分析的对象,可以完全透彻分析解剖的对象一定不是我们愿意敬畏和信仰的对象。“应该有”或“需要有”的证明仅仅是把一个有理性的人带到了信仰的门口,而是否跨过门槛进入信仰则是个人的生命抉择。我们绝不能像马丁路德那样鄙视理性:“理性是信仰之死敌,永远不会对属灵的事有助益”。[1]理性的确不能够代替信仰,但是理性对于信仰而言决非可有可无。理性的必要性在此显明:理性不一定会让你跨入基督信仰的门槛,但是理性却可以保证你不会走到别有用心的邪教那里去。
基督徒相信圣灵时刻都在叩我们的心门,而是否接纳耶稣则取决于我们每个人是否开门,而是否开门则取决于我们是否懂得真正地爱自己的生命[2]:
是浑浑噩噩动物般地度日,还是充满力量和希望地活着?
只有在关涉生命的信仰把捉层面而非纯粹理性层面上才可以理解《罗马书》第1章第19至20节的“知道”一词: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二
生存论论证和宗教关系论论证可以说是基督信仰的现代理由,也是现代众多类似的神学思考的一个整理。这两个论证简言之就是,个人深刻的生存必需要耶稣;人类深刻的和平必需要耶稣。
从生存论论证和宗教关系论论证的角度看,见证了真理与生命间的纽带的死而复活的基督信仰对于更新中国文化可能起到的作用,首先,最明显的是,为中国文化提供永恒价值观念和用生命追求真理的勇气,也就是注入创造的动力和勇气。有了这些,在中国文化系统内部,人生有方向,社会有真事,正气有支撑,道德有基础,就可能从生命深处产生更加强大的动力,创造出更加有质量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就可能有更加自觉的社会良性变革和长治久安筹划,而不是急功近利,也不是为眼前经济利益而被迫追求质量,整个社会更不会盛行没有是非原则和方向的临时性的“摸着石头过河”策略。(《路加福音》16章30节:“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要悔改。”)。
性善论者多持有人性有善端说,并没有哪一位性善论者认为人类没有犯罪的可能性,在任何事情上得罪他人伤害他人同时也就是得罪公义的上天也是得罪全人类之共同创造主,这是每一个良心未泯之人真诚内省后的必然发现,中国文化人并不能够因为多相信性善论而可以例外。但是正是因为国人多相信性善论,借助于基督信仰而发自内在生命的创造力爆发才是值得期待的。现在中华民族首先需要的是,注入创造的动力和勇气,使国人普遍愿意创造和敢于创造。(我们创造难道仅仅为就业和吃饭吗?必须超越这个,才可能有更强大的动力和勇气。)
其次,宗教关系论论证的角度也会帮助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抱着一种批判性的继承态度,而非全盘否定的民族文化虚无主义态度。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约翰福音》6章27节)而天父上帝是创造万有的并且给人类留下普通启示的上帝,他不仅仅在天上为耶稣基督提供印证。万有都可以为耶稣教训的真理属性提供印证。耶稣信息的传布也需要更多的印证的帮助(《马可福音》9章40节:凡不反对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对比耶稣的讲论,我们发现华夏民族历来文化资源里有很多内涵可以与之呼应。换言之,中国传统文化里含有大量真理成分而不是如某些所谓新正统派基督徒所言,“中国文化是人的文化不是神的文化,应当全盘否定”云云。中国传统文化里的大量真理成分,其价值和先知教训差不多,特别是儒典《尚书》,有大量美好的教导都是以神圣者的名义表达的并且又是可以与圣经印证的。一个中国人若不以“敬天爱人”的祖先教导为然,怎么可能接受“爱神爱人”的基督教导呢?(《路加福音》16章31节:“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有创造有继承,中国文化就可能出现照亮自己并足以辐射世界的新国学。中华民族才可能对人类做出更大贡献,肩负起挽救世界危机的“人类历史的约瑟”之伟大使命。
- 作者: tiantongxin 2010年10月23日, 星期六 20:1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论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载于《儒教新论》的修订文本)
论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①]
田童心(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
内容提要:
儒家神学在董仲舒之后的二次重建,是建立在这样的学术理念之上的:首先,传统儒学的内圣外王都存在着重大问题。传统儒学的内圣外王所存在的漏洞问题,简言之,就是三项:内圣模糊内敛,内圣开不出外王,外王没有现世路径于是外王的追求绝大多数时候仅仅停留在理想中。其次,现代心灵信仰日益不再接受体制约束,耶稣不只是属于体制化的基督教会的耶稣,也是属于儒家的耶稣,耶稣也是儒学中真理成分的见证者和成全者,并非只有加入体制化的基督教会才可以仰望耶稣,儒学应当从西方神学对耶稣生平的垄断言说那里夺回自己天赋的一份平等话语权。第三,今日所谓的“儒家神学”,不是指贯穿中国古典历史的中国儒家的全部信仰观念,更不是董仲舒天人感应论影响下的汉代谶纬神学,而主要是指在“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烛照下,对先秦儒家经典尤其是《尚书》内的上帝信仰观念的洗涤、提纯和升华,以及以此为依据而展开的儒学内圣外王观念的充实和更新,作为一门学问它起码包含着觉悟神学和政治神学,这种“接纳耶稣的儒家神学”也是“儒家色彩的基督神学”,整体而言它既可以被视为神学学问但也更应当意味着儒学的新转向。 |
关键词:内圣外王 儒家的基督徒,基督教中国化,儒家神学
在现代意义上谈论“儒家神学”,毫无疑义地需要谈论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和儒学为何需要基督信仰两个话题。[②]面向儒学界朋友,笔者本文主要谈论后者。
在学理上,不仅是两千年来的传统基督教神学一直压抑着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即使是两千年来的传统儒学,也一样不能够无皱褶地开出通向人格现代化的坦途。两千年间中国真有内圣外王吗?进过认真的考察可见,汉代迄今的所有儒学包括现代新儒学在内,在接续先秦儒学方向上都存在严重问题,并非是众多学者所谓的外王弱内圣强的状况,其实就是大家最为放心的最高明的“内圣”体系在我看来也大成问题,更不必说“外王”体系的异化了。既然我们观察到这个文化事实:外王德治理想完全依赖法天尚德之内圣信仰的儒家不等内圣信仰中的君权民权二元神圣观念在历史中明晰为制度就丢掉了维系内圣追求的关键内核——人格上帝信仰,从而留下了两千年来的巨大的外王漏洞,那么显而易见,我们补上儒家外王体系的漏洞的着手处无疑应当是在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现代儒生)心中恢复先秦原儒的内圣体系里的关键内核——爱民、尚德、无逸有为的人格上帝信仰。但是我们是否需要像当今时代某些儒士们所主张的那样在体制上恢复中国儒教呢?而且我们凭什么能够让现代儒生们相信《尚书》里的上帝真是值得追求值得仰望的不是压抑人类的而是鼓舞人类生命张扬的上帝呢?凭什么能够保证现代儒生们在接触了《尚书》里的上帝观念之后不会再像汉代儒生们那样扭曲和抛弃呢?
根据《尚书》记载,在东方的中国,儒家从远古时期开始基本上就是政教合一的存在。儒教教士集团就是国家政治权力集团组成部分,这种体制化的儒教形式在1911年最终同皇帝一起走下神坛。这体制化的儒教形式的大致消亡,决定了现代新儒家的真正出路必然在于文化空间而非政治空间,即使作用于政治,也肯定是通过文化理念的干预而非重新走政教合一之路。学术界还应当高度注意到这个文化事实:在传统儒教的体制化权威淡去的同时,基督教的体制化的权威也在日益淡去。而耶稣的人格形象却几乎不受这种历史趋势的影响,反而日益广为世人所认识。儒学借鉴基督教文化的时候,这一点决不可忽视,尤其要高度关注不与体制化教会紧密捆绑在一起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那么,基督教的淡化体制权威的人文主义出路和儒教的文化出路有无可能在中国汇合为一条适宜大部分知识分子行走的心灵坦途呢?
儒家如今正因为脱离了国家政治权力故在学术层面反而是空前自由的了,可以随意选择新的食粮。如果儒学指望在文化之路上复兴,成为中国人现世精神生活中愿意倾听的一个动人声音,那么它首先需要反省一下自己究竟何以病弱到如今地步:
1、传统儒家“内圣”体系相当模糊和软弱,因而十分容易被异化。
传统儒学显而易见的首要缺憾是,在人性“良心”内在证据之外缺少一个证明儒学宣讲之真理性的外在有力见证,缺少一个能够诉诸神圣本体的足以栓系人类生命价值理念的坚固的价值桩,即缺少追求之实践之的足以统摄人类生命抓住人类心灵的强大精神动力,缺少永恒言说。即使有三不朽之说也需要有人来证明立德立功究竟和永生有关。
今天人类日日围绕却常常视而不见的最基本的价值轴心毫无疑问乃是生命。一个连永恒生命都不懂得渴望的人无异于懵懂的动物般的生存,对于一个不追求满有盼望地活着的人,道德和信仰都是多余的。如果没有把“尊重生命”上升为神圣层面的信仰,良知就容易泯灭,仁义道德在这情形下极其容易被抛弃。人类良心如果能够正常展现出来而非被扼杀埋葬,必需信仰的保护,而且这个信仰还必须直接指向生命才能够统摄我们的生命,才能够实际地对于良心起到扶持作用。
那么,信仰直接指向的生命究竟是现世生命还是彼岸世界的生命?生命的意义在今生今世还是来生来世?按照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在现世充分展开充分发光的生命才可以具有永恒价值,获得永生资格。故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是兼顾今生和永生的信仰,不是否定今生价值今生幸福的出世主义也不是仅仅追求现世今生个人幸福而不顾他人死活的及时行乐、末路狂欢的享乐主义。因为《圣经》宣告:上帝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传道书》3章11节)也就是说,人类的神性生命天然地追求永恒,人生本能地追求永生,“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哥林多前书》15章32节)事实上,我们的人生经验也告诉我们,只有一个把今生和永生统一起来的生命信仰才可以让我们安心地生活,才可以让我们既不至于成为疯长而不结实的麦苗又不至于成为永远不播下土里最终朽烂掉的种子。
当我们追问“儒家传统资源果真能够满足‘对于今生的肯定又同时赋予我们彼岸生命的盼望’这一要求,能够胜任扶持良心完成内圣的角色吗”的时候,显然呈现出一种文化资源的匮乏和软弱。我们实际上首先要问,儒家的“天”是什么形象什么内涵?又如何确认这个内涵?明代儒家基督徒杨廷筠早就发问了:“古来经典,只教人钦天奉天知天达天,未尝明言:何者为天?”(杨廷筠《代疑续编》)明末大儒李二曲难能可贵地归结儒学的宗旨在于“悔过自新”四个字,但是在其弘论的余音处是否也存在着“何谓过”、“何必悔”的追问呢?《中庸》所追求之“内省不疚”的“慎独”,若无关乎生命的神圣确证和标准,又如何保证这种内省是真诚的不是虚伪的?因为孔子心中的“天”不说话(“天何言哉”),需要人们自己去发现和体认“天道性理”并“达天知命”,故这“天道性理”就是模糊的,是一般民众不容易觉悟得到的,当具备了足够强的拳头之后人人都可以操起“替天行道”的大旗暴力作乱,当力量不足时更多的人愿意俯首为奴;对于君王而言,当先秦人格上帝信仰沦丧后,“天道性理”也是模糊的,对于“天”的神圣感和敬畏心必然沦入虚伪和麻木之深渊,那一点制衡君权胡作非为的精神力量也荡然无存,《尚书》里民权君权同时源于神圣的观念必然被压抑被轻忽,这样就可以理解在秦汉之后王权专制统治之下儒学何以一直无法如现代新儒家幻想的那样能自发地“内在超越”而从良心坎陷、良心自我约束中开出近代民主。因为大家都迷失了那个目标,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体系里无人能够给儒家的“天”、“道”提供一份值得敬畏的关乎生命的确证。
儒家历史所缺乏的确证,《圣经》和五部福音书却可以给我们提供。耶稣被相信为上帝的化身,是上帝的“话”(道),绝非仅仅是因为他曾自我宣告“看见了我就看见了天父上帝”,最关键的是人们相信他以肉身生命展示了上帝的赦罪之恩、博大之爱、以公义掌管生命的大能。若无肉体的流血牺牲和死而复活,我们就很难把耶稣同约翰·麦奎利在《中介者》一书中所列举的“人类天空中的九颗明星”(摩西、琐罗亚斯德、老子、佛陀、孔子、苏格拉底、克里希纳、耶稣、穆罕默德)里的其他八颗明星区别开来;若无肉体的流血牺牲和死而复活,我们甚至很难把他与那些现代邪教教主区别开来。耶稣不是单单靠口舌来征服人心。他不仅像一般道德教师那样把敬天爱人的道德常识教训众人,更重要的是他亲自实践他的道德说教,并且亲自表明这些真理大道的确是关乎生命的,是不可战胜的。除了各种宗教体制权威在现代社会里的共同淡化这个原因外,上述的“耶稣对于生命真谛的见证实践”就是今天儒学与耶稣的相遇不同于历史上儒学与佛教道教相遇之最深刻的秘密所在。
“真理见证论”视野下的耶稣生平,就是在人性“良心”内在证据之外证明儒学“天道性理”之真理性的一个外在有力见证——天道原来是如此的恩典浩大、仁爱公义;人性肉体生命原来是可以发出如此辉煌耀眼的光芒并且唯因如此才可以在天父世界里成就永恒不朽的价值,上古华夏祖先所信仰的“德配上帝”然后始得以“宾配上帝”的确是关乎永恒生命的真理,“仁义”的确是值得追求的价值。从以上的论述中,显而易见,若要使儒学理念的精粹部分不至于废弃而是得以成全巩固,不能不需要接纳围绕“真理见证论”而确立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作为儒学的心、脑和灵魂,不能不需要接纳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进入儒学的内圣体系。我们可以从明末儒家基督徒的亲身感受来看耶稣对于上帝真理的神圣表白是多么清晰地烛照到了儒生心灵里那个巨大的漏洞。万历四十四年丙辰(1616年)二月明末46岁的儒生王征与西班牙耶稣会教士庞迪我(Didace de Pantoja)在北京会面,他初步听到关于创造主的教理大旨后自我表述的心理是:
予于是日,似喜得一巴鼻(古时口语,意思是标准或根据)焉者。随与庞子时时过从,相与极究天人之旨。窃谓果得一主以周旋,自可束我心神,不致走放,可训至不愧不怍无难也。(王征《畏天爱人极论》)
与教士反复接触,深入了解后,王征更表示:
余于是洗然若有以自新也,洒然若有以自适也,而又愀然若无以自容也。曰:“嗟乎!今而后余始知天命之有在矣,余始知天命之果不爽矣,余始知天命之真可畏矣。”(王征《畏天爱人极论》)
“内圣”方面的第二个缺憾是没有把心灵的力量最终导向外部世界,两千年来的儒学缺少一个本质上外向发光、创造有为的终极信仰实体,《大学》里在“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这段话里原本就没有讲清楚的“得”的对象,终于被佛道乘虚而入地空掉,在严重禅学化的理学那里儒学原本微弱的外向心灵动力还不断地被弱化被取消,不仅走向内敛,而且走向寂静,走向对于生命的泯灭,传统儒学“诚意正心修身”以“明明德”之“内圣”追求在宋明理学那里终于走向彻底的自我异化,根本不能够铺开通向“亲民”的“治国平天下”的外王道路。儒家理学熏染下的皇帝,只是天真地等着他国的主动进贡臣服,而根本无心把国家影响力主动向外部世界张扬开去,人民的生命能量在皇权下集中起来之后却缺少向外释放的合理渠道,在和平时期的出路恐怕只有自虐内耗内斗,而等到蛮夷之邦主动打过来之时,全民族就已经不懂得“主动进攻”为何物,在内耗中早已消磨掉了外向进攻的精神和能力,面对强敌只有被动挨打。没有外向的心,哪来外向的事功?现代中国基督教著名学者赵紫宸先生曾沉痛地感慨道:“中国不幸,不得主动的耶稣为向导,而得主静的释迦为法师”。(《基督教哲学》)
在基督身上,我们看到永生的真理:“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马太福音》16章25节);付出生命的才可以得着永远的生命,吝惜生命的就失掉了生命的价值(《路加福音》17章33节)。生命的真义确实在于发光、创造。这个道理,古今的贤哲们多次地向人们讲说过,耶稣不仅以此教导众人而且还亲自以生命见证了它。耶稣所见证的神圣期许就是儒学能够开出外向张扬生命之新外王的新内圣本体依据。这神圣期许唤醒了儒家典籍《尚书》里的那一句上古格言:“上帝引逸”。(上帝愿人积极创造,不喜欢贪图安逸而无所作为)耶稣所见证的这神圣期许让儒生们看到我们的“天命之性”原来是来自如此刚健有力的源头“天”,它使我们明白“君子”何以需要“自强不息”,它应当成为儒家典籍《大学》里没有讲清楚的“止、定、静、安、虑”之后所能“得”的内容之最真实注脚。熊十力虽然从周易研究中可贵地意识到了本心与天地同一的品质之一是“刚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人的根源性的存在是健动的,而不是静寂的,但是这些道理的讲论依然是诉诸内在良心,依然缺乏一个神圣信仰性质的足以保护良心的外在见证,并且拒绝对此依据问题继续寻根究底:
吾不欲向汝深谈道理,但劝汝自见本心,顺本心而行即安。(《十力语要》卷四)
2、传统儒家“外王”体系还缺少实现儒家理想境界的可行道路和制度保障,儒家尚未来得及演化出实现美好目标的社会制度性的保障就已经在汉代被君王专制所异化为“外儒内法”,其根本原因在于内圣信仰的异化。事实上在中国汉代确立独尊儒家的思想路线,将人格之天与自然之天合二为一,就是对于先秦长期以来敬畏人格上帝的宗教传统的倒退,实质是取消了“天”的神圣人格的超越性,最终导致糅合了佛道思想资源的宋明理学在学术层面对于人格之天的彻底取消,伴随此观念的沦丧在政治上的变化就是对于人民的爱顾变为对于人民的压抑内控。两千年来儒家政治体制运作的结果都无一例外地走向了儒家理想的反面,儒生人格矮化、身体弱化,慑于君王的暴虐淫威而不敢沿着上古儒学的逻辑方向推演出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体制。在没有解决内圣更新问题之前一切儒家外王政治体制的方案都是不能够令人放心的。固守传统只会把儒家文化送进博物馆从而应验美国人列文森的谶语。
既然两千年来儒学的内圣体系和外王体系皆存在重大漏洞,那么,我们如何前行呢?
我们是否可以借鉴西方改革中世纪文化的路径来改革中国传统儒学呢?在西方,马丁·路德等人的宗教改革大规模地导致宗教层面的信仰普及和信仰个性化,信徒人人皆祭司,上帝信仰大规模地被接纳到个人生活中。但是东方古老的政教合一体制,使得近代政治革命带来的宗教层面的后果不是宗教改革而是宗教丧失,不是人格上帝观念被个性化地普及到个体心灵而是传统上帝观念的彻底被抛弃。1911年10月10日武昌辛亥革命后,帝王不再被国人接受,但是国人在抛弃帝王的同时也抛弃了帝王代表国人所祭祀的“天”。帝王时代民众原本就不很认识的“天”在革命后不是大规模地被接纳到个体生活中而是基本上被淡忘掉了。辛亥革命使中国人整体上陷入了空前的信仰匮乏时期。故中国不可能像西方那样由中世纪旧教文化作些改良即可转化出新教文化来,因为中国的“中世纪”丢掉了上古文化的最宝贵内核。故只有对于中国的“中世纪”实行革命性的否定才能够接续上古文化的更新从而转化出新文化来。如果我们承认,在儒学两千年间步履蹒跚和中华民族两千年间活力日衰的背后,深刻的原因乃是学术层面和宗教层面人格上帝信仰在心灵里的彻底沦丧,那么,儒学的复兴出路就不可能是接续汉唐宋明清的儒学旧轨走,儒学必须开出新境界。——儒学在文化领域的真正复兴必须是两千年来儒学的革命性更新,这种更新也必须先从神圣信仰的层面入手。必须把安放那块“真理见证论”的坚固基石,树立关乎生命的价值桩,作为建造中国现代新文明大厦的第一步。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似乎正在呼唤“儒家神学”的出现和成长。如果这种儒家神学能够有益于儒学的进步,那么,它必须既不能藐视内圣追求又不能徘徊于传统内圣追求的老路上。
明王朝的覆灭极大地震撼了中国汉族知识分子,他们痛感宋明理学心学的空谈内圣的弊端,纷纷转向经世致用的“实学”,但是没有内圣支持的外王能够建立起来吗?清代颜元的“实学”体系虽然反对宋明理学的半日静坐半日读书的人生路线,展示了理学“禅学化”的流弊,却的确缺少真正支持外在“习行”的内圣思绪。如果仅仅从“格物致知”入手,跳过“诚意正心”而没有内心的觉悟,又如何能够给“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提供依据、动力和方向?
1919年五四运动孕育文化新中华以来,面对全面的民族危机,现代新儒家确实试图复兴儒学并试图开出儒学的新境界。但是,今天看来,从五四以来的现代新儒家大都没有走出从汉代至清代两千年间传统儒学的圈套,现代新儒家存在的学术缺憾依然是传统儒家的共同弊端。熊十力、冯友兰等人的内圣追求因为无外在生命证明而实现乏力,实际上走的依旧是儒家的老路。同样,梁溯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里主张疏远印度文化接近西方科学民主文化的态度虽然不乏犀利眼光,但是拿孔颜的人生观来解决青年人心灵之烦闷的主张又如何不是缺乏关乎生命的价值依据和价值见证的呢?牟宗三的良知自我坎陷的理念前提,首先把西方的民主设定为毋庸置疑的良知合理内涵而全然无视民主政治的弊端,而且两千年的中国实践表明,良知如果缺少动力、方向、标准和敬畏超在上帝的虔诚心,是结不出自我限制自我坎陷的果子的。总体而言,现代新儒学在精神实质上依旧还是在两千年老路上徘徊。李泽厚先生曾经概括地评论到:
现在假设要搞儒学的话,就要另起炉灶。(《李泽厚先生访谈录·1998年9月》)
时至今日,像蒋庆先生那样尊崇圣贤血统的形式化复古更不实际。阅读蒋庆先生的《政治儒学》,听听他的一些倡言“王道政治”狂热复古的谈话内容,我们真是感到儒学步入穷途末路了。
即使是把《尚书》里人格上帝信仰在国人心灵里的简单复古也是不现实的;如果让中国人模仿并恢复先秦儒家典籍里的祭天礼仪,更是不可想象的。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且不说儒家五经里的上帝信仰包含着相当多的那个时代背景下的迷信愚昧凶暴之芜杂内容,即使是《尚书》、《诗经》里的所记的宝贵神学教训,如果让我们相信它们为关乎生命的真理,我们是否也感到需要证据呢?就像耶稣在一个故事里借他人之口所提醒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要悔改。”(《路加福音》16章30节)
在神学上,一个铁一般的逻辑推论摆在了这里:如果承认“上帝爱世人”,如果承认全人类普遍地处于至高神圣的创造主的看顾之下,如果承认人类内在良知具有神性,就得承认在犹太民族之外在耶稣降世之前还存有指导人生之真理的可能,就得承认耶稣的降世不止是对于旧约精义的成全而非废掉,这种成全也指向了中华民族文化遗产里那些流传至今的珍珠宝石,那么,对于耶稣的一生的合宜理解惟有通过“真理见证论”的视角而不是“别无拯救论”的视角。耶稣在福音书里特别在《多马福音》里尤其希望人们首先要意识到自己生命里的神圣内涵(“里头的光”),然后再积极地努力发挥之。福音书里的耶稣及其光照下的儒家神学而非西方传统基督教神学教条所传递给我们的信息,所体现的实质精神是外向而非内向的,是张扬生命而非扼杀生命的,惟有这些信息才能给中国文化传统的巨大矿藏提供一个真正需要的选矿机。
儒生如果在内心里接纳耶稣信仰之后,就可以以对上帝的时时的心灵敬拜代替古典儒教的祭天仪式。我们相信古代儒家所相信的“天”已经被彰显为耶稣生平了,这个“天”要求我们用心灵和诚实来敬拜他(《约翰福音》4章23、24节)。自从耶稣道成肉身以后,超越了一切旧有形式的献祭,彰显了人人随时即可亲近的神圣恩典。这神圣恩典乃是人类自由创造的心灵深刻前提,而且事实上耶稣还进一步传出了这个信息:上帝恩典的最终目的就是人类生命的充分展开,就是人类生命的自由创造。故我们不必模仿先秦儒家典籍里的祭天礼仪,但是可以在存心敬畏上帝并且相信祖先死后上升到上帝身边这样的大前提下,继续革新对民族祖先炎黄的祭祀仪式为纪念仪式,而民众个体对祖先亲人的祭扫则也应当改革为现代文明的“记念”形式,即使借鉴西方墓地祭扫形式也未尝不可,同时社会舆论应当侧重于提倡对老人生前的人道敬养。今天我们人人皆可以做到的对于上帝最好的献祭乃是:面对超越于人类之上以爱、创造、发光为心的生命创造主,我们各自内心觉醒自身生命的神圣价值和神圣创造潜能,改过日新,从内向外地努力张扬生命的光辉。在中国恢复严肃的古代祭天仪式重整儒教体制,或者勉强知识分子加入体制化基督教会,都是不合时宜的。
根据汉语的定义,宗教是以超越者的名义对世人的教化,宗教之教就是教化之教,故先秦儒家原本就是儒教,儒学的核心原本应是神学。“儒学神学化”应当就是儒学的终极归宿。在信仰日益非体制化的当今时代,在可以把“真理见证论”的耶稣信仰与基督教会体制形式相剥离的当今时代,基督教的中国化和儒学的神学化在非体制的信仰层面应该是合二为一的工作。传统基督教信仰如果不加以新的解释从而开出“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就只能成为束缚中国人的新枷锁;而儒学如果不引入“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见证就依旧只能在老路上徘徊,不会出现真正革命性的转化,甚至会走向穷途末路。在基督教传统信仰向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方向的转化方面,能够成全而非废弃儒学真理性内涵的可行路径目前看没有比“真理见证论”更加合宜的选择了;在儒学资源那里,能够呼应这新解释出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只有儒家先秦经典。儒家经典在国内大学的建议性的普及是必要的,但是同时也应当建议孩子们配套阅读《圣经》,至少《五福音》(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多马)和《创世记》是应该接触的,因为儒家神学的新内圣——“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最初就是在这两套经典的交互印证中而确立的。(参见《神学的觉悟》一书的第五章里所述《尚书·多士》篇格言“上帝引逸”和《尚书·无逸》篇“君子无逸”等对于确立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帮助作用。)虽然接纳耶稣生平见证的儒学新内圣也首先向内寻求,但是它认为向内寻求到的只应当是生命的渴望张扬和渴望发光,一旦生命意识到此点后随即就应当终止在内心的停留而不能不走向心外现世的创造。唯有这样的内圣觉悟才可以无任何障碍地顺理成章地开出外王的行动,唯有接纳耶稣生平见证,才可以把儒家的内圣外王彻底打通。正如耶稣在《多马福音》第八十四段所指出的,当我们看见自己的极其宝贵的神性生命既没有死去,也没有显现出来的时候,我们还可以静坐无为地忍受下去吗?由于现代社会里体制化宗教神权的淡化已经势在必然,故儒学的神学化也决不等同于儒学的宗教化或儒教化。接纳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儒学新内圣并不企图重新建构体制化的神秘化的儒教教会也不要求儒生加入体制化的基督教会,但是却由于引入了耶稣对于《尚书》里的上帝和对于《中庸》里的人性的见证,儒学就拥有了具有空前充实明确内涵的内圣追求,故儒学新内圣是比路德以后的基督教新教教徒更加非体制化更加个体化的直接面对上帝,在实质上更新了传统儒学的一切内圣说教。这样也是“接着做”,不过是接着先秦儒学的逻辑方向做,而非接着汉唐宋明以及现代新儒家们做,一定程度上是接续着明代儒家基督徒的立场向前走。不要以为这是陈旧的“援耶入儒”或者“以耶补儒”,当然也决不是“以耶废儒”,接纳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为儒学新内圣其实是“以耶统儒”,但不是“以基督教统儒”,也不是“以西方神学统儒”,而是以儒生视野里的耶稣来统领儒学,是以见证了儒家典籍里之上帝和人性的耶稣来统领儒学。如果说历来对耶稣的理解具有完全西方文化色彩,那么,中国儒生也完全可以从东方文化背景来独立理解耶稣,这种呈现出的具有中国文化色彩的耶稣形象应当是中国知识分子所容易接受的。基督教目前大体上还属于西方文化,而福音书里的没有任何神学框架笼罩着的耶稣则属于全人类。此即传教与传耶稣的区别。两千年来的传统儒学成为现代宗教(更不用说国教)的基本素质就有重大的欠缺,当儒学不能够走“复兴儒教”之宗教路径发展的时候,它如果还想存在下去,那么只有走文化更新的儒学路径;而如果要使这种不断更新的文化具有稳固的心灵基础,不至于弱不禁风,就只有接纳不依赖任何体制宗教而流传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作为新儒学的一分子,传统儒生转化为基督徒儒生或者儒家基督徒或者谢扶雅先生曾经提到的“基督徒君子”,这样,一种相对于汉唐宋明传统儒学产生了真正飞跃的“新儒学”的面貌就可以勾勒为:以耶稣为主,以孔子为师。笔者已经认真考察过的一个事实是:体制神权的日益淡化与耶稣的日益不拘体制地广被接纳的强烈对比。这个事实决定了基督教在现代社会过多强调体制神权的不合时宜,但是它同时也无情地宣告了“儒学宗教化”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胡同。它实际在质问中国的保守主义者:在体制神权日益淡化的这个全世界范围内的大趋势背景下,儒学走体制化的儒教复兴之路又如何可能?即便在东南亚已经有所实践,儒学宗教化又如何具有远大前程?基于如下这样两个最关键的理性认定——一方面,当今时代信仰日益非体制化,以至于已经完全可能把耶稣信仰与基督教会体制约束相剥离,同时儒教也早已不存在体制约束;另一方面,“真理见证论”既获得过耶稣本人亲口的肯定(《约翰福音》18章37节)又的确从肉体生命以神圣者名义对生命真谛的见证角度肯定了耶稣生平的历史独一性,——所以,足以断定,基督教的中国化和儒学的神学化在非体制的信仰层面应该是合二为一的工作。我们可以设想:中国基督教和儒学在同时更新的远景进程里将要迎头相遇,“基督教的中国化”与“儒学的神学化”将要迎头相遇,不过这种迎头相遇不是二者的冲撞而是在非体制的信仰层面合二为一的融合,在人们内在的自由的心灵信仰层面“基督教的中国化”就将等同于“儒学的神学化”。中国基督教若不肯从神学教义和管理体制上摆脱西方基督教传统束缚,儒学若不肯在人文主义平台上接纳耶稣的见证而依旧徘徊在“儒教、孔教、礼教、名教、天教、心教、良知教”等种种的老路上,都同样不会有真正有活力的前途。今日儒生应当有拿来主义的气魄,甚至可以把《圣经》里的若干篇章[③]拿来并入儒家经典之列。作为一个活生生的当代人谁能够在严格古典意义上为成为儒生而成为儒生,今日各类文化资源正在大规模地互相交融。今日中国儒生应当是在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引导下与时俱进地爱国家、爱传统文化中的精粹(包括儒家文化)、爱更新创造中的民族文化并且同时积极参与创造这种新文化、爱汉字的所有知识分子,儒生应是广义的儒生,儒学应是更新的儒学。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统领儒学,儒学就会真正活起来。这样的儒生不是基督教徒,却可以是基督徒,是儒化的基督徒;因为真正的祷告原本就是极其私秘的个体化的“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的祷告(《马太福音》6章6节),故儒生就有理由不必加入体制化基督教会却可以通过内心与上帝的私秘交通来自觉干预自己的人生脚步,结出以“仁爱”为首的永生的果子来。(《加拉太书》5章22、23节)这就是对于先秦儒学精粹的真正成全,也是中华文化的更新创造,因而完全没有担忧民族文化安全之必要。亨廷顿认为:“在后冷战的世界中,人民之间最重要的区别不是意识形态的政治的或经济的,而是文化的区别。人民和民族正试图回答人类可能面对的最基本问题:我们是谁?”[④]蒋庆先生认为:“基督信仰与儒家信仰在争夺着人们的忠诚。作为一个中国人,面对着基督信仰与儒家信仰,只能归宗其中之一,而不能同时对二者都表示忠诚。这是非此即彼的选择。”[⑤]当他们这样说话的时候,其实是把各个民族文化视为各自静态的存在。事实上,不仅各个民族文化处于动态彼此联系之中,而且每个民族文化也只有不断与其他文化相交流才可能真正保存自身的存在,只有在创新之中才可能保障自己的文化安全,而一味保持自己文化的传统面貌的纯洁意识最终只会使得自己民族文化边缘化。我们不能够认同换汤不换药的、换用西化的言说方式而不换理学路径的僵化的仅仅徘徊于“四书五经”的旧儒学(虽然几十年来一直号称新儒学)。真正地更新儒学必须放进一些实质上能够触动人心的文化新药。在个体的文化接纳层面,可以看得更加清晰,个体接纳异域文化体系是自由选择的而决不是机械的完整照搬的,在当今时代尤其如此。
两千年来,我们经历了太多的曲折,今天终于看见,只有一个允许我们发光并且鼓励我们发光的生命信仰才能够救拔我们,让我们活得充实并且拥有方向、力量和盼望;只有这种深入个体内心的关乎生命的信仰才能够重振华夏民族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只有这种把耶稣视为“天道”见证者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才能够在检阅儒家的文化遗产的时候修正误见,洗涤旧貌,匡扶生机,才能够刷新儒家“修齐治平”和“内圣外王”的解释。当中国的越来越多的现代儒生们(一切爱国爱汉字的知识分子)个体地把“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接纳到心和脑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获得审视传统三纲五常伦理价值体系的明亮眼镜,我们就可以获得神圣的动力,充实“内圣”的追求,使“诚意正心”的“修身”目标更加明确地外向坐实在耶稣一生的生动展示上,我们就可以明确相信人类的神性良知其最后的内核是对于生命的天然认同和肯定,我们就可以懂得真正的爱是对于生命自由意志的利而不害的与时俱进的尊重,从而广泛扩充“治平、外王”的内涵,使之不至于仅仅局限在政治范围对于民众生命自由意志的与时俱进的尊重,在从个人事业到国家政治乃至人类前途的各个层面都可以寻找到外向张扬和积极创造、利而不害的大方向,剔除一切在肉体上不尊重生命和在精神上束缚个人创造力的糟粕理念,拒绝盲从,抛弃内敛和无为的生命模式。
保罗站在亚略巴古当中,说:“众位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神。我的时候,观看你们所敬拜的,遇见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告诉你们。”(《使徒行传》17章22、23节)
一旦我们借助于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而明确地把从华夏民族古老典籍里梳理出来的宝贵神学教训肯定为关乎生命的真理,那么,基本上我们的“天”就不再是“未识之神”了。因为我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耶稣以其见证现在告诉了我们;一旦原始儒学在逻辑上所包含着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出现在现代中国社会,我们就可以确定地说,儒家文化获得了新生。
[①]本文摘自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版)第四章,原载《中国儒教研究通讯》第一期,发表于2005年全国首届儒教学术会议,发表于《儒教新论》时有修订。
[②] 关于中国基督教需要儒学此问题更加详细的展开请参阅田童心发表在中国基督教2008年秋季学术研讨会的论文《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
[③]比如五本福音书和《创世记》等完全可以进入“儒家基督徒基要经典”。
[④]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6页。
[⑤]蒋庆《政治儒学》,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5月第1版,433页。
- 作者: tiantongxin 2010年07月23日, 星期五 20:3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儒家神学可以对中国教会应对当前的挑战提供什么帮助?
儒家神学可以对中国教会应对当前的挑战提供什么帮助?[①]
田童心
内容提要:
在现代,儒家神学是指和利玛窦以来一直存在着的一条儒家基督徒信仰路线密切相关的神学路线,是“儒家色彩的基督神学”或“接纳耶稣的儒家神学”,其立论源头在于《尚书》里的原始儒家上帝信仰和耶稣所见证出的上帝神圣真理信息的印证。儒家神学并非古董,藉着基督信仰而更新了的现代儒家神学,其实可以对中国教会应对当前的挑战提供更加现实的帮助,特别是对于教会的自治管理工作的改进。这个可能性应当鼓舞中国基督徒的神学研究和神学思考,敢于面对现实的挑战,并且立足于自己内心的信仰和自身的文化传统以寻求应对和变革之策。中国教会的教牧工人应当意识到办好自己身边的中国教会就是中国教牧人员爱中国亿万同胞的最佳表达。
关键词:儒家神学 中国教会 挑战 三自 自治 教会管理
一、什么是儒家神学?
儒家神学这个概念最初是用来指称董仲舒时代的儒家“天人感应”学说以及由此影响而出的“谶纬神学”。但在现代则是指和“儒家基督徒”相关的一条神学路线。“儒家的基督徒”是一条自从利玛窦以来不约而同的具有儒家文化倾向的基督徒文化,“儒家基督徒”文化路线贯穿了天主教、新教以及现代非体制存在的基督徒,这条文化路线同时也呈现出自从明代利玛窦以来基督信仰扎根于中华文化土壤的“儒家神学”的日益自觉。在现代社会,所谓“儒家神学”,并非是一个局限于儒学或儒家范围内的概念,儒家神学乃是始自利玛窦的一条主张基督信仰和以儒家为主体的中国文化相互融合相互需要的神学路线,儒家神学乃是指“儒家色彩的基督神学”或“接纳耶稣的儒家神学”,因为局限于儒家内部的儒家神学早在董仲舒时代就已经因为异化掉了原始儒家人格上帝信仰而异化掉了自身,此后儒家主流文化语境里罕言人格上帝,至宋明理学则以“理”的概念彻底排斥了人格上帝。利玛窦、徐光启、杨廷筠、李之藻、艾儒略以来,藉着耶稣信仰而重建的儒家神学多追溯到先秦原始儒家典籍里的上帝信仰。最近一百年来,儒家神学这条大河流内部异彩纷呈,比如:本色化神学、新士林哲学、融贯神学、中庸神学、生生神学等等。作为一个学术体系,从传统的儒家内圣外王视野考察,可以确定儒家神学的基本学术构成包括了觉悟神学和政治神学两大板块。
现代儒家神学之所以能够成立并且获得自觉性,其理论支撑点就在于原始儒家的上帝信仰存在着对于耶稣见证的神圣真理信息的印证,其存在的必要性就在于通过印证可以矫正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不足和失误。和儒家基督徒密切相关的儒家神学这条路线的日益成熟和延绵不绝直到如今,说明了过去众多基督徒知识分子前辈行走在这条路径上是有理由的而非仅仅为了教会的生存所采取的权宜之计,也说明了未来此路径可以继续走也值得继续走,并且在当今,特别可以对中国基督教会应对危机和挑战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
二、中国基督教当前面临的挑战
中国基督教当前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如下四个方面:
1、体制教会的自身建设的挑战
中国的体制教会从“三自”走向“三好”一直是近些年来的工作追求,但是毋庸讳言体制教会的自身建设与“三好”存在很大差距,目前仍然存在很多妨碍中国教会发光的问题。比如:经济上的腐败贪污,财务上的审计缺失,管理上的专制、家族化倾向,教牧工人生活保障的缺乏,牧养工作的粗放和脱离信徒,神学思想的缺乏活力和缺乏包容,对于社会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漠不关心,对于传统神学问题的缺乏质疑,只知道继承传统而不懂得或不敢扬弃传统,等等。如今中国社会科学界的学者们不止一次地在各种场合和著作里尖锐批评某些“三自”组织没有很好地成为政府与信众间的桥梁反而在有些方面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2、家庭教会与体制教会对立分裂的挑战
由于历史原因、信仰倾向的差异以及上述体制教会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小型团契的信徒在情绪、言论和礼拜活动等方面与体制教会事实上早已处于对立状态。这无论怎么说都是中国教会的悲剧。在基督信仰看来,基督的身体是信徒众人的合一。“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是一个身体,并且各个互相作肢体……”(《罗马书》12章5节),“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体却是一个。……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总要肢体彼此相顾。”(《哥林多前书》12章20-25节)。历来教会分门别派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但是门派之间若充满敌意且互不来往、拒绝交流就属于不正常,好比肢体之间互相视对方为异体之物。中国宗教学会会长卓新平从政教关系角度分析了这个对立性的分裂现象产生的原因:
“大一统”的“集权”或全国宗教机构在政府的扶持下成为一种介乎“政府”与基层“信教群众”之间的新的行政权威或“准政府”作用,这一方面“弱化了”政府在管理宗教事务上的直接权威性,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上下隔断;另一方面则“强化了”宗教机构在现代社会本不应该再加以保持的“政治”权威,使这些宗教组织在嬗变为“准政府”组织的过程中不断减少其“非政府组织”(NGO)的特色,不能很好地“在教言教”,而变为“在教言政”或事实上的“弃教从政”。其结果是,这些宗教机构会逐渐失去其对广大信众群众的灵性感召力和吸引力,与政府本来为之设定的目标渐行渐远或背道而驰。这样,有宗教需求而不是政治兴趣的群众则可能在这种“变质”的宗教机构之外另行寻求新的宗教组织及其崇拜形式。当前“体制”之外各种宗教形式的涌现,宗教“灰色”市场的不断扩大,所谓“地下教会”、“家庭教会”问题的冒头,都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和认真思考。由此而论,政府承认、支持的“合法”宗教机构必须要真正成为“宗教”,回到其宗教性质的本色定位,首先做好宗教“分内”的事情,对其信众进行“心灵”教育、灵性培育和信仰指导,而不是去简单、直接地重复政界的“政治”思想和作为。也就是说,宗教界所应发挥的是其宗教的功能和影响力,而应将公开或隐性的“政治权威”还原给政府机构。[②]
3、中国的民族主义者和传统文化势力对基督教传播的忌惮和挑战
他们认为基督教的广泛而迅速的传播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冲击,他们因此甚至企图借助于公权力限制基督教的节庆活动(如2006年十博士签名反对圣诞节事件)。当代大儒蒋庆先生在《政治儒学》一书里心情复杂地宣称:中国文化与基督教信仰必然冲突、永久冲突,“会通融合基督信仰与中国文化的想法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主观愿望,而企图以基督信仰作为中国文化定向的说法就更是不切实际。”这些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基本意识不到基督信仰的独特价值,至多只是视基督教为各种宗教之一而已。
4、现代性以及信仰非体制化的趋势的挑战
美国近年来的几次宗教调查结果都表明,虽然信仰有神论的人口比例并没有较大的变化,但是宣称自己从属于某个宗教团体宗教组织的有神论者比例却较从前明显减少。也就是说,现代信仰呈现出日益非体制化的趋势。比如,皮尤宗教和公共生活论坛(Pew Forum)2007年对35,000名美国青年进行的访问调查后指出,在概况调查中最有趣的发现之一是越来越多的美国成年人(16%)不属于任何一个特定的宗教团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此类人只占总人口的5%至8%。具体的回答表明这群不属于任何宗教团体的人并不简单地等于不信教者或无神论者,他们大多数只是并非倾向于某一教派而已。
三、儒家神学可以为中国教会应对当前的挑战提供哪些有益的思想资源?
关于应对第一、第二个方面的挑战(自治不力和对立性的教会内部分裂)
在20世纪80年代教会恢复开门之初,教会的内部分裂现象并没有今天这般突出。三十年来随着体制教会的自身建设问题的积累,教会的内部对立性分裂现象日趋严重。故第二个方面的对立性分裂的挑战很大程度上源于第一个方面的自身建设不完善的挑战,而第一个方面的挑战里自治没有治好又是关键环节,也就是说造成目前中国基督教众多问题的最关键环节是自治不成熟、教会管理的不成熟。
之所以出现这两个方面的挑战,一般人很容易认为中国教会是被中国社会影响,把中国教会自治的不成熟、教会管理的不成熟归因于中国的社会政治管理模式的不健全,中国成熟的政治理念的匮乏。
这个判断当然有道理。那么,改变中国教会的自治不成熟之现状,是否就得完全被动地指望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改革的到来?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探究一下中国的社会政治管理模式的不健全的根源何在。
就本质上看,可以简而言之中国两千年来之政治皆秦政[③],秦代政治的理论基础是法家学说,但是法家的种子是儒家播下的,法家的老师是儒家。在学理上可以看见这个中央集权专制的政治模式的根源在于先秦中国儒学外王思想体系里的那个一直延伸到如今的逻辑漏洞: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
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君守君道,臣守臣道,父守父道,子守子道,各守各的本份。在孔子看来,处理好这几对关系,天下就井然有序,就会出现“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礼记·礼运》)的和谐秩序。这里所谓的逻辑漏洞就在于,民众不尽本分则有来自君王的日常的强力来约束,而君王若不尽本分却没有日常的制度性约束力作用于君王。君王若不能够自觉地爱民,则人民除了忍受而无法可想直到忍无可忍的暴力革命的降临。故儒家的礼义道德秩序无论逻辑上还是事实上都是无法持久维持的。一个朝代往往运作几代就陷入暗无天日。
造成这个逻辑漏洞的直接原因则是执政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君权民权数千年来一直处于混沌不分状态,民权的和平有效的表达一直处于缺失状态,甚至民权意识根本就缺乏。中国民众向来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这实际上助涨了君权的专制。中国的执政者则习惯于不经民众同意地代表民众。
而造成中国上上下下民权意识的普遍缺失的原因则是对于上古神圣教训的忘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尚书》)原来在原始儒家神学里,民权在评判君王方面是具有神圣性的,逻辑上民权不可以随意被他者代表尤其不可以被君权代表。到了董仲舒时代这个清晰的民权神圣观念伴随着人格上帝信仰观念的本质异化而基本泯灭,只有君权神授、君权神圣观念一直代代相传。直到今天在媒体中我们常常看到,仍然有官员鄙视民众为“屁民”,仍然有官员在与百姓冲突中大呼“我是领导”,仍然有官员竟然敢于质问记者“为党说话还是为百姓说话”。
这样我们看到,由于民权是由无数个体人权组成的,故中国的万事革新自然需要从个体人权意识的觉醒着手,而人权意识的觉醒必须有天赋人权的神圣观念介入方可产生心灵的强大力量,有天赋人权的神圣观念介入方可使民众普遍意识到维护个体权利是神圣的正义之举,方可使执政者意识到应当主动为民权保留“心、口、手”的空间。而这些又必须以上帝信仰的恢复为前提。
经过反复推论,我们可以说,中国两千年来政治学的逻辑漏洞更深刻的根源在于信仰观念的异化,人格上帝信仰观念的丧失。对症下药需要由此入手。
如今,放眼中国13亿人口,中国的知识分子们大多数还没有从无神论传统中走出来,更没有认识到基督信仰所具有的独特价值。故在此有必要重复一下这些烂熟的名言:
考察过美国民主之后的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说:“当一个民族还缺乏宗教所熏陶出来的自我驾驭能力的时候,这个民族还没有为民主的来临做好充分的准备”。自由主义思想家阿克顿强调说:“除了依靠法律,自由还需要宗教和良心的支持。那些对神和人格神哪怕是恶魔一样的神缺乏信仰的民族,那些有着严格等级制度,财产观念不发达的民族,却是自由生长的障碍”。(《阿克顿勋爵论说文集·箴言录·自由的历史》)《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的作者马克斯•韦伯说:“民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契约需要有更高形式履约的保障,在西方履约的保障是人与上帝之约,人们信仰一个上帝,都向上帝负责。民主制度及其理念的最深刻的基础,便只能是某种宗教信仰,而这个宗教即基督教——她是民主的永恒的真理之源”。
面对中国的现实,首先,我们当然要为中国的执政者祷告,愿天佑中华。但是每一个中国的教牧同工若真诚地爱惜中华民族13亿同胞,若对于中国教会的金灯台作用还有所期待的话,则应当明白:深刻地影响中华政治文明的努力应当首先从办好教会着手。办好教会至少可以把福音传给众人,至少可以唤醒更多国人心中的人格上帝信仰,从而奠定中华文明复兴的最起码的信仰基础。进而,中国教会的金灯台使命还提醒我们中国的基督徒:
在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与更新这方面,与其指望中国政治的改革不如指望从教会改革入手,与其指望中国政治的改革影响中国教会不如指望中国教会改革逐渐影响中国社会。
因为:1、中国教会里普遍是信仰基督的人群,上上下下毫无疑问不存在一个信仰恢复的问题。2、作为基督徒既然相信吸引人心之真理在基督生平里完全彰显,那么就理应相信中国的基督徒人口比例的逐渐成长。由于中国的基督徒人口比例的成长,因而可以指望教会管理模式的影响逐渐会扩展及社会经济管理模式乃至社会政治管理模式。3、历史上西方清教徒的自治模式无疑对西方政治管理模式的确立影响重大,这个历史进程可以激励我们面向未来的努力。清教徒推崇自治与共和,英国的清教徒运动影响了君主立宪制度,美国建国之前半个世纪被称为“大觉醒”的福音复兴运动,塑造了未来的美国立宪。
那么,我们指望中国教会的自治模式如何变革呢?让我们设想一下理想的教会管理局面应当是怎样的。
我们基督徒相信,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一方面,教会管理者是承受基督委托来爱护群羊的神圣仆人,所以教会的管理者必须在信仰上有非常清楚和敬虔的认信,并且有爱心有道德有智慧有见识,在信仰生活的各个方面能够做引导信徒的榜样。因而在一个合乎信仰合乎理性的教会管理模式里,教会不应当被信徒牵着走,无论信徒多么有钱有势。另一方面,教牧人员应当“要详细知道你羊群的景况,留心料理你的牛群”(箴言27∶23)。教牧人员若真诚地爱信众就应当让信徒不仅获得友爱互助的渠道以解决基本生活的温饱,大力兴办社会公益事业,而且还更应当从信仰上赋予信徒源自神圣恩典的心灵自由,使得他们能够获得更充沛的生命力展开有益的各个方面的创造活动。当然还应当允许他们自由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意见,否则教牧人员就不知道自己的牧养果效如何。而万一临到信众的牧者是一个伪装成好牧人的专门吃羊的狼,则广大信徒当然有权力选择驱逐这个所谓的牧者。谁也没有权力说群羊应当默默忍受被狼一只只地吃掉,除非是狼的同伙。
上述这种理想的教会治理局面正呼应着中国上古儒家神学里逻辑上蕴含着的一个政治模式: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关于这种政治模式的理论用一个形象化的词汇也可以叫做“仿生政治学”。这里所谓的“仿生”主要指模仿人的包含着决策与行动的日常生命活动原理。它把国家领袖比拟为人的头脑,把民众比拟为人的各个肢体。能够决策的只有大脑,肢体不能决策,但是肢体却是大脑决策的感受评判者、执行者和反馈者,一旦大脑决策失误造成肢体的痛苦,则肢体必定会强烈反馈以促使大脑改变错误的决策。肢体永远代替不了大脑,而大脑也永远不能够随心所欲地无视他者感受地把肢体代表了。这种政治模式的灵魂换用政治学的话说就是“君权民权二元神圣二元分辨”。儒典《尚书》里明确地讲“天工,人其代之”,人间政治存在的神圣理由追根溯源在于上帝对万民的爱,因为神爱世人,故上帝设立君王代表上帝来爱民众,至于君王是否行在爱民的大道上则需要民众的眼睛和耳朵代表上帝来评判(“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君王在代表上帝爱民众这个层面上是神圣的,而民众在代表上帝评判君王的政治绩效这个层面上也是神圣的。在儒家神学里,爱民是君王的神圣天职,议论政治评判政府是民众的神圣天职。
目前流行的企业管理模式是由“董事会、职业经理、工人”三者构成的资本主义模式,普遍的缺陷是工人无权经理人,所以就难免存在大量的“血汗工厂”。而儒家神学里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运用在这里则是增加了此项内涵:当职业经理的决策频频伤害到工人利益,经理人在工人代表里的当年支持率低于最起码的三成或反对票过半的时候(考虑到赞成、反对、弃权三项意志的比例),董事会理应并且必须自动更换经理人。在《路加福音》16章那里记载的一个主人管理大家业的故事在古典背景上反映了这个管理模式:“耶稣又对门徒说,有一个财主的管家。别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费主人的财物。主人叫他来,对他说‘我听见你这事怎么样呢?把你所经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管家使用财物不得众人的欢喜,一旦众怒反应到主人那里,主人按理应当更换管家。
儒家神学里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总体看来既反对过分的专制又反对完全的民主,可以说乃是精英政治和民主政治的仿生的有机结合。
对照一下理想的教会管理局面,我们可以看到,儒家神学里的这个“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也非常值得教会管理者的参考和推演:
以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教堂为例,成熟的管理模式理应由“牧师团、主任牧师、信徒代表会”几大要素构成。(目前中国大陆教会的某些“堂委会”由于指定了一些人选故而实际上不是相当于“信徒代表会”而是相当于“牧师团”的性质了,但是照理说“堂委会”应当是信徒民主选举出的“信徒代表会”。)信徒无权任命教会的主任牧师,这个任命权掌握在代表使徒统绪之承继者的牧师团那里,但是当主任牧师的牧养工作不能够令信众满意也即主任牧师在信徒代表里的当年支持率低于最起码的三成或反对票过半的时候,牧师团理应并且必须自动更换主任牧师人选。
儒家神学里的这个“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如果成功地在教会管理方面予以推演,将可以有效地应对中国教会的当前两大挑战:自治不力和对立性的教会内部分裂。
首先,可以改善教会自治。信徒可以广泛地真正地参与教会管理,并且信徒代表会对于主任牧师虽没有任命权但却拥有否决权,这一定会促进教会管理的透明、民主、和谐、高效,促进教会的外向发光,减少教会的腐败现象。
其次,可以消弭分裂。因为这种管理模式的基础“信徒代表会”是面向众信徒直选和开放的,故可以逐渐地消弭某些人士所谓的“三自教会”与“家庭教会”的分裂藩篱和对立情绪,一个地方的教会若治理得好就一定能够发出光来,就一定会吸引大多数当地信徒参与其中。一份对近年来北京市大学生基督教信仰状况的调查报告表明,家庭聚会点吸引信徒的原因大多数的回答在于“教堂里礼拜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交流”而“家庭聚会的气氛更好一些,弟兄姊妹都很熟悉”。[④]教会的教堂自治如果变革得更加民主一点,必然会推动牧养工作更加细致和多样化,进而一定会吸引更多的信徒,让信徒感到教堂的牧养工作在讲道的优势之外同样可以具备温暖家庭般的亲切关爱的感情氛围。
第三,这种管理模式可以增强中国基督教的教会色彩或曰“教会性”。领导教会的“牧师团”的存在,作为维护福音信息的使徒统绪继承者的权威代表,既是教会性的最典型表达,它又可以避免西方化的教会管理模式因过分民主而造成有钱有势的信徒可以左右教会的“牧师跟着肥羊走”之弊端。丁光训主教早就说过,三自组织本身不是教会而是教会建设的脚手架[⑤]。笔者认为,三自组织可以被视为教会建设的脚手架,但是三自精神却决不是可以有朝一日弃掉的脚手架而是成熟教会最起码保有的钢筋和梁木。事实上某些人士所谓的“家庭教会”的很多团契应当可以称得上贯穿了地地道道的三自精神。这一共识可以成为中国教会消弭对立性的内部分裂而逐渐团结互相联络合一的基础之一。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由于中国基督教缺乏自治自养自传,故需要特别另外挂一块“三自”牌子以强调之。如今局面已大为改观。从增强教会性的角度考虑,三自组织和协会组织两块牌子今后一段时期最好“两职一肩挑”,其组成人员必须来自各个教会的牧师团。两块牌子两人担则有把“三自”与教会分割开来和把“三自”凌驾于教会之上的嫌疑。这样做可以表明“三自”已经是融入教会身体的基本精神要素之一而非身外之物,并且也可以为了下一步更加成熟的中国教会形象作铺垫。
第四,这种管理模式能够使中国基督教作为一盏明灯照亮自己也照亮全世界,使中国基督教真正发出光来。随着中国基督徒人口的增加,中国基督教的成熟的管理模式必然会辐射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等等领域。这种中国教会的管理模式原本受儒典《尚书》和《圣经》的共同启发而来,故也可以作为现代儒家神学(儒家色彩的基督神学)的一部分,成为中国的独特神学资源辐射全球。在自传传好之后中国教会也应当有自己的“全球事工部”来关心世界各地的福音事业,并与各国基督徒交流协作以影响世界走向和谐的未来。
第五,这种管理模式能够给全人类的社会治理在西化模式之外提供一个新的选择。文化图腾是民族集体潜意识的表露。人们常常把东方中国的龙图腾和西方罗马的狼图腾并提。全球人类中东方人整体高智商但是从众意识强,如果没有好龙头则容易陷入内耗,智商就互相抵消,故而在东方就特别凸显引导民众的贤能政治的重要。比如韩国基督徒人口比重高的原因就不能不和早期国家执政者的基督教信仰倾向有关。而西方人智商一般但是个体权利意识强烈(狼和狗的精神区别在于狼有桀骜不驯之尊严),可以适用普选直选领袖的政治模式。东西方的社会运行体制是不可以强求一致的。但是结合了东西方文化要素的儒家神学里“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作为精英政治和民主政治的仿生有机结合的一种政治模式,可能是更加有益于未来全人类世界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即使在法制社会里,管理者也不是一个机器,社会管理者同样需要追求决策的更加睿智。
关于应对第三个方面的挑战(中国文化保守主义者的忌惮)
儒家色彩的基督神学特别强调这些信念:
“东海西海,心同理同,”[⑥]一切的真美善都源于众光之父的上帝[⑦],假神是虚无并且在魔鬼那里毫无真理[⑧]。
基于这些信念,我们可以肯定在真理信息上可以互相印证提醒的耶儒两家的文化关系不必形同水火。在应对这个挑战方面,利玛窦以来的儒家基督徒信仰路线的存在值得介绍给中国更多的文化保守主义者。这一条一直延伸到今天的文化路线向我们显示了在耶儒两家关系中比互相批判互相排斥更多的是互相需要。笔者在2005年的论文《论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和2007年的论文《论儒家的基督徒》里阐述了中国文化为何需要基督信仰的理由,在2008年的论文《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里阐述了基督教何以需要以儒家为主的中国文化的理由。简捷而言:
一方面我们需要向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讲明耶稣信仰的独特性。孔子说“天何言哉!” 孟子说:“天不言以行与事而示之”。儒家需要人在内心中“尽心知性知天”。儒家的天需要人的代言和人的揣摩才能够被人有所知晓。但是由于缺乏在这些关乎天的宣讲和战胜死亡的永恒生命之间展示一个关系纽带,故而产生的心灵力量是有限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够全盘否定儒家教化对人的心灵的影响力)。而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事件则能够有力地弥补这个缺憾。这一系列的道理就构成了儒家神学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
另一方面我们也的确需要反思基督教历来的传统神学思想资源。是否这些传统神学思想资源都是珍珠宝贝呢?那些全然否定人的尊严、人的价值,否定人类文化历史成就和价值的神学言论,特别是认为中国文化是人的文化不是神的文化因而毫无价值的神学论调,难道今日的基督徒不是应当予以坚决反对的吗?
关于应对第四个方面的挑战(信仰非体制化趋势的冲击)
在这个问题上,现代儒家神学里的觉悟神学也可以帮助我们。
儒家历来普遍相信人的良知,但是并不否认人人都可能误入歧途而作恶。满街都是圣人但是也首先需要平素里个体人心的“善养吾浩然之气”才能够“从心所欲不逾矩”。事实上儒家的这些观念和耶稣在福音书的亲口教训是相吻合的。一方面耶稣对着众人说“你们当中谁是没有罪的?”(《约翰福音》8章7节)另一方面耶稣也并不否定人内在的神性生命在亚当夏娃之后的依然存在,他公开提及了人“里头的光”这个重要概念(《马太福音》6章23节),并且期望众人发出光来。这样,罪的准确含义就是义的匮乏,善的缺乏,人没有满足上帝对人的神圣期望,人当发出光来可以发出光来而没有发光。“罪”这个概念的背景不是你根本不能够发光而上帝却要求你发光。故此“罪性”一词就是儒家神学所不可接受的。罪不是全然败坏的人不可摆脱之物,而是觉醒者可以凭借神圣恩典而洗去的灰尘。这样,儒家色彩的基督神学所理解的上帝救世的努力是以人的觉醒和悔改为目标的,因而教会传道人的工作也应当效法基督的生命榜样以启发人心觉悟为方向而不应当追求对信徒的任何外在辖制:
务要牧羊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彼得前书》5章2-4节)
老约翰的话“他必兴旺,我必衰微”更是启发我们,传道人应当以耶稣被接纳在日益增长的众人心中为乐而不应当以本教堂可以号召多少信徒为荣。存这样心态的传道人就不会对信仰非体制化趋势的冲击感到惶惶不安了。在这个趋势面前,教会的传道人只有更加增强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才可以适应今后教会所需。
从另一个角度看,信仰非体制化的过程事实上也是把三自精神实践在个体信徒身上的过程。信仰非体制化并不值得忧虑。信徒个体性的三自内涵是:1、自我省察,自我约束。2、亲自做工,自我实现。3、独自面对上帝寻求个体人生之路。
四、结语
如果我们中国基督徒不敢正视中国教会面临的挑战,我们就将像埋头于沙中的鸵鸟一样在教会的未来发展过程中越发被动;而我们如果认真对待这些挑战,靠着圣灵的带领就一定能够胜过这些挑战。真理不是能够被一时一事所局限的。儒家典籍和圣经所共同印证的真理决不会被历史时空和民族地域所遮蔽。儒家神学并非古董,藉着基督信仰而更新重建的现代儒家神学,其实可以对中国教会应对当前的挑战提供更加现实的帮助。这个可能性应当鼓舞中国基督徒的神学研究和神学思考,敢于面对现实的挑战,并且立足于自己内心的信仰和自身的文化传统以寻求应对和变革之策。每一个中国教会的教牧同工,如果真诚地爱这个民族,那么就应当存一颗敬畏之心从爱自己身边的教会做起,办好中国教会就是中国教牧人员爱中国13亿同胞的最佳表达。从中华民族的文化更新角度看,中国的神学教育所培养出的每一个神学生都十分宝贵,他们负有引导教会的使命。
--------------------------------------------------------------------------------
[①]本文是向中国基督教2010年夏季学术研讨会(主题“三自与神学教育”)提交的论文。
[②] 卓新平,《全球化的宗教与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第35页。
[③]谭嗣同曾在《仁学》里有言:中国“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毛泽东有诗云:“百代皆行秦政制”。
[④] 见《青年研究》2004年第5期左鹏《象牙塔中的基督徒——北京市大学生基督教信仰状况调查》。
[⑤] 原文表达是“三自和基协,它们不过是暂时的器皿,不过是建筑物在建造过程中的脚手架”。见《丁光训文集·三自再认识》一文,南京,译林出版社,1998年,第323页。
[⑥]陆九渊有名言云:“东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西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南海北海有圣人出焉,此心同也,此理同也。千百世之上至千百世之下,有圣人出焉,此心此理,亦莫不同也。”(《陆九渊年谱》,《陆九渊集》卷三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利玛窦时代同情耶稣会士的中国士人多引陆九渊东海西海心同理同之语,以消除国人疑虑成见。如,李之藻《坤舆万国全图跋》:“东海西海,心同理同,于兹不信然乎?”米嘉穗《西方答问·序》:“学者每称象山先生西海东海心同理同之说,然成见作主,旧闻塞胸。凡记载所不经,辄以诡异目之。”冯应京《山海舆地全图总序》:“中国圣人之教,西士固未前闻,而其所传乾方先圣之书,吾亦未之前闻,乃兹交相发明,交相裨益,唯是亦六合一家,心心相印,故东渐西被不爽耳。”杨廷筠《职方外纪序》:“质之东海西海,不相谋而符节合者。”李之藻《天主实义重刻序》:“信哉,东海西海,心同理同,所不同者,特言语文字之际。”
[⑦] “各样美善的恩赐, 和各样全备的赏赐, 都是从上头来的. 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雅1:17)
[⑧] 魔鬼“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8章37—44节)
- 作者: tiantongxin 2010年06月30日, 星期三 22:50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从“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视角所看到的佛教“智悲逻辑断环”及其解决方案
从“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视角所看到的佛教“智悲逻辑断环”及其解决方案
——以佛教禅宗“十牛图”为例[①]
田童心
内容提要
在20世纪佛耶对话进程中,即使佛教徒也承认,佛教原有入世的教义却少有入世的实践行动,时至今日,我们必须深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呢?在佛教禅宗著名的“十牛图”里,我们发现了佛教普遍存在的一个“智悲逻辑断环”。在打通这个断环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涉及“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这个宗教对话概念,进而涉及到“人文主义耶稣信仰”。
Comment on The Buddhist "logical link broken" and its Scheme of Solution in the Perspective of "humanistic faith in Jesus":
A Case Study of Zen Buddhist "Ten pictures about an ox "
ABSTRACT:
关键词:新型的兼容论,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佛性,涅槃,佛耶对话,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
KEY WORDS:
new inclusivism , Christology of“Christ as a witness to testify to the truth”, Buddhata , Nirvana , dialogue between Buddhists and Christians , the linking point of different cultural traditions
一、问题的提出
慧能《坛经》讲:“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但是佛教留给人的印象始终还是出世法。梁启超曾于《清代学术概论》中说:“然真学佛而真能赴以积极精神者,谭嗣同外,殆未易一二见焉”。在20世纪佛耶对话进程中,即使佛教徒也承认,佛教原有入世的教义却少有入世的实践行动,一个叫做“佛民”的佛教徒在回应基督徒的文章里认为:“佛教虽然有入世救世的教义及其……大无畏精神,而因我们一二千年来的旧习惯,和依赖懒惰的缘故,并未本诸大乘教义、大乘菩萨的无畏精神,发明为入世救世的实际工作,这是不可讳言的。”[②]这位佛教徒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归于人所共有的“旧习惯”和惰性,这是不能够令人满意的答案。时至今日,我们必须深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呢?
佛教相信“一切唯心造”,基督教也相信“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对于任何宗教现象的考察,必不可少的一个深入的着眼点是,相关宗教信仰如何影响了宗教现象背后的心灵活动。考察传统的基督教不能不考察流传最广的西方神学核心两论对于基督徒的心灵影响,考察传统的佛教不能不考察在中国古典时代普遍流传的禅宗觉悟修行理论对于佛教徒的心灵影响。
在北派禅宗的觉悟修行“教科书”里有一幅广泛使用的《十牛图》[③]。禅宗的《十牛图》流传最广的版本传说为宋代廓庵禅师所作,配以诗偈和散文,形象地展现了由渐悟至顿悟的智慧修行体悟过程。《十牛图》假借牛为心性的意象,以寻牛比喻找回久已迷失的自我本性(或佛性、自性、如来藏心)。孟子说:“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告子上》)。佛教《遗教经》云:“譬如牧牛,执杖视之,不令纵逸,犯人苗稼。”这个由渐悟至顿悟的“复性”(唐朝李翱)过程的十个步骤分别被比喻为寻牛、见迹、见牛、得牛、牧牛、骑牛归家、忘牛存人、人牛俱忘、返本还源、入廛垂手。在稳妥地寻到本性后,“人”与“牛”合而为一,人牛俱忘,终于返本还源,到达佛性朗现的修行完满境界,这样的境界是怎样的呢?且看第八、第九步的详细表述:
鞭索人牛尽属空,碧天辽阔信难通。
红炉焰上争容雪?到此方能合祖宗。
著语:凡情脱落,圣意皆空。有佛处不用遨游,无佛处急须走过。两头不着,千眼难窥;百鸟衔花,一场懡罗!
第九、返本还源——水绿山青,坐观成败。
返本还源已费功,争如直下若盲聋?
庵中不见庵前物,水自茫茫花自红。
著语:本来清净,不受一尘;观有相之荣枯,处无为之凝寂。不同幻化,岂假修治?水绿山青,坐观成败。
这样的得道境界是完全不执着于凡情圣意,对世间万物直若盲聋,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寂静无为,坐观成败。这样的境界是极其类似于道家庄子的心斋坐忘、形如枯槁、心如死灰。这样的境界也就是禅宗慧能所主张的“不于境上生心”、“无念为宗”。从第一步到第八步,我们能够看到是存在着清晰的逻辑链条的,根据人类生活常识经验,每一步都可以自然地过渡到下一步。但是从第八和第九步浏览到第十步的时候,我们感到一种突兀:
第十、入廛垂手——酒肆鱼行,化令成佛。
露胸跣足入廛来,抹上涂灰笑满腮。
不用神仙真秘诀,直教枯木放花开。
著语:柴门独掩,千圣不知;埋理自己之风光,负前贤之途辙。提瓢入市,策杖还家;酒肆鱼行,化令成佛!
事实上,不只是禅宗,这个智悲逻辑断环在佛教界是普遍存在的,甚至这个智悲逻辑断环也是东方文化儒释道三家所普遍存在的。《金刚经》言“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同样的,南派禅宗慧能《坛经》也更多地提到“于念而无念”、“不于境上生心”(《坛经·定慧品》),“动静无心,凡圣情忘”(《坛经·机缘品》),“但一切善恶,都莫思量,自然得入清净心体,湛然常寂,妙用恒沙”(《坛经·宣诏品》),“于一切处而不住相,于彼相中不生憎爱,亦无取舍,不念利益成坏等事,安闲恬静,虚融澹泊”、“哀乐不生”(《坛经·付嘱品》)。这些话语实在无法导出积极入世的行动。庄子的“心斋”、“坐忘”、“不累于物”、“泯是非”,比照禅宗的讲论令人有同调之感。[④]佛家的这个智悲逻辑断环被宋明理学复制为内圣外王的逻辑断环。宋明理学家主动地学习佛道,他们开出的诸如“弗思弗虑”、“不动心”(唐代李翱)、“以禅证儒”(黄震评谢良佐)、“半日读书半日静坐”(朱熹)、“合三教为一”(陈建评王阳明)的新儒学带有浓厚的禅学色彩。[⑤]其实在唐代儒学刚刚开始复兴之时,只有值得尊敬的大师韩愈是清醒的,只有他及早地提醒了儒学界需要预防在禅学熏染下儒家“内圣外王”逻辑链条的断环:“然则古之所谓正心而诚意者,将以有为也。今也欲治其心而外天下国家,灭其天常,子焉而不父其父,臣焉而不君其君,民焉而不事其事,……”。(韩愈《原道》)然而韩愈之后很少有人理睬他的提醒。
二、解决问题的理论工具
既然类似的逻辑断环问题普遍地深刻地存在于东方文化体系内,若使我们东方文化体系更新,我们就不得不正视它,解决它。那么,我们如何解决这个逻辑断环问题呢?毫无疑问,这个逻辑断环是值得补缺的,佛教在现代社会若要能够发扬光大,必须解决由其佛学信仰、佛学修行理论顺畅地开出入世实践的逻辑贯通问题。两千多年来这个逻辑断环始终没有被佛教界内部人士明晰起来并引起普遍重视,导致类似于儒家“内圣开不出外王”的积弊以至于今。显然,一个封闭的文化系统是很难做到激浊扬清、自我更新的,而东方儒释道三家在长期的历史交流中彼此都具有了更多的同质性。所以,为了利于解决问题,我们不妨把视野从传统佛学界内部放大到人类各个宗教传统的比较上,尤其是需要放眼到和东方文化体系差别较多的异域文化体系上。或许宗教对话有助于佛学的更新。事实上,不只是传统的基督教神学发展到了基督教的诸宗教神学,人类各大宗教传统都发展到了决不可能闭门自我发展、自说自话的时代,传统的各大宗教都事实上已经进入了诸宗教对话时代的宗教生存状态。
放眼各大传统宗教,
多元论模式对于某一宗教的信仰者而言不仅面临着普适的真理标准的认定困境,而且还面临着自己信仰立场和普适的真理标准的冲突困境,他们无法单凭各个他者的自我宣称为真而就认信自己的真也同时认信他者的真,因为有些价值观念的抵牾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完全以自己所信的真为真理标准来推己及人,则必定沦入排他论,况且仅仅以与自己所信是否相同来衡量并不能够完全保障衡量对象的真理性,因为谬误也会雷同。多元论也会使得某些宗教信仰者因为相信各宗教都有同样的真理性而对其他宗教取漠视态度,自闭自足,丧失文化交流的热情。根据哈佛大学比较宗教学教授黛安娜·埃克(Diana Eck)的经验,持有某一宗教信仰的人在试图以多元论视野与其他宗教的信仰者对话时,往往自己会实际陷入兼容论境地。[⑥]这就是多元论不能够在现实中落实的明证,因为有某种宗教信仰的多元论者不可能把自己悬在空中,倘若不忍心选择排他论路线,最后的实际行走的道路只能是兼容论。多元论模式对于对于游走于各个宗教的边际而不过分沉入其中任一宗教的人而言,他们可能相信约翰·希克悬置在假设的空中的那个超越的实在(the REAL),他们虽无沦入排他论的风险却也面临着普适的真理标准的认定困境,即,谁有资格给那个假设的超越的实在(the REAL)下定义、下何种定义?如何保证各大宗教传统都是同等有效的真并且如何保证各大宗教传统里的真理值得我们用生命来追求?倘若要让这样的游走者认真地对待人生信仰问题,心胸宽阔的人实际最可能选择兼容论路线以最后安心立命。而传统的所有兼容论模式又被学界认为实际是温柔的排他论。较早地提出宗教间关系三个模式理论的作者之一加文·德科斯塔(Gavin D'Costa)后来反戈一击发表题为《宗教多元论的不可能性》一文,完全推翻自己所提出的关于宗教间关系三个模式的理论。他认为宗教间关系的三个类型实质上所剩下的就只有排他论一途。
不解决人类宗教对话进程中的真理标准问题,就无法解决普世人类在信仰层面的联结问题,人类的和平和谐就缺乏深刻的信仰依据。多元论和排他论都缺乏把不同文化传统沟通起来的联结点,多元论的联结点仅仅是假设的超越的实在(the REAL),无法拿来讨论。
既然多元论无法现实地拿来讨论,其归宿不是排他论就是兼容论,而排他论路线显然有害无益,那么,剩下的值得我们认真审视的就只有兼容论模式了。兼容论有无可能走出传统鄙视他者的旧模式?传统的各种兼容论虽然都存在这个鄙视他者的弊端,但是,至少比起多元论和排他论来,兼容论愿意考虑一下那个“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的话题。
佛教兼容论把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放置在“究竟法”相对于“方便法”的优越性上,伊斯兰教兼容论的联结点放置在超越所有经典的最后的经典《古兰经》上,拉纳的基督教兼容论联结点放置在基督教会相对于“匿名的基督徒”的优越性上,巴尔塔萨的基督教兼容论联结点放置在优越于其他宗教的耶稣道成肉身事件上,很多的基督徒也有类似的看法:“其他宗教都是人找神,而基督教是神主动找人;其他宗教都是人的哲学,而基督教是真正的神的启示;其他宗教都是普通启示,而基督教是特殊启示”。
这些各自以为超越其它宗教的兼容论的联结点,其实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立足于各自自我声称的优越,来自“言”的优越。即使巴尔塔萨的做法,也不够可靠,因为人类历史并不乏在肉身自称为神圣下凡的骗子。除了声言之外,这些联结点的例子都不能够自证其超越死亡的神圣性,而且都带着鄙视他者的味道,故以此立论的兼容论都不够有说服力。
寻遍所有人类宗教资源,我们发现,耶稣道成肉身的生平里那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既能够以“行”提供胜过死亡的神圣超越性的自证,又可以避免鄙视他者的倾向,具有成为维系人类各大文化传统里真理成分的联结点的不可替代的价值。
这个出现于历史里绝非偶然的而是事前事后具有确定宣示、饱满内涵、多次指向的“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首先自证了神圣者的超越死亡之神圣性。其次,由于“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的出现,耶稣的以“敬天爱人”为核心的一系列教导因而就具有了令人值得用生命去倾听的价值,因为这事件见证出爱和生命的确定无疑的纽带关系。耶稣说:“我实实实在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章51节)第三,耶稣亲自说他“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章37节)因而这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也是指向了人类一切文化传统里的真理性成分。因而各大文化传统里那些可以和耶稣教导相印证的内容也就具有了令人值得用生命去倾听的价值。这就不是用基督教来废弃其它文化而是以超脱于基督教教义教政的耶稣信仰来坚固成全人类文化里的一切真理成分。对于能够如此以“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视角信仰耶稣的基督徒而言,当然可以称为这是基督徒立场的兼容论。但是这种兼容论却的确走出了传统兼容论共有的鄙视他者的旧模式。
因为在确认关乎人类生命大真理的问题上,特殊启示的“见证”是和普通启示的“印证”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再多的良心印证,也不能够替代一个确实无疑的真理见证,而见证也给所有的良心印证坚定地提供了一个明晰的创造性的生命方向;真理的见证若脱离了我们的良心的印证,就无法让我们接受其为真理;真理的见证若脱离了我们的良心的印证也容易被朝向反良心反道德的生命方向曲解。如果死而复活的耶稣的讲论不能够在我们个人的良心里得到印证,或仅仅有我们个体良心而无一个关乎生命的见证展示,都不会使真理彰显,不会使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得到确实的信仰基础。这个逻辑,不仅适用于个体心灵对于人生信仰的抉择,也适用于人类所有宗教间在追求真理方向上的联结。如果死而复活的耶稣的讲论不能够在我们各个宗教的教化里得到印证,或仅仅有我们各个宗教的教化而无一个关乎生命的见证展示,都不会使真理彰显,不会使各大宗教传统之间的和谐得到确实的信仰基础。
这样,我们如果把人类普世团结的在信仰层面的联结点放置在自称为圣子的耶稣有神圣意志的有计划的而非偶然发生的“死而复活”事件上,就可以肯定、辨明、指引人类各大文化传统里的真理成分,以这样一个耶稣信仰统领人类各大文化传统,就可以深刻促成各大宗教之间的和谐。
这种精神性的“统领”要求人类各个文化传统里的人们首先需要熟悉以“死而复活”事件为核心的耶稣生平,其次要求人们面对耶稣生平以探求真理的理性精神批判性地超脱出任何一个文化传统的体制束缚(包括基督教传统),都需要人们反思自己的传统观念是否合乎耶稣教导的精义。在西方传统神学核心两论(原罪论和预定论)那里事实上也存在一个信与行的逻辑断环。对于历来的体制化的基督教而言,也需要时时以耶稣生平和教训来烛照自己的瑕瑜互见的丰富神学传统资源,尤其是耶稣教训里那些可以和其他宗教教化普遍印证的内涵,因为其有助于矫正西方传统神学核心两论(原罪论和预定论)的偏颇,故应当被高度重视起来。
三、问题的解决
耶稣不仅以其医病救人的劳苦奔波和自我牺牲展示了人的肉身所能够具有的神性大爱的耀眼光芒,以其复活展示了爱和生命的确定无疑的纽带,还亲自以其谆谆教导为其生平内涵作了最丰富的注释。这其中主要包括:人类创造主——神圣超越者的恩典、公义以及对人类的期望。在神圣期望方面,我们可以看到耶稣对全人类提出了一个“大孝悌”的要求:爱我们人类共同的天父创造主,爱我们人类同胞的兄弟。为了能够激励我们爱的实践,耶稣还谈论了很多神圣信仰下的人文主义理念,留给我们开出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完善的逻辑基础,比如:
1、我们平等地拥有敬天爱人的生命基础内核——神性生命,所以要彼此相爱,爱人如己。这神性生命虽然不能够完全等同于创造主的神性生命,但“出于尘土”的人类生命中所蕴含之神性却是人类生命真正价值所在,也是人类对于创造主奉行大孝义务对人类同胞平等亲爱的客观逻辑基础。与建立在相信人性彻底败坏的原罪论基础上的人人平等相比,建立在对人性肯定基础上的人人平等更加积极,这里并不需要担心个人的自我膨胀自我神化和个人专制问题。因为神性生命人人皆有,不是某个人独有。产生个人自我膨胀和个人专制问题的真正源头恰恰可能在于个人并不相信神性生命人人皆有,并不真正尊重他人生命,也是并不真正觉醒自己的神性生命。每个人的神性生命的觉醒才是真正解决各类社会问题的深刻保证。(《约翰福音》第一章;《马太福音》6章23节;7章12节;18章5节;22章37—40节;25章37—40节;《路加福音》6章31节;《加拉太书》51章4节。“里头的光”,这光来自天父,爱人如己,爱人就是爱神。藉着对于耶稣所见证的真理的信心,我们的神性生命就会更加有根基。《以弗所书》3章17节:“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哥林多后书》4章7节认为基督是人类生命里的“宝贝”。《路加福音》17章20、21节:“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多马福音》第二十四段:“光明的人有光在里面,照亮整个世界;倘若不能发光,就是黑暗”。第八十三段:“人的外在形象是人人可见的。形象里头的光就在父的光里面。”第六十七段:“认识万有却不认识自己的,实在完全无知”。此类信息,在佛教教训里太熟悉了:人人皆有佛性。《楞严经》:“众生元有佛性,非由他得。譬如有人,自己衣里,有如意珠,而不觉知。又如仓藏宝,不自知之。”《涅槃经》:“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宝积经》:“心性之净,如水中月。”)
2、这个神性生命天然本能地渴求创造性的外向发光,这种发光不仅是神圣者的命令、期望,也是我们内在生命的最自然需要和最大幸福;倘若不能发光,我们的生命里就会积聚深刻的痛苦。神性生命的天然属性就是发光,罪就是神性生命的被遮蔽,能发光而没有发光,并且拒绝悔改。(《马可福音》4章28节“地生五谷,是出于自然的”。《多马福音》第七十段:“倘若你们把你们里头的生出来,她会救拔你们”。第八十四段:“当你们看见自己的实相在面前出现,而这实相既没有死去,也没有显现出来,你们还可以忍受吗?”相对而言,此类信息,佛学的讲述很少被我们闻知,传统佛学更多地停留在静态的佛性清净的见解上。对照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我们发现此处传统佛学留下一个缺失环节或在这个环节上有所误读。这个关于佛性属性内涵的观念,就是产生那个智悲逻辑断环问题的关键所在,下面详细讨论。)
3、这个神性生命外向发光的正面引力,来自于神圣恩典,这个神性生命外向发光的背面推力,来自于神圣公义。神圣恩典和神圣公义亘古存在。(《路加福音》13章1—9节。赦免昔日之罪,宽容我们等待我们的光明生命果实,最后倘无则必被砍伐,拒绝悔改则罪不得赦免。关于神圣恩典,佛学的讲论不足以回答:何谓罪?何以悔改之时昔日之罪即刻归零?佛学的因果报应一定意义上可以起到神圣公义的推动人心的作用。)
4、这个神性生命的觉醒,靠赖神圣恩典的激励感动和神圣公义的督促,但是最后靠赖我们自己的内在“省察”,取决于我们“心里所存的”。(《约翰福音》第一章;《路加福音》11章33—36节;《马太福音》25章1—4节;12章35节;15章19、20节。《路加福音》6章45节;“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多马福音》第二十八段批评不知自省者:“他们却喝醉了,酒气过后,他们就会后悔”。类似于《坛经·般若品》:“万法尽在自心”。“万法在诸人性中”。《坛经·忏悔品》:“万法从自性生。思量一切恶事,即生恶行;思量一切善事,即生善行。如是诸法在自身中。”)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近年来被学界接受的《多马福音》给历来被基督教传统神学势力所压抑的人文主义神学思想流脉以强有力的明确的支持,它唤醒了原来四部福音书里那些隐约呈现的人文主义信仰信息,使得福音书里所记的出自耶稣之口的比喻故事中的相当部分释放出了崭新的蕴涵。[⑦]1996年美国学人们出版了《五福音》(The Five Gospels)。[⑧]任何一个神学嗅觉不至于太麻木的学人,都不应当轻忽《多马福音》传入中国的重大意义。两千年来基督教与佛教的距离从没有像“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与“人间佛教”这二者的距离那么近,中国儒学与基督教的鸿沟同样也没有像《多马福音》传入后呈现得如此平坦。
通过上述的系列对比,拿着“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这盏明灯来观察传统佛学里那个“智悲逻辑断环”,我们就可以发现此断环的发生,主要缘于在佛性定义这个环节上发生了偏颇。通常佛教的文献认为佛性是每一位众生的内在的深刻本性,圣凡平等不二,是真常清净,智慧光明,具足无量功德属性的,虽然“众生皆有佛性”,但众生佛性往往为“业”所障,只有在“明心见性”后,才可觉悟成佛。虽然佛教文献也常常提到佛性的光明属性,但是却是指向佛性的清净无染而说的,我们实际上可以把佛教文献里的“光”全部等同于“洁”来理解。[⑨]例如慧能所说的一段话:
“何名清净法身佛?世人性本清净,万法从自性生。思量一切恶事,即生恶行;思量一切善事,即生善行。如是诸法在自身中。如天常清,日月常明,为浮云盖覆,上明下暗。忽遇风吹云散,上下俱明,万象皆现。世人性常浮游,如彼天云。智如日,慧如月,智慧常明。于外着境,被念浮云盖覆自性,不得明朗。若遇善知识,闻真正法,自除迷妄,内外明澈,于自性中万法皆现。见性之人,亦复如是。此名清净法身佛。”(《坛经·忏悔品》)。
对照耶稣的讲论,我们终于发现:传统佛性定义的偏颇之处在于强调了佛性的清净之静态属性,而忽略掉了光明佛性的外向发光之动态属性。倘若佛性仅仅有清净属性则觉悟者面对尘世在逻辑上根本无法开出返身入世的积极性。传统佛学至多仅仅是强调了佛性外向发光的一种潜在可能性(“具足无量功德属性”),而并没有强调在觉悟之后内在佛性的即刻发光的行动性,以至于佛学讨论始终停留在“觉悟的过程”中,甚至以觉悟为彼岸终极目标,觉悟之后的生命行动常常被忽略不论。如此传统佛学结出的最自然的果子是类似于史怀哲在《文明的哲学》一书中所批评的“叫人类把时间长期消耗在孤独的默想之中”。廓庵增加了“入廛垂手”一步,这并非传统佛学在逻辑上自然的推动使然,而是作者自己不曾泯灭的慈悲佛性中他并未意识到的不可遏止的外向发光之自然属性推动的明证。
在《多马福音》第八十四段耶稣最明确地呼吁人们认识自己生命里的外向发光的充满创造活力的神性形象并且期望人们把这种觉醒付诸行动:“当你们看见自己的实相,会感到快乐;但当你们看见自己的实相在面前出现,而这实相既没有死去,也没有显现出来,你们还可以忍受吗?”当我们认识了自己内在神性生命的光明属性时,我们会吃惊而兴奋;当我们意识到这光明神性生命被我们自己已深埋许久、没有发光时,我们还能安之若素吗?每个觉醒的人都会立刻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生命方式!光,本身即意味着运动,在道德象征意义上意味着积极的创造的奉献的行动。关于光的属性,马克思在《评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一文里道破玄机:“真理像光一样,它很难谦逊;而且要它对谁谦逊呢?”光本身不仅天然要求发光,而且必然会发光,无可阻挡,很难谦逊。光芒内敛的静态生命是光明生命本身所无法忍受的。
所以,对照“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这盏明灯,为了解决传统佛学里那个“智悲逻辑断环”问题而期望于“人间佛教”运动的可能方案是:
首先,重新明确“佛性”概念。
不仅需要明确肯定“第九识”(阿赖耶识中纯净之识演为第九阿摩罗识,亦名无垢识)构成的真如佛性的存在,作为佛家的起码信仰,更重要的需要做的工作乃是,佛教应当明确以佛陀觉悟后奔波各处关爱众人的生平展示作为佛性定义的最权威注脚,以使得这个最关键的概念发生质变,变静为动,变冷漠为慈悲,变“安于无为”为不辞劳苦,变自抑内敛为外向发光,从强调佛性“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清净”之“定”转向强调佛性“光明”属性的外向发光创造,从强调佛性“具足无量功德”的潜在可能性转向强调觉悟后时刻呈现的此在行动性。《长阿含经·大本经》:佛“以慈悲心故,为说四真谛”。《大智度论》卷二十七云:“慈悲是佛道之根本。……一切诸佛法中慈悲为大”。《涅槃经》:“诸有善根,慈为根本。”《优婆塞戒经》:“离慈悲,不得善法。”佛经里提及的这些道理,尤其值得佛教徒着力弘扬之。
其次,重新明确“涅槃”概念。
关于这个概念,有三个层面需要留心澄清:
A、明确真正的涅槃是具有目的性的“无住涅槃”。无执无我的涅槃,目的在于使得我们内在的佛性生命朗现,涅槃不是无目的性的,类似道家老子思想其实并非鼓吹“无为”而是主张“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德经》第81章)倘若我们把释迦牟尼觉悟后的生命所展示的精神内涵看为佛性的典范展示,把人人具有的佛性明确定义为不止是清净而更是外向发光的慈悲仁爱,则真正的涅槃逻辑上只应当是“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返身入世的“无住涅槃”。
B、明确界定涅槃的对象。明确那个不值得执著的“我”,和个体生命本具的“明珠一颗”不可混为一谈。涅槃仅仅是针对“我”的“贪嗔痴”等负面欲望的寂灭,涅槃寂静是内在的佛性光辉生命冲破烦恼妄见的坚强觉悟,是对“负向价值”的坚强拒斥和不为所动,非是把人类活体生命必然产生的各种心灵意念和生命欲望不分是非地一概泯灭掉或“无念”掉(事实上也不可能,这也是禅修走不出内心的原因)。如此佛教徒才能对现实世界万事万物区别对待而不是一概否定,佛教才能逐渐进化到彻底的“人间佛教”。
C、强调觉悟涅槃之际不止是邪欲的寂静泯灭同时也是生命内在佛性的活跃彰显,邪欲的寂静泯灭也只有在生命内在佛性的活跃彰显的行动中才能实现。如此见解才是《华严经》所谓的真正的“真空即妙有”。耶稣在一则比喻(《马太福音》12章43—45节,《路加福音》11章24—26节)里认为,如果心灵空出后不随即请清洁的主人入住,为空心而空心,则必定会有更恶的邪魔来住。生活中人们可以选择的实际的心灵道路是“忘记背后(空掉黑暗邪念以及心灵重负),努力面前,向着标杆直跑(接纳明确的光明目标,追求光明人生境界)”。(《腓立比书》3章13节)人生经验表明,避免犯罪避免被妄念征服的最好途径是创造性的工作而非消极无为的静坐。[⑩]
倘若更多的佛教徒能够借助于放眼各大宗教的互相印证尤其是耶稣生平的见证而能够在关键的信仰概念上更新,倘若获得更新的佛学可以成熟地发挥其影响,我们就可以期盼,获得新佛学理论支持的人间佛教运动就可能深刻地获得成功,中国乃至世界佛教的面貌就可能焕然一新。如前述所言,类似于佛教的智悲逻辑断环的问题历来也同样存在于道家、儒家以及某些基督徒的信仰观念那里。倘若我们能够超脱各自种种琐细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在把眼光扫向其他文化传统的同时,留意到耶稣生平的独特价值,获得打通这些逻辑断环的启迪,从而真诚地唤醒我们内在的生命能量,那么,东西方重要的文化传统都会获得积极的更新,拥有不同文化传统的人类世界的有目标有方向的创造性的和谐就值得期待。
[①] 本文是为2009年佛耶对话学术会议(杭州)提交的论文。
[②] 《人间觉半月刊》第二卷第十期(1937年5月20日)第30—31页,转引自赖品超编,《佛耶对话——近代中国佛教与基督宗教的相遇》,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136页。
[③] 十牛图是中国佛教禅宗修行的图示,有许多版本。牧牛图颂通常由颂与图组成,颂自身有时又包括一短序。自宋代以来,这类作品很多,其中有三种很为人留意,其作者分别为清居、廓庵、自得。清居的是五图,廓庵的是十图,自得的则是六图。在这几种作品中,廓庵的显然最为完备,它包括图、颂与序三部。亦有人认为十牛图为宋代廓庵师远改作清居禅师八牛图而成。现在流传较广的有宋朝廓庵师远与普明禅师的版本各有十幅。稍晚的作品此外还有明代胡文焕的《十牛图颂》、清代梦庵超格的《牧牛图颂》,收在《卍续藏》第一一三册、《禅宗全书》第三十二册。
[④]范文澜先生曾经在《唐代佛教》一书中指出:“禅宗顿教,慧能是创始人,始祖实际是庄周,达磨不算是始祖。”
[⑤] 清代学者罗聘所说:“宋之大儒,有著脚佛门者,若指其人,则人人皆似。”(《正信录》)
[⑥] 见李林的论文《从“诸宗教神学”到“埃克的困境”》,载卓新平、许志伟主编《基督宗教研究》第十辑,第245页,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11月。
[⑦] 参见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香港,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第161—164页;田童心《神学的觉悟》,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第159—164页,第211—227页。
[⑧]见孙善玲《探索历史的耶稣》一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基督教研究中心《基督宗教研究》第二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第469页。
[⑨] 在佛教中,“佛性”一词的异名甚多,佛性、法性、真如、实际、如来藏、自性清净心、第九阿摩罗识(无垢识)等,强调的几乎都是超凡脱俗的真实清净。
[⑩] 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香港,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第91页.
- 作者: tiantongxin 2010年04月29日, 星期四 19:5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从宗教在现代社会的存在价值看基督教对当代中国的可能贡献
从宗教在现代社会的存在价值看基督教对当代中国的可能贡献[①]
田童心
一
世界上主要宗教的历史都很久远,基督教、犹太教、佛教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伊斯兰教有1300多年的历史,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有1800多年的历史。宗教不仅存在于历史中,也同样活生生地存在于现实和可以预见的未来中。据最近的统计,全世界信仰宗教的人口比重已经上升到85%,约三分之一(22亿)是基督徒。[②]皮尤宗教和公共生活论坛(Pew Forum on Religion and Public Life)在最近一次调查中得出的结论是,美国依然有92%的人相信上帝。
综合学术界近年来对宗教的存在价值的种种的评价,我们可以把宗教的存在价值归纳概括表述为宗教的三大功能:文化承载、社会整合、回答终极关怀。
1、文化承载。
考察人类历史,我们不难看见,在古代社会,宗教在各个民族的存在状态往往既是特别居于一个民族的文化金字塔顶端,又常常笼罩了一个民族的文化金字塔的整个全身。在人类文化金字塔上,政治的位置是较高的,政治对于社会的影响力是有目共睹无可置疑的,而处于人类文化金字塔顶端的宗教对于社会的笼罩影响力却少有人注意。很少有人意识到,任何国家的政治悲剧,任何政党的悲剧,归根结底,都是源于一个民族的文化悲剧,准确地说,源于这个民族的信仰悲剧。由于宗教依托于超人间、超自然的力量,在塑造民族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风俗习惯方面具有其他文化成分不可比拟的深刻作用。在某个宗教长期笼罩的地区,所谓的文化就是这个宗教的无孔不入的“教化”,事实上这个宗教就成为了接受其传播的民族在一段历史时空里民族文化的承载体,在这个宗教里可以装入哲学世界观、政治法典和权力合法性解释、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的无形规范、个体人心的盼望和寄托、各类艺术(文学、音乐、美术、建筑)的内容和风格、自然科学的经验积累和朴素解释等等。这种局面到政教分离时期开始改观,但是宗教对一个文化体系影响的惯性,直到各大宗教的世俗化比较充分地展开后的历史时期才可以不用“笼罩”一词来描述。虽然这种“宗教笼罩社会”的局面当今仅仅在局部地区仍然存在,但是我们今天回顾历史的时候,我们面对各大传统文化体系的时候,实际上不能不说一定意义上就是面对各大传统宗教。诚如在《中国宗教与中国文化》[⑤]“总序”中作者所指出的:“人类的一切宗教都是人类的文化创造,是人类文化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中国宗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也是这样。这是一条为全部人类历史、思想史证明了的普遍原理。” 著名新儒家梁漱溟先生说:“人类文化都是以宗教开端;且每依宗教为中心。人群秩序及政治,导源于宗教,人的思想知识以至各种学术,亦无不导源于宗教。”“我们知道,非有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之统一,却每都有赖一个大宗教。”并指出:“为了维持社会,发展文化,尤其少不了宗教。”[⑥]
2、社会整合
宗教的第二个显而易见的作用是不同层面的人群整合。今天,从个体民族部落到一个国家到一个地区乃至到全人类,在这些不同层面上都可以找到相应的作为人群互相认同的宗教宣讲以及相应的宗教性质的社会团体。除了在全人类这个层面上的宗教宣讲外,其他层面上的宗教宣讲对于各自层面上的人群整合的作用,目前仍然无法避免理论上的排他性。很多学者也已经认识到,宗教对民族关系的影响,可以说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成为民族团结的粘合剂,也可以成为制造民族冲突的祸水。如何既发扬宗教的社会整合之利,又避免宗教在社会部分整合部分排他方面之弊,这个问题的解决,实际上涉及了宗教间关系究竟何种模式可取的问题。依笔者之见,这个问题的解决应当是一个缓慢的伴随着各大宗教的世俗化或信仰非体制化过程的过程,在这个全人类视野遍及人心的过程中,非传统教会体制化的耶稣信仰可能具有独特价值[⑦]。即使是具有普世眼界的几个世界性大宗教的整合全人类的一些宗教宣讲,也仍然需要解决一个“教内和教外”或“信与不信”的问题。
3、回答终极关怀
在汉语语义上“宗教”之“教”也就是教化之“教”。在汉语里“宗教”一词的含义就是“以对超越者的信仰名义对于世人的教化”。故一个文化系统能够被称为“宗教”的不可缺少的一个要素乃是对于超越者的信仰追求而不是体制,而超越者的“超越”也主要是指对于此岸世界有限生命的人格化的超越而非无生命的超越,追求生命的永恒乃是所有宗教的核心主题。德裔美国著名神学家保罗·蒂利希广为世人熟知的一个命题,就是认为信仰是终极关怀(ultimate concern)。终极关怀何以会发生呢?人在世界上的存在,虽然是有限的,但是人和其他物种不一样的是,只有人才有思想,才会思考生死存亡这一根本问题,只有人才有超越有限追求无限以达到永恒的一种精神渴望,也只有人才需要给予人生实践以终极性的价值和意义根据,只有人才思考生命乃至宇宙的“阿拉法、俄梅戛”问题(《启示录》22章13节)。这不仅仅是人类的生命经验,《圣经》也曾明确宣告:上帝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传道书》3章11节)也就是说,人类的神性生命天然地追求永恒,人生天然地追求永生,终极关怀本质上就是对于个体生命如何超越有限的关怀。鲁迅早年曾经肯定地说:“人心必有所凭依,非信无以立,宗教之作,不可已矣”。[⑧]鲁迅所肯定的人心必有所凭依的内容无疑地也只能是终极关怀。在终极关怀问题上获得了解答和信仰,人心就可以获得安息和安慰,特别在现代社会,知识的无限爆炸使得人类越发感到自身的渺小有限,感到未知领域的广阔茫然,似乎人们为避免自我异化和生活的机械化,更加需要生命关怀和灵性超越。在当今世界,进化论在学术界存在的争议,一定意义上也对终极关怀话题的被重视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上下寻索,我们可以看见,能够彻底解决人生涉及永恒的价值烦恼的,不是酒色财权,不是死亡和睡眠,不是目前单纯和工具性挂钩的自然科学,也不是民主政治,惟有饱经人类历史风霜的各大传统宗教资源可以承当这样的价值维护使命。回答终极关怀以维护人类社会价值,这是宗教信仰的最重要最核心的现代存在价值所在。倘若没有这一点,宗教信仰的文化承载功能和社会整合功能也就基本丧失了核心依据。
宗教的三大功能,可以从三个层次观看:最深层的是回答终极关怀,最表层的功能是社会整合,处于中间的环节就是文化承载功能。终极关怀通过文化承载而达成社会整合。
二
张岱年先生指出:古今中外的终极关怀有三种类型:1、皈依上帝的终极关怀(例如基督教);2、返归本原的终极关怀(例如道教);3、发扬人生之道的终极关怀(例如儒教)[⑨]这些终极关怀类型我们姑且认为都能够带给人们心灵一定的安慰,都是有效的终极关怀类型。既然我们相信,回答终极关怀是现代社会宗教存在的最核心价值,宗教信仰的文化承载功能和社会整合功能都实质上有赖于它,那么,当我们考察基督教能够对当代中国提供何种贡献的时候,就不能不从考察基督教如何回答终极关怀入手。基督教面对诸多的终极关怀类型,有一个显而易见的独特之处,使之区别于其他终极关怀类型甚至区别于第一类终极关怀类型中的其他有神论宗教信仰,那就是:以神圣者耶稣的亲自死而复活作为回答人类终极关怀的一个有力凭据,同时也自证了耶稣基督的神圣性,使耶稣能够承载万民的信仰。在人类历史上能够类似于耶稣那样宣告“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启示录》22章12—14节)的不足为奇,但是逻辑上能够自证神圣性的却在耶稣之外难寻。
由于耶稣信仰很妥当地回答了终极关怀,我们就可以从耶稣生平与教训里放胆地继续开出中国基督教在现代中国处境下文化承载、社会整合的可能贡献方向。
在文化承载方面,基督教可以做出的贡献,其实是多方面的:
1、促使敬天爱人古老信仰的复活
基督信仰自从唐代开始来到中华大地,一千多年来几经反复,今天终于在中国民众中传播开来。其间有一条线索一千多年来始终没有中断而且日益成长,那就是始自利玛窦的儒家基督徒信仰路线和儒家神学路线。这条路线的特点就是重新唤醒中国人上古就有的上帝信仰以呼应基督信仰的传播。今天随着中国经济影响力的增强,中国文化的振兴也被逐渐意识到。一批知识分子产生了重建儒教的愿望。反省千年来中国文化的坎坷运途,我们不得不提醒中国文化界明智之士,若要使得此次儒家文化的复兴能够避免宋明儒学导致的明亡清辱之后果,必须解决儒学价值体系的神圣依据问题。由于耶稣信仰空前绝后地妥当地回答了终极关怀,我们有理由认为儒家基督徒路线是一个值得在中国文化界鼓励的文化选择。耶稣在世时曾将一切古典律法概括为敬天爱人。中国知识分子都知道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者爱人”的道德律令。但是,由于在古代祭天长期被君王垄断而“敬天”自从辛亥革命以后就长期被国人淡漠和遗忘,然而一个民族怎么能够长期没有一个终极价值依据呢?仅仅是向先秦敬天时代的复古当然是不现实也是不足够的,中华民族的终极价值依据必须更新,才能够获得复活。如何更新呢?保罗的一段讲论或许能够启发我们:
保罗站在亚略巴古当中,说:“众位雅典人哪,我看你们凡事很敬畏鬼神。我的时候,观看你们所敬拜的,遇见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告诉你们。”(《使徒行传》17章22、23节)
任何一个民族和个人都有或明或隐的寻根意识。一旦我们借助于耶稣信仰而明确地把从华夏民族古老典籍里梳理出来的宝贵神学教训肯定为关乎生命的真理,那么,基本上我们的“天”就不再是“未识之神”了。作为中国文化主体之儒家的“天”信仰就会获得更新,中华民族现代的精神支柱就可能重新竖立起来,并且获得新面貌。
2、充实人文主义与纠正科学迷途
新托马斯主义的代表人物马里坦(Jacques Martin,1882—1973)提出过有神论的“完整的人文主义”的理论,他认为人文主义视野如果仅仅有“人”无“神”那是不完整的人文主义,必然会导致过分强调科学理性也就必然带来人的异化等现象。
经历了30年的高速经济发展,在付出生存环境的破坏甚至损失劳工生命等一系列沉重代价之后,中国的管理层终于向全社会提出了“科学发展”的呼吁。事实上,中国自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也一直相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但是,国民在驱动科技力量发展经济的同时,一度忽略了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人的生命幸福。近来,我们分明能够从中国的管理层向全社会提出的“科学发展”的呼吁声音背后听到更新更丰富的“和谐发展、人文发展、绿色GDP、社会保障”等解释。对此声音,中国的基督徒应当坚决鼓励。耶稣在福音书里反复教训众人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马太福音》16章26节;《马可福音》8章36节;《路加福音》9章25节)
基督教信仰不仅可以支持一切关爱民生的政治决策,作为信仰资源构成了对于一切奴役民众的政治行径的批判,基督信仰还在更多时候可以充实人文主义内涵,有助于促进社会形成人人互相尊重的和谐氛围。在基督教的《圣经》里,认为个体生命在人间具有无上宝贵的价值。因为人类是按上帝的形象样式造的。(《创世记》1章26节)。这“形像”与“样式”,在新约里更具体指明,是“真理、仁义和圣洁”,这是使人与所有受造物区别开来的最重要的因素。在新约福音书里耶稣用“光”这个词汇来表述人类生命里的神性形象。(《约翰福音》第一章;《马太福音》6章23节;7章12节;18章5节;22章37—40节;25章37—40节;《路加福音》6章31节)在耶稣的语境里我们理解到,人“里头的光”,并不会因为人类祖先的过犯而在人“里头”失去,人类的“罪”并不是人完全败坏以至于根本没有了“光”,“罪”实质上只是这“光”的被遮蔽,应当发光而没有发光。这光来自天父,爱人如己,爱人就是爱神的落实。这光是人类对于创造主奉行大孝义务对人类同胞平等亲爱的客观逻辑基础。与建立在相信人性彻底败坏的原罪论基础上的人人平等相比,建立在对人性本质肯定基础上的人人平等更加积极,这里并不需要担心个人的自我膨胀自我神化和个人专制问题。因为神性生命人人皆有,不是某个人独有。产生个人自我膨胀和个人专制问题的真正源头恰恰可能在于个人并不相信神性生命人人皆有,并不真正尊重他人生命,也是并不真正觉醒自己的神性生命。
3、高扬经济诚信和积极财富观
基督教在西方发展的历史上经过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的新教改革,衍生出一套财富伦理和市场伦理(马克斯·韦伯把它和“资本主义精神”联系起来),无疑成为了西方近代乃至今天的社会持续良性发展的精神资源。中国当今的自由经济正在日益展开,如果没有诚信和积极的财富观,单单追求眼前的财富暴利一定会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在这个“中国经济正在成为世界经济发动机”的时代基督教的经济讲论应当被更多的中国民众重视起来,我们从福音书里或许能够领受更丰富的亮光:
经济活动应当首先讲究公开的诚信约定,经济活动非由任何经济活动参与者的想当然来主导。(《马太福音》20章)
赚钱有理。做买卖赚钱是神圣的而非羞耻的。上帝鼓励按着才干索求责任以及适度合理的经济增长。(《马太福音》25章)那个“领五千的,随即拿去做买卖,另外赚了五千”和“领二千的,也照样另赚了二千”的仆人都被主人夸赞为“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
善取钱财。获取财富的途径必须是光明正当的。“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玛门是财利的意思)”(《马太福音》6章24节)这里寓含着的教训,不仅是不可贪财,不可过分依赖钱财,还需要注意不可为了金钱而采取罪恶的途径从而得罪上帝。即使是有万国荣华的诱惑也决不可俯伏拜从魔鬼的道路。(《马太福音》4章8—10节)
善用钱财。懂得钱财是用来施舍的道理,生命是最大的财富,永远不能够把金钱作为敬拜的对象而把自己沦为金钱的奴隶。《圣经》教导人们,“资财不能永有。冠冕岂能存到万代?”(《箴言书》27章23-24节)“你要记念耶和华你的神,因为得货财的力量是他给你的。”(《申命记》8章18节)要善用钱财尊荣神,“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箴言书》3章9-10节)“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马可福音》14章3—7节)不可浪费,(《约翰福音》6章12节)要善用钱财去爱他人,(《路加福音》16章9节)“要积攒财宝在天上,”(《马太福音》6章20节;19章21节)“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马太福音》6章21节)“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马太福音》16章26节;《马可福音》8章36节;《路加福音》9章25节)决不能把财富看得高于真理和正义(《马太福音》13章22节),天国的进入根本上是不可以依赖财富的(《马太福音》19章23节;《马可福音》10章24节),应当把永恒的生命置于一切之上,把永生看为最大的财富。
4、肯定公仆政治和民本政治
耶稣叫他们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路加福音》22章25、26节)
在福音书里耶稣并不质疑“君权神授”,但是他更期望跟从他的基督徒的公众管理模式能够真正实践“公仆政治”、“民本政治”。在他看来,政治学的神圣精髓不是“操权管束”而是“服事”。(《马太福音》20章25—28节;《马可福音》10章42—45节;《路加福音》22章25、26节)
在当代中国,执政党历来也在努力追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民本政治,但是不可讳言,由于市场经济的背景,反腐败和避免权力失控一直是严峻的政治任务。法律和纪律仅仅能够约束国家公务员的外在行为,而能够约束他们内心的,能够把国家公务员的贪腐之心转化为勤政爱民之主动意志的,只有他们对终极关怀的认真思考。如果更多的手握权力的人能够把自己的言行和终极关怀挂钩,我们相信民本政治的深入实践一定会更加自觉努力和持续不懈,民众就会获得更真实的尊重和服务(能够对政治乱象说“不”是他们最起码的权力),中国的社会和谐理念就会更加深入人心。在这方面,基督教的资源值得全社会的重视。
5、移风易俗
当代中国基督徒可以做的移风易俗的事情很多。这里仅举一例。在当代中国即使是大城市里,逢年过节也难免在大街小巷看见祭祀祖先的众多的烧纸景象,这个风俗严重污染了城市环境,毫无疑问应当革新。但是风俗又是政府所不愿以强制性手段干预革新的。这时,民众内心自觉的革新动力就显得尤为可贵了。而基督教就可以提供这种移风易俗的内在动力。当今即使保守的儒家基督徒阵营也多赞同对于传统的祭祖风俗予以革新,更不用说那些激进的基督徒了。在逻辑上,如果明白华夏祖先的祭祖其实是祭祀那依旧活在上帝身边的祖先以祷告祈福,那么,在道成肉身的耶稣除去了人神之间的幔子,使得全人类每一分子都可以藉着祷告直接亲近上帝的时代,还有多少理由沿用旧礼仪记念祖先呢?
6、拓展艺术新境界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感恩、悔改、自我牺牲、永恒、罪等等主题,是很少见于文艺作品之中的。一百年来,中国的音乐、文学、美术等艺术领域,基督信仰的主题犹如一股新鲜的清流从山涧到大河的奔走一样,日益成长日益澎湃起来。这个现象其实无疑是和中国百年来基督徒人口的成长有关。这个文化现象所带给我们的创造性的远景值得我们更加期待。基督信仰进入中国的文艺创作中,是基督教正在承载着更新中的中国新文化的最活泼的明证。
在社会整合方面,事情并不像我们一般学者所想像的那样简单,以为基督教的社会整合价值单单就是巩固社会道德的宣讲,维护社会伦理秩序,化仇恨为宽恕,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社会上起到扶危济困的作用。在社会整合这方面,具有建设性的神学思想所起到的作用可能对于人类未来更加深刻。事实上在当今世界,与宗教的社会整合行动相比,宗教的社会整合理论更加匮乏也更加急需,由于理论的匮乏,行动也往往难以深化开来。
放眼全人类的整体利益,唯有世界性的宗教值得我们正面评价其社会整合功能。但是,即使具有普世眼界的几个世界性大宗教的整合全人类的一些宗教宣讲,我们也清楚地看见其实也面临着一些困惑,即,如何既发扬宗教的社会整合之利又避免宗教时常呈现的排他性之弊,这个困惑集中在如何解决一个“教内和教外”或“信与不信”的问题。
在中国基督教方面,丁光训主教较早地意识到了此问题的亟待解决,他所做的工作是,在倡导“神学思想建设”,倡导解放思想的同时,亲自宣传了“宇宙的基督”的基督论。他认为,本质为慈爱的上帝所关怀的对象并不局限于教会内部而是遍及宇宙。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宇宙的基督”的基督论:耶稣自己曾亲口宣告他“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章37节)。在这种“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视角下,耶稣的一生被视为人类有史以来万民万国所努力探求的真理本体展示和见证,深入的理论展开可见,这样的理解较好地弥合了基督教内部创造论与救赎论的神学矛盾,同时也较好地解决了“教内和教外”或“信与不信”的矛盾问题。这样的理解,对于基督徒而言,一切的教外人士不再是“不信者”而是“未信者”。
只有在神学思想上愈来愈多的基督徒能够既坚持自己的信仰又能够开放胸襟,既肯定自己的基督徒身份又友好地对待其他世界性大宗教,基督教的社会整合功能才可能最大限度地正面实现。基督徒在讲坛上的道德教化效果和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所确立的正面形象就不会被排他论基督徒所抵消。
由于基督教在人类终极关怀问题上具有妥当的有力的回答,因而基督教在中国所呈现出的文化承载功能和社会整合功能就可能同样的有力。在未来时空内,超越了体制束缚的耶稣信仰还有可能会对人类各大宗教和而不同地整合全人类,产生重大和关键的影响。任何文化眼光不至于太昏暗的人,都不应当漠视广义基督教在当今中国的传播和在未来中国的发展。
--------------------------------------------------------------------------------
[①] 本文是为2009年南京宗教学术会议提交的论文。
[②] 转引自卓新平《“全球化”的宗教与当代中国》,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第232页。
[③] 赵朴初居士曾经较早地在多次会议上和多种场合,反复阐明宗教是文化。
[④] 载《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⑤] 《中国宗教与中国文化》(共四卷),余敦康、吕大吉、牟钟鉴、张践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3月第一版。
[⑥] 《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97—99页。
[⑦] 参见拙作《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一文,载《基督教思想评论》2008年第一期。
[⑧] 鲁迅《破恶声论》。
[⑨]张岱年:《中国哲学关于终极关怀的思考》,《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第三期第95—97页。
- 作者: tiantongxin 2010年04月29日, 星期四 19:5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基督信仰对于宗教间关系“和而不同”的独特价值
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基督信仰对于宗教间关系“和而不同”的独特价值[1]
田童心
“和而不同”是以儒家文化为主流的中国文化里极其宝贵的一个理念。凭我们的直觉,毫无疑问,人类各个文明传统之间“和而不同”的文化景观值得人类追求。但是理性才是直觉的幕后支持者。对于任何一个宗教的信徒而言,面对其它宗教,如果能够真诚地做到“和而不同”,就必须有在信仰层面的理论依据。下文论述的主要内容是,经过细致的逻辑分析,宗教间关系模式能够令人安心立命的并不是众人以为的多元论模式,而过去常常被人忽略的兼容论模式才是值得宗教学术界花功夫去探讨的。寻遍所有宗教,我们有理由认为,耶稣道成肉身的生平里那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堪当维系人类各大文化传统里真理成分的联结点。耶稣生平里这个核心事件如果能够被看为对于人类普同之真理的无可替代的神圣性的见证,那么,宗教间的关系模式就可能唯一地被落实为兼容论模式,“和而不同”的理念在深刻地影响人类生命影响世界和平的宗教间关系层面就能够被落实。基督徒面对其他宗教的时候,既有理由和谐共处又有理由坚守基督信仰;这个文化联结点对于人类各大文明传统而言意味着:理解以“死而复活”事件为核心的耶稣生平,具有普遍的和深刻的必要性,如果耶稣信仰可以非常有力地巩固不同宗教背景的人的道德意志,在信仰日益非体制化的现代文化趋势下,“基督徒”的身份可以跨宗教而存在。
一、宗教间关系模式的困境
在宗教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学界普遍知道有三种模式即:排他论(exclusivism)、兼容论(inclusivism)、多元论(pluralism)。有两位学者比较早地谈论过这个观点(阿兰·雷斯(Alan Race)《基督徒与宗教多元论》;加文·德科斯塔(Gavin D'Costa)《神学与宗教多元论:来自其它宗教的挑战》)。但是在约翰·希克那里,借着对于多元论的宣传而使得“排他论、兼容论和多元论”这三种模式广为人知。神学家保罗·尼特将上一个世纪基督教对待其它宗教的态度模式进行了系统梳理,又提出一种四分法:置换模式、成全模式、互益模式和接受模式。置换模式大致相当于排他论模式,成全模式大致相当于兼容论模式,互益模式和接受模式大致都属于多元论模式。“排他论、兼容论和多元论”这三种模式应当说是比较基本的,其他更多的分类实质上都可以纳入这三个模式之内。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目前的这些模式,并分析一下排他论、兼容论和多元论各自的理论症结所在。
宗教间关系的第一种模式排他论认为只有自己所信仰的一种宗教是唯一的真理,别的宗教没有真理。(我的宗教是光明,其它宗教则可以黑暗来象征。)比如天主教历史上对于“教会之外无救恩”的强调,新教对于信仰耶稣基督的“因信称义”的简单理解。其它宗教也可以如此排他。事实上各个宗教也都有对于其它宗教的排斥性论调。
以翻译介绍约翰·希克作品而著名的王志成先生介绍说:“从学术界看,人们已经不愿意称自己是排他论者了,因为排他论者的恶名不好承受。但基督徒需要在理论上为自己的神学立场找到一个有说服力的出口。这个出口来自宗教个殊论(particularism)。”[2]宗教个殊论(particularism)其实是温柔的宗教排他论。显然,仅仅从宗教的社会存在角度就已经知道,宗教排他论在当今地球村时代是多么的有害了。雷蒙·潘尼卡说,宗教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几乎所有的战争都是宗教战争,或者说和宗教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3]
宗教间关系的第二种模式兼容论则认为只有自己所信的这一种宗教为绝对真理,而其它宗教则拥有不完全的真理。(虽然巴尔塔萨的兼容论思想也提到了太阳和光线的比喻,但是对于目前为止的传统兼容论思想的比喻最贴切的是:我的宗教是太阳,其它宗教是蜡烛。后面我们会看到,真正能够成立的兼容论比喻则是太阳和光线的比喻。)代表观点如众人熟知的天主教的拉纳所提出的“匿名基督徒”理论。拉纳认为,获得永恒的救赎并不一定局限于事实上加入教会的人,那此尚未认识和信仰基督的人,只要凭良心做事,这样的人事实上已经遇到了基督,虽然他自己不知道他已与拿撒勒的基督相遇,这样的人也可以获得救恩,可称为“匿名的基督徒”(Anonymous Christians)。作为“梵二”会议的重要文件之一,《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的宣言》对于这个来自天主教的兼容论理论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在这一文件里,教会第一次向普世宣告,各民族“同有一个最后的归宿,就是天主,他的照顾、慈善的实证,以及救援的计划,普及于所有的人”(《宣言》第1节,这是比较典型的“宇宙的基督”之基督论表述),并表示教会“绝不摒弃这些宗教里真的圣的因素”(《宣言》第2节)。天主教明确宣告:“原来那些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会的人,却诚心寻求天主,并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圣宠的感召下,实行天主的圣意,他们是可以得到永生的。还有一些人,非因自己的过失,尚未认识天主,却不无天主圣宠而勉力度着正直的生活,天主上智也不会使他们缺少为得救必需的助佑”(《教会宪章》第一章第16节),这些人实际已经成为基督徒而不自知,也就自然推导出了“不自知的基督徒”、“匿名的基督徒”。
天主教神学家巴尔塔萨的兼容论思想是比拉纳更加保守的:在1972年出版的《真理是交响曲:基督教多元主义面面观》(Die Wahrheit ist symphonisch: Aspeckte des christlichen Pluralismus)一书的序言里,巴尔塔萨以一则有关音乐的比喻形象地描绘出基督宗教“一元”指挥下的“多元”合奏:
上帝在启示中犹如演奏了一场交响乐。……在上帝的道成为人之前,世界的乐队毫无章法也毫无价值:各种世界观、各种宗教、不同的国家观念,每一种声音都自顾自地鸣响着。然而有一种感觉:这种杂乱无章的状况只是在“准备演出”。……然后圣子来了,那“一切的继承者”,整个乐队都是为了他而建的。当世界的乐队在圣子的指挥下演奏上帝的交响曲时,它的各种不同组成部分的意义变得清晰了。
在巴尔塔萨的《荣耀:神学美学》中他说:
事实上,作为基督徒,我们不仅完全可以承认、而且还应该期望:从那些追求上帝的灵魂中投射到历史上非圣经宗教的信仰形式之上的内在信仰之光和闪耀在我们心中的应该是同一种光。为什么一个神秘宗教、一个宗教哲学体系或一种以神秘主义的方式寻找上帝的道路都不能够把这种内在信仰之光反射到自身有光的信仰对象身上?……基督教思想在这个方面没有真正的对手。[4]
所有宗教无非是同一种光的不同投影,而其中最接近永恒真理的光源的唯有基督教。这就是巴尔塔萨心目中兼容论的世界。显然,鄙视其它宗教传统的意味比较浓厚。
对于兼容论,来自基督教排他论者的批评和担忧是,假如异教徒并不信奉耶稣基督,甚至对上帝启示一无所知,却照样能分享恩典并得到拯救,那么,还有无必要把福音传播当成一项神圣使命呢?说到底,若把此类说法当真,信基督教还有什么价值呢?
来自多元论者的批评者大多认为,兼容论实际上是一种温和的排他论,兼容论仍是排他论的变相。根据“匿名基督徒”理论同理复制,非基督教徒也可提出匿名的佛教徒、匿名的印度教徒或匿名的伊斯兰教徒等理论,结果依然是各大宗教各持一端,互相排斥。拉纳虽然在使用《使徒行传》(17:23)中的一句话的时候附加了一句鼓励各个非基督教传统的人继续本宗教传统的话,那就是“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但仍要敬拜!——这几个字为拉纳所加,引者注)我现在告诉你们”,但是,拉纳其理论的整体倾向却无法不诱导我们如此思维:既然各教都有真理成分,因此不奇怪它们中有“匿名基督徒”,但最完全的真理仍旧在基督教,既然基督教最完全,那么,一旦拥有基督教,我们为什么还需要那些不完全的宗教呢?拉纳的基督教兼容论实质上是以基督教文化来废掉其它文化的排他论,被主张宗教多元论的希克指责为具有“帝国主义气息”,是“霸权主义的对话逻辑”,是“一种拥抱式的征服”。
实际上,其它宗教也有各自立场的宗教兼容论。其它宗教,比如伊斯兰教和佛教,也可以开出自己的兼容论思想。伊斯兰教和佛教的兼容论思想平时被多人误解为佛教多元论和伊斯兰多元论,但是我们应当承认实质上它们是兼容论思想。
在佛教中,“方便法”的概念宣称,佛陀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信徒,根据他们的接受能力而传授不同的教义。在佛经中也说,佛菩萨为了教化婆娑世界的众生,会有无数的化身来到这个世界,逻辑上也有可能以其它的宗教教徒身份示现人间。所以佛教徒不必去指责其它宗教的教义,或者进行无谓的争辩。但是那些其它的宗教只是能让众生得到暂时的安乐,其它宗教的教法是不究竟的佛法,而追随佛陀是可以带来究竟的安乐,洞悉一切的真相。
根据《古兰经》,伊斯兰教具有普世性,安拉的启示不仅降与穆斯林,而且降与全人类。《古兰经》说“东方和西方都是真主的”。安拉是全人类的主,曾经向诸多民族派遣过使者,故各民族的使者、先知、圣人都应得到尊重。因此宗教不能有强迫。穆罕默德时代,穆斯林就承认犹太教徒、基督教徒都是有信仰的人,是“有经人”,其经典是神圣的,是神启的。但是只有穆罕默德是最后的最伟大的“封印使者”,他传递的宗教教化是最完备的真理体系,只有《古兰经》是最真确无误的天启经典。
假使各个宗教的兼容论都可以同时成立,那么,各个宗教同样会陷入彼此关系的排他论。虽然这时的排他论已经是比较温和的排他论了。但是彼此的轻蔑情绪仍在,不会认真地肯定对方,而且更不利于各个宗教认真地去了解和发现对方究竟有哪些值得自己倾听的。所以,我们可以说,至少传统的兼容论思想都尚未成功地具有普遍的说服力。但是,我们不应该因为前人做得不够成熟而轻易地完全否定掉兼容论的价值。下文我们就会看到,只有一个有说服力的合理的兼容论或许有资格能够引导人类各大宗教文明最后摆脱困境。
第三种宗教间关系模式是多元论,这种立场既能够肯定其它不同宗教的真理属性或者合法性,还能够意识到包括自身在内的每一种宗教的特殊性,并不预设不同宗教之间的高下优劣,认为不同的宗教传统都可以为人类存在的终极性转化提供一条道路。此即各大宗教与基督教一样同等有效的多元平等观。(各大宗教都是折射阳光的彩虹之平行的一色。)代表观点是约翰·希克的宗教多元论。
约翰·希克的宗教多元论观点的特色,是在各大宗教的信仰对象之上假设了一个更加超越性的概念“终极实体”(the Real)。他明确了终极实体与宗教实体的两级区分,规避宗教排他论。终极实在(the Real)之无限性,不是有限的人所能全面把握的。因此,没有一个宗教传统可说它的真理是唯一的真,而仅能说是其中之一的真。希克甚至大胆地主张,基督教徒应把基督中心的信仰转为上帝中心或实在中心(reality-centered),以拉近基督教与其它有神教或非人格实在传统的距离。他期望这会在基督教里引起神学的哥白尼式革命(即由地心说转为日心说的革命性认知)。希克认为每个主流宗教传统在拥有共同的伦理标准之外还都有一个共同的核心信息,即由自我中心转向非自我中心。这个“非自我中心”就是救赎或解放,在基督教徒称之为得救,印度教徒称之为解脱,佛教徒称之为涅槃或空,道教徒称之为得道,名异实同。既然每种宗教均是同等有效的救赎或解放的方式,门户之见便变得不重要了,宗教和平似乎有了理论基础。[5]
其它的宗教多元论思想如著名神学家汉斯·昆(Hans Küng)提出的世界三大宗教河系(three great religious river systems)理论。汉斯·昆首先否认基督教具有真理的垄断权,主张任何宗教都不占有全部的真理,应当承认多种真正的宗教并存,而且是殊途同归的。他认为:起源于闪族的 (Semitic)宗教都有一位先知人物(a prophetic character),总是从神与人的比较(a contrast)开始,其主要特征是宗教对抗(religious confrontation)。这样的宗教有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起源于印度的(Indian)宗教基本上都有一种神秘(mystical)色彩,倾向于联合(union),主要特征是信仰的内在性(religious inwardness),这样的宗教有奥义教(Upanishads)、佛教(Buddhism)和印度教(Hinduism)等早期印度宗教。中国本土传统的宗教以智慧(wisdom)为标志,主要特征是和谐(harmony)。这样的宗教有儒教和道教。尽管所有的宗教彼此之间都有很多的不同,却都是得救的福音(messages of salvation),都要回答相似的人类基本问题(basic human questions),都提供了类似的得救途径(way of salvation)[6]
就目前被介绍过来的多元论思想者而言,雷蒙·潘尼卡(Raimon Pannikkar)的宗教多元论也值得了解。潘尼卡的宗教多元论思想,并不像其它很多宗教多元论者那样把批评的矛头主要指向排外论和兼容论,因为在他看来,这两种态度在今天学界不成气候。潘尼卡把思想的力气主要用在了拒斥普遍主义哲学倾向和拒斥所谓的普世神学上,他大力批评此前的多元论理论,在多元论上试图走出新路。他认为最严重地消极影响着当今世界各国的宗教、文化、哲学、政治、经济等等的,乃是普遍主义思想。当今盛行的普遍主义倾向其实质是西方殖民主义心态的延续,它贬低、摧毁其它的文化,唯我独尊,全球扩张,是一种文化殖民主义。在他看来,许多多元论者的理论体系就有此嫌疑,因而不能不批判。潘尼卡认为,当今这些所谓的多元论理论主要是按西方文化的范畴建构的,它们实际上试图把无限丰富的诸文化传统纳入一个西方的框架之中。他认为真正的多元论与普遍主义不兼容。[7]
当然我们承认,多元论是一种开放的立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宗教间的和平共处。目前学界也纷纷以谈论和持有多元论立场为开明进步的思想标志。然而,多元论就一劳永逸地解决人类文化层面的和平问题了吗?
多元论的弱点,首当其冲的是,多元论无法解决信仰立场和真理标准的困境。即多元论面临着如何保证不同的宗教真理宣称之间共同的真理性问题:如何保证各大宗教传统都是同等有效的真并且如何保证各大宗教传统里的真理值得我们用生命来追求?问题也可以换成:谁配给约翰·希克那个“终极实在”下定义?凡是企图定义出“终极实在”具体内涵的人就面临着德科斯塔下面的反戈一击的排他性处境。凡是不打算给这个“终极实在”下定义的人,就无法保证其所主张的多元论的正面价值。若人类各大宗教信仰里的真理成分仅仅靠讲论上的互相印证却没有共同拥有一个外在的关乎生命的确切见证,那么面对各个宗教里几乎都有的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比如对于其它宗教的排斥)的纠缠交织,则各个宗教信仰体系里的共同追求仅仅是“共同”而已却不能确认为“共同的关乎生命的真理”,这种局面也没有理由让我们必须选择正面信息,则多元论就面临着何以能够成立的问题:“殊途同归”要归向何处?
根据伦敦大学英皇学院神学及宗教研究系的艾伦·托伦斯在《宗教的学术研究和真理的问题——伦敦大学英皇学院神学及宗教研究系一百五十周年纪念庆典上的演讲》一文里提供的信息[8],较早地提出宗教间关系三个模式理论的作者之一加文·德科斯塔(Gavin D'Costa)后来反戈一击发表题为《宗教多元论的不可能性》一文,全盘否定了多元论观念,完全推翻自己所提出的关于宗教间关系三个模式的理论。德科斯塔认为,因为所有的多元论者都要坚持主张某种形式的真理标准,据此,任何连不到这标准的东西都会被排除在真理之外。多元论在逻辑上来说,必须常处于一种排他论的形式,而根本就没有所谓多元论能真正存在。假如这对多元论来说是这样的话,德科斯塔认为对于“兼容论”更是一样。所以,宗教间关系的三个类型在本质上都是排他的立场,所有多元论者和所有兼容论者,事实上都是“匿名的排他论者。” 宗教间关系的三个类型所剩下的就只有排他论。既然以宽容为特点而着称的多元论尚且如此,那么,兼容论、排他论似乎就更不在话下了。促进宗教和平的关系模式问题依然存在着。
多元论思想值得质疑的第二个方面是它的平行思维模式的不切实际。事实上,各种文化河流,在现实里的发展从古至今绝非必然会遵循理想化的平行路线,而是无情地呈现出荣枯不均的景观,有的逐渐萎缩有的蔓延扩展。在这个过程里各个文化传统不发生变化融合是不可能的。多元论虽然有利于世界各大宗教间的和谐,但是却是暂时的,主观的,无视现实的。
以宗教间关系的平行模式为特点的多元论思想对于兼容论的否定似乎也有些轻率。否定了兼容论就意味着思考丧失了现实立场和支点,多元论只好飘在空中。若人类各大宗教信仰没有兼容之实质可能(即互相之间根本不存在任何联结点),则多元论就必然滑落到排他论里。若各个民族的信仰本质相异并且毫无兼容可能,若各个民族的信仰没有一个真理性的外在标准,则人类各民族之间就存在着不可逾越的深刻的文化鸿沟,则多元平行这本身就意味着排斥和冷漠。这样,除了战争和互相敌视之外,人类还有什么出路呢?
无论是平行的冷漠还是平行的欢洽,最终都是对于多元论的否定。因为平行的冷漠实质上是隔阂和排斥,而且平行的冷漠是不可以在现实世界永远存在的,并且也违背了各个宗教间应当维持和谐和平关系的这样一个多元论的初衷。而平行的欢洽,则显而易见,它必然导致各个宗教间的彼此融合变化。这同样是对于维持各大宗教传统的多元论的平行思维的否定。
这样,传统的包括多元论在内的宗教间关系模式事实上全部陷入困境。
二、中国文化里“和而不同”理念的由来及其由宗教间关系模式的困境而来的困境
目前在中国学界,谈论宗教间关系模式的时候不能不谈论多元论,谈论多元论的时候不能不谈论中国本土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理念:“和而不同”。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学术时髦。因为中国学术界已经普遍地把“和而不同”看成了天经地义地属于多元论的一个词汇。
“和而不同”这个词汇,是由于孔子(前551-前479)在《论语·子路》篇中说的一句话而广为人知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其实,在中国思想史上所谓的“和同之辨”早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孔子自称“述而不作”的,他仅仅是这个宝贵思想的继承者和精练概括者。西周末年,约当公元前 800年左右,早于孔子两个世纪,郑国的史伯就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思想。(《国语·郑语》)史伯指出西周将灭,其根源是因为周王“去和而取同”,周王喜欢将直言进谏的正人君子“去”之,而对与自己苟同的谄媚小人“取”之。史伯进言郑桓公,从国家大政到个人生活,都应追求“和而不同”的境界。其中也提到了音乐的例子。根据“和合”文化提倡者张立文先生的考训,最早见于中国甲古文、金文的“和”字,本义就是指从多孔的乐器里出来的声音的和谐。[9]比孔子早些时候在世的齐国政治家﹑思想家管仲也有“和而不同”的类似说法:“五音不同声而能调,五味不同物而能和”。(《管子·宙合》)公元前500年前后,即春秋末期,与孔子同时代的齐国思想家智者晏婴在面对齐景公的谈话中更进一步表达了同样的思想:不同的物事、不同的意见“相成”“相济”,形成“和”的局面,方能生存发展;如果拒斥不同,追求一律,只能一事无成。(《左传·昭公二十年》)
孔子继承了前人的思想智慧,提出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伦理之道。何晏《论语集解》说:“君子心和,然其所见各异,故曰不同”,这里就对应起后世儒家所言的“理一分殊”的道理来。真正的“和谐”不是刻板的独一性而是活泼的多样性,能够兼容“不同”,能够集众芳以为美,协调“不同”而达到新的和谐,达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理想的“和而不同”之境界。(《中庸》)在全球化日益展开的现代人类社会,人们期待着人类各个文明传统的关系也会呈现出这样的和谐局面。显然,“和而不同”不仅在个体的人际关系层面值得追求,在各大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层面更加值得提倡。
正是基于上述这样的对于协调“不同”的关注,中国学术界已经普遍地把“和而不同”看成了阐述多元论的一个词汇。
然而,“和而不同”还有另外的一面值得探究。“和谐”包容下的“不同”的多样性决不是肯定分裂。唐太宗李世民之所以能够包容魏征的存在,关键在于魏征是有一种秉公谏诤的追求,而不是为了要拆台要搞国家分裂。中餐的美味的确就在于各种味道和材料的共同搭配,但是却容不得砒霜。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的国度里也容不得鼓吹暴力的思想存在。在人类各个文明传统的关系问题上尤其是在宗教对话问题上,目前学界似乎以谈论多元论为时髦,反对多元论似乎就等于思想落后。学界大多数人都像杜维明那样认为,和谐就意味着各种不同意见、声音甚至味道的共存,意味着多元化和差异化:“‘和’的对立面不仅是‘乱’,而且是‘同’。而‘异’的差别是‘和’的条件,没有‘异’就不能‘和’”。[10]学界也不乏学者拿“和而不同”和“理一分殊”来论证儒家的多元论或儒家的兼容论。大家几乎都看不到“和而不同”不是维持现状,而是意味着一个更高层次上的创造性的、目的性的和谐(“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为此目的而需要一个确定无疑的有利于生命生机的精神统帅的和精神导向的,就是极力强调文化差异的存在合理性的杜维明也说过“‘和’在儒家传统中应该有一个‘中’的方向性”这样的话[11]。毫无疑问,“理一分殊”的局面是需要一个“理”来统帅的。九九归一,问题在这里又一次提出来:到底如何确定下来这个“理”的内涵呢?是否各人根据自己内心体认或者根据手中的拳头而各说各有“理”呢?凭什么说真理必须是那些有利于生命生机的理念呢?“真理是什么呢?”彼拉多当年曾经发问过。其实,这样的问题,从个人心理层面到人际关系、国家政治、民族关系乃至人类各大文明传统包括各大宗教传统之间的关系等诸多层面,都可以被任何认真思考的人反复质问到。
“和而不同”和“理一分殊”理念中作为精神统帅的“理”,如果不能够论证为约翰·希克思考里那个超越各个宗教传统的“终极实在”的等同物,则“和而不同”和“理一分殊”就不足以称为来自儒家的多元论。如果非要说那个“理”就是超越其它宗教传统的“终极实在”的等同物,则把“和而不同”和“理一分殊”当作多元论理念同样会遭到上面我们曾经看到的约翰·希克的多元论理论所遭到的质疑。即,“和而不同”和“理一分殊”作为多元论理念,无法解决信仰立场和真理标准的困境:外在来看,哪位大儒所讲的“理”值得倾听?谁配定义那个凌驾于各个宗教之上的“天理”?内在来看,我所体认的“理”值得我以生命追求之吗?“和而不同”和“理一分殊”理念如果被看为属于兼容论模式,那么就得说明何以儒家的“理”就是最正确最纯粹最值得倾听的真理本身,而其它宗教都是儒家之“理”的分有者?看来这是困难的,而且同样也会遭到拉纳的兼容论理论所遭到的质疑:即使各家都有类似的“理”,凭什么说儒家的表达是最完备的呢?而如果把“和而不同”和“理一分殊”的理念看为排他论,则显然是不通的,也是对于人类毫无益处的。这样,中国文化里“和而不同”理念的落实,由于宗教间关系模式的困境而同样陷入困境。如果“和而不同”这个理念在排他论、兼容论、多元论三个模式上都不能够落实,那么,难道说,“和而不同”的宝贵理念今天就无法在宏观文化层面上成立了吗?“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人类文明之理想境界(《中庸》)就不值得期待了吗?我们是否需要放弃 “和而不同”的文化追求呢?
三、在宗教间关系层面落实“和而不同”的新兼容论——“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
前面已经提到,传统的包括多元论在内的宗教间关系模式事实上全部陷入困境。中国文化里“和而不同”的宝贵理念由于宗教间关系模式的困境而同样陷入了无法在宏观文化层面上落实的困境。这都不是人类文明之福。
凭我们的直觉,毫无疑问,人类各个文明传统之间“和而不同”的文化景观值得人类追求。但是理性才是直觉的幕后支持者。我们不能够断言在宗教间关系层面落实“和而不同”理念的具有说服力的理论将来会有多少种,本文仅仅介绍从基督徒信仰资源里生长起来的一种理论。对于基督徒而言,面对其它宗教,如果能够真诚地做到“和而不同”,就必须有在基督论信仰层面的理论依据。当今时代从事神学思考必须有宗教比较的视角。接触国外神学思想较多的著名宗教翻译家王志成说:“我们的神学需要从传统上说的基督教神学转向基督教的诸宗教神学”。[12]我们需要认真地看看“基督教神学转向基督教的诸宗教神学”能否有助于解决基督徒“和而不同”的文化追求在基督论信仰层面的依据。如果基督徒在理论上能够有说服力地落实“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那么,这对于人类各大文明传统而言意味着什么?
从对各种多元论的剖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多元论对于促进人类和谐是暂时的和有限的,所以,我们不能满足于多元论。多元论的真理标准问题同时提醒人们,兼容论是不可以全然轻视的。也就是说,不解决人类普世团结合一的在信仰层面的联结问题,不扎实地解决宗教和谐的兼容论模型,各大宗教间关系实质上就只有排他论一途,就等于在宗教和谐的可能性上大家什么也没有解决。
那么,到哪里去寻找人类普世团结合一的在信仰层面的联结点呢?基督徒的信仰能够有助于扎实地解决宗教和谐的兼容论模型吗?基督徒的信仰里有没有学术上的阿基米德支点?
约翰·希克把这个联结点悬置在假设的空中,潘尼卡否定普遍主义,似乎不考虑联结点问题。值得注意的认真地提出联结点的几个例子:佛教的联结点放置在“究竟法”相对于“方便法”的优越性上,伊斯兰教的联结点放置在超越所有经典的最后的经典《古兰经》上,拉纳的联结点放置在基督教会相对于“匿名的基督徒”的优越性上,巴尔塔萨的联结点放置在优越于其他宗教的耶稣道成肉身事件上。
这些各自以为超越其它宗教的兼容论的联结点,其实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各自自我声称的优越,来自“言”的优越。即使巴尔塔萨的做法,也不够可靠,因为人类历史并不乏自称神圣者的骗子。除了声言之外,这些联结点的例子都不能够自证其超越的神圣性。故以此立论的兼容论都不够有说服力。
那么,我们要看,基督徒的信仰里是否具有其它宗教没有而又能够统帅和包容其它宗教的信仰内涵,关键在于这信仰事件必须能够在言语之外以行动来自证其超越的神圣性。
寻遍所有宗教,我们有理由认为,只有耶稣道成肉身的生平里那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堪当维系人类各大文化传统里真理成分的联结点。
这个出现于历史里的“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首先自证了神圣者的超越死亡之神圣性。没有“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的出现,道成肉身就不能够成立。其次,由于“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的出现,耶稣的以“敬天爱人”为核心的教导因而就具有了令人值得用生命去倾听的价值。而耶稣所讲的对人的爱的道理本身就含有尊重人类自由意志和个性差异的也就是支持“和而不同”理念之内涵。(参见那个具有核心意义的“按才干授银两”的比喻故事。)第三,耶稣亲自说他“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章37节)因而这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也是指向了人类一切文化传统里的真理性成分。因而各大文化传统里那些可以和耶稣教导相印证的内容也就具有了令人值得用生命去倾听的价值。这就不是用基督教来废弃其它文化而是以耶稣信仰来坚固成全人类文化里的一切真理成分。因为“见证”是和“印证”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没有印证,见证将会陷入缺乏具有主体性之接受者的境地,“死而复活”的见证性事件的意义就不能够被高扬。故这里没有任何鄙视非基督教文化传统的意味。而没有真理性的关乎生命的确切“见证”,人类的各个文化传统就会缺乏明确的精神统帅和精神方向,陷入彼此分裂、漠视、敌对。这个强调了“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的“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视角可以把教会史上“太阳和阳光”的比喻毫无副作用地予以落实,也可以给“和而不同”的中国文化所憧憬的理想境界在心灵深处落实一条可能的信仰路径。
这样,我们如果把人类普世团结合一的在信仰层面的联结点放置在自称为圣子的耶稣的“死而复活”事件上,就可以肯定人类各大文化传统里的真理成分,维系各大宗教之间的和谐,并且保证这种和谐具有明确的健康的创造性方向而非墨守成规、死板机械地维持原状、拒绝进步和交流。也就是说,在这个人类文化的精神统帅的“见证”下,人类各个宗教文化传统之间的交流就不会仅仅求同(因为也有负面信息的“同”),而同时也会注意鉴别和发扬那些传统内容中积极的信息。事实上,在当今世界其他宗教里并不难发现一些对于耶稣的敬虔者。
若我们不愿意期待一个自我毁灭的人类末日,在人类和谐发展以至于自然融合的大同社会到来之前,人类就一直需要扎实地解决宗教和谐的兼容论模式。反复思考和寻找,我们认为“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确实堪当宗教和谐的兼容论模式,它也是兼容论模式里的“成全论”的完善和落实,它解决了基督徒在放开文化胸襟的同时何以需要坚守基督信仰的问题,它有理由可以真诚地同时肯定普通启示与特殊启示的缺一不可,[13]同时肯定基督信仰与其它宗教的真理性成分,在这个基督论的视野里的文化对话不仅不会沦为自说自话而且也会更具建设性。因为它同时强调真理的“互相印证”和“活生生的明确可靠的见证”,并且肯定普通启示与特殊启示二者间存在一个桥梁关系。此基督论显然具有促进人类普世团结的信仰意义。人类普世的团结合一首先需要存在信仰层面的联结点。
所以,无论一个思想者是否进入基督徒的信仰里,客观上单单从逻辑上就可以看到:“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是人类生命正常展开所必需要的一个前提;唯有意识到耶稣“死而复活”丰富意义的基督徒的信仰,能够扎实开出宗教和谐的兼容论模型,能够落实“和而不同”的理想境界之信仰层面的路径。强调耶稣“死而复活”巨大意义的“真理见证论”(耶稣是太阳而一切真理都是从太阳而发出的光)的基督论属于兼容论模式,它既矫正了传统的基督教兼容论模式里有意无意地蔑视其他文化传统的弊端,又给基督信仰立场的兼容论模式指出了一个有力的更加具体的支点(对于耶稣死而复活的独一性的强调)。
“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既尊重人类各个文化传统的既有成果,又可以批判性地超脱出任何一个文化传统(包括基督教传统)的体制束缚,如果说它是一个兼容论模式,那么,它其实和传统的兼容论(比如拉纳)有所不同。这个兼容论不是站在基督教传统教义立场上的兼容论,而是站在耶稣生平立场上的兼容论。这个涉及到教会未来发展方向问题,此处且不展开论述。
关于基督教与教外文化、与其它宗教的关系,目前中国教会的很多比较宽容的神学思考者,其实质大多是拉纳思想的欣赏者。所以拉纳的思想是有着众多的教内知识分子信徒的支持的。因此,当学术界普遍发现以拉纳思想为代表的传统兼容论的局限性之后,我们就不得不认真对待之了,就不得不认真地继续通过我们的信仰经验和圣经而展开我们对于兼容论模式的更深入的思考和探讨。类似地,“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也可以弥补目前中国教会流行的“宇宙的基督”这个基督论的理论漏洞。“基督正引导着整个创造前进,实现在上帝里合一的目标。在基督的这项救赎工作中,人类争取进步、解放、民主和博爱的运动连在一起了。”“我愿意这样想:如果这些因素都是或长或短的弧线,那么基督就是那完美的圆圈,所有的因素都在他里面得以成全与完美,最后统一于他。”[14]因为在逻辑上稍加观察可知,“宇宙的基督”这个基督论也属于兼容论模式,那么,它也就同样面临着兼容论的共同难题:别的宗教也可以这么说吗?“最后统一于他”的“他”也可以换成其它的圣贤吗?对此疑问,我们必须给以说明。也就是说,由基督信仰出发的兼容论模式必须得到落实,“宇宙的基督”才有可能在一定意义上放心地被谈论。
如果基督徒在理论上能够落实“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那么,这对于基督徒而言意味着:有了在基督论信仰层面的依据,基督徒在处理与其它宗教的关系的时候,真诚地做到“和而不同”,就不是一件难事了。抱着和谐友善的态度对待其它宗教,发现、鉴别、欣赏它们内在的真善美,但是却不会担心也没有理由失掉自己的基督徒信仰。另一方面,如果基督徒在理论上能够落实“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那么,这对于人类各大文明传统而言意味着:了解以“死而复活”事件为核心的耶稣生平,具有普遍的和深刻的必要性。至少在没有看到更多的来自其他信仰资源的在宗教间关系层面落实“和而不同”理念的具有说服力的理论之前,我们可以这么说。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点:耶稣的“死而复活”事件和基督教的一切教义神学还不能够在价值上等同,前者可以在兼容论模式下成为各大宗教的精神统帅,而后者却不能够。所以基督徒如果能够很好地做到与不同信仰者的“和而不同”,就需要多给别人介绍以“死而复活”事件为核心的耶稣生平而不是多介绍历史上的各种神学思想。如果基督徒能够把耶稣生平客观地介绍给他人,并不强求他人对于耶稣抱有和自己完全一致的理解,那么,其他宗教传统的人从自己的文化视角逐渐殊途同归地意识到耶稣生平里死而复活事件的独特价值,就不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不仅“以耶统儒”是可能的,以耶稣信仰来统帅和肯定人类一切文化传统里的真理性成分,也是有理由的。
“和而不同”是以儒家文化为主流的中国文化里极其宝贵的一个理念。凭我们的直觉,毫无疑问,人类各个文明传统之间“和而不同”的文化景观值得人类追求。但是理性才是直觉的幕后支持者。对于任何一个宗教的信徒而言,面对其它宗教,如果能够真诚地做到“和而不同”,就必须有在信仰层面的理论依据。下文论述的主要内容是,经过细致的逻辑分析,宗教间关系模式能够令人安心立命的并不是众人以为的多元论模式,而过去常常被人忽略的兼容论模式才是值得宗教学术界花功夫去探讨的。寻遍所有宗教,我们有理由认为,耶稣道成肉身的生平里那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堪当维系人类各大文化传统里真理成分的联结点。耶稣生平里这个核心事件如果能够被看为对于人类普同之真理的无可替代的神圣性的见证,那么,宗教间的关系模式就可能唯一地被落实为兼容论模式,“和而不同”的理念在深刻地影响人类生命影响世界和平的宗教间关系层面就能够被落实。基督徒面对其他宗教的时候,既有理由和谐共处又有理由坚守基督信仰;这个文化联结点对于人类各大文明传统而言意味着:理解以“死而复活”事件为核心的耶稣生平,具有普遍的和深刻的必要性,如果耶稣信仰可以非常有力地巩固不同宗教背景的人的道德意志,在信仰日益非体制化的现代文化趋势下,“基督徒”的身份可以跨宗教而存在。
[1]本文最早发表于2007年秋季中国基督教大型学术研讨会,原题为《面对其他宗教,基督徒如何做到“和而不同”?》,后以《不同文化传统的联结点》为题连载于《文化中国》第五十五、五十六期,修订后以本文面貌载于《基督教思想评论》2008年第一册。
[2]见王志成的文章《史密斯之后》,载卓新平、许志伟主编《基督宗教研究》,第九辑,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年11月。
[3]见王志成的文章《宗教对话:理由、内容与方式》,载段丽萍编《走向第二轴心时代》,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年11月。
[4] 转引自宋旭红《巴萨塔的基督教多元主义思想》一文,载许志伟主编《基督教思想评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期。
[5] 参见王志成先生翻译的关于约翰·希克的一系列宗教多元论作品,几乎表达的思想都是如此一个声音。
[6] 汉斯·昆《世界和平、世界宗教、世界伦理》,王来法译,载陈春富主编《宗教文化》之(2)193-195和174-176页,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
[7] 可以参阅两本著作:雷蒙·潘尼卡著,王志成、思竹译:《宗教内对话》(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版)和《文化裁军:通向和平之路》(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8] 文章中译载《维真学刊》1998年第1期。
[9]张立文著《和合与东亚意识》,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20-223页。
[10] 参见杜维明2006年10月30日在浙江图书馆的演讲《儒家“和而不同”的人文精神》。
[11] 同上。
[12] 保罗·尼特:《宗教对话模式》,王志成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译者序。
[13] 目前一般的系统神学著作虽然列有普通启示与特殊启示两个概念,但是实际上少有对于普通启示的认真的对待,多强调特殊启示而轻视普通启示的价值。
[14]《丁光训文集》,南京,译林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96页。
- 作者: tiantongxin 2008年08月22日, 星期五 10:2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
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1]
田童心
作为中国大陆基督教唯一的全国性神学院,金陵协和神学院近年来增加了不少的中国文化课程,尤其是一些儒学课程。这是必要的,但是此举却未必能够得到教内的普遍理解。因为有一个问题至今并没有人好好地回答过,那就是: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
一
回答中国文化为何需要接纳耶稣信仰,可能还是相对容易的。而回答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这个问题,则稍显复杂。一般人首先容易想到的回答是: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个中国的基督徒,或者作为一个打算向中国人传福音的基督徒,根本不可能逃避在中国文化背景下进行神学思考这样一个存在状况,中国人没有理由了解自己的文化比了解外国文化更少。
这个最容易想到的回答,对于那些认为中国文化已经是一个“过去式”的研究基督教的学者们,自然是一个很好的提醒。最近一百年来,伴随着中国的民族危机,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体的儒家的确承受了空前的冲击。美国学者列文森曾使用“博物馆”这一比喻来说明儒家传统的死亡,认为它只是作为博物馆中的历史收藏物而存在,却失去了在现实文化中的价值与作用。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一书中所引用的人类文明谱系表描绘中国文明的现状以及未来乃是一个“?”,也说明西方人观看到的现代中国已丧失了中国文化的传统儒家特色,国内也有很多学者附和外国学者的这些观点。进而,在讨论基督教与中国文化关系的问题上,不乏有人认为“‘本色化’或‘中国化’神学实践大多以古代经典作为中国文化的代表,现代中国人的生活事实上已经远离这种经典话语”。[2] 这构成了这批学者们反对基督神学中华本色化的理由。
对于这个观点,我们不能够赞同,因为理由并不难寻:
首先,儒学本身具有真理性的璞玉。一个深层的原因在于,儒家文化决不是自从孔子那里才开始起步的,原始儒家文化观念其实是伴随着至今中国人依然在使用着的汉字而成型的。许多文化观念(意)在远古时期汉字形成发展的漫长过程里已经融入了这种实质表意的文字之中了。汉字不死,儒学不亡。这不是对汉字的咒诅,而是对儒学生命力的庆幸。其次,儒学的历史潜在影响是客观的,只可以把儒学引导到一个积极和明确的境界而不可能彻底抹杀掉。中国人甚至包括大部分东亚人始终是生活在一个数千年来文化绵延的稳定时空里的。中国人始终没有被外族真正驱赶离开过东亚这片土地,几千年里也只有被称为少数民族的若干异域血统的主动或被动加入,而没有大规模的异族血统的改造,拥有始终没有间断地被汉字记录传承着的自己的历史。我们一反思历史就会与儒家文化无可避免地交织纠缠在一起,从这个方面讲,儒学也是一直活着,作为一种文化体,它依然活在每个中国人的潜意识和现实生活中(《周易》“百姓日用而不知”),儒学无论作为精英文化还是作为世俗文化,一直都在活着,是活生生的文化形态,尽管这种文化形态在历史上曾经被大批伪儒们所污染。所以,指望中国人彻底抛弃儒家的思维习惯,是不现实的。儒家的思维模式和文化观念只可能渐进地演变而不可能断然抛弃,一切有责任感的中国知识分子应当把这种演变导向积极的方面并且促进这种演变加速完成。[3]
我们相信儒家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根和主干,虽然没有了古典社会里和政治紧密结合的体制儒教,但是儒家文化今日依然不可摆脱地活在中华民族众人心里,或隐或显地影响着我们的一言一行。2006年4月21日,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美国耶鲁大学并发表重要演讲,自豪地说:“中华文明是世界古代文明中始终没有中断、连续五千多年发展至今的文明”。现实中儒学复兴的迹象随处可见,而且日益自觉化:比如,儒家经典课程的增加、儒学研究队伍的壮大、“儒学研讨会和书籍的大爆发”、大量海外孔子学院的开设,等等。胡锦涛于2006年3月4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了“八荣八耻”的思想。“八荣八耻”的具体内容是: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仔细看来,“八荣八耻”的内容基本都是儒家理念的现代版:忠孝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而当今正在提倡的“和谐社会”这一口号更是使用了儒家语言。
随着中国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儒学的复兴方兴未艾,传统中国文化的精神呈现,在生活态的风土民俗中、学术界的理论探讨中、公权域的文本律令中都可以见到。传统往往不仅是在短期时间内难以发生改变的昔日的文化定势,而且它还会不可避免地参与到中国现代新文化的诞生过程中。
使徒保罗说:“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哥林多前书9章22、23节》)既然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文化依旧是中国基督徒的生存环境之一,那么,基督徒出于传福音的需要,不能不更多地在神学思考中接触到中国文化问题。况且,进入21世纪的最近几年来,伴随着儒学的复兴,在中国的文化界同时也兴起了一股儒学保守势力,他们明确地以排斥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为目的,并且以此为荣。这都提醒中国基督徒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文化,增强自身与中国文化界的对话能力。
事实上,从利玛窦以来,意识到基督教需要植根于中国文化土壤并且致力于与中国文化界对话的基督徒大有人在,近年来人们把这些人称之为“儒家基督徒”。
作为在中国大地上生活着的基督徒,从事神学思考的时候当然需要中国文化,这个道理很浅显。然而,面对“儒家基督徒”现象已经延伸到中国以外地区的事实(例如美国波士顿儒家基督徒现象的存在),一个局限于中国地域的似乎由出生命运决定的对于“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此一问题的回答,是不能够令人满意的。
二
进而,第二个容易想到的回答是:基督神学之所以需要中国文化,乃是因为中国文化里具有很多至今对于人类依然普遍有益的文化理念。
当许多学人追求中国特色的民族本位文化的时候,生活在20世纪的方豪先生是比较早地意识到中国文化具有普世价值的知识分子,他在《论中西文化传统》一文里说:“惟自吾人观之,我国之儒家学说,其精华部分,实具有世界性,不应以一国一民族为限,亦非一国一民族所能私有”。[4]
这个回答对于在研究基督教的过程中否定中国文化的不良倾向,是一个很好的矫正。学术界否定中国文化的最典型的代表是刘小枫。其典型的言论乃是认为中国文化是根据人类本性确立自身系统价值的,而“根据人类本性确立的价值是毫无根据的。”因为“恶可谓生的在性”。[5]这就等于在逻辑上否定了中国文化的价值。
对于这类的否定论调,我们其实有一个很有力的反问:如果否定了人类本性的价值,如果否定了人类的认识神的能力,否定了人神之间的沟通可能性,则任何人的神学思想的真理性就都具有了疑问:或者神学思想者是上帝传声筒式的机器人,或者你的神学思想根本就是梦呓或精神病人的自说自话,与神圣真理不着边际。刘小枫的否定中国文化价值的讲论本身就难逃此一尴尬:如果发言者是人类之中的一分子,那么,如何能够让别人相信一个否定人性者的言论的真理性呢?凭什么让我们相信“中国文化价值虚无论”是神圣真理呢?
我们看到,任何一个民族物质性的文明成就终究是要归于历史中去的,而只有超越时空的具有思想性和精神性的理念,才可以永久指引人类未来的发展。因而,一个民族的哲学和神学等具有思想性和精神性的文化成就,构成了这个民族的灵魂。
如果我们仅仅出于自己的民族感情和自然出身背景来肯定中国文化的价值,如果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国文化仅仅是古董,没有超越农业社会时代和东亚地理区域的价值理念,没有现代价值和普世价值,那么,我们就应当把中国文化等同于宋明瓷器、秦砖汉瓦,在今天进行神学思考的时候就应当断然放弃中国文化视野。我们相信,对于中国文化持有这样狭隘认识的人,不会是一个“文盲”,而是一个“文化盲”。
因为这件事情并不难以做到:在儒家文化里寻找到对于当今中国乃至当今世界堪称宝贵的足以提醒世人的关乎心灵、政治、人格的价值理念,而这些价值理念毫无疑问是与人类未来前途干系重大的。
在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文化里,最主要的一个价值体系是,围绕人格神性之天此一信仰而存在的人文主义价值理念体系。由敬天而导出内圣追求,由敬天而导出外向的尚德和谐、积极入世、无逸有为的人生观,敬天和修身密切相关,爱神和爱人逻辑一致。对于君王而言,由敬天而导出的外王理念自然就是民本政治思想。把这些围绕敬天信仰而产生的一系列人文主义价值理念(内圣反省、爱人尚德、和而不同、自强有为、爱民爱国等)落实在生命实践里,就必然会产生独立、理性、有强烈社会责任心的君子人格、真儒人格,追求“仁义礼智信”的大丈夫人格。
无论我们来自东西方哪一个国度,如果我们是清醒的具有理性的,难道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类以及我们的子孙,可以放弃上述这些来自中国文化系统里的价值理念吗?
回答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某些人认为,儒家思想是普世价值的挡箭牌,他们把儒家思想和普世价值对立起来。这是一个极大的误会。首先需要确认何谓普世价值?上述这些中国文化的精华理念,难道不是普世价值吗?一个真诚敬天的人难道不会对耶稣肃然起敬吗?一个真诚的“爱人”的“仁者”难道会反对“自由、平等、博爱”吗?造成这个极大误会的原因有二,其一是来自误读儒家;其二是来自误读普世价值。儒家道德原本是平等地要求上下所有秩序的“忠恕之道”,不是单方面地约束民众而不约束贵族的,真正的儒家思想其实是具有双向批判锋芒的,不能够就等于董仲舒以后被帝王阉割被佛道异化了的伪儒学;普世价值里包含对人的尊重包含民本理念但是却未必包含西方大选模式,追求“选贤与能”的儒家理想政治不能够等于追求西方大选模式,因而反对西方大选模式并不等于反对普世价值理念。
对于“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此一问题的第二个回答,所面临的质疑是:中国文化系统里的这些价值理念诚然宝贵,但是这些文化理念难道仅仅中国文化系统里才有?在真理信息的实质内容方面,儒家有没有全世界范围内的重大理念的独特性?如果没有这种独特性,那么,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基督神学为何需要中国文化?
当代美国哲学家约翰·塞尔曾经说:“我想告诉中国学者的最重要的事情是,没有民族的哲学和民族的科学这种东西。它是国际化的。我们所谈论的是一个完整的世界。”[6] 中国国内外研究儒学的人士,在谈论全球化话题的时候,总是喜欢大谈儒学的独特理念。然而,如果我们仔细看看他们所谓的一些独特性内涵,不难发现,其实并不独特。
众所周知的《全球伦理宣言》里曾经提及的来自普世各个文化传统(当然包括基督教经典)的金规则银规则,虽然表达各异但是精神却是和儒家的“忠恕之道”一致的。有的比儒家言论出现的还早(具体罗列此处从略),只是未必像儒家文化这样凭借汉字资源一直文脉不辍而已。儒家的金规则“忠”:“所求乎朋友,先施之”,“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儒家的银规则“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他的比如“和平和谐包容的伦理精神、理性真诚的中庸之道、仁义礼智信伦理五要素、尚贤贵德的民本贤能政治理念、四海皆兄弟的天下主义”等等,这些被儒家知识分子认为属于儒家道统的独特的价值理念,其实我们从基督教典籍和西方典籍里不是很容易寻找到类似的表述吗?我们中国哲学界最为自豪的“理一分殊”、“月印万川”、“和而不同”等价值理念难道不也可以在古希腊“逻各斯”理念中寻见影子吗?甚至在基督教的典籍里我们也可以隐约看见儒家典籍里建立在“君权民权二元神圣二元分辨”理念基础上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的影子:
《旧约·箴言》里的话:
8章16节:王子和首领,世上一切的审判官,都是借我掌权。
14章28节:帝王荣耀在乎民多。君王衰败在乎民少。
20章:28节:王因仁慈和诚实,得以保全他的国位,也因仁慈立稳。
28章:2节:邦国因有罪过,君王就多更换。因有聪明知识的人,国必长存。
29章:2节:义人增多,民就喜乐。恶人掌权,民就叹息。
31章3节:不要有败坏君王的行为。
《旧约·以赛亚书》里的话:
3章15节 :主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为何压制我的百姓,搓磨贫穷人的脸呢?”
《新约·罗马书》第13章里的话: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
……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其他从略)
这样看来,我们既然可以在很多重大价值理念上在中国文化系统之外寻找到类似的表达,既然在西方文化资源里,甚至神学思考的重要依据《圣经》文本里也可以寻见这些大体类似的文化理念,那么,何以基督神学特别需要中国文化?
三
于是,第三个实质性的回答就出现了:西方传统主流神学体系出了问题,西方人对于《圣经》的神学解释遮蔽了《圣经》里的真理,包括那些至今对于人类依然普遍有益的文化理念;因而需要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文化的印证来唤醒和彰显之。
中国基督教内的学者们和基督教外的研究基督教的学者们,普遍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不敢批判分辨西方传统主流神学。即使看到西方传统主流神学在信徒信仰生活中涌现出的负面作用,也不敢分析批判西方神学,而只会批评信徒的素质不高而已。当丁光训主教开始倡导神学思想建设的时候,教会内部并不缺少质疑的声音:这些历来“天经地义”的教会信条,难道需要再思吗?
任何民族的思维视野都难免存在着文化死角,这就是在这个世界上需要广泛的文化交流的原因所在。西方神学及其历代信条教义是欧洲人解读《圣经》所结出的神学理论果子,自然也难免存在弊端。——西方神学是存在问题的神学体系,这是毋庸置疑、必须断定的。今天看来,西方神学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原罪论和预定论这两大理论核心。我们大概地看一下这两个理论核心究竟是如何毒害人心的:
这种片面强调“信”的教义,它一方面认为人性是邪恶的,犯罪无可拒绝,另一方面预定论的宣讲和对“因信称义”的庸俗化理解又确实释放了人心的压力和束缚,这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可想而知:虽然它没有抑制生命能量,但是必须承认,它更容易在潜意识心理层面诱发人的生命能量纵情地无所顾忌地麻木地朝着邪恶的方向释放。这样也可以说,它实际上相当程度地是在通往公义和爱的方向上抑制了人的生命能量。西方世界的历史对此做出了有力的证明:在片面强调“信”的西方基督教影响下,不仅在个人生活方面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所谓“虔诚”人的心灵面对自己所犯下的显而易见的恶却异常麻木的局面,而且,基督教作为一个精神整体,在历史上无庸置疑地助长了整个西方世界的帝国主义气质。……在今天尚未彻底销毁核武器的时代,若不彻底瓦解西方神学里导致人们放胆作恶的神学因子,则某些号称基督徒的西方政客对他国的肆意侵略就不会停止,而由于战争狂人的放肆冒险或者被侵略的弱小国家铤而走险的“恐怖主义”报复而导致的人类自我毁灭的阴暗前途就不能够彻底排除。[7]
西方传统主流神学里的“两论”实际上造成了一种“因为自己信仰神圣者而把自己的邪恶神圣化”的普遍麻木心理,其毒害人心危害世界和平的最近的例子是,美国总统以及他所代表的一批极端宗教势力在自己攻打并且占领了伊拉克、阿富汗两个弱小的主权国家后还要振振有辞地寻找着战争的神圣合法性依据,并且宣称这是一场“宗教战争”。[8]
古代教父中其实存在过一个充分肯定并且注重追求人性里的神性形象的 “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最早的神学思潮。[9]不过从奥古斯丁攻击过伯拉纠以后,这种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思潮在西方神学史上一直处于被压抑状态:宗教改革时期,路德战胜了爱拉斯谟;20世纪30年代,卡尔·巴特的影响盖过了布鲁纳。对于被压抑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路线,只有到了今天一些宗教研究者所说的“基督教神学转向基督教的诸宗教神学”的这个时代,才具有了解放的可能性。因为传统神学拒绝把视野向其他宗教开放,导致了基督神学里的某些真理性要素难免因为缺乏多元相互的印证而被西方神学自身所遮蔽。
《旧约》中言“耶和华善待万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篇》145篇9节)上帝并非单独爱哪一个人,上帝以仁爱之心而非强制之心看顾一切世人包括世人所居住的自然环境。基于“人类共有一个超越的看顾者和启示者”这样一个信念,人类才可能具有在真理层面的相通可能性。而真理一定是相互呼应的。对于人际关系而言,人世间的是非必需两个人的互相印证。(《约翰福音》8章17节:“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对于各个宏观文化体系来说道理也是如此:真理必需要各个文化体系不同视角的互相的共同印证。西方传统主流神学在今天看来,呈现出在理论核心层面的毒害人心之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自从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等人持续相传下来的原罪论和预定论,就是把“罪”与“罪性”两个概念的简单挂钩,如上所述。虽然从尼采开始到最近几十年来,西方现代神学已经开始矫正上述弊端,但是作为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核心观念,要想短期内消除其负面影响是不可能的,因为现实中我们很清楚地看到,教会信徒里的相当一部分人还是在接受着那些传统观念。在今天最为自由的媒体互联网上,能够很清楚地呈现出信徒普遍接受原罪论和预定论的内心信仰光景,以至于学术界的不少学人也不假思索地视为真理并以肯定的语气大肆宣扬它。
相对而言,儒家虽然也不乏有人(如荀子)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但是儒家性善论还是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伦理教化的主基调。孔子言“性相近,习相远”,“克己复礼”,这个态度蕴含丰富。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善养“配义与道”的浩然之气,彰显良知良能的“四端扩充”;宣告“人皆可以为尧舜”,这是明确的性善论表达。《大学》讲“止于至善”,《中庸》讲“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李翱讲“复性”、宋儒讲“天理、人心”、王阳明讲“致良知”、新儒家“接着讲”等等,都构成了一个绵延不绝的人文主义思想流脉。以至于影响到邻近的佛道思想也具有类似的性善论基调,例如道教教义中“人可造命”、“积善成仙”、“慧命双修”,佛教“一阐提人皆有佛性”等思想。相对于西方神学的预定论,在儒家典籍里,上帝对于人的道德判断是动态变化的而非预定的,所谓“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天监下民”、“天命靡常”等等。在逻辑上的推论并不难看见,原罪论和预定论是必然挂钩的,性善论和也是和自由意志必然挂钩的,否则就存在逻辑矛盾。
之所以需要依靠中国文化里的神学资源来质疑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核心理论,乃是因为:
第一,在逻辑上,西方神学“两论”造成了大堆的神学困境问题。比如:如果大谈“罪性”(并非不需要谈论“罪”),如果认为人生来就本性邪恶,就等于对创造主的控诉问题;人的道德义务丧失根据问题;人类彼此“爱人如己”可行性问题,人神之间的沟通问题;人的价值问题;人类文化是否具有真理属性问题包括一切神学言说的真理性问题;等等。在逻辑上,只有按着和西方传统主流神学“两论”相反的方向解释才可以顺理成章。而中国文化的主流儒学正是采取了这样的一个方向。
第二,在经典文本依据上,对于人性论问题,中国的性善论思想与基督教经典里肯定人具有“上帝形象”的真理信息相互印证,在《马太福音》6章23节,耶稣亲口言及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人“里头的光”。对于预定论问题,儒典里“以德配天”、“天监下民”动态评判之神学理念与基督教经典里的各人当为自己终身行为负责之信仰观念相互印证,“先善后恶,上帝不记其前善;先恶后善,上帝不记其旧恶。”(《以西结书》18章20—24节)这些相互印证的文本资料,我们还可以列很多。这些印证其实彰显出了神圣真理的三个基本要素: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
我们已经看到,儒家文化堪称宝贵的足以提醒世人的一些价值内涵,这些今天看来儒家可以裨益于基督教的价值内涵,大体上并非儒家所独有,而是原本也存在于基督教原典资源里的宝藏(如有神论人文主义取向的耶稣信仰,君权民权二元神圣二元分辨之民本贤能政治理念等)。但是我们之所以声称儒学决不可以被西方文化替代,乃是由于西方传统主流神学的遮蔽,导致这些普世性的真理宝藏被压抑和被遗忘,乃是由于儒学的核心宝藏和耶稣所彰显的真理具有强烈的共鸣,乃是由于儒学可以为这些普世性的真理宝藏提供丰富印证。我们不认为唯有儒家文化是人类普遍化的道德规则的垄断者。所以,今天弘扬这些,绝非是仅仅弘扬儒家文化,而是弘扬一种具有世界普遍意义的文化理念。今天儒家色彩的基督神学(儒家神学)的存在价值就在于把西方传统主流神学和政治学已经遮蔽了的这些普世恒久宝贵的价值理念提醒给世人。肯定这些价值理念的儒家基督徒的文化路径将会使得儒家传统的天下主义获得充实和更新。佛教的印光曾经认为“欲为真佛,须先从能为真儒始”,(见《印光法师文钞》)类似地,基于儒家神学解蔽西方神学的价值,我们也同样可以说“欲为真基督徒,须先从能为真儒始”。
在《旧约·箴言》第8章里智慧的真理以第一人称说:“爱我的,我也爱他。恳切寻求我的,必寻得见。……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又有经文说:“耶和华善待万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篇》145篇9节)这样,根据“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人类其他各大文化体系肯定也可以印证耶稣所传达出的神圣真理(主要包括神圣恩典、神圣公义、神圣期望),于是,问题还存在着:在诸多的文化体系面前,基督神学何以特别地需要中国文化?
四
因而第四个补充性的回答是:唯有以与西方神学所曾经并且依然依托着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相当级别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为依托,才可以有力地纠西方神学之偏。而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堪当此任。当今世界,只有中国作为中流砥柱矗立起来,只有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诸方面全面强大起来,处于自我毁灭之凶险风浪中的人类才可能有和平的前景期待。同样类似的,只有融合中国文化、与亘古存在并延续至今的中国文化精华相印证而彰显真理的基督神学才可以纠西方传统主流神学之偏。
当然,最根本上,神学的真理性来自上帝,而非来自神学思考者的个人才能和所依傍的社会势力。但是神学不是存在于真空中,神学不是仅仅存在于逻辑上的思想,神学不是仅仅存在于书斋里的思想,神学是存在于现实社会众人的头脑里的信仰追求。神学的这种社会性决定了神学思想的真理性和接受者的人数多寡不一定成比例。正因为神学思想具有社会性,如果意识到有一个巨大的天然的文化场可以利用,可以作为矫正西方神学弊端的有力凭借,那么,任何一个追求真理并致力于在社会中传播真理的人,都不会拒绝利用之。
中国文化作为地球人类的一个伟大的精神大河,曾经影响了半个古典文明主体世界(即半个欧亚大陆),孕育了辉煌的东方文明,[10]她发源于上古,历史悠久,并且生生不息,不断接纳各种文化支流,凭借汉字资源一直延续至今,最重要的是,这个文化河流在今天正在更新,她正在融汇一个前所未有的西方文化河流进入其河道。在中华民族巨量的高智商人群[11]中蕴含着的巨大的尚未开发的创造潜能,将可能伴随着中华文化的更新喷薄而出。正因为中华文化河流的主干有所淤塞而需要清理,故需要接纳耶稣信仰以更新生命和增加活力(这就是儒学为何需要接纳耶稣信仰而往基督神学转向的道理,另述);而正因为中华文化的宽阔的河道主流基本是亘古有效的,故中华文化的生命更新绝非推倒重来和全盘西化。基督神学若要在中国扎根生长,就需要针对中国文化和西方神学两个传统,既要鞭挞又要疗伤,既要反传统又要继承和更新传统。而这样做的结果将可能出现一个影响世界和平的巨大文明力量。
现实中,西方神学已经把人类社会带到了一个危险的悬崖边上。某些政治势力的领袖,一边手按圣经,宣称自己是虔诚的基督徒,一边毫不犹豫地把炮弹倾泻到那些弱小国家的民众头上。在这个核时代,这是十分危险的。在这个时代,具有5000年文明史和最巨量高智商人口的中国,肩上的担子是义不容辞的。一个民族的真正生命在于文化的生生不息而不在于血统的纯正无瑕。而一个文化体系最深刻的领域在于哲学和神学。中国若要能够承担起自己肩头上的胆子,就必须拥有自己的精神灵魂并且输出影响全世界。
这样,我们能够看到,今日的基督神学中华本色化,乃是一个意义并不局限于中华民族振兴的文化事件,更重要的是,只有和中国文化相融合相印证的儒家色彩的基督神学(儒家神学)诸理念面向世界范围的大力输出和发扬光大,才可能有人类世界的和平出路。
五
基督神学需要中国文化,并非仅仅因为一些神学思考者站在中国大地上的缘故,也并非因为中国文化势力很强大以至于历来外来文化(如佛教)不得不中华本色化,甚至也并非因为中国文化具有重大的普世价值,最主要的原因乃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唯有接纳了耶稣信仰并且深刻地自我更新了的中华文化才可以纠正西方文化之偏,唯有与中华文化精华相融合相印证的具有儒家色彩的基督神学才可以纠西方传统主流神学之偏,进而有益于改变人类世界自我毁灭的可能性。
所以,在中华新文化的创造性的诞生过程中,拒绝盲目崇古,鉴别和引导中国传统文化里那些优秀成分,使之更多地在现代社会里影响国人,这个工作意义重大。中国的神学思想者应当意识到这些。前些时候,“于丹说《论语》”何以遭到了学术界的批判呢?因为这是历史上麻痹人心的“儒学禅学化”的现代翻版。中国学术界能够有人站出来指出于丹的问题所在,这本身就标志着中国文化是具有生机活力的正在更新的文化力量。这个也同时提醒基督教内致力于基督神学中华本色化工作的人士,在肯定传统文化的同时也需要高度注意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和鉴别。基督教不仅能够而且需要和中国文化相结合,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我们应该坚决避免产生一个毒害人心的现代“西洋礼教”。
[1] 本文是向中国基督教2008年秋季学术研讨会提交的论文。
[2] 孙尚扬、刘宗坤著,《基督教哲学在中国》,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252页。
[3] 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香港,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1、12页。
[4] 张西平、卓新平编,《本色之探——20世纪中国基督教文化学术论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第185页。
[5]见刘小枫个人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拯救与逍遥》2001年修订版第110页、186页。
[6]蔡曙山:《关于哲学、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12个问题——与约翰·塞尔教授的对话》。《学术界》总第124期,2007年第3期,第17页。
[7] 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香港,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58、159页。
[8] 见上海社科院宗教研究所《当代宗教研究》2007年第4期、2008年第1期连载文献资料“小布什总统与宗教——《美国的神权政治》平装版序言摘译”。
[9] 见田童心搜集的证据,《儒家神学新议》,香港,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49、150页。
[10] 很多学者也论述过西方近代的崛起和中国文化的关系,兹不赘述。
[11] 目前已经有多位西方科学家的研究和统计结果表明,世界智商最高的人群除了犹太人个别支派以外就是巨量的东亚人群。这个结论,不是东方人的自吹自擂。
- 作者: tiantongxin 2008年08月22日, 星期五 07:13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对于中国基督教会的期望
我对于中国基督教会的期望
田童心
(2008年5月20日于上海,在全国基督教两会神学思想建设十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
1998年年底中国教会开始的“神学思想建设”,的确是一场思想运动,也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群众性的神学思想运动的继承和延续,因而毫无疑问,它是中国教会三自运动的深化发展。因为“神学思想建设”的若干主题和“五十年代群众性的神学思想运动”的主题几乎是完全一样的。若无从反右到文革的动乱,这个“五十年代群众性的神学思想运动”的自传播种工作应该走到了开花结果的地步了。目前看来,十年来“神学思想建设”的继承性的播种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基本主题在教会讲坛上已经得到了一定的解决,很多教牧人员形成了一些积极的共识,消极的讲道比较少见了。
十年来“神学思想建设”的可取的经验我以为主要是,“神学思想建设”直接面对教会教牧骨干而不直接面对教会信众,通过教牧骨干把“神学思想建设”果实转化到讲坛上。这是合适的做法。
必须强调,在活跃神学思考的同时,有些基本信仰必须确定,否则中国基督教会就会丧失深刻的存在依据。依据个人的信仰经验,我以为如下四个信仰基点必须坚持:
1、救主的道成肉身和死而复活,2、人类的迷失和罪(但是需要区别罪与罪性的概念),3、圣子的流血代赎,4、得救者的终极复活。
过多的坚持就没有了讨论的空间,而没有坚持就丧失了讨论的立场。
既然十年“神学思想建设”的继承性的自传播种工作已经基本到位,“神学思想建设”的下一步的任务自然而然地就是开花结果:使中国教会神学思想的活跃深入化和日常化,力避思想表态的形式化和口号化。需要营造一种宽容的理性的氛围,一种尊重学术、尊重思想、尊重文化的氛围。常常与时俱进地围绕一些不断涌现的关涉信仰的社会话题,展开神学研讨。这一定会使得教会的神学思考真实地活跃起来,因为教会是不能够离开社会而存在的,而社会话题是层出不穷的,是永远新鲜的,是来自人类生活的动态的声音。同时建议教会的神学研讨会也向非体制存在的知识界基督徒开放,甚至向知识界研究基督教的非基督徒开放。通过这样的一些方式,中国教会就可以渐渐辐射中国的文化界而非被中国文化界边缘化,中国教会就可以和中国文化界共同参与中华新文化的创造和建设。
另外,中国教会自身管理模式的探讨也十分值得重视。建议应当鼓励各地信众本着“民主、团结”的精神积极探索更加适合更加高效的中国教会管理模式。历史上,西方清教徒的自我管理模式对于西方的社会政治模式的最后确立,无疑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们也期望走三自道路的中国教会信徒的自治模式也能够对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的进一步成熟完善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这会使得中国教会从被动地与社会相适应的境地渐渐走向主动地引导社会进步的境地。教会理应是人类社会每个时代的金灯台,中国教会理应是中华民族复兴路途上的明亮灯塔。
- 作者: tiantongxin 2008年08月21日, 星期四 17:3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面对其它宗教,基督徒如何做到“和而不同”? (提要)
面对其它宗教,基督徒如何做到“和而不同”?
田童心
(本文是为2007年秋季中国基督教大型学术研讨会提交的论文,全文1万3千字)
内容提要:
“和而不同”是以儒家文化为主流的中国文化里极其宝贵的一个理念。凭我们的直觉,毫无疑问,人类各个文明传统之间“和而不同”的文化景观值得人类追求。但是理性才是直觉的幕后支持者。对于基督徒而言,面对其它宗教,如果能够真诚地做到“和而不同”,就必须有在基督论信仰层面的理论依据。寻遍所有宗教,我们有理由认为,只有耶稣道成肉身的生平里那个“神圣者的死而复活”事件,堪当维系人类各大文化传统里真理成分的联结点。耶稣生平里这个核心事件如果能够被看为对于人类普同之真理的无可替代的神圣性的见证,那么,宗教间的关系模式就可以唯一地被落实为兼容论模式,基督徒就能够把“和而不同”的理念在深刻地影响人类生命影响世界和平的宗教间关系层面予以落实。基督徒面对其他宗教的时候,既有理由和谐共处又有理由坚守基督信仰。
关键词:和而不同,宇宙的基督,真理见证论,宗教间关系模式,兼容论
- 作者: tiantongxin 2007年12月31日, 星期一 23:5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论“儒家的基督徒”(全文)
田童心(金陵协和神学院)
内容提要:
“儒家的基督徒”这个概念如果能够在今天继续成立,至少必须解决两个问题:其一,必须能够肯定儒家文化在当今世界乃至未来世界依然具有极其宝贵的全球价值,而且儒家文化资源对于这些价值的支持和提醒,是其它民族文化以及西方文化(包括西方主流传统神学)难以替代的。其二,必须有一个说明:儒家自身文化体系在经历了数千年以后在当今已经是不能够自我满足的,儒生在坚守儒家良性价值之外成为基督徒具有文化必要性,耶稣信仰之核心是任何民族文化无法替代的。这样我们可以肯定,成为“儒家的基督徒”乃是现代知识分子的敬虔而睿智的选择,这条文化路径具有超越东亚区域的普世意义,并且也是论说“耶儒可以融合而非对抗”的极好例证。在解决好这些问题之后,我们才能够谈论关于“儒家的基督徒”的一些更加具体深入的话题,比如它的历史由来、儒家基督徒文化流脉的今昔对比和未来前景走向等等。
关键词:儒家的基督徒,基督教本色化和处境化,宗教的前景
On "Confucian Christian"
by Tian Tongxin
ABSTRACT:
There are two critical issues to be solved before we can talk about the concept of "Confucian Christians" if we still think this concept significant today. First of all, we must affirm that the Confucius culture has global worth to today and tomorrow's world, and the worth supported and reminded by the Confucius cultural resource cannot be replaced by any western culture. Secondly, we have to make a clear statement: the Confucius Culture as a system cannot be self-contained today after experiencing the changes in thousands of years. It is culturally necessary for the Confucius believers to become Christians while holding to their Confucius values because the core of Christian belief cannot be replaced by any other national culture. Hence, it is the wise and pious choice for the modern intellectuals to become "Confucian Christians". This cultural journey goes beyond East Asia and has ecumenical significance. This also sets up a very good example for "the integration, not the confrontation, of Christianity and Confucianism". Only after solving these issues, can we further discuss other topics related to "Confucian Christians," such as its history, its origin, its cultural trends and its future.
KEY WORDS:
Confucian Christian, the Indigenization and contextualization of Christianity, the religious prospect
全文太长,请见此链接http://www.frchina.net/data/personArticle.php?id=6089或者http://www.yuandao.com/dispbbs.asp?boardID=2&ID=30795&page=1
(此系2007年5月耶儒对话大型学术会议论文的提要部分,全文3万字)- 作者: tiantongxin 2007年05月12日, 星期六 17:33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逻辑上人类接纳耶稣的必要
逻辑上人类接纳耶稣的必要
田童心
(2007年4月6日基督受难日与金陵神学院本科二年级神学生的分享)
对于一个乡村的基督徒而言,他最初开始接纳耶稣可能是出于治病等现实功利性的目的,但是对于一个有些文化有些头脑的人而言,他相信未经思考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如果你拿不出足够的道理来,他宁肯肉体死去也不会轻易接纳一个异域之古人为自己信仰之主的。
我们需要明确区别罪与罪性两个概念。并没有哪一位性善论者认为人类没有犯罪的可能性,没有一个性善论者会相信有人闭着眼睛也不会偏离正道的。耶稣说“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马太福音》26章41节)故耶稣认为具有善端之人、能够远离罪的途径就是“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唯有时刻警醒追求真理方可远离迷惑和犯罪,所以无人敢于断言自己从小到大没有在上帝面前曾经犯过罪。在任何事情上得罪他人伤害他人同时也就是得罪公义的上天也是得罪全人类之共同创造主,这是每一个良心未泯之人真诚内省后的必然发现,中国文化里的儒生并不因为相信性善论而可以例外。因为性善论和性恶论都可以伴随心灵的敬虔,相信性恶论的敬虔者会时刻提醒自己远离邪道,相信性善论的敬虔者会努力行正道。中国文化背景下的人可以不接受原罪论但是却不能够否认罪。任何真诚敬虔者内省个人生平后谁能够说自己是没有罪的呢?罪既然在根本上是对于上天的得罪,如果上帝没有恩典,人类就毫无永恒的希望,道德不仅没有可能而且也没有必要,人类生命没有永恒的可能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因为生命本能地追求永生,故神圣恩典是人类生命存在的深刻前提。(这道理可以让我们理解很多哲学家何以自杀。)有赦罪悔改之可能,才有永恒生命之可能,才有今世生命认真展开之可能。涂抹人类过犯之神圣恩典必须首先被我们活人肯定。罪既然是对于上天的得罪,那么这些罪过的被涂抹,就只有上天本身才有资格向人类表白,也只有在上天的表白之后我们才可以明确肯定我们罪过的被涂抹,也只有在这种人格化的入世表白之后我们的心灵才可以被抓住。人类需要赦罪的凭据,需要赦罪者他必须是与审判者同体同在的神圣者,需要赦罪者本身必须证明自己具有能够超越死亡、从死里复活的神圣性。仅仅有先知和哲学家的宣告是不够的。“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过而不改,是谓过也”(《论语》),明末大儒李二曲归结儒学的宗旨在于“悔过自新”四个字。这些道理都是可贵的,但是当我们追问“何必悔”时,儒家知识分子里谁能够回答呢?按照李二曲的思路推展下去,如果儒家不能够回答此问题则意味着儒学根本没有存在之必要。耶稣在一个故事里借他人之口说出了死里复活的必要性:“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他们必要悔改。”(《路加福音》16章30节)人类伦理价值非常需要一位见证者,需要一个死而复活者见证这些伦理价值的确是不仅关乎此岸生命的而且是关乎永恒生命的。耶稣随即又借亚伯拉罕之口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章31节)我们从侧面看出,一个真正把民族先贤先哲之敬虔的道德教训当回事的儒家知识分子,并不难察觉耶稣死里复活的意义,一个真正追求真理的人,并不难发现耶稣生平里的真理光芒。
我们知道,对应在人类历史里,明确以见证生命真理为目的而事前多次预言事后应验的死而复活者只有耶稣。耶稣亲口说他来到世间就是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福音的吸引人,就此一点而言,的确应该说“不是依靠势力不是依靠才能,唯有上帝的灵才能成事”。能够吸引上下各个层次纵横各个民族的人们的,实质上不是那些传道人的口才文采和权威背景,而是福音信息本身的关乎生命的真理属性。
经过最近60年圣经考据学和一系列电影亵渎事件的挑战,包括《拿哈玛地文库》、《死海古卷》、《耶稣在印度》、《圣杯与圣族》、《达芬奇密码》、《犹大福音》等文化事件的冲击,传统视野里的耶稣生平的局部细节已经有了新的分歧,但是我们认为那些不过是细枝末节,并非可以解构关于耶稣的信仰核心,我们今天依然还可以宣告:耶稣的死而复活这个核心历史事件和核心信仰要素,目前并没有足以动摇它的有力的论据。我们敢于正视那些冲击的原因也正是在于它们恰恰使得耶稣信仰的真正核心显露出来。基于耶稣肉体的流血牺牲和死而复活的历史独一性,我们不认为耶稣可以被“人类天空中的九颗明星”(约翰·麦奎利在《中介者》一书中所列举的摩西、琐罗亚斯德、老子、佛陀、孔子、苏格拉底、克里希纳、耶稣、穆罕默德)里的其他八颗明星个体地或集体地替换。若无肉体的流血牺牲和死而复活,我们甚至很难把耶稣与那些现代邪教教主区别开来。若耶稣仅仅流血牺牲了却没有死而复活,那么他就和历史上无数的暴政下的死难者没有区别,他流出的血也就不是可以赎罪的神圣者的血,无论他如何自称为圣子。神圣者决不是因为自己声称是神圣者而就是神圣者了,也决不是因为自己声称祖先是神圣者而就是神圣者了。耶稣不是单单靠口舌来征服人心。他不仅像一般道德教师那样把敬天爱人的道德常识教训众人,更重要的是他亲自实践他的道德说教,并且亲自表明这些真理大道的确是关乎生命的,是不可战胜的,是可以超越死亡的。除了各种宗教体制权威在现代社会里的共同淡化这个原因外,上述的“耶稣对于生命真谛和神圣真理的见证实践”就是今天儒学与耶稣的相遇不同于历史上儒学与佛教道教相遇之最深刻的秘密所在。宋代时候儒学与佛教道教相遇,实质上是一套粗糙的人生哲学体系与另外一套较为精致的人生哲学体系的相遇,但是今天儒释道各家乃至世界各民族文化,它们却都共同需要耶稣生平的真理性见证。但是这个并不等同于对于哪一个基督教宗派和哪一派基督教神学的需要。
我们明白了逻辑上人类接纳耶稣的必要,把这种逻辑道理讲给别人听并不意味着能够必然在他人心里产生心灵上接纳耶稣的必要,那是需要灵与灵的呼应才可以产生的。我们不能够代替圣灵做工,但是我们面对尚未信者却可以排除一些文化障碍,如此而已。真正吸引人心的是耶稣生平的无可替代的内涵。
- 作者: tiantongxin 2007年04月6日, 星期五 21:2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一个儒家基督徒就圣诞节问题告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
一个儒家基督徒就圣诞节问题告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
田童心
(笔者注: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对于圣诞节的抵制呼声并非是自2006年才有的。在《儒家神学新议》一书中我早已在分析之后批评过:“在2003年被蒋庆先生《政治儒学》所加温的儒学复兴热潮,这两年看,明显是带着对基督教的冷眼而来到的。”今年(2006年)十博士的联署抵制圣诞节行动,对于我而言,是一个并不令我感觉新鲜的举动,本不想回应。但是对于广大基督徒而言,今年的圣诞节似乎刚刚让他们感觉到有点异样的声音。所以当几位同道老师和神学生最近几日屡次催问回应了没有的时候,我开始回头感觉到中国的这些文化保守主义者对于基督教的冷眼似乎正在日益成为文化界的一种流行时髦,某些文化青年们似乎以此为荣。指望体制教会来公开回应此事是不现实的。所以我以为有必要站在一个儒家基督徒的文化立场和信仰立场上来说几句。)
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过圣诞节。
在有基督教传统的欧美国家,圣诞节的消费主义气氛当然有把耶稣信仰世俗化的弊端。但是在中国不同,中国的大众对于耶稣了解得太少。所以中国的圣诞节如果被商家的消费主义气氛裹挟,对于国人大众却未必是一件坏事。因为所有的圣诞节期间的商业消费举动背后都发动于各类的庆祝活动。而所有的庆祝活动的最原始理由就是庆祝耶稣的当初的诞生。这样,圣诞节涉及的人群范围越广泛就越容易有更多的人思考这个节日的由来,有意无意中促使人们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耶稣,进而接纳耶稣。所以我们的确可以说,圣诞节在中国民间的日趋流行与中国商家的推波助澜,实实在在是做了各类国内外“传教士”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但是,作为儒家基督徒而言,我们乐见。这完全和我们的文化认识相关。
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们最容易误解的认识是把“基督教”等同于“耶稣信仰”,“基督教徒”等同于“基督徒”。我们认为历来的基督教的教义体系和教政体系带着强烈的西方文化色彩,但是福音书中的耶稣却不能被西方文化框住,耶稣信仰决不能囿于犹太民族文化之中和框在西方民族文化范畴内。他不单单属于西方人,也属于东方人,秉承西方神学的基督教与耶稣是两个概念,何况目前中国的基督教会正在普世共同的基本信仰之下努力成长有自己个性的身体呢?综合《圣经》和儒典《诗经》《尚书》可见,上帝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祖宗的上帝,耶稣乃是我们祖宗信仰的见证者和成全者。基督教近代来到中国的方式的确是不幸的,但是我们若把传扬基督教与传扬耶稣视为两码事,就立刻呈现出类似于原始佛教和禅宗的巨大可能性。我们可以拒绝西方基督教的某些教义,但是我们决不应当把耶稣也推到西方人那里去了。
目前中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们之所以对于圣诞节如此敏感,甚至上升到文化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角度来看待,深刻原因除了上述误解之外,还在于中国基督教目前的本色化工作尚显薄弱。但是这个决不能够成为国人拒绝耶稣的理由。我们认为“耶稣对于生命真谛的见证实践”乃是今天儒学与耶稣的相遇不同于历史上儒学与佛教道教相遇之最深刻的秘密所在,耶稣不止是教训世人还亲身把这些道德教训和永生的纽带展示给世人看,这个用生命树立的价值桩是超越一切民族文化的也是一切民族文化所渴求和需要接纳的,不论中国文化、希腊罗马文化、印度文化、以色列文化、伊斯兰文化、非洲黑人文化,都无一例外。
所以,我们说,要过圣诞节!
二、反对重建儒教。
宋代儒学接触禅学后儒禅却依旧保持各自体制而并行不悖。与此历史现象发生的时代背景大大不同的是,今日各种文化信息已经日益脱离体制约束而自由流转于人类心灵间,各种宗教体制权威在现代社会里的共同地日益淡化导致很多文化信仰观念能够超越耶儒各自道统。所以我们认为成为非体制的具有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倾向的“儒家基督徒”乃是中国很多知识分子的自然心灵选择。在1911年儒教体制崩溃之后重建儒教,在目前中国看,没有必要。重建体制儒教,其负面作用可能更多。
三、在全世界范围内与时俱进地弘扬中国节日文化和汉字文化。
美国的纽约市2004年就开始把中国的春节规定为法定假日,这件事既应当鼓励我们中国人接纳欧美文化中优良成分的开放胸襟,也应当鼓励我们继续向全世界更多的文化空间传播中国文化精粹并更新发展之的意志。对此,中国的商家和中国的体制领导层都应当觉醒并与时俱进地付诸行动。对于十位博士提出的如下大体文化方向,我们深表赞成:“创新与发展、恢弘与光大中国文化,树立中国人的自尊心和中国文化的自信心,重建中国人的信仰体系和意义世界。”并且我们也支持把孔诞作为中国教师节甚至世界教师节的倡议。但是我们既反对“唯洋是从”也反对“凡洋皆拒”。
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是一个非常神奇而伟大的民族,向来爱好和平,创造财富而不是掠夺财富,一贯宽厚对待其它民族,数千年里也表明自身有能力后发制人地维护自身生生不息和发展壮大。汉语文乃是联合国规定的少数几种具有世界流通资格的语言文字,汉语文乃是拥有人世间最巨量人口的中华民族自从进入文字社会以来数千年间举世无匹地一直不曾中断地沿用下来的表音表义结合的文字系统,是人类从古至今最具有时空超越性的文字系统,是人类团结和谐的天然纽带;汉语文的表意开放性的信息密集优势在未来信息社会里一定会逐渐显现出来,汉语文的优越性表明汉语文具备与人类各民族和平竞争的独特的天然文化优势。
在未来时空内,面对全人类,中华民族不仅需要有所作为,而且还必须要抓住时机大有作为;中华民族不应当仅仅满足于能够在肉体上活着不被异族侵略,还必须要积极创造,争取文化上的经济上的主动外向辐射以及非奴役化。中华民族不仅应当在肉体生存上拥有尊严,更应当在文化生存上争取到影响他人的无形权力而不是唯我独尊的傲慢。有活力的不断创造的文化才是中华民族能够生存发展的真正命脉。我们应当追求外向输出的文化追求。以外向的发展眼光为新中华文化“开疆拓土”,在世界各个角落与人类各民族和平竞争,促进人类理性进步,维系人类和平和团结。这是一项极其艰巨的宏大系统工程。今天,地球上自然领土的开拓早已没有空间,但是,经济领域、文化领域、教育领域的开疆拓土却是存在巨大而无情的空间,这些方面的开拓,乃是中国和世界未来的希望所在。
英国史学家、《历史研究》的作者汤因比认为,世界上许多文明中,只有中华文明可能成为永生的文明,将要伴随全人类走进大同社会。在《展望21世纪》一书里,汤因比明确认为能够担当将来统一世界的政治使命的不是任何欧洲化的国家,而是中国。听到这里,任何一个中国的知识分子必须清醒地看到,要做到汤因比所说的这一点,中华文化首先必须自我更新,自我创造,展现出时代新面貌。不必说闭关锁国了,即使大量模仿他国做法而缺乏创造,也远远不能胜任中华文明对于人类文明的伟大使命。
人类选择毁灭前景还是生机希望最根本上取决于全人类的是否觉醒,那些对人类前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和领袖的觉醒尤其重要,即使很多人已经觉醒而手握重权的人类社会首脑人物却没有觉醒也仍然不能使人类摆脱自我毁灭的阴影,正如《约拿书》里所展示出的那样的:君王若不醒悟就必定葬送全城民众的生命,君王觉醒就可能挽救全城。作为拥有以汉字为载体的数千年不曾中断的文明史和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大国,中国的政治应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对人类前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使命,否则就是全民族的愧对祖先和亏欠上帝,中国的具有体制能力者对此都有必要了然于心。
所以,当大家争议是否过圣诞节的时候,更加有意义的工作乃是鉴别、拿来、创新、辐射!中华民族的每一个分子,无论平民还是各类管理层,都有必要具备此种文化觉醒。我们期望更多的中国人成为具有世界胸襟并且具有自尊自信和冷静眼光的中国人!
2006年12月24日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12月24日, 星期日 12:28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可以给我们什么帮助?
| “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可以给我们什么帮助? 作者:田童心 内容提要: 基督论是每个基督徒心灵信仰里最核心的内容。当我们面对一些基督徒发出的疑问“我们怎么忍心说雷锋今天是在地狱里呢?”的时候,我们感到“宇宙的基督”这个基督论给我们提供了开阔的神学视野。当我们直面基层信徒发出的“既然在人类良知和其它宗教或哲学文化中也可以看见上帝,那么我们的信仰中为什么还需要耶稣?”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从耶稣的话语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答案,耶稣说“我……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18章37节)从这里引申出的“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在多个方面可以帮助我们,尤其是它既可以使我们坚守耶稣死而复活的独一信仰价值,也可以肯定其他文化体系包括中国文化体系里的一定的真理性成分,使得中国知识分子接纳耶稣也使得基督徒不全盘否定民族文化体系里的真理性成分都变得顺理成章。 ABSTRACT: Christology is the core content of Christians on spiritual beliefs. When we Christians face the question “how can we say cruelly that Lei Feng is in the hell today? ”we feel the Christology of“Cosmic Christ”helps us with a broader vision. When we face the question “If the human conscience and other religious or philosophical culture can also give us some truth about God, then why do we need Jesus? ”we have Enlightenment from the words of Jesus: “I came into the world to testify to the truth. ”(“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chapter 18, section 37) From this sentence we take out the Christology of“Christ as a witness to testify to the truth”.This kind of Christology can helps us in various aspects, especially it can restore the necessity that we strictly have a belief in Jesus,and at the same time,it can be sure that other cultures including Chinese culture have some values of truth,so Chinese intellectuals can accept Jesus easily and Chinese Christians should not negate the values of Chinese culture. 关键词:基督论 真理见证论 宇宙的基督 成全中国文化 基督信仰的独特性 Key words : Christology the Christology of“Christ as a witness to testify to the truth” the Christology of“Cosmic Christ” the values of Chinese culture the necessity that we strictly have a belief in Jesus 毫无疑问,基督论是每个基督徒心灵信仰里最核心的内容。然而目前仍然比较流行的以“别无拯救”为理论特征的传统的或叫“正统”的基督论,在我们某些基督徒的思考中显然已经暴露出了明显的不足。我们并不是企图彻底抹杀这个传统基督论的价值,而是强烈感到在当今时代向更广大领域内的人群介绍耶稣的时候仅仅依赖这个基督论的合理内核是很不够的。我很赞同陈永涛同工在《中国教会神学思想建设中的基督论思考》那篇文章里对这个传统基督论的不足之处的论述:“我们现在所接受的传统的基督论是由传教士带来的,有着浓厚的西方化和强烈的排他色彩,并且不能给今天的中国基督徒太多的帮助。对这种基督论因此也一直有批评的声音。在某种意识上,这种基督论暗示一种神学上的帝国主义。这种教会中心论的基督论对中国传统的文化往往是排斥的。我们可以将她归入尼布尔的‘基督反文化’的模式。由是之故,基督教很难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中扎根。” 丁光训主教说“神学是教会在思考”。当一个信仰上帝的人进行神学思考的时候,他的神学思考结果必须也能够坦然面对其他信徒的信仰生活经验的挑战。也就是说,神学不应当远离心灵的需要,神学必须面对和解决信仰生活中的心灵困惑,尤其是宏观哲理层面的困惑。在天主教那里有个词汇叫做“神哲学”。 引起丁光训主教深入思考的就是教会里一些信徒和牧师所提出来的下述这么一个问题。丁光训主教说:“我经常收到全国各地教会人员的来信。有些来信者表示,不问一个人道德如何,信者死后上天堂,不信者死后下地狱,并说这是上帝的‘公义’,这一信念令他们焦虑,内心不得平安,又不敢轻易拿出来同人谈。”“一位牧师来信告诉我说:‘我的良心不允许我再宣讲不信的人死后下地狱的话。’”这位牧师看到,不少没有接受基督福音的人,像张思德、雷峰、焦裕禄等等,都表现出舍己为人的品格,为他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是高尚的,我们怎么忍心说他们今天是在地狱里呢?”[1]事实上,每一个喜欢思考的基督徒都有可能询问过这样的问题:在耶稣之前的人、在福音尚未传到的地区的人,他们都是白活了吗? 当我们向文化界的知识分子介绍耶稣的时候,他们首先意识到的也是基督教的强烈“排他性”。虽然世界上几大宗教都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但是由于佛教在信仰观念上承认觉悟程度的不同而可能宽容不同的文化层次和哲学形态,所以,中国知识分子对于佛教感到较为亲切。而基督教的排他性则由于携西方近代强势文化而使得中国文化界倍感压力。我们很清楚,这种排他性体现在基督教的历史中、现实中和教义里。当然这些都和传统的基督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这种排他性的核心就是传统的基督论。 为了疏解基督教的排他性给中国文化界带来的压力,让中国文化界可以认真听听基督教有以告人的信息,以丁光训主教为首的中国教会内的一批神学思考者汲取前人的哲学启迪(比如德日进、怀特海等)而着重强调了“宇宙的基督”之基督论。这个基督论主要认为,基督的主宰、关怀和爱护普及整个宇宙,基督普及到整个宇宙的主宰以爱为其本质。基督关心宗教、灵性、教会、信徒等方面的事,但是基督的关怀决不局限于如此狭小的范围之内,他也关心还没有来跟从他的人。他用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基督过去、现在都参与了并正在参与一切的创造。[2] 这些观点在《圣经》里有很多经文是可以支持的,除了丁光训主教在他的文集里常常引用的那些经文之外,我们近来还注意到了更多的经文。 基督自己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翰福音》8章58节),耶稣作为太初就有并且与上帝同在的道(《约翰福音》1章1、2节),亘古长存,上帝在创世之前已经爱他(《约翰福音》17章24节)。在旧约《箴言》里,这“道”曾经化身为智慧人格向世人大声宣告: “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我。从亘古,从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没有深渊,没有大水的泉源,我已生出。大山未曾奠定,小山未有之先,我已生出。耶和华还没有创造大地,和田野,并世上的土质,我已生出”。(《箴言》8章22—26节) “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在宽阔处发声,在热闹街头喊叫,在城门口、在城中发出言语。(箴言1:20-21)” 上帝的智慧是耶稣基督,通过他,万有都被创造了。愿意寻求智慧的人就能够寻见智慧,愿意倾听智慧的人在任何地方和人间任何场景中都能够倾听到智慧的教导。“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约翰福音》5章17节) 《旧约》里明确地宣告:“人的灵是上帝的灯”。世人的生活道路原来都是可以靠赖着神性良知的灯光,虽然上帝的内住于人和人的神性形象二者逻辑上是两个概念,但是这二者之间确有我们人难以分割和分析的神圣奥秘,“生命在他(神、耶稣、道)里面,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章4节、9节)“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章21节)所隐含着的不言而喻的前提是肯定了在真光耶稣降世显现出来之前有人愿意行真理。“我们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摩太前书》4章10节) 总之,“宇宙的基督”之基督论使我们深信:“耶和华善待万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篇》145篇9节) 由于时代处境的迫切需要,丁光训主教所强调的“宇宙的基督论”更多地侧重于谈论上帝胸怀的涵盖一切的宽广,侧重于谈论教会外面的真善美也在上帝的关爱之下,实际上侧重于汉语词汇“宇宙”的“宇”字。如果我们结合上述经文,也同时强调一下“宇宙”一词的“宙”字所表示的时间维度,那么耶稣作为亘古无所不在的圣子在我们的文化视野里就是相当丰满的了。然而,在严谨的神学思维层面,无论亘古的时间还是宽广的空间,都仍然存在着一个如何妥当地处理真理大道在宇宙的纵横存在与耶稣生平的联接关系问题。 因为,当我们把“宇宙的基督”这个基督论介绍给广大信众听的时候,又有大批的信徒往往会提出这么一个尖锐的疑问:“既然在人类良知和其它宗教或哲学文化中也可以看见上帝,那么我们的信仰中为什么还需要耶稣?”令他们困惑的是,如果我们高举“爱”,强调道德和行为,所导致的危险可能是:人会因此自义,人可能抢夺神的荣耀,最终就是,不认为人需要神。 如果我们愿意认真地展开我们的神学思考,我们就不应当忽视信徒中间发出的这个疑问,就像我们不应当忽视信徒中间发出的“我们怎么忍心说雷锋今天是在地狱里呢?”那个疑问一样。丁光训主教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处境化的神学只能被远处的一些具有社会意识的知识分子所欣赏,而自己的教会本身的信徒却认之为陌生的异物,那总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3]我们并不希望自己的神学思考仅仅局限于个人的心灵,如果愿意关爱众人的我们认为自己的神学思考具有真理价值,那么理所当然地就需要和众人分享。神学决不应当仅仅是教会领袖和神学院里个别教师的事,神学思考也是一切愿意寻求上帝真理的普通信徒的分内之事。基层信徒的思考和疑惑也应当被我们注意到,我们的思考也应当争取他们的理解并与他们分享。所以,我们感觉到需要进一步寻找一个恰当的角度以更好地理解丁光训主教的善意的思考初衷,以更好地让中国的众多基层基督徒理解而非抵触丁光训主教所倡导的神学思想建设。 当我们直面“既然在人类良知和其它宗教或哲学文化中也可以看见上帝,那么我们的信仰中为什么还需要耶稣?”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也在反问自己:当初自己为什么来到了耶稣的面前以耶稣为主而不是以其他宗教人物为主呢?相对于从社会哲学理论寻找答案而言,我们还是愿意首先从自己的心灵体验和圣经话语里寻求答案。翻开圣经,耶稣本人和使徒们的一些话语给我们极大的鼓舞和启迪。 当罗马巡抚彼拉多问“真理是什么?”的时候,耶稣回答说“我……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约翰福音》18章37节)《约翰福音》还提到,“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翰福音》3章21节)“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章18节) 基于此类经文,我们也受到中国传统哲学里宇宙全息象征的理解角度的启发,把耶稣的一生概括为“生—死—复活”之简明过程,认为耶稣的一生乃是古今上下宇宙间一切真理(logos道)的最生动缩影,是宇宙中我们能够接触到的唯一一个以真理本体名义、以人类生命形态而明确呈现的“全息元”;正如耶稣自己所宣告的,他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在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里面,托住万有的上帝的慈爱、公义、权能和智慧以及对人类的期望在肉体中被显明,这时上帝的真理并不通过事物和历史来说话,不是通过人类良心之揣摩而启迪世人,也不通过先知他人而发言,而是他自己亲自、直接地向人类讲话。 耶稣不仅以他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彰显了上帝对于人类的宽忍和乐于赦免之恩典,耶稣还以他的死而复活向人类证明,上帝记念、保存一切在爱人类的实践中奉献自己生命的人,上帝保存一切创造性的果实,正如他曾明确说过的,“麦子要收在仓里”(《马太福音》13章30节)。“义人必不被弃”这一真理被生动地证实和被充分地肯定,乃是一切创造性的道德实践的动力源泉。这也是基督教在和一切民族文化的对话过程中,需要拿出来的必不可少的一项。这种肯定,虽然不乏些许功利性的色彩,但却是任何积极价值观必需之基石。我们可以不关注创造性的价值如何被上帝保存的问题(比如基督教的天堂地狱、其他宗教的轮回转世等等),但是创造性的价值必定被保存这一信念必须得到肯定。在基督身上,我们看到永生的真理:“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马太福音》16章25节);付出生命的才可以得着永远的生命,吝惜生命的就失掉了生命的价值(《路加福音》17章33节)。消极的无所作为的信仰生活无异于轻忽上帝之恩。生命的真义确实在于奉献、舍己、创造。这个道理,古今的贤哲们多次地向人们讲说过,耶稣以生命见证了它。[4] 这个突出对于真理的“见证”的基督论视角,首先它提供了由耶稣“生—死—复活”之生命过程构成的基督信仰的不可替代的独特性和必要性。 不能够否认,在耶稣没有道成肉身入世之前,人们凭借个人神性良知、贤哲教训、先知启示等也有认识上帝、行走义路的可能性,根据《圣经》所记的确也有义人被上帝悦纳,但是对于广大世人而言,“个人良知、贤哲教训、先知启示”都在一定程度上缺少明确方向和强劲力量,缺少真理性质的凭据和生命见证,人们揣摩和摸索到的上帝形象都不够明晰,即使犹太教和伊斯兰教也如此。彼得的确说过:“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使徒行传》10章34、35节)古今各国也不乏贤哲把一些敬天爱人悔过的基本道德原则教导给人类,柏拉图甚至在《会饮篇》里借苏格拉底之口也可贵地表达出“爱不是对美的爱,而是对永生的爱”这个光辉思想,但是又有谁能够有资格亲自用生命来证实这些道德教训的确是关乎永恒生命的真理呢?又有谁能够把今生与永生的奥秘纽带展示给众人呢?倘若真理并不关乎生命,那么这真理又有何意义呢?“不明确”一定暗示着“不坚决”,因而一般人难以在义路上有坚定的步伐,困惑、疑虑、犹豫、彷徨、迷茫时常纠缠每一个不甘心向撒但的死亡和邪恶权势下拜的人心。庸庸碌碌之辈可能连彼拉多“真理是什么呢?”的轻轻疑问都不可能提出来,但是严肃认真地对待生活的人一定会触及这个问题。道理的关键在这里:罪既然是对于主宰生命之上帝的过犯,上帝说他“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出埃及记》 34章7节),上帝又说:“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以赛亚书》55章11节)那么,就只有上帝才有权力说:悔改之人的罪可以被涂抹。既然罪的代价就是死,那么涂抹全体忏悔之人的罪过的凭据何在?也只有与上帝同体之神圣者的流血牺牲才可以担当对一切被造之人的赎罪,一般人的献祭仅仅能够有限地对付自己的罪(《希伯来书》7章27节“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不能够在神圣公义的上帝面前解救全人类。这些最关键最核心的真理的确是可以在耶稣降生之前摆在任何一个聪明人的思维逻辑空间里的,但是,在世界人间历史实际的表达者只能够指向与主宰生命的圣父上帝同在的圣子的道成肉身,此外无人可以担当,贤哲老子、孔子、苏格拉底、柏拉图不能够担当;各个宗教的先知同样也不能够担当。当耶稣以“看见我就看见了天父”的神子身份亲自流血牺牲、死而复活、彰显真理以后,人类在追求真理的路上才可以真正获得轻松、坚定、有力的脚步。因为独有耶稣以神子名义证实了这个最简单的神圣真理:上帝爱世人,喜爱人们的义行,遵循义路的即使死了也必复活,在上帝面前对于人类生命的终极判断是服从于“马太效应”的,充分张扬生命的才配得更加丰富的生命,结出果子的生命才配得永生。耶稣的见证之可贵不仅仅在于他向世人表白了爱是真理,还在于他所表白的真理本体是创造性的和发光性的,是外向张扬的而不是内敛的,是行动的而不是静止的,是积极有为的而不是泯灭生命的。创造性的“发光”不仅是人类现世生命潜能可以成就的,而且唯有如此才可以得到神圣本体的永恒悦纳。如果撇弃耶稣的生命见证来强调爱,则“爱”对于绝大多数人群而言依然是难以捉摸难以肯定难以舍命追求的,“爱”因此容易异化。这就是我们虽然承认在其他哲学或宗教里也有真理,却不能够把耶稣生平的信息混同于其他哲学、宗教,因而也不能赞同“耶稣可以被其他哲学、宗教所取代”这类观点的最根本原因。[5] 梁启超说康有为对基督教“亦独有所见,以为耶教言灵魂界之事,其圆满不如佛,言人世间之事,其精不如孔子。然其所长者,在直接在专纯,单标一义,深切著明曰人类同胞也,皆上原于真理,而下切于实用,于救众生最有效焉。”[6]这里应当注意康有为表达基督信仰的独特之处所用的是“直接”的“深切著明”几个字。他认为基督教和佛教儒教都有相通之道理,然而在基督教信仰里比较明白。那么,我们推究下去,这个“直接”的“深切著明”源于何处呢?难道不正是由于耶稣一生的活生生表白吗?如果我们忽略了耶稣一生对真理大道的见证意义,那么,基督信仰的价值的确有可能像康有为所说的在某些层面甚至不如佛教和儒教。 在这种突出耶稣对于宇宙真理之见证的基督论观念里,耶稣的一生被视为人类有史以来万民万国所努力探求的真理本体唯一的展示和见证,耶稣的见证是真理大网的中心,耶稣所传递的真理信息是万国人类的精神支柱。《以赛亚书》55章4节在论及大卫的后代、上帝的“义仆”和“那可靠的恩典”时,上帝宣告说“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 其次,这个“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视角,也可以平衡普通启示和特殊启示的关系。以往很多基督徒往往不大重视普通启示的价值,即或在意,也习惯于把普通启示里的真理比喻为蜡烛,以为太阳升起来了就不需要蜡烛了。而我们在思考“见证”一词的时候觉得有必要更新这个比喻,似乎这样看更加妥当:耶稣是太阳,一切真理乃是从这日头而出的光线。这样,在福音尚未传到的地区、在耶稣之前的人们如何有份于神圣恩典、如何与上帝产生关系,自然就不成问题了。上帝的救赎和受难是时时处处发生的事,而不只是耶稣在世的三十多年间的事。甚至耶稣所表明的上帝的一切作为如道成肉身、创造万物、恩待天下的赦罪拯救、受难、复活、荣耀、审判,都是宇宙性的,超越了时间和空间。这样理解耶稣,我们就可以把普通启示和特殊启示挂起钩来并且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不是肯定一个否定另一个,这样,基督徒在接纳耶稣的同时就不会否定除了圣经之外的人类一切文明资源的价值了,就像人在喜爱太阳的同时不把光线也拒绝了。 保罗说:“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罗马书》3章21节)不是说基督的救赎之义公元一世纪这时才有,而是在这时才显明出来。神的慈爱恩典亘古存在,在以色列人“有律法和先知为证”肯定神恩是先在的,根据《罗马书》头三章里的保罗的思路,在其他民族里应当也有“无可推诿”的心中的“律法为证”肯定神恩是先在的。事实上人类各国的良知教训者也有所领悟,很多文化体系里都隐约传达出接近上帝在摩西面前的自我宣告的真理信息:“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比如中国的孔子就说“过而不改是为过也”,就隐含着悔改蒙恩典、信靠神恩、悔改、称义之类的道理。中国祖先也有一些关于至高的公义仁爱之神的信念比如:“上天孚佑下民,”(《尚书·汤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尚书·伊训》)等等。 承认神的普遍恩典和普遍启示与万民同在,并不否定神话语的特殊启示。因为真理是需要见证的,圣经里曾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实的(《约翰福音》8章17节)。普通启示和特殊启示这二者必须互相印证,如此我们才可以相信二者所传达的真理内涵是可靠的。“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的话是耶稣亲口说的,耶稣还明确肯定说他在人类中间的确“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约翰福音》15章24节)。良心会在普通启示里感知真理,但是没有特殊启示我们不能够确切明白普通启示的真理真相,会使得普通启示一直停留在模糊状态,放松真诚内省就容易丢失;普通启示可以让我们知道神一直做事在万民中,特殊启示则可以让我们明确知道神是究竟以何种形象一直做事在万民中。 另一方面,如果人心没有普遍的神圣启示预备又如何能够接受特殊启示呢?好比播种粮食总得先预备合适的土壤,有了古今人类众多的普通启示的存在,耶稣的现身才能够由个别到普遍地被人类所接受,能够不排斥文化贤哲们口头教训的民族才会被耶稣用生命见证的令人死而复活的真理所吸引。在《路加福音》16章31节那里耶稣在一个故事里借亚伯拉罕之口针对犹太民族而愤慨地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如果全然拒绝儒家典籍里的宝贵道理,则一个中国人又如何能够赞同耶稣“登山宝训”里的伦理讲论呢?虽然耶稣要求人们爱自己的父母不能超过爱上帝,但是如果连自己身边的父母兄弟都不懂得爱,又如何能够懂得去爱上帝和众人呢?古代教会亚历山大城的克莱门特(Clement)在其著作《杂记》(Stromata)里认为,摩西五经是上帝赋予希伯来人接受耶稣的预备,希腊哲学是上帝赋予希腊人接受耶稣的预备。[7]我们同样可以认为,中华民族的上古儒家典籍应当也是上帝赋予中国人接受耶稣的预备。明代儒家基督徒杨廷筠就说过“夫钦崇天主,即吾儒‘昭事上帝’也;爱人如己,即吾儒‘民吾同胞’也”。[8] 第三,这个“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视角,可以统合创造论与救赎论。 “真理见证论”显然接纳基督教神学里的创造论思路但也不排斥基督教传统救赎论,也不排斥其他宗教和哲学体系里的真理成分,而是把“救赎论”包涵在内但又可以容纳广泛的文化形态,它认为上帝的创造过程也是一个救赎过程,是一个圣父圣子一起“做事直到如今”(《约翰福音》5章17节)的过程,它认为神圣恩典和神圣救赎是耶稣所见证的真理内涵之一,神圣恩典并不是自公元一世纪哪一个钟点才开始有的,而是在公元一世纪的耶稣那里昭然显明的,其实上帝的恩典从亘古就存在,诚如保罗所言:“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但如今藉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提摩太后书》1章9、10节)又如《希伯来书》作者开口就断定的那样:“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又早已立他为承受万有的,也曾藉着他创造诸世界。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这样耶稣生平所见证的神圣真理在我们的视野里就获得了超越时空的存在状态,人们在耶稣降世之前的确能够通过内在神性良知、社会历史、自然万物、贤哲先知等途径揣摩和抚摸到神圣真理并信从这真理。 由于亚当堕落后的人类社会已经使得所有人从小到大不可能不染罪(但这不等于婴儿肉体遗传的生来有罪的原罪论),故本质上在耶稣降世之前的各国一些义人的被救也是信靠神的恩典并经历悔改而得救,也是一种古老意义上的因信称义。明清之际陕西大儒李二曲曾经难能可贵地将儒家的宋明理学各派的主张简洁地概括为“悔过自新”四字。如果我们相信三位一体的神亘古存在(不是耶稣降世之后才存在),那么所有义人的得救都没有离开亘古就与神同在并在耶稣身上见证展示出的神圣恩典,“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这句话也亘古以来从没有失效。超越我们所能够理解的时空存在的圣子耶稣的救恩功效,是包括在他以前以后一切的人(由亚当起),我们可以相信义人都因在他们的时代处境里懂得悔改敬畏神信靠神而被称义被拯救,一切义人本质上都是因信称义。这个的确可以解除仅仅接受传统救赎论的基督徒对于“强调行为可能导致人会因此自义”的担心。 第四,这个“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视角一定程度上可以落实“耶稣信仰不应废弃而应成全中国文化”之理论思路。 从哲学界的贺麟到基督教界的众多牧者,过去也不乏有人谈论耶稣信仰不应废弃而应成全中国文化的价值,但是具体如何个思路,一直缺乏一个系统理论的落实。过去海内外基督教会的有些人在“成全而非废掉”的初衷下观照中华文化却往往实际地走到了“以耶代儒”的“废掉”地步而没有觉醒到“以耶统儒”的文化见证境界,其深层原因可能还是在于他们手中所秉持的基督论。如果我们既不想取消耶稣死而复活的独一信仰价值,也不想无视普通启示的价值从而导致民族文化虚无主义,如果我们愿意真诚地解决中国文化境遇里的人如何接纳耶稣的问题,使得中国知识分子接纳耶稣也使得基督徒不全盘否定民族文化体系里的真理性成分都变得顺理成章,那么,“真理见证论”这一基督论视角的确不失为一个可取的理论凭借。在未来它也可能让我们思考到如何解决普世文明与民族文化的关系问题。 回顾最近七年多的我们的神学思考路程,我们必须感谢中国教会基层信徒对我们思维的触动。很清楚的事实是,正是在努力回答他们的疑问的过程中我们的思考逐渐丰富起来。如果我们强调耶稣体现出的大爱才是神的本体形象,如果我们愿意接受连仇敌都必须爱的神圣教导,我们信仰的排他性从何谈起?这样,显而易见,我们论断身份尚为非基督徒的任何人“是否得救”、“在地狱里或不在地狱里”都是不合宜的,因为我们不是上帝,上帝并没有把最后审判的权柄提前在今日交付与我们,我们并不知道上帝救法的全部奥秘。而我们愿意怀抱爱意如此做的最切实根据则完全依赖于耶稣的一生。没有他对关乎生命之真理的见证,我们实在难以保证我们不会消极地随意论断他人、伤害他人。所以我们尽管“在人类良知和其它宗教或哲学文化中也可以看见上帝,”但是我们在信仰中还必须坚持耶稣信仰的无可替代性。 这个神学思考角度理论上不会让那些尚未认识耶稣的人遭遇随意定罪的恐吓而转身离去,却会让他们中那些素来靠内在良知愿意行真理的人,在听闻耶稣福音后没有理由一直抵挡拒绝耶稣,因为“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一个行真理的人而抵挡真理源头显然是不可想象的。 最近我们把“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讲说给中国文化界的比较保守的知识分子们听的时候,他们感到了兴趣,认为这个“思考问题的角度为我们洞开了中西比较视域下儒教问题研究的另一面窗户。”[9]我们感觉到他们从这个视角里感到的不是基督信仰的排他性,而是感到了在民族主义立场上建设中华民族新文化的进程中倾听耶稣信息的独特必要性。 (作者系金陵协和神学院讲师,本文系为拟议2006年11月在南京举办的首届“亚洲神学论坛”准备的论文,该次论坛后因故在国内取消) -------------------------------------------------------------------------------- [1]丁光训:《谈基督徒一个思想深处的问题》,载《丁光训文集》,南京,译林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285、287页。 [2]丁光训:《宇宙的基督》,载《丁光训文集》,南京,译林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93页。 [3]丁光训:《中国神学年鉴前言》,载《丁光训文集》,南京,译林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224页。 [4] 田童心《神学的觉悟》,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年8月版,第150、151、155页。 [5] 田童心《儒家神学新议》,香港,中国国际文化出版社,2005年12月版,第168—171页。 [6]梁启超《南海康先生传》,载夏晓虹编:《追忆康有为》,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年,第15页。 [7]奥尔森(Roger E. Olson)著《神学的故事》(新译为《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79页。 [8]王晓朝《基督教与帝国文化》,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第241页。 [9]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中心2005年11月《儒教研究通讯》第一辑编者按语。 |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11月22日, 星期三 20:1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重树现代中国人的精神支柱必须打破对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的盲目迷信
重树现代中国人的精神支柱必须打破对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的盲目迷信
田童心(2006年6月23日)
在2006年5月11日这次布什与余、王、李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代表团的会见事件中,充分暴露了近二十多年来中国大量的民众和所谓的先进精英的知识分子普遍地和深入地存在着的对西方传统教义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的盲目迷信,是多年来中华民族丧失精神支柱的一次集中折射。中国的民族主义知识分子如果要继续推行鸵鸟政策不愿意或不敢正视问题以讳疾忌医、自欺欺人下去,已经没有可能了。
A、整个事件折射出某些中国人在传统伪儒观念毒害下时时处处不自觉就流露出的对强权的乞求媚态和奴性
从整个事件过程中可以清晰看见某些中国人在传统伪儒观念毒害下时时处处不自觉就流露出的对强权的乞求媚态和奴性,虽然他们号称在反传统和争自由。实际上他们缺乏的正是一个独立自由的人格,他们把自己的祖国(中国)的进步过分地寄希望在那些实际视美国利益至上的人身上了。他们突出要以共同的基督徒“弟兄”身份来和美国政要相认同却不自觉地流露出自己成为“一夜美国人”的莫名的荣幸。这几个“一夜美国人”的颜色革命理想,在目前13亿人口的中国一旦付诸实施所导致的后果我们无法预料,我们无法保证是会产生对13亿中国人民生命关爱的果效,我们只能说他们的理想是天真的和不负责任的。“中国最关键的问题是稳定,中国乱不得。中国乱起来,不仅是中国问题,也不仅是亚洲、太平洋地区的问题,会影响整个世界。中国一乱,将会出现内战局面,难民往外跑,周围国家都要受影响。”(《邓小平年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314页)我们当然应当追求政治进步,但是必须不能够同时牺牲稳定的大局,如果我们真正地爱13亿中国人的话。
在这次会见事件中,虽然郭飞雄先生不是一个基督徒,但是对于他所表达的如下这一点意思,我这个儒家基督徒倒是很欣赏的:
见不见美国总统是不必太看重的,而见不见我们自己国家的领导人,可能对我们还有一点儿重要。中国的进步,需要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民、媒体和政府的声援,但主要靠中国人自己努力,靠全体中国人努力,其中包括中国政府内部的改革者和一切良知尚未泯灭的人士的努力。
从一个入世的基督徒角度看,人类选择毁灭前景还是生机希望最根本上取决于全人类的是否普遍觉醒,那些对人类前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和领袖的觉醒尤其重要,即使很多人已经觉醒而手握重权的人类社会首脑人物却没有觉醒也仍然不能使人类摆脱自我毁灭的阴影,正如《约拿书》里所展示出的那样的:君王若不醒悟就必定葬送全城民众的生命,君王觉醒就可能挽救全城。作为拥有以汉字为载体的数千年不曾中断的文明史和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大国,中国的政治应当义不容辞地在解决好自己国内问题之同时肩负起对人类前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使命,否则就是全民族的愧对祖先和亏欠上帝,中国的具有体制能力者对此都有必要了然于心。当然这是我们的盼望却绝非乞求。真理可以带来生命,拒绝真理的死亡命运又岂是一切有点良知者所乐见的呢?我把中国的希望乃至人类的希望寄托在中华民族某些具有体制能力者的觉醒上。因为中国到了今日这个时代,很无奈也无情的事实是:最务实的社会进步途径不幸地可能成为最理想的社会进步途径。
B、如果我们批评这几位“一夜美国人”“把信仰与政治结合起来”的做法,那是不够有力的
我们应当注意到,我们并不应当批评这几位“一夜美国人”从“把信仰与政治结合起来”的做法。如果让一个基督徒丝毫感受不到国家政治权威的神圣根据,却要求他尊重政治权威,那么他很可能拿出“听从神不听从人是应当的”经文(《使徒行传》4:19)来质疑。我们不能够否认,政治与宗教的关系极其密切。“一切唯心造”,何止是政治。在现代背景下,准确地说是政治与对于超越者的神圣信仰的关系极其密切。各个民族的政治模式几乎都可以追溯到信仰层面,即使西方的近代以来的自由民主政治模式恐怕也和近代宗教自由的迫切需要有不可割裂的关系。然而,对他人宗教信仰的宽容和尊重并不意味着对自己信仰的否定,政权和教权的分离也并不意味着信徒对政治的脱离。基督徒毫无疑问应当从自己的立场上关心社会政治,只是有个前提:在现代社会,各个宗教徒都应当是以一个公民的身份来关心社会政治的,即他个人不妨热诚地根据自己的信仰提出政治见解,但是他却决不能够以暴力强权勉强社会必须接受自己的政治见解,他必须尊重社会政府对于所有公民意见的平等自由的汲取。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我虽然反对极右势力的政治改革思路,但是我不能不尊重任何人非暴力的表达自由。我更加关注的乃是,中国目前的具有体制能力者是否具有足够的辨别力和明智的选择力。
在人类尚未普遍觉醒之前,在人类尚未普遍获得自由之前,政治依然是目前时代牵一发可动全身的最大的公益事业,它可以给人们提供其它创造性活动的良性社会环境也可以窒息一切的创造。虽然我们应当强调个人觉醒之重要性,也不能够否认身处像所多玛、蛾摩拉那样的整体败坏的社会环境里,个人的觉醒(比如罗得)也可以使自身获得拯救的可能性,但是我们从《旧约·约拿书》可以看见一个能够及时醒悟的君王的作用是多么的事关重大。个人可以逃避政治,但政治却不能不影响到众多的个人。利玛窦来华之所以走自上而下的传教路线,他在思考中也是意识到了政治在中国这个封建等级社会里的极大威力。孔子认为“人道,政为大。”(《孔子家语》)在儒家经典《尚书》里有“德惟善政”的话,同后世《了凡四训》的观念一样都认为最大的德是善政。政治存在的重要意义从一句俗语里可以得到最浅显直接的说明:一只羊率领的一群狮子打不过一只狮子率领的一群羊。在拥有庞大的高智商人群却从近代以来一直落后的中国,尤其需要在政治方面的积极创意。
然而至今仍然有不少的基督教徒总是拿耶稣所说的“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一句话来作为基督徒不关心社会政治的理由;也有的基督徒认为耶稣所要求的只是爱上帝和爱人如己,并不包括爱国;福音是用来救人的,不是用来救国的,基督徒只应当关注个人得救,不应当关注社会政治。这个问题必须解决。其实,我们只能把“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这句话以启示对象化的角度视之而且需要注意它是针对税收一事具体而言的一句话,不能视为超越时空的基督徒人生伦理守则。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耶稣时代罗马人对犹太人的政治压迫是犹太人对政治漠视的主要原因。耶稣说“我的国不属于这世界”的时候主要是指抵挡神圣旨意的世俗世界与上帝国度在性质上的判然有别而言,并非是要人在现世离群隐居。耶稣亲口教导门徒的“主祷文”里明确地说国度和权柄是上帝的。新约书信里也曾经表达过世上的政权都是上帝所设立的思想。保罗在《罗马书》第十三章里明确地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这样看来,基督徒并非应当排斥一切社会政治,而是要坚持这样一个立场:任何的现世政治都不能以违反爱为前提,不能屈膝顺从于“魔鬼”的途径。这才是耶稣拒不俯拜撒旦以求万国荣华的真正神学内涵所在。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把爱人作为爱上帝的外在衡量尺度,同时作为衡量每一项世俗政治主张、政治作为是否具有神圣价值并是否值得拥护的评判尺度。这就决定了基督徒对于任何的政治,都将保留一份独立的批判和心灵的深层距离。尽管世俗政治存在种种缺陷,与现世之中的每一个人的不完美相仿,但这不是基督徒拒绝关怀政治的理由,正如世人大都迷惘才需要基督徒们去关爱他们一样,关乎众人生活的现世政治如果弱点太多则更加需要基督徒们来关注。政教分离是教权与政权的分离,不是基督徒与政治的分离。在天国尚未降临之前,真正具有爱弟兄和爱众人之心的基督徒,理应关心那涉及千万人命运的现世政治的运作道路及其体制的改良。对于基督徒而言,爱国的实质就是把爱弟兄的心扩展到爱众人(《帖撒罗尼迦前书》3章12节,《彼得后书》1章7节)。由于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相信人人自幼难免犯下的罪其实是社会传染病而不是肉体血缘传染病,这使得基督徒对于现世社会政治的关心更加具有了理由。所以抛弃了原罪论的一部分儒家基督徒或迟或早必定会成为改良社会政治的最坚定力量(当然并非所有儒家基督徒都有完全相同的信仰细节,但是他们对基督的认信和对中国文化流脉的情感却是共同的两个基本点)。德国神学家莫尔特曼的话是值得赞同的:“在当代世界的状况中,神学不再可能是纯理论,而必须成为务实的理论。它必然是‘政治神学’,按照福音精神对惯例的思考——在争取社会公正的事业中,信仰正变得务实起来。”(莫尔特曼《20世纪神学的历程》)“基督教神学是一种公众神学,它介入社会的公众事物中,它在基督带来的上帝国盼望的光照下来反省‘共同福祉’,它以社会中的穷人和被排挤出局者的名义而带有政治色彩。”(莫尔特曼《俗世中的上帝》前言)在《俗世中的上帝》一书第三章那里莫尔特曼还尖锐地指出,造成绝大多数基督徒和教会领袖面对奥斯维辛集中营事件正在发生而闭口不语的深刻原因就是路德的两个国度教义所宣传的政教分离观念,“宗教信仰乃是与政治无关的私事”的观念认为教会只管理良心和信仰,在良心和信仰之外就不是教会的事情而是政治的事情。很遗憾的是,相当多的基督徒的确像莫尔特曼所批评的那样把教权与政权的分离实实在在地理解为了基督徒与政治的分离,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沦为了漠然的机械人。所以,基督徒在关心天下国家大事之外,如果能够有机会自愿张扬生命光辉地而不是被迫违心地去从政,就不应当拒绝。但是在中国社会政治尚未形成稳定可靠的体制轨道之前,准确地说是尚未找到稳妥可靠的政治理念之前,确实还有很多事情比“做官”更重要。因为政治层面的创新首先需要政治理念的更新。进一步看,传统政治理念的徘徊不前,很大程度上又是缘于深层信仰的未得更新。儒家政治神学的价值在此突显出来。
所以我们不应当笼统地反对一切把信仰与政治结合起来的作法,只要鼓吹者不愿意借助于暴力手段。我们不能对在这次会见活动中余、王等人把信仰与政治结合起来的作法简单否定。但是,我们要看的是,我们要努力辨别和选择的是,在中国现实背景下,什么样的信仰引申出的政治理念是更加务实可取的?
C、如果我们仅仅批评这几位“一夜美国人”“把信仰与政治结合起来”,那么恰恰暴露中国文化界在深层上缺乏自己的政治神圣合法性言说体系
中国政治学从1911年以来中断了在神圣信仰层面寻找合法性的努力,我们从体制儒教解体后就丧失了政治学的神圣合法性言说,中国的政治学已经习惯于实用主义的肤浅的粗鄙的理论状态。这个事实,一方面造成中国不少的青年人包括不少的知识分子存在着对西方传统教义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的盲目迷信,此次余、王、李事件只是一个大暴露而已;另一方面,造成中国主流学术界在面对西方世界的政治神圣合法性挑战时手足无措。这些都强烈地呼唤着国人应当重新建构自己的政治神圣合法性的话语系统。
我个人经过最近七年的思考,以为西方传统教义神学尤其是美国清教加尔文宗的教义神学绝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相应地,西方的鼓吹选票出总统的美国式民主政治理论也并不适合中国。我更加相信,《圣经》里传达出的实质信息其实并非必然等于奥古斯丁神学和西方新教的以原罪论和预定论为核心的教义言说,相反《圣经》里传达出的实质信息乃是和儒典里中国祖先心目中的上帝信仰基本一致的强调现世生命实践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相关论述的深入展开请参见拙著《儒家神学新议》第二章);我更加相信,在目前拥有13亿人口的具有悠久文化沉淀的泱泱大国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决不能够照搬美国式的民主模式,根据儒家神学所推演出的适宜于中国文化背景的管理模式乃是明显有别于西式民主政治的也实质性地有别于中国传统政治模式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令人欣慰的是,相关论文已经被有关部门嘉奖。这个政治体制改革思路把中国儒学里君权民权二元分辨且二元神圣的政治理念予以落实,从中国文化层面解决了中国政治的神圣合理性问题。它可以使得我们在面对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的合法性质疑时坦然应对,而且此种政治改革理念在现实的对应显然是平稳的,因而是最务实的设计。当然目前这种面对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的“坦然应对”还仅仅是理论层面上的。在社会实践层面则完全有赖于越来越多的具有体制能力者的觉醒。
在政治上,当今中国学术界流行着这样一种认识:中国的民主化是一个宏大的工程,实现民主的道路漫长、曲折,并且充满凶险,就像高速运行的列车,一旦失控或者操作失误,就会车翻人毁,万劫不复;改革的终极目标应该是实现宪政,但这是应然判断,不是实然判断;不宜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贸然启动宪政改革;知识群体应该致力于宪政建设的基础工作,在培育宪政民主的文化基础方面就是逐渐引进基督教文明,因为基督教的原罪观念是民主政治和法制社会的基础。
这种论点表明目前中国学术界主流对于西方基督教基本上是持全盘拿来主义态度的。然而需要提醒所有看西方神学为灵药的中国学者们能够冷静地听一听这个忠告:如果我们单单看到西方人没有丢弃原罪论教条也进入了现代化甚至认为正是原罪论使他们走向民主政治,却没有看到西方人手中还握有希腊文化的人文主义元素和罗马文化的重视纪律制度同时崇尚外向攻击的气质,如果我们不清理原罪论而盲目全盘引进西方基督教文明给尚未彻底摆脱儒家理学僵化奴性思维的东方中国人,这样的做法,同单单强调基督教的稳定社会道德和政治秩序的作用一样,都会使中国基督教沦落为一个现代新式礼教而已。
一百多年来,不止是中国教会的绝大部分教徒不假思索地接受了原罪论为基督教天经地义的教义,即使是在学术界,中国也有大批的学者们不仅认为原罪论是基督教的真正核心教义,并且认为原罪论正是基督教文化里有以补益中国文化的重要元素。——这实在是当代中国极大极普遍的的一种文化盲从。
当今社会中一幅幅无情的社会腐败、道德沦丧图景,很容易让许多现代中国人对基督教古老而传统的原罪观有所体认。然而,我们也很需要提醒一下众人,现实的中国人世间所展示出的一切黑暗和丑陋,原因并不一定在于中国人不相信人性本恶,而在于国人是否敬畏真理和公义的价值源头——人格化的造物主上帝。(圣经中也强调对父母的孝道,但都是和对创造主的尊敬相联系的。)我们并不难发现这么几个逻辑可能性:相信人性有神性形象而丧失敬虔,则当然容易走入人类自大狂妄的泥淖;相信人性彻底堕落却有敬虔则必定会谨小慎微,虽然会抑制犯罪却也抑制创造;如果相信人性堕落以至于在真理道路上无能为力,却又加上没有敬虔,则逻辑后果就极其可怖。相反,相信人性并未根本丧失神性形象而又加上敬虔,逻辑上必然带来极其积极的人生进取状态。这就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之所以立足的逻辑空间。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并非不愿意正视现实世界里的“罪”,但是特别强调区分“罪”与“罪性”的必要性。
千百年来片面强调“信”的基督教,其负面影响决不可低估。这种片面强调“信”的教义,它一方面认为人性是邪恶的,犯罪无可拒绝,另一方面预定论的宣讲和对“因信称义”的庸俗化理解又确实释放了人心的压力和束缚,消解了人心对于神圣上帝的道德敬虔,这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可想而知:虽然它没有抑制生命能量,但是必须承认,它更容易在潜意识心理层面诱发人的生命能量纵情地无所顾忌地麻木地朝着邪恶的方向释放。这样也可以说,它实际上相当程度地是在通往公义和爱的方向上抑制了人的生命能量。西方世界的历史对此做出了有力的证明:在片面强调“信”的西方基督教影响下,不仅在个人生活方面造成了相当一部分所谓“虔诚”人的心灵面对自己所犯下的显而易见的恶却异常麻木的局面,而且,基督教作为一个精神整体,在历史上无庸置疑地助长了整个西方世界的帝国主义气质。过去的三百年间,自以为蒙上帝恩宠、买了天堂保险的大批欧洲西方人打着上帝的旗号心安理得地到处像狼一样野蛮地征服和撕掠亚洲非洲和美洲各民族,并不顾忌借助血与火;在面对这些历史罪孽的时候,他们总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然而上帝知道他们妄断了多少异端,杀害了多少印第安人,贩卖了多少黑奴,屠戮了多少十字军经过的城市,掠夺了多少中国的财宝文物。在今天尚未彻底销毁核武器的时代,若不彻底瓦解西方神学里导致人们放胆作恶的神学因子,则某些号称基督徒的西方政客对他国的肆意侵略就不会停止,而由于战争狂人的放肆冒险或者被侵略的弱小国家铤而走险的“恐怖主义”报复而导致的人类自我毁灭的阴暗前途就不能够彻底排除。
西方基督教被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所厌恶的最深刻原因,其实就在西方神学内部,就在于原罪论和预定论身上。但是中国稍有文化的头脑都应当清楚这一个常识:西方神学是具有希腊罗马文化源头的欧洲人解读耶稣的文化果子,西方神学和西方基督教并不能够垄断全人类对于耶稣的解读,耶稣作为一个最初被东方民族文献所记载的神圣人格形象并不能被西方文化所框住。西方基督教的体制化权威近代以来日益衰微,但是与此相反,耶稣却日益广泛地被接纳进入更多的人心。
我们不能否认西方神学的原罪论对于西方法律制衡的政治设计具有一定的催生作用。但是接纳原罪论却决非是走向宪政的必由之路。逻辑上,性恶论倒是更可能诱导出以法律严厉管制民众、刑罚泛滥、剥夺个性自由的心理倾向;而性善论才可以诱导出发展民众自由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政治倾向。“如果我们当中某些人的政治嫉妒所描述的图景与人类特性一模一样,那么推论就是:人们没有充分的德行可以实行自治,只有专制政治的锁链才能阻止他们互相残杀。”(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28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儒家的现实主义代表人物荀子以“人性恶”立论,直接教导出了法家的代表人物李斯和韩非,这决非偶然。法家除了认同“人性恶”的观点之外,还崇尚以严刑峻法治理国家。韩非认为“势、术、法”(也即权力权威、用人之道和刑法刑罚)是统治者的执政手段。在西方强调国家和君主权威的马基雅维利与霍布斯是明显倾向于性恶论的。荀子性恶论思想中最大的一个矛盾就是既悲观地认为人性本恶同时又乐观地开出在逻辑上既缺席主治大夫又令人怀疑疗效的“化性起伪”改造人性的药方子。“化性起伪”改造人性的操作者——“圣人”,他自身就不是性恶之辈吗?既然是,又如何能够保障“化性起伪”改造人性的疗效呢?如果人性本恶,则人类怎能针对罪恶而制订反对罪恶的法律呢?现实中没有人在彼此根本不信任的情况下而与对方签定契约的。对一个根本溃烂的心灵来说,契约和法律都是多余的。对于众多本性邪恶的心灵来说,怎么能保证民主选举的非邪恶性?如果原告、被告、律师和证人都是良知丧尽的人,司法体系又如何运作?宪政监督体系又如何能够防止沦为恶意的内耗呢?谁去监督监督者?现代民主政治若突出了对人性本质的深刻不信任,则难以想象会带给人们以丰富的选择自由。“性恶论”在未来逻辑方向上是悲观的,也不可能导致马克思所设想的每个人自由发展的理想社会的出现,因为它永远不相信人的道德自律的可能,不相信人心朝向普遍觉悟演进的可能。
所以单单从逻辑上看,我们的政治学思想基石也决不能够安置在原罪论上。相反,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基于人人具有不可磨灭之神性形象而特别传达出针对现世人生的“神圣期望”,依此我们所能够推演出的政治结论和历来很多政治思想家们的表达具有共鸣:任何政治的存在都应当是以民众利益和民众生命相对充分地张扬为价值追求的,民本理念是国家政治的存在理由,民本理念是政治普适价值而西式普选直选特征的民主政治只是实现民本理念的途径之一。而实现国家政治的民本初衷,却又离不开对于民众自由意志的一定尊重,因为从神学上看,没有对自由意志的尊重就谈不上任何的爱,岂止是国家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爱。民主政治无论表现形式是自由直选还是代议、监督,民主政治的实质都指向了一个词,那就是民众对于政治的从自己自由意志发出之“评判”!民主政治运作中最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与其说是“权力制衡”不如说是“民意评判”更为准确。在现代社会能够保障持久实现民本理念的路径中,“评判”作为民主政治的合理内核都是这路径不可缺少的铺路石,无论这路径采用何种石头,也无论是完全采用石头还是部分使用石头。所以民本的真正实现无论通过何种手段都至少需有民众自由意志(心口手)的动态评判。目前中国政治基本上属于传统型民本政治,而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民本贤能政治的运作教训又促使今天必须走出新路。直接民主作为政治要素之一有不可离弃的价值,而上升为政治体系却存在巨大弊端。目前儒学复古思潮所主张的政治改革思路(比如蒋庆先生和康晓光先生的设计)大都是不现实的。社会变革还需要追求尽量地平稳过渡,四两拨千斤,不动大手术能够治好病是最好的,在新中国已经形成的一套自己特色的政治模式(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协商制度等)基础上能够不进行大的推倒重来而只需微小的调整即可臻于完善的政治改革方案是最合适的。那么,当我们概括这个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致思路时,我们发现这个思路跨越漫长历史与先秦儒家典籍《尚书》在逻辑可能性上所蕴涵着的君权民权二元神圣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迎头相遇,它在现实政治棋盘上所对应的只有一步棋,那就是它在发问:执政党党员是否可以不兼作人大代表?
D、重树中国人的精神支柱、重建中国的政治神圣合法性言说是否需要复兴儒教
根据我对“宗教”定义的理解,儒家最初就是儒教,儒学原本应包含神学。若从“以对超越者的信仰名义对于世人的教化”这一宗教定义看,凡是具有超越性信仰的教化体系就是宗教,则先秦儒家尤其是《尚书》时代的原始儒学,就无疑是一种宗教,即原始儒学也可以被称为原始儒教。一个鲜明的标志是人格上帝信仰在书中的大量而确凿的存在。这样,不只是《尚书》是古代宗教文献的代表,汲冢所出的《逸周书》也是一部典型的古代宗教文献。《逸周书·序》中说:“昔在文王,商纣并立,困于虐政,将弘道以弼无道,做《度训》。殷人作,教民不知极,将明道极,以移其俗,作《命训》。纣作淫乱,民散无习常性,文王惠和,化服之,作《常训》。上失其道,民散无纪,西伯修仁,明耻示教,作《文酌》。……”而整部《逸周书》里始终贯穿着对于“皇天上帝,皇皇上帝,上帝”的至上人格神的信仰,可以看出,周文王的教化权威名义上都是来源于上帝的。这样类似地,《尚书》里的历代训诫讲话,往往也贯穿着上帝的名义,更应当被看作中国上古极其重要的宗教文献。
中国古人在祭祀上天的同时的确也看重祭祀祖先。但是祭祀祖先并不排斥人格化的至高上帝信仰。中国古人的各种祭祀活动中有一个极为重大的祭祀名目叫“禘祭”。《尔雅·释天》说:“禘,大祭也”。《礼记·大传》:“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始祖之所自出,当然是上帝。“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礼记·郊特牲》)中国古人相信伟大贤德的祖宗死后会依然活在天上的上帝身边,故有把祖宗与上帝同时祭祀的禘祭,这个信仰观念是解释人间五帝后来上升为天界五帝的最好答案:
兹殷多先哲王在天。(《尚书·召诰》)
上宾于帝所。(《逸周书·太子晋解》)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诗经·周颂·思文》
三后在天,王配于京。(《诗经·大雅·文王之什·下武》)
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诗经·大雅·文王之什·文王》)
王使郕简公如卫吊,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亚圉?”(《左传·昭公七年》)
禘祭是上古以来君王把民族文明始祖与上帝配享同祭的祭祀大礼,是记念民族生命的荣耀源头的大事。祭祀祖先其实是祭祀那在上帝身边的祖先,祖先是自己从上帝那里获得祝福的最亲近渠道,因为祖先是有德之祖,他们的祈求更加容易为上帝垂听。这是极其重要的上古宗教信仰观念。对此观念的肯定可以彻底瓦解基督教与儒家祭祖传统的长期矛盾(但此矛盾之解决并不意味着需要提倡复古祭祀活动而是意味着需要更新华夏民族的祭祀传统),具有重大文化价值。中国人的祖先崇拜之原始本质仍与敬畏上天有关,其宗教意义超过其伦理意义,但是华夏民族后人对此记忆却从战国秦汉时期开始逐渐丧失。今天中国人祭祀祖先的时候,有多少人能够思想:如果我的祖先没有活在永生上帝身边,祭祀有何意义吗?如果接受贤哲祖宗去世后依然活在上帝身边的观念,则彻底解决基督教与中国祭祖传统的争执就是容易的事了:当耶稣成为全人类大祭司后人人已经可以直接亲近至高上帝,就不必再专门辗转借助于祖宗在上帝面前的代求了,今天单单敬拜上帝即可以完全可靠地包容了祭祖的最初宗教意蕴(报本和祈福),传统的“祭祖”活动最好的归宿是没有迷信内容与形式的文明“记祖”。
到董仲舒时期,他明确而系统地把“天”的含义最后落脚于自然之天,但却把自然之天神化,或者可以说把上古时期的神格之天与自然之天合二为一,把神格之天降格融入自然之天,——但实质后果却是殊途同归,在中国的文化时空里都是一样的惊天动地,那就是,对在自然之天之上的具有超越性的神性人格之天的取消。问题的严重并不仅仅在于一个人格神性之天的观念到董仲舒时期从中国主流文化界知识分子心灵里的消失,而是在于上古时期紧密缠绕在这一人格神性之天观念周围的一系列关乎众人的政治和伦理之价值观念体系从董仲舒开始的彻底被颠倒。
所以我们很清楚地看到,汉代以后的儒教实质上异化了,1911年后儒教体制丧失。我们今天如果要复兴的是汉代以后的儒教的话,那么是肤浅的。但是如果我们要复兴汉代以前的儒教的话,却是不必的,我们需要儒学却未必需要儒教。因为从“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看来,“耶稣对于生命真谛的见证实践”乃是今天儒学与耶稣的相遇不同于历史上儒学与佛教道教相遇之最深刻的秘密所在,佛教道教同儒学基本都是停留在教导世人的层面上,故她们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借鉴而并行不悖,但是耶稣不止是教训世人还亲身把这些道德教训和永生的纽带通过死而复活展示给世人看,这个用生命树立的价值桩是超越一切民族文化的也是一切民族文化所渴求和需要接纳的,不论希腊罗马文化、中国文化、印度文化、以色列文化、伊斯兰文化、非洲黑人文化,都无一例外。真理必须关乎生命,信仰必需包含关乎“更丰富”生命之见证,否则难以要求人们以自己生命来追求此信仰。如果我们愿意相信儒教的原始人格上帝,那个类似于雅典人的“未识之神”已经被耶稣见证出来了,我们如今就可以直接通过耶稣来亲近上帝而不必辗转通过上帝身边的我们祖宗来祈求上帝了。又因为体制神权的日益淡化是个世界大趋势,在此趋势下,耶稣信仰完全可以从深受西方教义控制的体制神权的辖制下自由地剥离出来而进入那些自由信仰者的心灵里。所以,我在《儒家神学新议》一书里的主张是,面对中国现代的知识分子,既不必重建儒教也不必要求他们加入体制化的基督教会,对于他们而言做一个非体制的自由信仰的“儒家的基督徒”可能是一个最佳选择。当然儒生未必都会愿意如此接受耶稣的见证而自由地成为儒家基督徒的,那么另外一派儒生固守传统的没有见证的“天”也可能最终会重新建立一个儒教体制,但是我设想,儒教即使未来重建了体制,也不会有太大的实质意义,也决不会回到昔日国教的地位了,新的体制儒教可能和道教体制的价值平行相仿,其瞬间勃兴之后重归式微的命运也是必然的。儒家的内圣如果得不到更新而开出的政治神圣合法性言说体系实在难以避免成为毫无批判性的陈年古董。即使中国需要在“公民宗教”意义上复兴儒教,也同样需要有个宗教性的神圣性的实质信仰内核才行。常规社会是建立在一种共同的道德认识基础之上的,这些共同的道德认识的深层根据或“价值桩”又是共同的宗教认识。西方人所谓的公民宗教虽然不具有要求每一公民都信仰之的社会法权,但其却有坚实的实在基础,而这一基础就是社会公民必须有一个共同的宗教。而儒教如果不回忆起原始儒典里的上帝信仰,根据我所厘定的“以对超越者的信仰名义对于世人的教化”这一宗教定义看,今日儒家就不能够算是宗教。所以,儒教即使要作为“公民宗教”出现于中国社会,前提必须是中国先出现大量的认信“儒典里人格上帝同圣经里被耶稣见证的人格上帝同体神圣”的儒家基督徒。儒教要成为宗教首先要可靠地解决儒教的神圣信仰对象问题。
传统的西化的体制基督教和家庭基督教在中国进行民主宪政建设的过程中当然也会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决不会只此一家能够影响中国社会的进步。而且在很多层面,我更担心传统西方教义言说里的原罪论和预定论成分会成为扼杀某些国人生命创造活力的新式精神枷锁。我很希望中国更多的人认识耶稣接纳耶稣,但是我不希望中国成为一个基督教国家。儒家知识分子和更多的国人如果恢复了对人格上帝的敬畏,无论在各个方面而言,都是对中国有益的,岂止是宪政建设方面。很多儒家基督徒就是期望国人能够恢复对祖先信仰的人格上帝的虔敬。至于怎样达成各种宗教的良性竞争和有效制衡的问题,在这个方面,国家政治的合理引导很重要。国家必须坚持彻底的双向的政教分离原则,坚持把宗教信仰在本质上作为私人心灵事务来看待,平等地以公民身份来看待各个宗教的每一个宗教徒。我相信中国未来不会出现所谓的什么“国教”。而“儒家的基督徒”式的自由的个体化的信仰人群却可能涌现出来。
2006年5月11日这一会见事件,无论有人粉饰上什么样的传福音外衣,也掩盖不住美国政治上和平演变企图的暴露。二十年前在中国信仰基督教往往要顶住被视为社会异类的精神压力才可以,而目前中国的青年人信仰基督教似乎成为了时髦。这个并不是坏事。但是大量中国基督徒却对西方神学教义缺乏辨别力,这个才是隐忧。致使中国民众甚至包括大量中国的知识分子失去自信力和独立辨别力的责任也不能不让传统伪儒学担当一些。此次事件必定会使得本以为已经完成的中国基督教的洋教形象的脱帽工作继续深化开来。中国的宗教政策一定会越来越进步和开放的,但是却不会和此事太挂钩。中国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大规模发展的现状不是孤立的现象,背后有种种复杂的原因。政府对大规模的聚会登记管理工作是必要的,尤其是财务、体制建构等硬件的规范化是必要的。但是对于小规模的交流聚集就不妨可以适当放开。至于家庭教会尤其是农村的家庭教会所存在的问题,我以为应当指望通过更加重视普及教育和未来的政治体制改进和中国体制教会的与时俱进的改革等等来解决。我认为在世界范围内,信仰的非体制化是个大趋势,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在经历一段复兴景象之后终究也会遇到这个趋势的冲击。国家普及教育是解决很多问题的关键。还有应当让懂宗教的人来管理宗教,不要让宗教干部停留在以前的知识水平。至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实践上坦然应对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的一切合法性质疑,则有待于未来深刻的相对于传统民本政治模式而展开的实质性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政治体制有责任超越西方目前的政治体制,有力地释放数千年来被抑制的亿万华夏儿女的生命能量,为人类持久良性发展作出中华民族的关键性的贡献,在我看来,成为人类历史的“约瑟”,这乃是饱经沧桑之中华民族的神圣“天命”!
。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10月28日, 星期六 19:28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就布什会见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代表团事件答《儒教研究通讯》编者问
就布什会见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代表团事件答《儒教研究通讯》编者问
田童心(2006年6月11日)
一、对这次布什接见余、王、李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代表团,您对情况的了解程度如何?
田:首先就我的感情立场而言,我宁愿用“会见”一词来代替“接见”一词。此事我从互联网上比较早地就知道了。
二、您对政治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怎么看?这次接见活动,余、王等人把信仰与政治结合起来的作法,您持什么态度,有什么看法?
田:从整个事件过程中可以清晰看见某些中国人在传统伪儒观念毒害下时时处处不自觉就流露出的对强权的乞求媚态和奴性,虽然他们号称在反传统和争自由。实际上他们缺乏的正是一个独立自由的人格,他们把自己的祖国(中国)的进步过分地寄希望在那些实际视美国利益至上的人身上了。而且这几个“一夜美国人”的颜色革命理想,在目前13亿人口的中国一旦付诸实施所导致的后果我们无法预料,我们无法保证是会产生对13亿中国人民生命关爱的果效,我们只能说他们的理想是天真的和不负责任的。“中国最关键的问题是稳定,中国乱不得。中国乱起来,不仅是中国问题,也不仅是亚洲、太平洋地区的问题,会影响整个世界。中国一乱,将会出现内战局面,难民往外跑,周围国家都要受影响。”(《邓小平年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314页)我们当然应当追求政治进步,但是必须不能够同时牺牲稳定的大局,如果我们真正地爱13亿中国人的话。
但是,政治与宗教的关系极其密切。各个民族的政治模式几乎都可以追溯到信仰层面,即使西方的近代以来的自由民主政治模式恐怕也和近代宗教自由的迫切需要有不可割裂的关系。然而,对他人宗教信仰的宽容和尊重并不意味着对自己信仰的否定,政权和教权的分离也并不意味着信徒对政治的脱离。基督徒毫无疑问应当从自己的立场上关心社会政治,只是有个前提:在现代社会,各个宗教徒都应当是以一个公民的身份来关心社会政治的,即他个人不妨热诚地根据自己的信仰提出政治见解,但是他却决不能够以暴力强权勉强社会必须接受自己的政治见解,他必须尊重社会政府对于所有公民意见的平等自由的汲取。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我虽然反对极右势力的政治改革思路,但是我不能不尊重任何人非暴力的表达自由。我更加关注的乃是,中国目前的具有体制能力者是否具有足够的辨别力和明智的选择力。
在人类尚未普遍觉醒之前,在人类尚未普遍获得自由之前,政治依然是目前时代牵一发可动全身的最大的公益事业,它可以给人们提供其它创造性活动的良性社会环境也可以窒息一切的创造。虽然我们应当强调个人觉醒之重要性,也不能够否认身处像所多玛、蛾摩拉那样的整体败坏的社会环境里,个人的觉醒(比如罗得)也可以使自身获得拯救的可能性,但是我们从《旧约·约拿书》可以看见一个能够及时醒悟的君王的作用是多么的事关重大。个人可以逃避政治,但政治却不能不影响到众多的个人。利玛窦来华之所以走自上而下的传教路线,他在思考中也是意识到了政治在中国这个封建等级社会里的极大威力。孔子认为“人道,政为大。”(《孔子家语》)在儒家经典《尚书》里有“德惟善政”的话,同后世《了凡四训》的观念一样都认为最大的德是善政。政治存在的重要意义从一句俗语里可以得到最浅显直接的说明:一只羊率领的一群狮子打不过一只狮子率领的一群羊。在拥有庞大的高智商人群却从近代以来一直落后的中国,尤其需要在政治方面的积极创意。
然而至今仍然有不少的基督教徒总是拿耶稣所说的“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一句话来作为基督徒不关心社会政治的理由;也有的基督徒认为耶稣所要求的只是爱上帝和爱人如己,并不包括爱国;福音是用来救人的,不是用来救国的,基督徒只应当关注个人得救,不应当关注社会政治。这个问题必须解决。其实,我们只能把“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这句话以启示对象化的角度视之而且需要注意它是针对税收一事具体而言的一句话,不能视为超越时空的基督徒人生伦理守则。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耶稣时代罗马人对犹太人的政治压迫是犹太人对政治漠视的主要原因。耶稣说“我的国不属于这世界”的时候主要是指抵挡神圣旨意的世俗世界与上帝国度在性质上的判然有别而言,并非是要人在现世离群隐居。耶稣亲口教导门徒的“主祷文”里明确地说国度和权柄是上帝的。新约书信里也曾经表达过世上的政权都是上帝所设立的思想。保罗在《罗马书》第十三章里明确地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这样看来,基督徒并非应当排斥一切社会政治,而是要坚持这样一个立场:任何的现世政治都不能以违反爱为前提,不能屈膝顺从于“魔鬼”的途径。这才是耶稣拒不俯拜撒旦以求万国荣华的真正神学内涵所在。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把爱人作为爱上帝的外在衡量尺度,同时作为衡量每一项世俗政治主张、政治作为是否具有神圣价值并是否值得拥护的评判尺度。这就决定了基督徒对于任何的政治,都将保留一份独立的批判和心灵的深层距离。尽管世俗政治存在种种缺陷,与现世之中的每一个人的不完美相仿,但这不是基督徒拒绝关怀政治的理由,正如世人大都迷惘才需要基督徒们去关爱他们一样,关乎众人生活的现世政治如果弱点太多则更加需要基督徒们来关注。政教分离是教权与政权的分离,不是基督徒与政治的分离。在天国尚未降临之前,真正具有爱弟兄和爱众人之心的基督徒,理应关心那涉及千万人命运的现世政治的运作道路及其体制的改良。对于基督徒而言,爱国的实质就是把爱弟兄的心扩展到爱众人(《帖撒罗尼迦前书》3章12节,《彼得后书》1章7节)。由于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相信人人自幼难免犯下的罪其实是社会传染病而不是肉体血缘传染病,这使得基督徒对于现世社会政治的关心更加具有了理由。所以抛弃了原罪论的儒家基督徒或迟或早必定会成为改良社会政治的最坚定力量。德国神学家莫尔特曼的话是值得赞同的:“在当代世界的状况中,神学不再可能是纯理论,而必须成为务实的理论。它必然是‘政治神学’,按照福音精神对惯例的思考——在争取社会公正的事业中,信仰正变得务实起来。”(莫尔特曼《20世纪神学的历程》)“基督教神学是一种公众神学,它介入社会的公众事物中,它在基督带来的上帝国盼望的光照下来反省‘共同福祉’,它以社会中的穷人和被排挤出局者的名义而带有政治色彩。”(莫尔特曼《俗世中的上帝》前言)在《俗世中的上帝》一书第三章那里莫尔特曼还尖锐地指出,造成绝大多数基督徒和教会领袖面对奥斯维辛集中营事件正在发生而闭口不语的深刻原因就是路德的两个国度教义所宣传的政教分离观念,“宗教信仰乃是与政治无关的私事”的观念认为教会只管理良心和信仰,在良心和信仰之外就不是教会的事情而是政治的事情。很遗憾的是,相当多的基督徒的确像莫尔特曼所批评的那样把教权与政权的分离实实在在地理解为了基督徒与政治的分离,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沦为了漠然的机械人。所以,基督徒在关心天下国家大事之外,如果能够有机会自愿张扬生命光辉地而不是被迫违心地去从政,就不应当拒绝。但是在中国社会政治尚未形成稳定可靠的体制轨道之前,准确地说是尚未找到稳妥可靠的政治理念之前,确实还有很多事情比“做官”更重要。因为政治层面的创新首先需要政治理念的更新。进一步看,传统政治理念的徘徊不前,很大程度上又是缘于深层信仰的未得更新。儒家政治神学的价值在此突显出来。
所以我们不应当笼统地反对一切把信仰与政治结合起来的作法,只要鼓吹者不愿意借助于暴力手段。我们要看的是,我们要努力辨别和选择的是,在中国现实背景下,什么样的信仰引申出的政治理念是更加务实可取的?我个人经过最近七年的思考,以为西方传统教义神学尤其是美国清教加尔文宗的教义神学绝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相应地,西方的鼓吹选票出总统的美国式民主政治理论也并不适合中国。我更加相信,《圣经》里传达出的实质信息是和中国祖先心目中的上帝信仰基本一致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我更加相信,在目前13亿人口的具有悠久文化沉淀的泱泱大国中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决不能够照搬美国式的民主模式,我根据儒家神学所推演出的适宜于中国文化背景的管理模式乃是明显有别于西式民主政治的也实质性地有别于中国传统政治模式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模式。具体论述请参见拙著《儒家神学新议》一书。很欣慰的是,相关论文被评为了2005年中国管理学优秀论文,我因此而获得了2005年度“中国管理学杰出研究者”的嘉奖。我以为我的这个思想把中国儒学里君权民权二元分辨且二元神圣的政治理念予以落实,从中国文化层面解决了中国政治的神圣合理性问题。它可以使得我们在面对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的合法性质疑时坦然应对,而且此种政治改革理念在现实的对应是平稳的,因而是最务实的设计。我也认为中国不少的青年人的确存在着对西方传统教义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的盲目迷信,此次余、王、李事件只是一个大暴露而已。
三、郭飞雄的公开信所披露的事实,您怎么看?
田:虽然郭飞雄先生不是一个基督徒,但是对于他所表达的如下这一点意思,我这个儒家基督徒倒是很欣赏的:
见不见美国总统是不必太看重的,而见不见我们自己国家的领导人,可能对我们还有一点儿重要。中国的进步,需要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民、媒体和政府的声援,但主要靠中国人自己努力,靠全体中国人努力,其中包括中国政府内部的改革者和一切良知尚未泯灭的人士的努力。
四、您如何看待余、王对郭的回应?
田:无聊,不想多论。
五、整个这一白宫接见和余王拒郭事件,您认为对中国宗教政策和信仰问题有何影响?能否从国际形势与国内现实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一事件的实质,并预测一下其未来效应?
田:无论粉饰上什么样的传福音外衣,也掩盖不住美国政治上和平演变企图的暴露。目前中国的青年人信仰基督教似乎成为了时髦。这个并不是坏事。但是却对西方神学教义缺乏辨别力,这个才是隐忧。致使中国民众甚至包括大量中国的知识分子失去自信力和独立辨别力的责任也不能不让传统伪儒学担当一些。此次事件必定会使得本以为已经完成的中国基督教的洋教形象的脱帽工作继续深化开来。中国的宗教政策一定会越来越进步和开放的,但是却不会和此事太挂钩。
六、您对中国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大规模发展的现状持什么态度?这一事态将会产生什么影响,有何利弊?
田:这些都不是孤立的现象。政府对大规模的聚会登记管理工作是必要的,尤其是财务、体制建构等硬件的规范化是必要的。但是对于小规模的交流聚集就可以适当放开。至于家庭教会尤其是农村的家庭教会所存在的问题,我以为应当指望通过更加重视普及教育和未来的政治体制改进和中国体制教会的与时俱进的改革等等来解决。我认为在世界范围内,信仰的非体制化是个大趋势,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在经历一段复兴景象之后终究也会遇到这个趋势的冲击。国家普及教育是解决很多问题的关键。还有应当让懂宗教的人来管理宗教,不要让宗教干部停留在以前的知识水平。
七、您如何看待儒教的性质、界定、功能及儒教重建的可能性?
田:根据我对“宗教”定义的理解,儒家最初就是儒教,儒学原本应包含神学。若从“以对超越者的信仰名义对于世人的教化”这一宗教定义看,凡是具有超越性的信仰的教化体系就是宗教,则先秦儒家尤其是《尚书》时代的原始儒学,就无疑是一种宗教,即原始儒学也可以被称为原始儒教。一个鲜明的标志是人格上帝信仰在书中的大量而确凿的存在。这样,不只是《尚书》是古代宗教文献的代表,汲冢所出的《逸周书》也是一部典型的古代宗教文献。《逸周书·序》中说:“昔在文王,商纣并立,困于虐政,将弘道以弼无道,做《度训》。殷人作,教民不知极,将明道极,以移其俗,作《命训》。纣作淫乱,民散无习常性,文王惠和,化服之,作《常训》。上失其道,民散无纪,西伯修仁,明耻示教,作《文酌》。……”而整部《逸周书》里始终贯穿着对于“皇天上帝,皇皇上帝,上帝”的至上人格神的信仰,可以看出,周文王的教化权威名义上都是来源于上帝的。这样类似地,《尚书》里的历代训诫讲话,往往也贯穿着上帝的名义,更应当被看作中国上古极其重要的宗教文献。
中国古人在祭祀上天的同时的确也看重祭祀祖先。但是祭祀祖先并不排斥人格化的至高上帝信仰。祭祀祖先其实是祭祀那在上帝身边的祖先,祖先是自己从上帝那里获得祝福的最亲近渠道,因为祖先是有德之祖,他们的祈求更加容易为上帝垂听。这是极其重要的上古宗教信仰观念。对此观念的肯定可以彻底瓦解基督教与儒家祭祖传统的长期矛盾,具有重大文化价值。
到董仲舒时期,他明确而系统地把“天”的含义最后落脚于自然之天,但却把自然之天神化,或者可以说把上古时期的神格之天与自然之天合二为一,把神格之天降格融入自然之天,——但实质后果却是殊途同归,在中国的文化时空里都是一样的惊天动地,那就是,对在自然之天之上的具有超越性的神性人格之天的取消。问题的严重并不仅仅在于一个人格神性之天的观念到董仲舒时期从中国主流文化界知识分子心灵里的消失,而是在于上古时期紧密缠绕在这一人格神性之天观念周围的一系列关乎众人的政治和伦理之价值观念体系从董仲舒开始的彻底被颠倒。
所以我们很清楚地看到,汉代以后的儒教实质上异化了,1911年后儒教体制丧失。我们今天如果要复兴的是汉代以后的儒教的话,那么是肤浅的。但是如果我们要复兴汉代以前的儒教的话,却是不必的,我们需要儒学却未必需要儒教。因为从“真理见证论”的基督论看来,信仰必需要见证,儒教的原始人格上帝类似于雅典人的“未识之神”已经被耶稣见证出来了。我们如今可以直接通过耶稣来亲近上帝而不必辗转通过上帝身边的我们祖宗来祈求上帝了。又因为体制神权的日益淡化是个世界大趋势,在此趋势下,耶稣信仰完全可以从深受西方教义控制的体制神权的辖制下自由地剥离出来而进入那些自由信仰者的心灵里。所以,我在《儒家神学新议》一书里的主张是,面对中国现代的知识分子,既不必重建儒教也不必要求他们加入体制教会,对于他们而言做一个非体制的自由信仰的“儒家的基督徒”可能是一个最佳选择。我设想,儒教即使未来重建了体制,也不会有太大的实质意义,可能和道教体制的价值相仿。
八、对于“公民宗教”的提法,您持何态度,有何见解?
田:常规社会是建立在一种共同的道德认识基础之上的,这些共同的道德认识的深层根据或“价值桩”又是共同的宗教认识。西方人所谓的公民宗教虽然不具有要求每一公民都信仰之的社会法权,但其却有坚实的实在基础,而这一基础就是社会公民必须有一个共同的宗教。而儒教如果不回忆起原始儒典里的上帝信仰,根据我所厘定的“以对超越者的信仰名义对于世人的教化”这一宗教定义看,今日儒家就不能够算是宗教。所以,儒教即使要作为“公民宗教”出现于中国社会,前提必须是中国先出现大量的儒家基督徒。儒教要成为宗教首先要可靠地解决儒教的神圣信仰对象问题。
九、您认为基督教在中国进行民主宪政建设的过程中是否会发挥积极的、甚至只此一家的关键作用?如果是,您是否赞同中国成为一个基督教为主导信仰的国家?如果不是,您认为如何避免这种局面?
田:我很希望中国更多的人认识耶稣接纳耶稣,但是我不希望中国成为一个基督教国家。儒家知识分子和更多的国人如果恢复了对人格上帝的敬畏,无论在各个方面而言,都是对中国有益的,岂止是宪政建设方面。但是这是关键的一环,不是唯一的一环。仅仅有西方色彩的基督教是不够的。
十、无论是否赞同基督信仰成为中国主导信仰,您对于怎样达成各种宗教的良性竞争和有效制衡有何看法?
田:在这个方面,国家政治的合理引导很重要。国家必须坚持彻底的双向的政教分离原则,坚持把宗教信仰在本质上作为私人心灵事务来看待,平等地以公民身份来看待各个宗教的每一个宗教徒。我相信中国未来不会出现所谓的什么“国教”。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10月28日, 星期六 19:12 回复(12) | 引用(0) 加入博采
爱是最大的奥秘
我很少在自己的个人博客里转载他人的东西,但是这篇是很有必要的,也和我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神学思考相关。值得推荐给各位希望活在爱里的人们。资料来自李守力先生。题目是我拟的。在尚未听到实验室验证报告之前,对于这个“科学证明”,各位姑且存疑参考吧。虽然我无法从科学手段上验证,但是,作为拥有生命的人,我从哲学上相信爱是宇宙时空内我们最值得追求的价值。一个人若要追求永生,爱对于他决不是可有可无的生命取向。看了李守力先生的文章后我觉得无疑值得推荐。哪位科学界的朋友如果实验室里验证了真伪,不妨告诉大家。即使对于生命的“爱”得不到地球上科学实验的微观支持,但是作为信仰还是值得提倡的。至少在宏观上应当确立对于人类生命的爱和尊重的价值标准。微观上无法看清楚,但是显然,在宏观上,今天人类如果不懂得爱人如己,就极其可能会在核事件中自我毁灭。
田童心附记 2006年3月
如果一个人有良好念头,如果他力所能及,就决不会停留在空想了。能够行动而不行动就不是有真诚的良好念头了。基于此。我们才需要强调圣经里的话:
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
我必须明确这一点:科学的确应当成为爱心信仰的奴婢,科学支持爱心信仰时欢迎不支持时还是应当坚守爱心。也就是说对于人而言,仅仅有科学是不够的。我贴出此文来,希望有条件的科学界朋友,在实验室里认真验证一下,再谈不妨。让大家心里水落石出。先撂下话在此:无论真伪都不应当因此改变人类的对博爱的信念。
提供资料链接:http://book.sina.com.cn/nzt/1076479952_water/
有兴趣反驳的朋友不妨对照实验。那些号称懂科学的确实光靠耍嘴皮子是不够的。这个也的确是大问题,是涉及到物质和精神关系的问题。奇怪7年来竟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反对的实验室报告,反对的都是耍嘴皮子。 如果谁有了像样的实验室报告,无论真伪都别忘了告诉我meici@public1.ptt.js.cn。
我转贴人家此文并非是主张要用科学来证明一切信仰,乃是欢迎科学对于信仰的任何支持。我已经说了,如果科学支持信仰,欢迎;如果不支持,坚守信仰,至少应当坚守人文主义的尊重人类生命的仁爱信仰。我所谓的科学应当成为信仰的奴婢,乃是就此而言的。不是说科学研究过程应当无视事实而迁就道德伦理信仰。而是说科学技术的运用,必须是在对于人类生命的仁爱信仰统帅之下,科学技术的运用应当听命服从于仁爱信仰。我从来不主张科学应当作为宗教的奴婢,这里有个宗教和信仰的区别。我很早就强调应当把基督教和耶稣信仰做个区别。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就是最终落脚于对于人类的仁爱和人生的鼓舞的。很显然,现代社会,科学知识如果缺乏了对于人类的仁爱之心的统帅,就是极其危险的。如果有人反对我的这个思想,那么我毫无妥协的余地。一句话:知识必须在爱的统帅下才有价值,否则人类就会面临自我毁灭的危机。这个就是我不可动摇的信仰。在此意义上,科学必须是仆,爱才是主。
田童心又记 2006年3月
爱是最大的奥秘:科学证明水与生命心心相印!
简 介 :江本胜先生,日本国际波动之友会会长、日本IHM综合研究所所长、量子力学专家
参考书 :《The Message from Water 》编者:江本胜,发行者:株式会社,波动教育社
网 站 :http://www.hado.com
关于水结晶实验的访谈录
日本的江本胜先生的水结晶实验在报刊上发表后,引起了广大读者的热烈反响。这里,我们采访了几位科学界人士,请他们来谈一谈这个实验的意义。下面是对物理学博士程珞珈的采访。
R--记者; C--物理学博士程珞珈
R:您认为这个实验与一般实验有什么不同?
C:这个实验很简单,只是看看不同状态下的水结晶的情况有什么不同。然而一个实验能够简洁、直观、通俗易懂,这本身就是非常不容易的。这个实验触及到了人的精神对物质的影响这么一个大的课题,这方面的实验并不多。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是人们争论了很久的问题。能够通过一个简明的实验来探索这个关系,是非常有意义的。
另外,这个实验的照片是实物200至500倍的放大。这个观察实际上已经触及到了微观的层面,也就是在观察微观的面而不只是点,这在科学界也是少有的,对微观整个层面的观察将给我们展示一个全新的天地。
我认为无论是从主题到方法,这个实验在科学上都是一个新的开端。
R:这个水结晶实验的结果已经在两本书《水的讯息》里详细地发表出来。您对哪些部份印象最深?
C:书中第一张照片是冰即将融化但还未达到水的状态的形象,那完全是中文字“水”的图形!古代的中国祖先们也许早有对微观的洞察力?!这张图片使我对中国的象形文字有了新的了解。
左图:水读了文字“爱和感谢”后拍下的水结晶照片。 右图:让水读了“真恶心讨厌,我要杀了你”所拍的照片。
对水说“爱与感激”的时候,水结晶成漂亮的图案;对水恶言恶语时,水结晶混乱无章。这是一个震撼人心的结果,它直观地反应了人的精神对物质的影响。人们常常认为人的意念、人的精神是形而上的东西,与物质属于完全不同的范畴,而这个实验却反映了物质与精神之间深刻的联系。
人们还能進一步看到,善念使物质变得美好,恶念使物质变得丑陋。对水说“漂亮”,它的结晶就漂亮,对水说“肮脏”它的结晶真的看上去肮脏不堪。看到这些图片,做母亲的或许会明白对孩子多些鼓励与赞美,孩子会更加聪明漂亮,温馨的家庭也会使家中的盆景美丽健康。这个实验对公众的启发是不可低估的。
R:这个实验还测试了水对语言、形象、声音的反映。您怎么看这些结果?
![]() | ![]() | ![]() |
| 日文“智慧” | 英文“智慧” | 德文“智慧” |
![]() | ![]() | ![]() |
| 日文“宇宙” | 英文“宇宙” | 希腊语“宇宙” |
![]() | ![]() | ![]() |
| 日文“爱、感谢” | 英文“爱、感谢” | 德语“爱、感谢” |
C:非常有意思。对日语、英语、德语不同语言写的“智慧”这个词水反映出相似形状的结晶。对日语、英语、希腊语写的“宇宙”,水也反映出相似的结晶,还有对“爱·感谢”,也反映出类似的形状。这说明对水产生影响的不是文字,不是语言,不是语言发音的振动而是语言后面的信息,语言代表的意思。相同的意思,相同的信息,通过不同的语言表达出来,他的作用是一样的。如果我们進一步细想每一个词都造成了一种不同的形,我们会得出什么结论呢?一个词义是有形的!或者说,一个思想是有形的!那不就是说精神就是物质吗?
读过“莲花”图片的水结晶
水对形象的反应也非常敏感,读过“莲花”图片的水结晶象莲花一样会不断生长,读过“杉木”图片的水在结晶的过程中会象树一样周期地变换颜色,就象树的呼吸。更有意思的是,让水分别读“太阳”的图片和读“太阳”的文字,结晶是完全相似的。这就说明形象也是带着一种意识,一种讯息,和文字一样,代表了一种思想,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每一种形都代表着某种精神,形似即神似是一个古老的话题。这就是为什么绘画能表达人的情感和思想。
水听音乐的能力更是让人惊叹。听过巴赫的音乐的水,形态工整明晰;听过贝多芬“田园”的水,形态清晰欢乐;听过童谣的水单纯清亮。更有意思的是有一曲“夜色森林”,水听过后结晶好象也笼罩在朦胧夜色中。结晶里反映的昏暗不是因为缺少光而是因为缺少声。这些结果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音与形的相通,让人真是耳目一新。
音与形是相通的,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话题。比如说,一把好的琴一定有好的形。古时做钟,钟出炉后老师傅只需看一眼钟的形状,就知道声音好不好。这个实验展现的音对形的影响,非常生动。
R:大部份人初次了解这样多姿多彩的水结晶,都很意外,没有想到水能反映那么多内涵。
C:其实在中国传统中,人们对水的了解是非常细致的。比如做药就非常讲究水。阿胶就非得用山东阿村阿井的水,喝茶更不用说了。有的茶要用特定的泉水,有的茶要用荷叶上的露水,有的用梅花上的雪水,有的用某河某段的水…… 这些并不仅是人们的闲情雅致,而是对水的特性的精深认识。以前还听说一个故事,在中国农村里,妇女知道不少简单有效的偏方,水是最常用的。举个例子,有时食物没烧熟孩子吃坏了肚子,疼起来可以在地上打滚。母亲将一碗水烧到将开未开的程度,给孩子喝下去,马上就会好,立竿见影。民间关于水的用法非常多,对水的理解已经融入了传统中。
R:在《水的讯息》这本书的后记里,作者提出“从哪里来,到哪儿去,存在的目的”等问题。您怎么看呢?
C:一个科学家,不陷于具体的细节,能够直面这样的终极问题,说明作者的思想非常开阔。水是组成万事万物的要素,对水的了解有助于我们对物质,精神,以及生命的了解。
日本江本胜博士的水结晶实验在世界各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最近,采访了几位科学界的学者。下面是对李春冰博士的采访。我们欢迎大家加入我们一起来探讨这个令人耳目一新的实验。
R─记者; L─物理学博士李春冰
R:李博士,您认为这个关于“水的讯息”的实验给我们的最重要的讯息是什么?
L:这个实验最精彩的地方就是水的结晶反映出了“思想”的形,即一个词,一种图像,一段音乐会塑造出水结晶特定的形态,也就是说,受这些词、形、音影响的水会表现出它们不同的内涵。从这些大量的结晶图片中,我们不难看到精神与物质是相通的。一种精神会对应一种物质形态。比如一个词就带了一种思想,这种思想在结晶中能显示出自己的形。这意味着物质是有生命有思想的,而思想又有实实在在的物质形态。物质与精神是一体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表现形态。
(图一) 文字-“天使与恶魔”的水结晶
(图二)音乐-“平安夜”与重金属音乐的水结晶
在实验中的每一个测试中,水都被赋予不同的内涵,貌似相同的水虽然还有着同样的化学结构,其实已经不同了,它们带着不同的思想,不同的灵魂。这些实验证明水是有生命的,每一个词,每一种形,每一个音,都是有生命的,万物皆有灵。也许有一天,我们有了更深的洞察力,说不定还能跟他们打招呼呢!
R:已经有很多水结晶的照片发表出来,您最喜欢哪几张?

(图三) 左图:甘菊 右图:甘菊对应的水结晶

(图四) 左图:茴香 右图:茴香对应的水结晶
L:有两幅花的照片特别意味深长:水分别受甘菊和茴香的香油影响后,结晶的图形分别与两种花的形状完全相同。受什么花的影响就显什么花的形状,这不就是全息现象吗?每一个细小的微粒都带着整体的形象和全部信息,这就是全息。
全息的景象是刻在微观空间的,我们用肉眼看不到“思想”是因为“思想”显现在微观空间里。如果我们有一种方法能够看到那个微观的层面,我们就看到“思想”了。
R:这个实验不同于其它的尖端科学实验的是,它只面对少数专家,却引起了广大公众的关注。您认为它对公众会有什么影响呢?
L:从水结晶实验,我们能清楚地看到,善念使事物美好,恶念使事物丑陋。我们的人体以及世上万事万物大部份都是由水构成的,我们的善念不仅能改变外界也能改变我们自身。如果我们时时保持善念,我们就在净化我们自己的身体,我们会变得美丽、健康。如果我们时时保持善念,我们也就在净化周围的环境,净化他人。我们的善念能够改变这个世界的一切。能够如此清楚地从水结晶实验中看到这一点,是震撼人心的。而净化世界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保持我们自身的善念。当公众能认识到这一点,影响会是巨大的。
R:江本胜先生还介绍了一群人对被严重污染的水发善念--对水说“谢谢、爱”,水被迅速净化了。最近还邀请全球人一起定时集体对水发善念,您有什么感想?
L:江本胜先生记录过多次集体发善念的活动。

(图五) 这两张是在接受500人“爱的信息”前后的水结晶照片
1997年2月2日下午2点钟,江本胜先生邀请全日本500人在各地都来想放在他办公室桌子上装有东京品川自来水的一杯水。每个人都怀着“水变干净了,谢谢”的愿望,从各地在同一时刻发出了“爱的信息”。这样就照出了这张接受到来自全国的“爱的信息”的水结晶照片。当然,实验过程没有做任何物理性的变化处理。这样出色的变化结果,尽管和事先预想的一样,可是摄制组的全体成员仍然个个都被感动得泪水盈眶。

(图六) 左图:地震之后不久神户自来水的照片;右图:地震三个月后神户自来水的照片。
1995年1月17日,阪神淡路地方在遭受大地震之后的第三天,用采来的神户自来水偶然拍出的结晶照片。水好像摄取到了地震刚刚发生后人们的“恐怖、慌乱、悲痛欲绝”的样子,水的结晶完全被破坏而不成模样。对这张凄惨的照片,所有看到它的人没有不被吓一跳的。但是事隔三个月后,遭受沉重打击的神户人民得到了全世界的关心和援助。蕴藏着关怀和祝愿的水结晶美丽异常。
江本胜先生经常讲一个关于集体发善念的故事:美国阿波罗13号登月球的时候,机舱出了故障,氧气瓶被损坏了,按常理是无法返回的。那时全世界的人们都通过电视在关注他们,为他们祈祷,结果,宇航员平安归来。江本胜先生认为他们的平安是大家集体意念支持的结果,那是一次跨越种族,跨越信仰,跨越国界的集体发善念的活动。
不难看出,集体的善念力量是巨大的。如果我们用集体的善念去抵制一场灾难,灾难就会被化解。特别是,对于这个世界上毁灭性的暴力和屠杀,如果我们动善念集体抵制,它们就能被制止。
R:您觉得这个实验在哪些方面还可以开拓?
L:我虽然对实验过程的具体细节不是非常了解,但是不难看出这个实验的结果与做实验的人的思想应该很有关系,因为这里是用水这样一种简单敏感的物质去测度一种“思想”的影响,那么实验者的思想活动必然会对实验结果产生影响。要想获得清晰不受干扰的结果,实验者的思想必须很静。
更進一步来讲,在我们心很静的时候,水就会清澈。“静”的程度直接就能影响清澈的程度。如果我们能入静达到一种禅定的状态,净化的力量会更大。静有不同的境界,不断去除杂念,越来越静的过程其实就是修炼的过程。我相信如果让真正修炼的人在水边打坐,结果一定会让人惊异。
对于公众,那些组织的集体发意念活动还只是短时间的行为,而我们平时的每一思每一念都影响着我们的自身和周围,所以时时保持善念是十分重要的。不断地去除不良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学会更加善良的活着,才能净化环境,才能保持世界的和平,这也就是圣人教导我们的人生之道。
从另一方面看,“水为心之镜”,纯净的心灵才有纯净的水,如果人心不改变是永远不可能改变水的,这些组织的集体发意念活动即使可以局部地,短暂的改变状况,也不可能大面积地扭转目前的局面。只有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如何净化人心则是一个更深更广的题目。
别有天地滴水中:泉之印象(图)
日本水结晶的实验已越来越广为人知。在《水的讯息》这两本摄影报告里,有几幅泉水的照片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幅结晶图出自“三分泉”的水(图1) 。“三分泉”在日本山梨县北巨摩郡。泉水在某一处分为三路,故名“三分泉”。这个结晶的每个角也有三个分支。
这幅结晶图出自奈良县吉野郡天川村钟乳洞的“叮咚泉”(图2)。这个名泉从山口的钟乳洞的洞嘴里涌出,带着洞里“叮咚叮咚”的回声 。山里人都修行念经,称此泉为“神秘之水”。从结晶图里我们还能看到这个神秘的洞口以及“叮咚”的清脆之意。
这是广岛海拔500-700米高山的泉水(图3)。这个结晶多象雪花。不需要地理知识,只需从水的结晶我们就能看出水的来源及所处的环境。
1200年前,佛教弘法大师在日本各地行脚,有一个地区,很多人得了一种怪病。弘法大师砸开磐石开出温泉,泉水为大家治好了病。这样,弘法大师行脚过处,全国各地有了很多温泉。
![]() | ![]() |
| 图4.神奈川的“弘法泉”的水结晶 | 图5.广岛的“弘法泉”的水结晶 |
(图4,5) 是分别出自神奈川和广岛的“弘法泉”。虽然两地相差很远,但泉水结晶都惊人地相似,它们在地下是相通的吗?
从这些照片里,我们可以看到,一滴水的结晶反映出整体泉水的形态,记录着它的来源,它的环境的整体图像,水就象一幅全息照片。了解激光成像的人知道,一张全息照片即使裂成碎片,任何一小片都能反映原来照片的全貌,以上水结晶的情况与此同理。
这些信息能记录多久呢?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环境的变迁而抹去这些记忆呢?这是值得我们将来深入探讨的问题。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03月17日, 星期五 09:07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如何理解“因信称义”的古老形式?
如何理解“因信称义”的古老形式?
田童心
谈论“因信称义”的古老形式这个道理还是涉及到如何解释“在耶稣降生之前和未闻耶稣信息的人类”如何得救的问题。我们的好奇的理性追问总是要求我们提供一个解释,虽然我们不是上帝本身。
我们所信的神如果是三位一体的,那么他怎能被时空局限住呢?神的救法不是我们可以限定的。
犹太教徒至今不接受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神,相比基督徒,犹太教徒应更没有资格得救。但圣经中清楚地告诉我们,大部分犹太人是能得救的。《罗马书》11:25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 11:26 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路加福音》16:19-31讲到一个故事。
有一个财主,穿著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财主说:“我祖啊!既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亚伯拉罕本人就是在耶稣降世之前的人,在这个故事里他是明确得救的人了。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言外之意是耶稣之前的以色列人他们如果听先知的话就可以得救,先知的话和耶稣救恩信息不矛盾。(如果不听先知的话,就决不会听死而复活的耶稣的信息。这里也不存在他们根本无法做到听先知的话而需要耶稣救赎的问题,也就是说这里肯定人有自由意志,这个自由意志在古今时空里应当都有可以参考的敬畏追求目标,应当都为自己是否信靠神敬畏神而负责。)
旧约的人,就是救主耶稣降世之前的人,也是因信亘古存在的三位一体的圣子耶稣而得救的。正如救主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8:56)保罗也在罗马书及加拉太书中多处证明亚伯拉罕也是因信称义的。最明显的还是希伯来书第十一章,这一章经文详细指出,自古以来,极多伟人都是因信称义的,就如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喇合,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等,到了这一章的最后,作者更指出:“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来11:39-40)这是说,旧约这些信心伟人将来必定与我们一同复活,一同得进天国。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埋怨救主耶稣降世太迟,无法拯救旧约时代的人,因为神的救赎工作原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
再看以色列民族以外的各国万民的得救问题。
Rom 2: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Rom 2:10 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
Rom 2:11 因为神不偏待人。
Rom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Rom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罗马书》上面这段经文和下段经文有一个共同的意思,都是说全人类在上帝的审判面前都是公平的,虽然审判参照不一样:
Rom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Rom 1:20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Rom 1:21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保罗肯定全人类对神的神性的道理都有所认识,人类在神的审判面前是公平的,这是无可否定的。在《罗马书》一、二章这里使徒保罗的确不是在讲论犹太人或外邦人如何称义得救,乃是讲论他们将如何受审判而灭亡。其实不论律法和良心,都不是叫人称义的,乃是叫人知罪的,但这延伸涉及到全人类怎样才可以称义得救的问题。
保罗在罗马书头三章里,大意是说无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世人心里不是不知道神,而是普遍不去敬畏神,普遍犯罪。他说,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恶之下。(罗3: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19)其实是说无论条文的律法还是心灵里的律法都在控告我们有罪。
Rom 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保罗认为,这样相对于无论条文的律法还是心灵里的律法而言,律法以外的救恩覆盖和赦免就是必需的了。
Rom 3:21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Rom 3:22 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不是说基督的救赎之义在这时才有,而是在这时才显明出来。神的慈爱恩典亘古存在,在以色列人“有律法和先知为证”肯定神恩是先在的,根据罗马书头三章里的保罗的思路,在其他民族里应当也有心中的“律法为证”肯定神恩是先在的。
律法实践中的亏欠罪感最终让人祈求寻求恩典;真诚内省的良心发现最后是在看清自己的亏欠后感到不安而悔改,悔改若能够带来安心就必须隐含着涂抹昔日罪过的天经地义的恩典。人类所能够知晓的“神的永能和神性”的道理当然应当包括神的恩典道理,事实上人类各国的良知教训者也有所领悟,很多文化体系里都隐约传达出接近上帝在摩西面前的自我宣告的真理信息:“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比如中国的孔子就说“过而不改是为过也”,就隐含着悔改蒙恩典、信靠神恩悔改称义之类的道理。中国祖先也有一些关于至高的公义仁爱之神的信念比如:“上天孚佑下民。(《尚书.汤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尚书.伊训》)”
正如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在明明知道有神存在的前提下有人敬畏神有人不敬畏神一样,各国历来的万民在“无可推诿”的上帝存在的认知前提下也有人敬畏这位神有人不敬畏。所以我们不能够断然否认他们中有人被神拯救,正如旧约时代的很多义人被神拯救一样。在世界罪恶滔天的时候还有义人挪亚敬畏神呢。
由于亚当堕落后的人类社会已经使得所有人从小到大不可能不染罪(但这不等于婴儿生来有罪的原罪论),故本质上在耶稣降世之前的各国一些义人的被救也是信靠神的恩典经历悔改而得救,也是一种古老意义上的因信称义。如果我们相信三位一体的神亘古存在(不是耶稣降世之后才存在),那么所有义人的得救都没有离开亘古就与神同在并在耶稣身上见证展示出的神圣恩典,“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这句话也亘古以来从没有失效。救主耶稣的救恩功效,是包括在他以前以后一切的人(由亚当起),我们可以相信义人都因在他们的时代处境里敬畏神信靠神而同被称义被拯救,一切义人本质上都是因信称义。
承认神的普遍恩典和普遍启示与万民同在,并不否定神话语的特殊启示。因为真理是需要见证的,圣经里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实的。耶稣说他来是给真理作见证的。良心会在普通启示里感知真理,但是没有特殊启示我们不能够证实明白普通启示的真理真相,会使得普通启示一直停留在模糊状态,放松真诚内省就容易丢失;另一方面,如果人心没有普遍的神圣启示预备又如何能够接受特殊启示呢?普通启示可以让我们知道神一直做事在万民中。“未曾听见他, 怎能信他呢? 没有传道的, 怎能听见呢?”(罗10:15)是指特殊启示而言的,不适用于普通启示。“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隐含着不言而喻的前提是肯定了在真光耶稣降世显现出来之前有人行真理。如果各个民族在未闻耶稣之前有人能够敬畏神信有神且行真理,而神却最终弃绝他们,又如何能够说“耶和华善待万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篇》145篇9节)呢?这必然会导致神义论的困惑了。如果一个人承认他自己并不是眷顾全人类的上帝本身,那么他就不能够断然否定在耶稣之前和未闻耶稣信息的人们那里也存在被救的可能性。圣经里说上帝愿意万人得救不愿有一人沉沦,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上帝对于古今一切人类的救法一定是公平公义的,断不会限于人所理解的时空条件,当然也不会局限于我们这里对上帝救法的谈论内涵。上述这些谈论也许仅仅会对我们的理性思考有所安慰而已。但是处于耶稣降世之后的我们如今能够明确肯定并且应当努力追求的是:在活着的时候信靠耶稣的救恩悔改重生。“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如果一个人真正是素来靠内在良知愿意行真理的人,在听闻耶稣福音后决不应当也没有理由一直抵挡拒绝耶稣。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01月30日, 星期一 22:47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儒家神学新议》后记
《儒家神学新议》后记
当看到众多同胞面对天上闪烁着的慈祥形象而困惑的时候,如果一个人能够站出来说“这就是耶稣”,那么这个人的内心该是多么满足啊!
选择什么样的信仰是各人的自由,但是选择之后的生命果效却绝对和信仰内涵有直接的关联。面对大量的西方神学著作日益火热地被引进国内来,面对互联网上铺天盖地的西方教义言说和民主崇拜,我以为我十分有必要写作本书。当我看出传统基督教神学的缺陷,西方传统神学在中国有可能成为人心的新式枷锁的时候,一颗即使有一点点“泛爱众”境界的心也就不可能袖手旁观了。
另一方面,目前国学的复兴似乎轰轰烈烈,但是在2003年被蒋庆先生《政治儒学》所加温的儒学复兴热潮,这两年看,明显是带着对基督教的冷眼而来到的。证据就在《政治儒学》那本书里。蒋庆先生说:“民族精神的紧张冲突是没有办法化解的,除非世界上不再存在民族”。[1]照此推理,莫非耶稣信仰就只能囿于犹太民族文化之中了吗?把耶稣信仰紧紧框在西方民族文化范畴内,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可惜可叹之处。而我写作本书的用意之一就是要把人们心里的误解予以澄清:历来的基督教带着强烈的西方文化色彩,但是福音书中的耶稣却不能被西方神学框住,他不单单属于西方人,也属于东方人,秉承西方神学的基督教与耶稣是两个概念,西方神学是具有希腊罗马文化源头的欧洲人解读耶稣的文化果子,耶稣是普世的而对耶稣的西方文化解读却不是普世的,上帝也是我们祖宗的上帝,耶稣也是我们祖宗信仰的见证者。难道说懂得这个道理需要多么高的智商吗?我以为连这一点都不明白的人,不应当再继续被看作当今时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了。中国人不能再继续让西方人独占解读耶稣生平的话语权了,因为耶稣也是中国人的耶稣,正像释迦牟尼也是属于中国的一样。中国文化有权利有理由像希腊罗马文化接纳耶稣那样把耶稣揽入自己的怀抱,而一切执意把耶稣往西方人怀里推的做法,都显然是“小人儒”之偏狭气量和两千年来儒家奴性的展露。唐宋至今,中国知识分子还有几个还在把释迦牟尼仅仅作为一个印度的人或印度的神看待呢?基督教近代来到中国的方式的确是不幸的,但是我们若把传扬基督教与传扬耶稣视为两码事,就立刻呈现出类似于原始佛教和禅宗的巨大可能性。况且“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绝非一种宗教,只是一种自由的心灵信仰。我们可以拒绝西方基督教教义,但是我们决不应当把耶稣也推到西方人那里去了。
今天回过头来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晰:21世纪之初以李申先生为主角的“儒家是否宗教”的大讨论和以蒋庆先生为主角的“政治儒学”讨论热潮,实际上是儒学更新的不自觉的前奏,这两场讨论明确而深刻地分别指向了传统儒学的内圣和外王两个层面,共同严肃地追问了这个问题:中国儒学是否具有现代意义?中国儒学系统里有没有能够支撑中华民族现代心灵苍穹和支持政治体制现代独立的文化资源?这种拷问恰恰表明中华民族已经在深刻地觉醒,已经不满足于仅仅在物质层面有所追求。但是确认儒学的现代价值的工作,决不是回答“是”或“否”那么简单明了的一件事情。首先需要确立一个价值尺度,没有尺度,一切无从谈起。我寻找到的这个现代价值尺度在个体内心层面是鼓舞个人生命展开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在政治体制层面则是以民众生命展开为宗旨的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以此价值尺度来衡量中国儒学文化资源,立刻就会看出,中国儒学典籍实在是一堆金砂,富含财宝却有待提炼。
为什么儒家神学不可以仅仅挖掘《尚书》等儒典资源而“自统开出”?为什么今天儒家神学非得需要“以耶统儒”?为什么非得把接纳耶稣信仰视为儒家神学二次重建的基石?为什么儒学不能够再像历史上儒学融合禅宗佛学那样和而不同、各自继续保持自身道统并行不悖呢?这个问题也是很关键的,值得再次强调一下。
宋代儒学接触禅学后儒禅却依旧保持各自体制而并行不悖。与此历史现象发生的时代背景大大不同的是,今日各种文化信息已经日益脱离体制约束而自由流转于人类心灵间,今日“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与今日儒学都基本不依赖体制而存在,故二者在心灵层面的合而为一恰恰能够适应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自由精神需要。除了各种宗教体制权威在现代社会里的共同淡化导致很多文化信仰观念能够超越耶儒各自道统这个原因外,“耶稣对于生命真谛的见证实践”乃是今天儒学与耶稣的相遇不同于历史上儒学与佛教道教相遇之最深刻的秘密所在,佛教道教统儒学基本都是停留在教导世人的层面上,故她们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借鉴而并行不悖,但是耶稣不止是教训世人还亲身把这些道德教训和永生的纽带展示给世人看,这个用生命树立的价值桩是超越一切民族文化的也是一切民族文化所渴求和需要接纳的,不论希腊罗马文化、中国文化、印度文化、以色列文化、伊斯兰文化、非洲黑人文化,都无一例外。所以在我看来,已经无独尊的体制保障的儒学要保持原来陈旧的独立的“道统”以求所谓的“文化安全”已经不可能,“基督教的中国化”与“儒学的神学化”是一物的两面。至于儒家神学这方面的学术发展,你既可以看为中国神学,也可以看为更新了的中国儒学。禅宗是佛教的中国化,“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则极其可能成为基督教中国化在非体制的心灵层面的最自然选择。禅宗的特点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特点则是:不依体制,鼓舞人心,循道称义[2]。这样的文化融合只会带来文化活力而并没有“文化安全”之虞。在我看来,中国上古儒家神学的内涵恰恰正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内涵,我之所以以儒家神学的名义言说,正是因为其中蕴涵着贵重的宝贝,恰恰与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相比呈现着异彩。儒学的神学化,倘若不借助于耶稣的光照则难以摆脱未识之神(《使徒行传》17章22、23节)的模糊不确的信仰面貌;倘若在对照着“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从儒家资源里有条理地开列出相应内容之后,却最后拒绝接纳耶稣,以为世间最宝贵最高明的信仰体系在中国儒学里古已有之,以为仅仅信仰这些已经足够,那么,我感觉这好比造好一座大楼之后转身拆掉承重墙一样的可怕。从反面来看,可能更容易明白:历史已经表明儒学的所谓“天教”因为缺乏关乎生命永恒言说的见证而走向了自我沦丧自我异化,今日若不接纳一位见证者,又如何能够保证儒学必然会避免重蹈覆辙呢?即使儒学可以对照着“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从儒家资源里有条理地开列出一些相应的内容,但是唯独耶稣死而复活的生命见证是儒学绝对无法对照着开列出来的。除非中国知识分子的生命是异乎常人的对永生追求根本不感到兴趣的生命,否则,如果明知儒学传统缺乏永恒言说的凭据,缺乏对于仁义真理和永生的纽带的展示,却自足地认为儒学不假他求也可以“自统开出”不逊色于西方神学的儒家神学来,甚至像蒋庆先生那样认为基督信仰“其普世性注定要遭到中国文化的阻碍”,[3]这岂不都是自欺欺人吗?如果今日儒生们对此避而不谈,岂不更加表明今日传统儒生心灵虚伪之的确厚重、今日传统儒学步入穷途末路之确凿无疑吗?所以,综合上述两方面(背景和见证)的因素,我断定今天基督教信仰的中国化和儒学的神学化,其实是一回事。我唯一能够谅解当代这些保守主义儒生思路的是,他们仅仅听闻过西方神学的基督论,而没有听闻过“真理见证论”对耶稣生平的人文主义解释,他们思考的时候所面对的“基督信仰”只是西方神学体系的基督信仰。而在我看来,西方神学仅仅是希腊罗马文化母体接纳耶稣而生出的果子,耶稣也照样可以在中华文化母体中孕育出新的果子来。
在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所有内涵里,其实最能够震动我心的要素乃是:“发挥生命始得永生,不结果子则永无果子”的生命“马太效应”。几年前,对“因信称义”之庸俗解释已经颇为不满的我最初意识到这个信息时还是难免惊讶,这信息对我的震撼恐怕不亚于清代末年知识分子接触到达尔文进化论时的心灵感受。这信息不止是催促我个人努力,更在内心深处生发出对处于列国严峻竞争中的中华民族的未来文化命运的关注,我们的文化若不能够在走向全球化的世人面前结出有光辉魅力的果子,前途不言自明。最让我吃惊的是,我逐渐意识到:结出以“仁爱”为首的生命果子(《加拉太书》5章22、23节)不止是个人生命得救的必要前提,也不止是一个民族文化生命能够延续光大的必要前提,而且还是全人类能够在上帝面前永久和平发展的必要前提。施洗约翰的话在我看来不止是说给古代犹太人听的,也是对全人类每个个体乃至全人类这个整体的严厉而诚恳的警告:“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章7—9节)在这个核武时代,这才是真正令我焦虑的比巴特时代更迫切更真切的“危机神学”信息。我相信,上帝是充分尊重人类的自由意志的,人类走向毁灭还是走向光明都不是必然预定的,神圣的预知出于对我们选择的尊重甚至会像约拿故事里那样成为不断调整的预知,预定也会成为“动态的预定”。当黑暗遍地甚至“奥斯维辛”之类的事件发生之时,人们指责“上帝在哪里、天理何在”是徒劳的。从超越时空的真理见证论象征视角可以看到:十字架上的耶稣所表明的上帝因为对人类的爱而在人世间时常委屈备至,甚至当人们愚昧无知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在人类的黑暗中与人类一同受难,拒绝强行干预人类自由意志而忍耐苦难并期盼人类的回转。人类选择毁灭前景还是生机希望最根本上取决于全人类的是否觉醒,那些对人类前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和领袖的觉醒尤其重要,即使很多人已经觉醒而手握重权的人类社会首脑人物却没有觉醒也仍然不能使人类摆脱自我毁灭的阴影,正如《约拿书》里所展示出的那样的:君王若不醒悟就必定葬送全城民众的生命,君王觉醒就可能挽救全城。作为拥有以汉字为载体的数千年不曾中断的文明史和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大国,中国的政治应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对人类前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家使命,否则就是全民族的愧对祖先和亏欠上帝,中国的具有体制能力者对此都有必要了然于心。你的宅院若灯火通明发出光来,贼寇就一定不敢行动;若一味韬光养晦,即使你拥有战胜贼寇的实力也难免诱惑得贼寇蠢蠢欲动。归结到一点就是,在人类个性解放潮流的普遍蔓延和人类灵性的普遍觉醒之间存在着一个危险的时间段,中国若不能够精神健康地强大起来,人类社会这个大湖面就是缺乏中流砥柱的,就是动荡不安的。这些就是我期望从根本精神上为更新国人面貌做些贡献的现实动力所在。因而儒家神学所包括的“觉悟神学”(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也可以另外说成是“发光神学、励志神学”,儒家神学所包括的“政治神学”(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也可以另外说成是直面现实问题的“危机神学”。逻辑上不能排除,这种“接纳耶稣的儒家神学”会示范性地更加推动那些非基督教的文化环境里的哲学与宗教自主地接纳耶稣,这是应当欢迎的。人类若不能够首先在无形的精神文化层面实现有个性的和谐,就决不可能在有形的现实社会层面实现有尊严的融合。这种“接纳耶稣的儒家神学”和其他文化系统里可能出现的“接纳耶稣的印度教神学”、“接纳耶稣的伊斯兰神学”、“接纳耶稣的犹太教神学”等等,若能够做到有文化尊严、有文化个性的成立,都必须奠基于这样一个信仰共识:耶稣不是仅仅属于基督教会的耶稣,也是人类各种文明里自古以来真理性信息的见证者。这种把耶稣信仰从西方神学体系的捆绑中单独解释出来的“真理见证论”思路是具有极其重大的文化理论价值的,这样,具有多样文化背景的全人类在接纳耶稣之前提下始有真正深刻联合的可能性,这会使全人类做到儒家期望的“和而不同”,既和谐和平又不失个性,人类的前途通过此视角在文化层面就看到了曙光。
需要声明的是,本书仅仅是我个人近年来从儒家基督徒立场作出的一些思考的概括,根本不能代表当前中国教会神学思想建设的声音和态度,但是我想,追求深刻扎根于中国文化土壤的中国教会神学思想建设肯定能够容许我发出这一点声音的。而刚刚经历过“儒家是否宗教”和“政治儒学”两次热烈讨论的儒学界的前辈和朋友们也肯定更加能够理解我。很显然,“基督教的中国化”与“儒学的神学化”的充分展开决不是仅仅靠哪一两个人就能够完成的。如果我能够为后来的更加有作为的更多的学者们拉开这个序幕,就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本书之所以用“新议”而不是“新论”为题,原因就在这里。
本书曾有的副题是“重树现代中国人的精神支柱”,我清楚自己决不可能单枪匹马地做到这个宣示,但是这个写作宗旨仍是不会退却的追求。记得本书整体初步成型的那一天恰巧是2005年的端午节(6月11日),想来,本书的出版也许是作为一介书生的我个人所能够作出的对于屈原大人在天之灵的最好告慰吧。如同犹太人流浪了两千年终得回归故土一样,中华民族自从董仲舒时代开始的长达两千年之久的精神文化流浪也应该结束了!虽然不同于《神学的觉悟》的广泛适读性,本书是写给那些具有体制能力者看的,但是“内圣”却是人人当追求的,“外王”也是可以扩展到现世一切创造性劳动的。对于各位读者而言,我所希望的则是:放下本书,立刻行动!——因为在上帝永恒的天空里最终只有你自己的创造性的生命行动能够为你的得救负责,在现世也只有更多的个人把人格觉醒付诸创造性之行动才能够有中华民族的真正复兴。我在书中的讲论也难免不当之处,相信真正觉悟者一定能够在实践中清楚鉴别的。
最后我要特别感谢曾经对我的研究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鼓励和帮助的各位,他们是:中国基督教协会丁光训主教、德高望重的老神学家汪维藩先生、中央统战部李平晔先生、基督教全国两会神学研究室阚保平牧师,还有季平先生、王志宏女士、米粒女士,以及编辑范文静女士。离开他们中的任何一位的鼓励和帮助,我的研究都不可能有结果。
田童心2005年8月3日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01月28日, 星期六 08:47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儒家神学新议》绪言
《儒家神学新议》绪言
当你对于“人如何活着才是值得的”这类大问题感到困惑并愿意深究的时候,你就可能对宗教感到兴趣;当你对于“一切唯心造”(佛教)、“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基督教)这些话感到可以理解的时候,你就可能对宗教研究感兴趣。
我对于宗教研究的兴趣从何而来呢?
一个缺乏自信的人,决不可能是富有创造精神的人。一个对于外来文化只知道推崇而不懂得有所鉴别有所创新的民族,永远不可能走在世界的前列,因而可以说,当一个民族能够冷眼看世界的时候,才是这个民族真正站立起来的时候。1840年以来,以中国大陆为主体的东方中国人对于西方文化的认识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到了20世纪末才逐渐获得了比较清晰全面的认识。1840年到20世纪八十年代这段时间内中国所推崇的主要是西方文化的希腊要素,中国人首先认为西方船坚炮利,科学技术先进,继而认识到西方社会的民主政治体制优越,在五四时代中国人用对“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呼唤来集中地表达出了这样的观念。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到20世纪末这二十年间,一部分中国知识分子逐渐意识到西方文化里同样重要的第二个要素即希伯来要素,即基督教文化。刘小枫的《拯救与逍遥》就是这个意识较早和较有影响的一种表达。虽然此书今天看来有明显缺憾,且我早已摆脱此书对我心灵的笼罩,但是却不能不对其发轫之功予以充分肯定,我在1988年阅读后就曾经称此书是“文人学子之福音书”。刘小枫之后逐渐有大批学者开始着力研究起基督教来。到了20世纪末,有一个事件深刻地震撼了所有民族感情深厚的中国知识分子,那就是1999年的“五·八”事件。(即美国所谓的“误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事件)。这个事件让中国大批知识分子看清了西方文明在科学民主和基督教文化之外还有一个罗马要素,那就是源于崇奉狼亲近狼的古罗马人内心深处的帝国主义气质。[1]1999年之前曾经有人沸沸扬扬地宣传法国医生诺查·丹玛斯数百年前认定1999年就是世界末日的恐怖预言。但是在我看来,1999年也的确是一个重大历史的转折点,只不过它是1840年以来在中国人心中一直被景仰的西方文化头顶上那个神圣光环的终结。因为“五·八”事件深深地刺激了东方巨人,使得他开始冷静地擦亮眼睛看世界,使得他开始摆脱了一百多年来在心灵深处对西方文化的一味膜拜,使得他真正地开始了震撼全世界的伟大苏醒。1999年的“五·八”事件,也促使我深刻调整先前疏远政治的思想和独善其身的情绪。在我看来,对于个人而言,心灵的觉悟等于一部车子拥有了强力精良发动机;对于整个中华民族而言,政治解放、经济解放、教育解放都不能比心灵解放和神圣人格的觉悟更能产生出无穷的生命活力和创造动力。书生报国,别无长物,惟有摇动手中的笔,鼓动口中的舌。此后,我的学术兴趣开始稳定在基督信仰、儒家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构成的铁三角范围内。
1999年至2001年三年间,我把鼓舞13亿同胞人心觉悟和生命张扬的强烈情感以理性的语言注入《神学的觉悟》一书。鉴于至今中国知识分子一提起基督教来大多总以为还是属于西方世界的文化资源,我在《神学的觉悟》一书中曾经致力于基督教神学思想的人文主义转向,旨在催生出中国自己特色的基督信仰,把耶稣的信息转变为中国文化界可以接受的亲切的文化资源,而且我也真诚地认为如此转化出的信息并不比西方两千年的神学主流离《圣经》真理更远,不经过扬弃的西方神学体系不仅蔑视华夏文化拒绝坚固成全华夏文化而且最终还可能成为套住中国人的新枷锁;在《神学的觉悟》一书中我也曾经热切期待中华民族将会像《旧约·创世记》里的约瑟一样在诸弟兄中后来居上,把后发优势变为领先优势,对世界人类的未来文明走向做出巨大贡献。那时所看到的民族振兴的精神动力源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与人文主义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互相印证之下的结合,而民族振兴不可或缺的政治理念上的改进则是把执政党的活动置于人民的评判监督之下。本书(《儒家神学新议》)的写作就是彼书(《神学的觉悟》)这个重要思路的具体化展开。本书的思路是自2003年秋形成的,开始着手写作是2004年夏季的事。
读者接触本书后的第一想法也许是:这也是神学吗?怎么像是政治学?是的,我确信这一点:神学如果不能鼓舞人心的生命活力,就不值得继续存在;儒学如果不能影响现代政治,就将永远死去。政治对于社会生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简单的例子是,数千年来中国教育的长期不普及绝非是因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谓的汉字难学,而主要是缘于政治理念的不完善。说一句不揣鄙陋的话,我之所以倡言在汉代董仲舒思路之外重建儒家神学,文化层面的心灵直接动因就是更新儒学面貌,更新儒学就是更新中国文化,更新中国文化就是从现代视野提供给华夏同胞一个有尊严的心灵支点,就是使中国在经济壮大的同时精神也强健起来,并且使这种壮大和强健获得体制的持久保障。不必说对于一切企图向国人心间贩卖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之辈应该有的警惕了,就是当今时代极有影响力的国学人物蒋庆先生所致力宣传的那个“王道政治”我也决不赞同,不能不说他的儒学追求失之于简单复古和表面复古。在当今时代其实惟有更新才可以给予儒学以魅力,惟有更新儒学才能够复兴儒学。缺乏新意的“复兴”儒学其实只能把儒学带到穷途末路,只能让更多的现代中国知识分子更加坚决地拒绝儒学。庄子最早在《庄子·天下篇》里用“内圣外王”一词来概括儒学,内圣指内修圣人之德,外王指外施王道政治或追求社会事功。但是我以为汉代迄今的所有儒学包括现代新儒学在内,都没有在先秦儒学方向上真正地接续发展而是走入迷途,宋代以来的儒学也并非是众多学者所谓的外王弱内圣强的状况,其实就是大家最为放心的最高明的“内圣”体系在我看来也大成问题,更不必说“外王”体系的迷惘了。以今日视野,焉能坐视?正如别人所期望的那样,原来我的确是仅仅希望能够为基督教中国化的工作贡献一份心力,但是2003年蒋庆先生的《政治儒学》及其随后的一路演说让我痛感今日中国学术光景之悲哀,鼓吹中国文化建设的大儒所推销的货色竟然是如此地具有“中国特色”。我遂意识到原来基督教的中国化和儒学的神学化在非体制的信仰层面应该是合二为一的工作,贺麟先生指向基督教的“儒学思想的新开展”的战略性思路必须得到落实,儒学必须要开出“儒学神学化”的新境界。我也是“接着做”,不过我是接着先秦儒学的逻辑方向做,一定程度上也是接续着明代儒家基督徒的立场向前走,而非接着汉唐宋明以及现代新儒家们做。根据我对“宗教”定义的理解,儒家最初就是儒教,儒学原本应包含神学。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基督教神学至今依然主要是西方色彩的文化体系且瑕瑜互见,并且我还深信各大宗教的体制权威的淡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包括基督教在内。故不要误会“儒家神学”的讲论是在传基督教,同样也不要指望儒学能够在体制化儒教的路径上发展,“儒学神学化”是儒学朝向人格上帝的“儒学信仰化”但决不是“儒学宗教化”,我们要儒家神学但不要儒教,要自由的信仰而不要对心灵信仰的控制体制。不传西方传统的基督教,也不是要重整东方儒教,我只是作为一个儒生在讲儒学视野里的耶稣,在实质上可以把这工作看为将儒学导入神学化的新路,或者以东方人文主义神学来转化传统儒学以应对西方神学。对于儒学和基督教神学的面貌同时都要有所更新,这一肩双任的重担对我而言可能是沉重了些。但是这个道理对于有头脑的知识分子是明摆着的:唯有儒学和基督教神学它们二者共同走出传统,才有在中国未来文化空间共同携手的可能;有一方不更新面貌,则亨廷顿所说的文化冲突在逻辑上就是显著存在的。
我一直持守一个学术信念:任何学术的最后对象始终是历史时代之中的活生生的人。若不能对于社会或人生心灵有所裨益(即使间接的裨益也好),所谓的做学问都是“死读书”。具体而言,在当今时代,没有比全人类的和平出路更加重要更加紧迫的问题了,若不能够从整体自我毁灭的危机趋势上唤醒全人类更多的回转之心,若不是为人类长治久安在出谋划策,一切所谓的讲学都是书生们的“梦呓”。不要因为过去20世纪“社会福音”运动的挫折就否定福音的社会关怀指向。上帝愿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章10节),在各种学问之中,神学的使命就是通过解释神圣真理以鼓舞人心,通过人心而改变社会。鲁迅指出“五四”时代知识分子中,“有醒着的,有睡着的,有昏着的,有躺着的,有玩着的,此外还多。”(《华盖集·导师》)依我看来,当今中国的知识分子,玩着的“犬儒”居多。中国学人纷纷绕过自己身边的中国现实问题而仅仅靠附和当今世界流行的话题以显示自己文化视野的时髦。其实,中国自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学院中的学术精神就已经严重僵化,一些学者写出的东西像八股文,如出一辙,只知引经据典,卖弄概念,却很难找到有创意的新思想。时至今日,中国学术界囫囵地贩卖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已经可悲地成为了时髦之举。我看不出昔日在极左意识形态威势下的被迫背书与今天在西洋学人面前的崇拜性自觉背书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实质性区别。我们的学术界很少有人像上海交通大学的晏才宏老师那样宁肯不要高级职称也不愿意亵渎学术论文,他说,“发表学术论文要十分慎重,必须在某个领域有突破性的创见才拿得出手”。在社会科学领域最不应出现的是,学术论文的写作者变成了毫无情感的逻辑机器而不是活生生的现实世界里的思考着人类问题的人。我们强调论文数量的学术职称评定做法,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学术文章的工业化的枯燥复制。知识分子已经习惯地满足于描述而不是探究和选择,习惯于“如是我闻”而不是“如是我说”,习惯于用耳而不是用脑来写作。信息时代我们越发感到“我思故我在”的精辟,知识遍地都是,唯一稀罕的是与真爱相伴的新思想。没有新思维,没有想象力,我们的生命存在就是缺乏质量的;而不涉及生命关怀的神学思维本身也是多余的。一个感情没有深度的人,其理性思考也难有深刻独到之处。没有真爱就没有真学问;学人没有爱心和勇气,不是凭着“泛爱众”的一腔热血著书立说,就没有值得我们认真倾听的信息。很多事情并非仅仅靠智力就能够做成的。虽然自从1988年阅读福音书以来我与中国目前大部分知识分子的价值观有所不同,而且自从生活稳定能够坐下来读书治学时我就一直工作在基督教神学院里,但我不得不承认,我依然是一个儒生,我无法逃脱自小就浓浓熏染我的汉字文化体系,我无法冷漠超然地俯视人间如海沙天星般众多的同胞,而且,我也并不曾厌弃自己的儒生济世心态,不忌惮别人奉送的“迂阔”高帽。这就决定了我的神学思考既有传道士的热诚又有儒生对改良现实政治的传统执着。逻辑上,从呼唤人格觉悟到关注政治改良也是我神学思考的必然进程。当我们意识到人生最根本的觉悟是人格觉悟的时候,当我们鼓励所有人努力发挥其内在神圣生命能量积极创造的时候,立刻就会理解那个“愚公移山”故事背后的深刻意蕴——人自由立定的生命家园是不可以搬动的,那妨碍我们生命自由展开的大山才是非动不可的。而且,由于人生道路上特殊的背景和经历,我不能不特别地关注从个体心灵体认和社会政治两个角度所展开的对于宗教信仰的思考,而不是简单满足于接受教会的教义信条。我向来认为,历史上任何一种重大信仰观念的演变和突破无不是以浸心于此信仰者为主要推动力,而旁观评议者的贡献毕竟其次,故而时常感到,有些话是只有我讲出来才最合适。如果谈论儒家的“天命”,我以为这就是。我相信那决不勉强人心的圣灵会降临真诚寻求她的任何人,我无法去做连自己都不清楚价值的研究工作,以己昏昏使人昭昭又如何可能。
德国著名神学家莫尔特曼的话是值得赞同的:“在当代世界的状况中,神学不再可能是纯理论,而必须成为务实的理论。它必然是‘政治神学’,按照福音精神对惯例的思考——在争取社会公正的事业中,信仰正变得务实起来。”(莫尔特曼《20世纪神学的历程》)“基督教神学是一种公众神学,它介入社会的公众事物中,它在基督带来的上帝国盼望的光照下来反省‘共同福祉’,它以社会中的穷人和被排挤出局者的名义而带有政治色彩。”(莫尔特曼《俗世中的上帝》前言)中国基督教领袖丁光训主教1998年开始倡导的神学思想建设,在政治方面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引导中国基督教会与中国社会相适应。适应当然是福音信息被国人接触的必要前提,也是和谐社会的政治要求,但是我认为还不能满足于此,仅仅追求适应中国社会是不能够充分发挥基督教对于中国社会的正面作用的。基督教文化真正进入中华文化,一定非全然被动,单纯追求适应而显不出独特价值;中华文化真正接纳基督教文化,一定也非全无取舍,不加选择。基督教文化与中华文化的结合若不是在人生信仰层面的深刻结合并且体现在社会层面上,便不会有持久成功的结果;仅仅追求表态性质的表层结合和一味被动的单方面适应,不能给中国固有文化增加新鲜空气,只可能会使中国增加一个现代礼教而已。基督教若要真正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里,在适应社会的同时还必须要追求借助于文化和心灵的力量来振作人们精神和向积极方向促进中国社会变革这样一个目标,当中国基督教文化成为了中国社会进步的众多发动机之一而不是一枚可以被替换的通用螺丝的时候,才可以谈论它的“扎根”。这个目标在过去基督教普遍被中国人视为“洋教”的时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但是今日中国某些基督徒的神学思考已经开始具有了重大的区别于西方基督教传统神学的内容,天边那大大的闪耀着神秘光芒的“JESUS”已经被中国人照他们的理解读为了“耶稣”,中国基督教内的知识分子已经逐渐拥有了既非原教旨的也非完全西化的可以用来更新中国社会的文化资源,这种文化资源的获得原本也是得益于中国儒学的。只要执政者具有深刻眼光和宽阔胸襟,那么中国基督教文化作用于中国社会就是中国人自己的主动选择,而非西方思想的机械复制,更不是中国人做了永远不毕业的西方人的学生,因而根本不必有所谓的文化安全之虞。当“基督教中国化”的工作经过众多爱国学人的努力在未来果真发展到了类似“佛教中国化”之重要标志禅宗的地步,那时,谁还会认为基督教是西方反华势力进行西化、分化中国的突破口呢?
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是建立在这样一块信仰基石之上的:现代心灵信仰不再接受体制约束,耶稣不只是属于基督教会的耶稣,也是属于儒家的耶稣,耶稣也是儒学中真理成分的见证者和成全者,并非只有加入基督教会才可以仰望耶稣,儒学应当从西方神学对耶稣生平的垄断言说那里夺回自己天赋的一份话语权。所谓的“儒家神学”,不是指贯穿中国古典历史的中国儒家的全部信仰观念,更不是董仲舒天人感应论影响下的汉代谶纬神学,而主要是指在“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烛照下,对先秦儒家经典尤其是《尚书》内的上帝信仰观念的洗涤、提纯和升华,以及以此为依据而展开的儒学内圣外王观念的充实和更新,作为一门学问它包含着觉悟神学和政治神学,这种“接纳耶稣的儒家神学”整体而言它既可以被视为神学学问但也更应当意味着儒学的新转向。至于汉代经学、魏晋玄学和宋明理学,其中都蕴涵着有害于人生的汹涌毒素,我以为任其式微好了,不必再从儒学复兴角度对其做拯救或更新的努力。因为我认定在董仲舒之后儒家五经里的上帝观念已经变异并逐渐沦丧,以至于如今。董仲舒第一次建立的儒家神学实在是对先秦儒典里人格上帝信仰观念的扭曲性的定型。上帝信仰观念在精神层面的沦丧,深刻地并且悄然地改变着中国人的命运。如没有宏观历史视角则难以看清这一点。中国知识分子必须反思的是,汉代以前数千年间华夏民族从未被外族征服过,而汉代之后呢?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曾以宏阔视野而目光如炬地概括中国历史说:“周以前为一进步时期,周以后为一退步时期。”人类生命存在的有限物质局限和无限心灵追求决定了各个民族自古以来都有自己的上帝信仰,并非只有西方人自古以来信仰上帝,虽然基督教神学体系至20世纪基本上还是西方色彩的文化体系,但严格来说《圣经》本身相对于欧洲人却还是东方民族的精神产品。问题在于各个民族古老信仰里的上帝观念是否具有在今天可以得到神圣的见证以确认其真理性并可能被现代社会的人坦然接受的信息。在我的理解里,《尚书》里的上帝观念就是具备这样信息的东方璞玉。中国文化源头的上帝信仰,无论对于个人心灵还是社会政治,其实富有至今依然晶莹闪光的宝石。每一个有见地的中国知识分子都不应该对此轻描淡写地略过。如果你是一个真诚地阅读《尚书》的儒生,你对《圣经》里的上帝就一定不会感到陌生。过去虽然不乏知识界先辈学人和教会里教牧人员对于《尚书》里的神学宝藏曾经做过一些清理,[2]但是他们基本都是用与基督教信仰的趋同角度来考察的,他们都没有意识到上古华夏祖先信仰观念与《圣经》观念的趋同决不等于与西方神学的趋同,也不等于与基督教教义的趋同,他们都没有意识到中国上古儒典里的神学宝藏在关键之处相对于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具有的独特价值。深层的原因在于过去的考察者所秉持的参照是基督教传统教义体系,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是他们所不敢谈论的。在我看来,先秦儒学的上帝信仰观念不仅在激励人心奋发有为方面同“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相呼应,而且其“君权民权二元分辨二元神圣”的政治信仰观念在逻辑上还包含着“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的体制模式,一旦这种逻辑存在着的政治制度模式被历史地实质地推演在现代中国社会,并且先秦儒学的上帝观念借助于“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真理性见证而复活在民众心灵里,我们就完全可以断定说,发源于先秦的中国儒学在经历变异的痛苦之后并没有死去而是获得了新生。我所谓的复兴儒学,其实并不忽略形式追求,只是这种追求并非像某些学者那样生硬直接而已。
目前再继续谈论完全遵行中世纪或者马丁·路德时代的信条体系肯定已经不合时宜,稍有头脑的基督徒也不应当再满足于那些教条里对于耶稣信仰的既定表达。我秉持“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对儒家上帝信仰的观照所形成的神学思考体系里没有抽象琐碎的经院哲学概念,没有原罪实在遗传的观念(只有本罪观念),没有性恶论原罪论与民主政治的必然逻辑联系因而也没有对于西方民主政治的宗教教义般的崇拜,没有对预定论的肯定,没有对天堂地狱的妄断,没有对“信”的片面强调,等等。彻底否定原罪论,并非鼓动大家无视我们人人都曾犯过的罪,乃是为了在觉悟悔改之后能够产生拒绝继续犯罪的信心;彻底否定原罪论,也并非僭越上帝审判权柄自以为义自居为圣人,[3]乃是为了产生力量向着标杆直跑。当目前的中国文化界正在神采飞扬地带着崇拜心理大谈基督教原罪论的神奇价值时,当中国学术界的学者们在津津有味地介绍或赞美欣赏西方“正统”神学体系的的时候,可能令他们不可想象的是,中国基督教内已经有人高举人文主义旗帜在解剖原罪论了。当中国学术界的另外一些学者们从对西方基督教文化的热情赞美转到失望再转到回归读经尊孔老路,认为基督教文化也完全不适宜中国文化国情的时候,中国基督教内已经有人把人文主义的耶稣形象与体制化的教会神权和西方传统神学的故纸堆分离了开来。当中国基督教内有人努力强调“正统”和教会神权的时候,同时也有人自觉地站出来宣传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不仅可能在知识分子中间流传开来,而且中国目前已然存在的“文化基督徒”将来最有可能的身份转变也应当是“人文主义基督徒”。
李泽厚先生认为相对于西方基督教的罪感文化,中国文化是乐感文化,刘小枫先生进一步把中西文化的区别归纳为“德感—乐感”文化与“罪感—爱感”文化的区别。而我则认为在实际气质上中西文化的区别乃是“内敛文化”与“张扬文化”之别,因为我把人的生命存在视为一种巨大而独特的能量存在。这种能量遵循“马太效应”的生命逻辑,发挥她就有神迹,抑制她就会疾患丛生。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国民的生命能量如果不能够在国内自由张扬也没有向外张扬的路径,则最终这种能量就只会有两种归宿:内耗窒息而致亡国或者累积为爆发的火山。数千年的历史表明,中华民族并不缺少智能、勇气和勤奋,但是,缺少民众普遍的受教育,缺少鼓励民众向外张扬生命的思想资源和普遍的人格觉醒,缺少真正有力地组织民众带领民众的贤能之辈和保障贤能人物层出不穷的机制,缺少使众多优秀的个体生命能量充分发挥的畅通社会渠道,缺少可以使民众自由地和平地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而不是周期性地毁灭财富的长治久安。没有有效的组织和有效的制度使众人能量畅通发挥出来,即使每个个体的智商都很高,也极其容易形成内耗局面。这恐怕是过去人们常说的“一个中国人是龙,而一群中国人则是虫”的原因所在。我在本书所做的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以儒家基督徒立场以神学视角来促进“儒学神学化”的转向,具体包括以“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烛照中华文化遗产,直追儒家《尚书》时代“爱民佑民和无逸有为”的人格上帝信仰,进而以此彻底打通儒家的内圣和外王,在鲁迅解剖国民性之后,明确地开出中国人心灵和制度两个层面的疗救药方,留待热爱中国的有识之士的取用。书中的表达性质完全是个体的,对其他团体个人并不具有任何代表意义,一切学术批评由我个人承担。稍有学术眼光者也能够看出,中国基督徒深挖《尚书》儒家神学的这条路径同海外基督教文化背景内的波士顿儒学、夏威夷儒学看重《荀子》、《易经》的学术路径决不重复。中国的神学思想建设和儒学的复兴都是在目前的中国社会背景之下发生的思想事件。中国的整体国民素质和主流文化视野决定了“破旧”不容易,“立新”则更难。《神学的觉悟》一书的出版在现实中和网路上就曾经引来了正反两方面的许多评议。如果你有足够的学术眼光和对中华民族乃至更多人的爱心,在阅读过《儒家神学新议》之后你一定会真正理解我的。如果说《神学的觉悟》自觉地致力于基督教的中国化,侧重于通过确立“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不自觉地把一条现代“新内圣”之路奉献给中国知识分子(现代儒生)的话,则《儒家神学新议》就是明晰自觉地致力于儒学的神学化,以“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这“新内圣”为依据侧重于阐发现代儒学“新外王”之作。这两本书是彼此呼应的,而且共同拒绝盲目推销西方神学和西方政治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是一种信仰但却决不是一种宗教,它明确肯定“基督徒”与“基督教徒”的区别,它最终落脚于对现世人心的鼓舞却反对任何的非理性宗教狂热,个体人格的独立觉醒和个体生命在创造性道路上的外向张扬是它必然结出的果子,因而它天然地拒绝任何体制权威对个性的无理压抑,也拒绝在当今时代一切认为离开他的话别人不能够得救的霸道的“先知”权威并视之为“邪教教主”的权威。古典先知的概念今天已经不适宜继续使用。在人类日益觉醒的现代社会,真正的心灵启导者决不会唯我独尊地相信并且宣告圣灵仅仅特别居住在他一个人心里,真正的心灵启导者是众人的平易近人的朋友而决不是居高临下以威势压迫他人、恐吓他人、钳制他人心灵的人,是独立人格的唤醒者而决不是别有用心的催眠者。故“人文主义耶稣信仰”仅仅可能依赖于人们心灵的觉悟而自由传播,决不可能也不追求以任何体制权威来要求于任何国人。但是,我相信,真理的脚步因为其自身的魅力而跑得比谁都快。惟因“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明确强调“基督徒”与“基督教徒”的区别,故现代中国的儒生在不加入体制化基督教会的前提下而兼有两重身份成为儒家基督徒或基督徒儒生的大门就豁然敞开了,这就是“以耶稣为主,以孔子为师”。至于“民主评判下的民本贤能政治”的现代“新外王”设计,则是更加没有强行要求于他人实践的可能性。但是,我同样也相信,一切对中华民族有爱心并且具有体制能力的人深刻理解耶稣的这句话并不困难:“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并且要做比这更大的事。”(《约翰福音》14章12节)而真正觉悟的贤能之辈一定能够看出上述设计的宝贵价值。
任何阅读此书的人都不要怀疑我的中国心,不要怀疑我在人类前途方面对于中华民族所寄予的厚望。在旧约《创世记》这卷书里,当约瑟被众弟兄欺凌几乎到死地的时候,人们可能认为约瑟已经被上帝掩面不顾了。当保罗想向亚洲人传福音而圣灵却不许的时候(新约《使徒行传》16章6-10节),人们可能认为亚洲人东方人已经被上帝掩面不顾了。1840年爆发了鸦片战争,中国遭受了英、日、俄、法、德、美、意、奥等列强的一系列外来侵略,人们可能认为中国人已经被上帝掩面不顾了。其实,这些事背后的深刻神圣意蕴,处于历史漩涡中的人们可能未必能够真正理解。中国有句成语叫做“后来居上”。耶稣曾经预言道:“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马太福音》19章30节;20章1—16节)约瑟在度尽劫难之后也说:“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创世记》50章20节)五年前当世纪之交的时候,我已经看见,最有潜质带领全人类走出自我毁灭阴影的国家只有中国,人类的希望在中国,成为人类历史的约瑟,这就是中国的神圣“天命”!
然而,上帝的手并非无视人的生命呈现而随意挥舞的,“预定”合理的解释还应当是“预知”,他首先关注的是下界人类的精神状态和心灵选择,“你们要先求上帝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章33节)人类心灵如果始终不能够普遍觉悟,上帝的国就始终不会降临;一个民族的精神如果始终不能够积极张扬开来,则就始终没有资格谈论践履神圣天命。林肯说得极好:“不是要求上帝站在我们这一边,而是我们要站在上帝的一边”。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概括起来就是对神圣恩典、神圣公义和神圣期许的信仰,它最终落脚在对现世人生的鼓舞上,其中“上帝愿人积极创造、发挥生命才配得永远的生命”等信仰内涵是足以把一个平凡的人变为一座核电站、把一个昏睡的民族带入灿烂星空的信息,是足以超越加尔文伦理精神之利又能够避免加尔文偏狭胸襟之害的信息。在过去,道士们热衷于参悟玄虚空无,和尚们追求的是涅槃寂静,加尔文们躲在上帝救恩的保险柜里放胆地烧死了塞尔维特,而今天儒家神学所要追求的则是利而不害的刚健有为。
今天,中国的脚步既然已经跨入了让人们无法关门的信息时代,那么,无论这个现实是神圣必然还是历史侥幸,中国都会不可逆转地告别昔日近千年的暗淡命运,无论这个过程遇到的是欢迎还是遏制。尽管目前中国已经开始快速的发展,但放眼未来,依然可以说,21世纪之初的中国还是一轮尚未燃烧的太阳,[4]其来日耀眼的光芒必将会孕育出一个新世界。所有爱他的人,点燃他吧!
田童心 2005年夏于南京金陵协和神学院
[1]早在二世纪著名护教士米诺西乌(Minucius Felix)在《屋塔维》(0ctavius)一书中就曾经讽刺罗马帝国的祖先:“他们的历史不就是从一伙罪犯合伙作恶开始的吗?”希腊雅典人也早有帝国主义性质的政治理念,只是这个并非希腊文化的主流。见美国学者列奥·斯特劳斯、约瑟夫·克罗波西主编的《政治哲学史》第一章“雅典人的帝国主义论调”,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11月第1版。
[2]比如挖掘儒典的罗光主教、讲论“耶儒融贯神学”的何世明牧师、著有《天道古说》的天主教的怀仁等等。
[3]《列子·仲尼》:商太宰见孔子曰:“丘圣者欤?”孔子曰:“圣则丘弗知,然则丘博学多识者也。”商太宰曰:“三王圣者欤?”孔子曰:“三王善任智勇者,圣则丘弗知。”曰:“五帝圣者欤?”孔子曰:“五帝善任智勇也,圣则丘弗知。”“三皇圣者欤?”孔子曰:“三皇善任因时者。圣者则丘弗知。”《孟子·公孙丑章句上》:“夫圣,孔子不居。”
[4]按照西方学人贝罗克的估计,1800年中国制造业产值占世界制造业的比例为33.3%,居世界第一位;1900年下降为6.2%,1953年下降到2.3%,1973年回升到3.9%。(见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第 81页。)而按麦迪森(Angus Maddison)的估计,1700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占世界的23.1%,1820年中国占32.4%,而到了1890年,中国所占的比例降至13.2%,1913年下降到11.8%,1950年下降到6.7%;而中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则早在1700年就已经落后于欧洲,到1820年只比欧洲的1/2稍多一些;(见麦迪森《世界经济二百年回顾》,北京:改革出版社,1996年112—133页)20世纪八十年代至21世纪初的中国仅仅是从低谷中刚刚开始回升而已。
(http://bookhk.com/book.asp?book_id=59此处可以网购《儒家神学新议》一书)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01月28日, 星期六 08:3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就“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话题答几位基督徒网友
就“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话题给几位基督徒网友的回复:
1、能够上网的有些兄弟是读过很多书的基督徒,应当对别人的传言有辨别力才是,什么“不信派”等等都是教会内部的悲剧性纷争的论断,你们希望中国教会重演西方教会的纷争吗?所以不能够人云亦云轻信网络的传言,因为网络上真正负责的人是少数,我若不为一种责任心驱使也决不会以真名公开与大家讨论。对于凡是企图全盘否定中国体制教会在当今时代的神圣价值的人,我想有很多理由理解他们,但是我决不赞同他们。家庭教会的信仰光景就都好吗?实际上我一直在努力改变很多现实的东西。但是轻信传言误解我的人太多(来自各个方面的都有),就连阅读过我的书的人也照样误解。
2、谁谈论上帝不是谈论自己心目中的上帝呢?如果还能够肯定人性的一定的神性存在,就不能对这种谈论全盘否定。我的理解圣经的指导思想已经在《神学的觉悟》里谈论圣经观的地方表明了:“因为我们意识到启示的对象化,所以我们各人有理由持有自己的对于上帝的认识观念;因为我们意识到各人对启示的理解具有局限性,所以我们也有必要对别人的神学观念抱足够尊重和宽容的态度。”字句叫人死,精义叫人活。“人间的理解是否绝对正确”的最后判断权柄是属于上帝的,而且我以为上帝最终审判我们不是看我们一致接受了谁的神学思想而是看基督徒是否活出了基督的新生命。如果认为圣灵在解经过程中的带领作用是使得我们在理解上帝的启示上完全丧失了个人的心灵特点,这就好比要求耶稣的十二个门徒都是耶稣本人一样的不切实际。谁能够那么武断地认为自己的神学思考是在“圣灵引导之下的神学处境化”是“承认上帝是真神”而与他不同的别人的神学思考就不是呢?不要以为自己“体验过上帝”自己就是上帝了。哪个真诚的基督徒没有体验过上帝的带领呢?不要以为基督徒之间有不同的神学思考就不是“圣徒相通”了。上帝的真理不仅是爱也是公义(此点我在《神学的觉悟》里早已表达过了),我认为耶稣启示的真理还有一个要求基督徒活出复活更新后的新生命的“神圣期望”。我之所以说我所理解的耶稣信仰是人文主义的,就是因为这样的信仰落脚于对现世人生的鼓舞上,相信耶稣所见证的一切真理最终都是为了使人得生命,而终极永生的被赐给,和现世人生的生命努力发光结果子之间具有割不断的联系。也就是说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是强调了神圣期望的耶稣信仰。耶稣希望我们就在现世努力发光。为什么有的基督徒要把不同于他的别人对于上帝的理解和尼采对基督教最狠毒的咒骂相提并论呢?中国目前谁深刻地懂得了尼采呢?
3、为什么有人感到我的神学讲论让他们感到“可怕”呢?攻击我“拿上帝和耶稣当幌子吓唬世人”之类的话,如果不是误解的话,就只能解释为我强调结果子的催促让某些基督徒的偷懒心态感到害怕了。了解我的人知道我从来是喜欢独立追求的,赶时髦是我的鄙夷对象。1988年被福音书里的耶稣感动以来,我经历的曲折道路绝非今日某些赶时髦来“信”耶稣的基督徒所能够想像的。我若不把上帝所赐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若不关注现实种种问题,我就不会做任何的公开言说了。
4、“新灵”更新“旧灵”难道不是通过仰望耶稣而得的吗?上帝把人的“灵的更新”决不是像对待机器人似的更新了一个软件程序那样做的,我不能够这么相信。仅仅在上帝的主动引导层面我可以承认人的心灵更新是上帝的一个主动行为,但是上帝的引导是否被人接纳则是人的自由意志问题。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而接受的就成为神的儿女了。“借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罗马书8章9-11节)等等,都涉及自由意志与预定论问题,要展开太多,需要另外讨论。但是我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这句的“必死”是指没有永生之意,不是“已死”。
5、需要注意的是,我谈论神学话题的时候,心里一直是从“真理见证论”的视角说话的。耶稣说他若不升天圣灵就不来,这个属于我们无法清楚的奥秘,如果承认三位一体,那么这个奥秘就可能和耶稣升天后才是明确地完成真理见证过程这个事实有关。我们无法明确的奥秘太多,我们也应当谦虚地认为我们不可能明白一切奥秘,但是我们可以断定的是我们决不能够说圣灵仅仅从五旬节才存在。“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约翰福音14章16-17)我的理解是,三位一体的奥秘之神,超越时空地存在,这位圣灵保惠师亘古存在并一直运行做事,引导世界万民,照管世界创造进程,包括以色列以外的人民,但是关键在于有人接受有人拒绝上帝圣灵的引导呼喊而已(旧约经文可以找到很多),事实上圣灵只被敬畏上帝的人接受,活跃在他们心里,真正得救的“无形教会”就是真正接纳圣灵引导的人群。那么,在那些拒绝圣灵的引导的人心里,圣灵的存在是如何的光景呢?外邦人“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17-2节)。如果相信上帝与世界万人同在,上帝是托住万有的上帝,那么,当人们断然拒绝上帝圣灵的引导,当世界历史处于黑暗之时,当无辜的人群被屠杀,人类毫无尊严之时,人们不禁要问:天理何在?上帝何在?——这时上帝的形象、道的信息对应着的只能是十字架上的基督甚至是坟墓里的基督,而不是隐退到天上宝座的基督。基督,只有爱人的基督,不对人实施强制意志的基督,看似软弱的基督,才是历史上黑暗时期的道的真像,他承担着人类罪的重负,撑起人类头顶上的苍穹,期待着人类的未来。德国学者德鲁斯(Drews Arthur,1865—1935)曾认为“人类的受难就是上帝的受难”。美国哈特索恩(Hartshorne,1897—?)论证说:“基督教在历史上与一个静态的超自然上帝的学说相关联,其实是一种偶然。如果我们严肃认真地对待‘上帝就是爱’这一教导,我们就必须相信,他是实实在在地卷入了他的造物之间的,他既作用于它们,他自己也受到它们的作用。神性不是超脱一切苦难的特权,相反倒是分担一切苦难的特权。” 不只是宏观的人类历史可以如此理解,在人类任何更小的生存时空中,其实上帝是经常地以十字架上的上帝形象临格于人世那些黑暗的时空。他其实天天都在背负人类的重担。(《诗篇》68章19节)旧约圣经也早已极其深刻地意识到上帝与他所造的人类息息相关:“他们在一切苦难中,他也同受苦难”。(《以赛亚书》63章9节)上帝并没有离弃在苦难罪恶之中的人类,而是与他们一同受苦叹息。耶稣在十字架上见证了神的恩典和忍耐和爱和期望我们悔改(见十架七言)。没有这个“真理见证论”的角度,类似奥斯维辛集中营的事件就足以击倒所有神学和信仰。
“如果上帝从来都是与人同在,那么耶稣基督的救赎就没有必要,他在十字架上的死就是多余”了吗?不是,还是从“真理见证论”角度来肯定耶稣生平的独一价值。我从“真理见证论”角度来理解除了耶稣之名外上帝并未降下其他的名可以叫人靠着得救,除了耶稣基督,天下人间从来没有别人见证了神的恩典等真理的关乎生命之实在性。“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的话是耶稣亲口说的,耶稣还明确肯定说他在人类中间的确“行过别人未曾行的事。”(《约翰福音》15章24节)
至于“弟兄”是谁,耶稣基督说:“凡遵行神旨意的人、 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马可福音3:35)那么这话也应当超越时空地来理解。也就是说不仅仅在犹太人里也不仅仅在公元之后的基督教会里才有耶稣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任何时代任何环境里的人都有上帝的关怀引导,任何未曾听闻福音的人和耶稣降生之前的人,如果顺从良心里的神圣引导,他就可能称为耶稣的“弟兄姐妹和母亲”。
6、至于天堂地狱则属于彼岸世界内涵,耶稣说的不多。我的意思根本不是指耶稣没有说天国的道理。我的意思是耶稣没有详细述说天堂地狱的场景,而且我还以为耶稣所提到的一些“天堂地狱”话题可能还存在“启示对象化”的可能性,故我主张不应当像中世纪那样过多关注过多谈论天堂地狱场景(只需要谈论上帝的公义的生命审判即可包含代替之),更不应当渲染地狱恐怖以此来把人们吓进教会里。而应当把注意力转移到现世人生的如何发光上,对天堂地狱的“存而不论”不等于否定之,有哲学头脑的人能够懂得。但是耶稣生平所启示出的让我们可以明确肯定的神圣真理已经足以让我们安身立命了:恩典、公义、期望。这些真理的能够被我们肯定完全系于耶稣生平的记载,尤其是他的死而复活。
7、我提出的儒家神学的新内圣追求不应当被理解混同于佛道内敛的修行。虽然接纳耶稣生平见证的儒学新内圣也首先向内寻求,但是它认为向内寻求到的只应当是生命的渴望张扬和渴望发光,一旦生命意识到此点后随即就应当终止在内心的停留而不能不走向心外现世的创造。唯有这样的内圣觉悟才可以无任何障碍地顺理成章地开出外王的行动,唯有接纳耶稣生平见证,才可以把儒家的内圣外王彻底打通。基督徒可以在神学见解上不同,但是在彼此生命尊重上却完全可以做到“和”,“和而不同”。我需要提醒所有号称“基督徒”的是,上帝最终审判我们不是看我们一致接受了谁的神学思想而是看基督徒是否活出了基督的新生命,而圣灵所结新生命的果子第一就是爱。我感到很多基督徒的心态还活在中世纪宗教裁判所里。批评别人不同的神学观念的人说“圣经中的上帝并不认同你的看法”以及“将来摩门教的人在天堂,他们中的很多人却要在地狱”这些话的时候,批评者他或者就是上帝本身,或者是僭越上帝的名。
8、我希望人文主义耶稣信仰能够被更多的人理解,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否是在“为自己争光”。如果不能够赞同在下的理解,那么只有彼此尊重了。如果我的讲论对你没有益处,就请悉数忘掉。
- 作者: tiantongxin 2006年01月25日, 星期三 18:10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